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威·爱·伯·杜波依斯 -> 《黑色火焰》第二部:孟沙办学校

第十—章 棕色皮肤的俊小子



  曼努埃尔·孟沙身为州立黑人大学校长,首先遇到的难关,有一个自然是体育问题。他本人对这方面懂得不多。在大学念书时,简直没有参加过什么球赛,虽然后来黑人举行校际比赛,他也出席过几次,但并不特别感兴趣,因为不懂得规则。

  他开头的打算,就是在校内不办体育。体育又叫人分心,又花费钱,又要引起纠纷。不管在教育上有什么价值,真正功课的收效总比它来得大。可是他不久就明白这样做不切实际。黑人也好,白人也好,无论学生、毕业生和一般公众,都把球赛看得很重。所以应当安排一下。

  不过,还有一件事,叫他又想办,又不想办,那就是他儿子勃罗士对橄榄球感兴趣。勃罗士生在一九〇三年,曼努埃尔当上州立学校校长那一年,他正十七岁。念高中时,是个四分卫〔注:四分卫在橄榄球阵形中,列于前录与中卫之间。——编者注〕。念大学时,竟成了橄榄球队的主将,不久就把时间和精力多半都花在橄榄球上面;一般功课都是勉强及格,这主要还是看在他父亲是校长的份上呢。他是球队队长,跟亚特兰大大学、塔斯其基学院、菲斯克大学以及其他五六所学校排定了比赛日程。学校里有个阔绰的白人董事,出了十万元造座新运动场。一九二四年初,勃罗士二十一岁,跟亚特兰大大学对垒的那场盛大球赛,就在亚特兰大举行。大家都盼望到一九二五年,梅肯的运动场就可以造好。

  曼努埃尔心里真烦恼。他要勃罗士为终身事业着想一下,因为明年大概就要毕业了。谁知勃罗士竟漠不关心。他是老大道格拉斯心爱的兄弟。两人常一起玩乐,念书,散步,钓鱼。两人私底下对前途问题都有一定计划,勃罗士打算办一家干得出惊人事业的电器工厂,道格拉斯打算开一家大百货商店,经销那家工厂的产品,靠这买卖攒上一大份家私。

  勃罗士十五岁那年,两个哥哥都去打仗了,他感到很寂寞,心绪又乱。不消说,跟个女孩子家玩可不成,尤其是象索裘纳这么个沉默、腼腆的姑娘。物理实验室倒是理想乐园,可惜黑人高级中学没有仪器,勃罗士私人搜集到的东西又很不称心。他喜爱球赛,因为他动作机灵,身强力壮,跑得快。打棒球,他是个出色的游击手;一玩上橄榄球,不久就成了专家。他一面玩玩橄榄球,一面私自做做电学实验,日子就这样打发过去了。

  他是个迷人的小伙子,中等身材,深棕色皮肤,秀气的眼睛,鬈曲的长发,柔和的声调,温文的举止,真称得上英俊。他对什么都满不在乎,因此变得毫无私心,这就博得男男女女、大大小小的一致喜爱。他母亲把他疼得不知怎样才好,结果把他宠坏了。他父亲实在也管教不了。连白人世界都感到他的魅力呢。黑人青年十之八九都有种顽强的仇恨心理,他却丝毫也没有,反而无意中做出些谦恭有礼的行为,白人看了,疑虑顿消,说也奇怪,彼此之间居然就此亲热起来。

  有一回,他还只有十二岁,无意中碰到淑伊·瓜贝尔。那时她十岁,刚刚搬到亚特兰大来。她的种族观念还不深,他倒深得多,可是,一看到这个玉米色头发、深蓝色眼睛的漂亮姑娘,竟然全都忘了。当时她正闯过车水马龙的大路,她从前在卡罗来纳家乡小镇上,总是这样放肆来的。他马上冲进来往车辆中,轻轻抱起她,笑着把她放回人行道上。她气也透不过来,抬眼望着他,片刻间,两人都盯着彼此的清秀眼睛了。转眼工夫,瓜贝尔太太吓坏了,撵上来,抓住了淑伊。


  “小宝贝,你不害臊吗!小鬼,滚开!瞧你敢再来碰碰白人姑娘!”

