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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号文件 教育和体力发展

  报告人 悉尼·维伯(英国)

  教育和体力发展委员会愿意从社会主义运动的观点出发,以及从全世界劳动阶级的幸福与解放的观点出发,来阐明教育和体力发展问题的重大意义。

  在现存的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工人阶级的子女的发育都过早地停顿了;他们没有必要的休息时间也就是说缺乏身体正常发育的必要条件;他们还失去了一切受教育和学习科学知识的机会,也就是说被剥夺了继承人类的共同遗产的机会。

  在目前的条件下,无产者父母力求使自己的子女能有吃有穿、能受教育,但这是做不到的。而做不到这点,那就既不能有温暖的家庭生活,也不会有幸福的社会。

  资本家雇主们都力图用儿童和少年的劳动来代替成年人的劳动,这甚至对最有组织的工人来说,也给他们的一般生存条件造成严重威胁,因为这样就要降低工资水平,同时也不会给受雇佣的儿童和少年的家庭带来任何好处。[1]

  鉴于未来社会的幸福要靠不断发现特别能够影响经济、工业与社会生活的新的科学真理,大会号召各国的社会主义者全力着手这方面的科学调查研究。大会号召他们要从公益金中提出必需的资金进行这项工作。

  委员会提请大会批准下列决议:

  1.大会充分认识到对教育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的重要性,特此呼吁每个国家的社会当局应当首先拟定一套从幼儿园起至大学为止的体力、科学、艺术和技术(手工)的十分完善的教育制度

  这些教育机构应当全部免费,其经费由社会负担;它们应当面向社会的一切阶级。

  2.校方应像教养院一样,为学童安排公共伙食,而无贫富之区分;对于孤儿和弃儿,应按最好的条件建立教养机构,用最完善的方法免费收养和教育这些儿童。

  3.儿童离校并按法律之许可而由小工业和家庭手工业工厂录用的最低年龄,将逐步提高到16足岁,但各国应尽早实现这一办法。

  4.从法律上禁止有害健康或有危险性的生产部门使用未满18岁的青年人的劳动,并禁止让他们做夜班工作。

  5.为了贯彻儿童教育,并为了限制资本家使用少年劳动的非法权利,无论工厂或家庭工业的企业在使用不满18岁的男女童工劳动时,每周不得超过24小时(“半日制”),并且必须为他们设立补习学校。

  大会查明,许多生产部门没有履行它们在1891年柏林代表会议上郑重提出的诺言,特别是英国政府,它到现在为止还允许11岁的儿童作工。

  6.在关于童工劳动的问题上,各国的工业立法应在一切条文上趋于一致,立法应通过国际协议来制定。

  7.为了保护和教育儿童,必须在各工业中心建立监察制度,以便对企业所分配的家内作业,能够像对工厂中的工作那样,进行有效的和经常的监督。如果资本家企业主为了逃避工业立法的规定,而在工厂以外组织生产时,大会要求这些企业主对生产的卫生条件及其他条件负责,必须保证其工作条件与本厂的工作条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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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决定,委员会[2]应当继续进行活动,每一个委员都应在自己国内研究关于实现已通过的决议的问题。

  一切资料和报告应送交总书记,由他再分发给各委员。因此,各委员寄送的一切文件均应为二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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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这一段摘自1866年日内瓦代表大会关于妇女与儿童劳动问题的决议。——编者注

  [2]指伦敦代表大会就这一问题成立的委员会。——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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