  这件事还不出一秒钟工夫。这件事倒叫他足足有十年工夫忘不了。

  亚特兰大黑人球队举行比赛之际,凑巧佐治亚技校与佐治亚大学的比赛也在当地举行,双方都是多年劲敌。照说,两场球赛还是不在同一天举行来得聪明,可是曼努埃尔没想到这一层,再说,两场球赛又分别在各个市郊举行,谅必不会引起什么冲突。

  当然,黑人球队应该特别小心,尽可能待在他们那一边城里不出来。这一点倒不难办到,只是到最后时刻双方球队队员偏偏几乎同时到达联合车站。州立学校战胜了亚特兰大大学,佐治亚技校战胜了佐治亚大学。黑人球队正从米契尔街那头开来,队伍中还跟着一帮学生;白人球队从另一头走近联合车站。其实两队人用不着碰头。白人球队原可以走进车站正口,那是白人的入口处;黑人球队走边门,那是等供黑人走的道路。谁知双方人群都越了界,一哄而上,这不是出于轻举妄动,就是漫不在意,再不就是存心调皮捣蛋。

  火车还要隔老半天才开呢。黑人唱歌的唱歌,欢呼的欢呼,涌过了车站,沿着米契尔街,往白厅走去。白人故意冲过了车站,往米契尔街那头走去,差点到友爱浸礼会堂。这时刻,双方都转过身来,混杂在一起,纠缠不清了。白人照规矩是常常喝醉酒的。黑人碍于运动场规则和白人警察随时戒备,并没有喝多少酒,可是他们正在兴头上,爱怎样就怎样。其实也不过是没存恶意的推推搡搡而已,但这是南方。在这里南方,星星之火,一下就能燃烧起来。

  州立黑人学院全亏勃罗士·孟沙上场,才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他是当天的英雄,率领大军游览全城来结束庆祝仪式,奉陪漂亮的姑娘莎拉·林顿,刚才正是勃罗士护送她去看球赛的。当初孟沙家搬到梅肯来,他就遇到了莎拉。她天生凝脂般肤色,长得俊俏,不过还不是美得叫人目眩神夺。她人缘好,通情达理,精明强干。刚在梅肯开了一家华格夫人美发馆的分馆,为了商量让女学生光顾她的铺子,她先来跟孟沙校长一家人打交道。面子上虽彬彬有礼,口气里却毫不退让。

  “不瞒您说,孟沙校长,黑人姑娘在梅肯除了当佣人,要想找份体面差使可不容易吶。”

  琴·杜比侬也插进嘴来争论,谈起她母亲的朋友,小薛拉·勃里徳勒芙。她讲到华格夫人如何如何发财成名。

  “说真的,这倒是部促使人类进步的企业史,”她说。

  校长太太苏珊·孟沙,不遗余力的支持她,对这番争辩很感兴趣。勃罗士请莎拉一起去看橄榄球比赛,两人对此行都很满意。因此勃罗士和莎拉带头率领着一大帮穿着节日盛装、高奏凯歌的学生游行。

  率领白人学生的是淑伊·瓜贝尔和技校校队队长。他风姿潇洒,略带三分醉意。淑伊·瓜贝尔早已成了常跟大学生交际的名花。她十岁时来到亚特兰大,长大后竟成为技校的学府明珠,在学生中,长得最标致,穿得最讲究,她母亲还鼓励她参加各种应酬交际。做母亲的正在最得意的时候;有的是钱花,用的多半是瓜贝尔的薪俸;有个漂亮的家,是个社交活动的中心。等到淑伊二十岁,分明要嫁给谁就可以嫁给谁——不管是城里、学府里,哪一家门当户对的年青人。

  她有一度跟银行家的儿子,李·鲍尔温在一切交际场合形影不离。当时李·鲍尔温只有十六岁,年纪太轻,还没考虑到娶亲,但是已经“出入社交界”。他为人放浪,做事不负责任,不久就变得荒淫无耻。淑伊的母亲只好活生生的把他们拆散。即使她思想非常开通,可是在她看来,他们还是闹得太过火了。当时淑伊不论是谁,来者不拒,到处卖弄风情,球赛那时,她跟技校校队队长订了婚。

  按照南方传统习惯,黑人在人行道上碰到白人,向来要让道;可是实际上在平时,传统习惯倒向来不必遵守。话虽这么说,这一回人多,如果两帮人都要走过去,总得有人让开道。白人自然不打算让道;同样的,那些年青黑人开头自然也不打算让步。可是习惯势力究竟强,正当两帮人停下步来,彼此怒目相视,勃罗士和莎拉后面那帮黑人学生却不声不响的慢慢让了道,走到街上去了。

  只有勃罗士还面对白人站着,一边把莎拉拖到背后,一边退后靠在铺子的里墙上。让开的道其实也足够白人过去了,可是白人正喝醉了酒,又赢了球,再加上仗着是白人,自以为了不起呢。特别是年青的球队队长,赢了球,还护送着学府中最娇媚的姑娘,心里正得意,哪里肯对一个黑小子让半步路呢,尤其是碰到象勃罗士这么温柔的英俊人物更不必说啦。这小子正趁机直盯着淑伊。她也朝他一看,随即缩进她保镖的怀里。她是个小迷娘,穿着大胆,从小到大一直是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位球队队长,当着她的面,又做了她的保镖,哪里肯放过大显身手、大摆白人威风的机会,看来无论是谁都没有这分能耐劝得住他。

  这只是转眼工夫的事,照说原可以太平无事的过去,谁知白人嘴里脱口落出这句话:“瞧那臭‘黑鬼'把淑伊挤下人行道了!”这一下事情就闹大了。顿见一阵乱打乱骂,刹那间,队长和勃罗士揪揪打打的在阳沟里滚来滚去。

  这时白人警察出动了,打头的是一个态度悠闲的胖巡官,勃拉尼根警官。他身为史克洛格斯的信徒,天生又是个“黑鬼冤家”,自然理会到这里出了种族纠纷,用不着袖手旁观。他就马上排开人群,揪住勃罗士的脖子,把他拖走。那小伙子死命乱冲,恰正一拳揍在警官的眼睛上,打得这个相当胖的大块头往后直退,脚一绊,跌倒在阳沟里。

  同来的警察纷纷向勃罗士扑来。他狠狠挨了顿揍,就给七手八脚的拉走,扔进长啸而来的囚车里。被捕的还有十来个黑人学生,白人却一个也没有。黑人学生很快就释放了,只有勃罗士没放。一到了市监狱,勃拉尼根警官就脱掉上衣,卷起袖子,靠了一伙警察帮忙,把勃罗士打得不省人事。

  勃罗士从此换了个人。几根打断的骨头很快痊愈了。眼睛下面的伤疤差不多也消失了,只有心里一激动,才会跳动,胀得通红。不久他看上去几乎没变样,其实根本变了样。精神不正常了,脾气乖张了。头痛毛病从此不离身,老是痛,时时先感到隐隐一阵不舒服,随即就象一股热火攒心,烧得他快发疯了。

  当时孟沙校长没有去看球;莎拉·林顿上火车前,打了个电话到梅肯,他才听说出了乱子。他立即给瓜贝尔校长挂了电话,匆匆赶到亚特兰大。两人一起去探牢。勃罗士那模样真是惨不忍睹,他跟瓜贝尔都难受极了。孟沙不露声色,但是心里一辈子也饶不过自己,只恨当初没有陪同球队到亚特兰大去。他并不喜欢看橄榄球,当时虽然明知道还是去一趟来得聪明,却让工作拖住了。

  这小伙子受了优待,送到西区小小一家黑人病院里。过几天,就给传上法庭。有个凶狠的律师,决定拿他开刀做个榜样,要求判他钉上镣铐编进囚工队。推事本想同意,谁知州长来了个电话。他气呼呼的就了座,两眼瞅着勃罗士,指头在案上笃笃敲着。

  “黑鬼,”他说,“你没遭私刑算你走运;我本当送你到囚工队去过一年。不过既然警察给了你一顿好打,我就罚你五百块钱,放你走。”

  说罢,掉过脸来对孟沙说:“你叫什么?”

  “曼努埃尔·孟沙。”

  “好,曼努埃尔,你这就付清罚锾,要不我就送这小子下牢。”曼努埃尔签了张支票,推事竟不肯收下。他们只好等到银行送来现款才了事。

  出了这事,勃罗士从此没有复元。事后多年,曼努埃尔常常纳闷,不知头部有没有受到终身难治的伤痛,不过这一点究竟还不能肯定。然而,这个声调优美、为人敏感的小伙子竟就此垂头丧气了,性格也完全变了。

  勃拉尼根警官声称勃罗士走出法庭时,曾经威胁他,说总有一天要打死他;可是由于这场风波已经闹得惊心动魄,令人悲痛不安,这件事就给忘了。白人也好,黑人也好,都不喜欢这场乱子。这正如秘密火山突然露出来,能喷得空中全是火,全是血,从前一九〇六年就有过这么一回。

  勃罗士出了这场风波,孟沙嘴上虽然不便明说,心里却大为震动。就他看来,他赖以建立种族进步和白人黑人间友谊的牢固基础显得大大动摇了。他太太苏珊·孟沙,看到勃罗士遭到毒手,身体就此没有真正复元。自从一九〇七年,生下索裘纳,她身体一向不好,近十年来,看看病是不重,可是经常抱着病,没精打采的干着家务。她摒绝了社交生活,一颗心全放在孩子身上,特别对勃罗士,用的工夫更多。总是寸步不离的照顾他,往往弄得他又烦又恨。

  不久勃罗士就打定主意,认为在学堂里再也待不下去了。他硬要上西部去。到伯明翰跟莎拉·林顿一些朋友同住,搞搞无线电。日后自会写信回来。尽管他母亲求他别去,他还是去了。他一走,母亲真见老了,肉也掉了不少,连家都不感兴趣了;宗教生活反而特别忙碌。她用心做礼拜,参加祈祷会,还自以为看到上帝显灵。有一回,半夜里吵醒了孟沙,一心一意的低声说:

  “勃罗士出事啦。我有数。”

  他安慰她,答应跟勃罗士联系一下,因为他们的确有好久没有听到他消息了。不到两个星期,他收到勃罗士从堪萨斯市寄来的信,还附上一百元。信上虽只有寥寥几行,这笔钱倒是寄来给母亲买份礼物的。她乐了,把钱全部存起来,但是心里总不踏实。

  “他并不幸福。他有灾祸呢,”她说。

  接下来两年工夫,他们陆续收到勃罗士从伯明翰、圣路易、堪萨斯市寄来信件。他身体很好。还寄来了礼物。可是信上总不说什么话,人也从不回来。

  琴·杜比依满怀同情的注视着这家人的这幕悲剧,心里想出了个主意。校长夫妇需要的是座又舒服又时髦的新房子。他们的苦恼多少也是因为住处又挤又不舒服,而且四周环境简直一点也不轻松愉快。这是孟沙处世态度的一个报应。他一开头就怕在自己身上花钱。当初没半句怨言,拣中长期来一直在校园里碍人手脚的一座旧房子,房子已经年久失修。他把房子稍事补茸一下,就感到空前舒服了。他太太苏珊,也从没住过漂亮房子。她看不惯新式玩艺,看到那笔费用就吓坏了。曼努埃尔虽没有限定她只能花多少钱,也没有鼓励她乱花钱,苏珊总是尽量维持在亚特兰大的开支水平。

  琴指出学校里的新建筑规划已经开始动手了。部分不用的校园将开辟出来做新运动场,目前应该把校园设计一下,以备将来发展。董事会讨论了这件事。不用说,男女宿舍都需要新的。行政大楼内再也不该兼设讲堂,应该专为教室和实验室造座大楼。最后,瓜贝尔校长提出了校长住宅的计划,这件事琴早跟他谈过,他也拿到了预算。虽然曼努埃尔略加反对,可是董事会在已经采纳的主要计划之外,又批准了这一计划。

  在瓜贝尔坚持下,住宅问题就先行解决,琴设法引起苏珊的兴趣,但收效不大。苏珊的建议很少,似乎对一切机械设备实在害怕。她看见煤气灶就缩手缩脚,看见电气冰箱就愁眉苦脸,开头还死命不肯用真空吸尘机。看样子,除了正式仆役之外,明明还少个管家,因此琴想好办法,至少要校方支付校长公馆的部分日用开支。然后她就去物色一个合适的女人来当管家。

  就这样,一幢十间屋子的住宅终于落成了,有门廊,有卧室,有客房,还有三间浴室;有一间大餐厅和进早餐的角落,还有全套设备的厨房,一间书斋,一间音乐室,还有栽满花木的草地。谁知可怜的苏珊对新居就算不是满腹狐疑的话,也是毫无兴趣。多久多久以来,她只要屋顶不漏,有间浴室,有只炉灶,炉里柴火足够烧顿丰盛的饭菜,就心满意足啦。她根本没有福份住进新居,因为新居还没全部布置好,就传来了勃罗士的消息,他母亲就此闭上眼睛咽气了。

  有天早晨,孟沙校长走进办公室,看见莎拉·林顿在等他。开头,看到她一身丧服,站起来,眼露忧色的招呼他,他真认不出了。过后才想起来,顿时想到勃罗士身上。这姑娘是勃罗士的知己密友,孟沙知道她跟勃罗士一向有联系,勃罗士就是改姓换名,跟她的亲戚一起住在伯明翰的。他把她接进里边一间办公室,惶恐不安的等她说话。她沉着的开了口。

  “勃罗士死了,”她说罢,沉吟半晌,又说道:“昨天在堪萨斯市给绞死的。”

  孟沙总觉得早已知道他的死讯,就怕落个这样丢脸的下场。片刻间,只见亲手建立的一切都开始在眼前崩溃了。可是莎拉·林顿很快又叫他安下心来:

  “勃罗士开头先上伯明翰。他在一家电器厂里找到份差使,拿的是小工的工资,三天两日还要停工;不过他得到雇主的默许,居然在工作台上干活,给他学到了不少技术。白人工人终于发觉有个黑人拿的是低薪,干的却是一大堆正式技工的活,他们表示不满。他就此给解雇了,不过雇主倒替他在一家没有工会组织的厂里找到份差使,挣的工资比白人工人低,干的却是正式电气技师的活。

  “到后来,他干活那家新厂跟工会公开冲突起来。工会里那帮人乞援了私刑,还取得‘美国军团'和‘三K党'的合作,掀起了暴动,结果闹成一场大开打。弄到末了,勃罗士不知不觉的顶着个假名字,编在囚工队里,判了六个月徒刑。”

  莎拉去找了他,靠了她的亲戚多方活动,一方面劝他忍受这项辛劳、残酷、屈辱的奴役;另一方面替他争取减刑。她的活动刚有点成就,勃罗士却为了态度傲慢,触犯了规章,给狠狠抽了顿鞭子。当天夜里,他拿了莎拉夹带进来的手枪,一枪正巧打穿鞭挞他的看守的前额,就此越了狱。他们曾经一起用他的真名,造了几封假信,从堪萨斯市寄给他家里人,他却对今后的打算只字不提,撇下她走了。

  一年多来,莎拉根本没有听到勃罗士的音讯。过一阵子,才收到他从芝加哥监狱里写来的信。她马上去探牢,从他嘴里,零零碎碎的听到他那套流浪的经历。他从伯明翰上了孟斐斯,在一个工会力量薄弱的城市里,一家没有工会组织的厂里,找到份差使。他派到的工作是多种多样的,而且还买了书本来研究,他对工作就逐渐有了兴趣。犯头痛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对前途的信心也恢复了。但没有完全断根;每当他感到头痛毛病又发作了,心里总知道有什么事非干不可,他发过誓要干这件事;碰到给痛楚折磨得快失去了知觉,他才知道原来是这么回事:他要干掉一个警察,还要强奸一个白人姑娘。他非这么干不可,不干可活不下去。

  后来,他头脑逐渐正常起来了。他辛辛苦苦的干活,用心念书,按时睡觉。还做实验。同事工人对他挺投缘。他人又可爱,再说,只有这么个黑人,也不太显眼。虽然有几个白人抱怨,盥洗室里可不讲歧视,连吃饭也不兴这一套。

  后来从北方来了个组织干部,谈起要搞个工会。勃罗士还是头一回听说工会的大道理,过去一直还只当工会就是排挤黑人工人呢;如今才明白组织工会并不是单单打算剥夺黑人的工作。他吿诉组织干部愿意入会。组织干部把他名字开进头一批名单。这一来可引起了抗议:

  “我们工会里可不能有‘黑鬼'。勃罗士也许不碍事,可其他人都要涌进来啦。我们不能破例。带勃罗士上北方去,给他安置份差使吧。”

  勃罗士听到这话,等着组织干部来跟他谈。眼见组织干部不来,组织工作又在进行下去,勃罗士就去找他了。

  “听说白人不要我加入他们的工会。”

  “是啊,勃罗士。”

  “难道我干不来活?”

  “你干这差使不能再合适了。”

  “说起来,我未必愿意离开南方;这是我的家乡,我也不高兴逃走,可我不想留在这儿碍你们事;如果你给我在北方弄到份差使,我想我总经得住风雪吧。”

  组织干部的脸色不大自在。“老实吿诉你吧,勃罗士,”他说,“北方也不让黑人加入电气工会。这真太那个了。可是你也知道,有成批南方人上了北方;再说,北方白人也多半不愿意把黑人当平等的人看待。”

  勃罗士火了。“那好吧,我就留在这儿做工贼!”

  那帮老板倒乐意用他,还要他再去招些黑人电气工人。可是勃罗士一个也不认识。事情就这么一天天下去,后来工会力量大得足以举行罢工了,就组织了纠察队。勃罗士穿过纠察线,竟换了打,给抓起来,押进牢房。老板依了工会条件,解决了工潮,却听凭勃罗士关在牢里。等他出了牢,就到了圣路易。手边有一整套工具,一小笔钱,还有相当多的书本。他想开家小修理行,可是钱不够。什么差使都找不到,只有到旅馆里当茶房。

  这下可打开了眼界。过去他对阔佬游手好闲、挥金如土的生活从未见识过;对穷人沉湎醉乡、迷恋赌博的生活也不大熟悉。不久他就给客人上酒,跟同事一起喝酒了。慢慢还赌起钱来。他不大贪杯,对赌钱也不大起劲。不过他需要有人做伴;钱尽管去攒,但不能在同事中显得高人一头。

  所以他就懵懵懂懂的过日子,心里却越来越不安,而且什么兴趣都没有。看到人家生活这么无聊总觉得惊奇。商人老是匆匆出门,就为了想赶回来喝个醉。他的同事也往往夜里喝得泥醉,白天苦苦过日子,看来要么穷得分文不名,要么大事挥霍。有个脸色红润的大个子白人妇女,手头很有钱,穿着比人讲究,常常喝醉酒。她到处乱花钱,卖弄珠宝,可是一点也不快活。他常常看见她哭,或者大发脾气。

  有一天,他捡到这女人的钱包。他一看认出是她的,就上她房里去归还。她不在。他没去找她,匆匆赶到下人的饭桌,晓得去迟了就捞不到什么吃了。吃完饭,粗心大意的把钱包塞在插袋里,回到楼上休息室,只见那女人四下围了一群闹哄哄的人——这种事倒也寻常——他走到她跟前,把钱包交给她。人群顿时静下来,看光景可不妙呐。她劈手接过钱包,一个警察就抓住勃罗士,戴上手铐。

  她失声喊道:“别,别;放他走;东西都在!”

  “当真?看看仔细。”她把一包珠光宝气的饰物全都倒在地上,洒得满地亮闪闪,犹如银河星斗。随即又满不在乎的把珠宝扫成一堆。“真的,东西都在。放这孩子走吧。给你。”说着塞过一张钞票。

  警察还是不信。“‘黑鬼',哪儿弄到钱包的?”他问道。

  “我在休息室一张椅子上捡到的。”

  “对——我刚才就搁在那儿——”

  “你捡到了怎么办呢?”

  “她不在房里,我就去吃晚饭了。”

  “一看当不了钱,你就送回来了。请听我说,夫人——”

  “真的,放他走。给你,孩子,”说着她又把钞票塞在他手里,手铐随着勉强松开了。

  勃罗士闷闷不乐的走开了,茶房领班谨慎的慢慢跟着。

  “她给你多少?”过后他低声说。接着又叫道:“五块钱!可那些玩艺至少值十万块钱呢!天吶!听,伙计们。”他们就一哄而上,嘁嘁喳喳的嘲讽了一番。“诚实确是上策——对笨蛋说来是这样!”一个喊道。

  隔一天,下了班,茶房领班又来找勃罗士谈了。

  “喂,小兄弟,你是不是什么铜匠?”

  勃罗士没精打采的说自己是当电气工人的。领班打量着他。

  “她不醉的时候,总把珠宝存放在帐房的保险柜里,那柜开起来不太难吧?”

  勃罗士看看他,他看看勃罗士;两人就此转身走了。勃罗士琢磨起来。过去他以为,从糊口和找乐趣的意义来说,就需要找个好差使,而且还要高工资。后来才看出人们干得了的差使住往捞不到干,为了吃饭,逼不得已去干不喜欢的差使。但就算这样,如果卖力的话,到时候总有机会干自己的事。不,不,不;卖力往往落得一场空,甚至还招到怀疑和风险。那么何必苦干,为什么不去偷呢?招风险?生活还不就是招风险?不正当?那什么才算正当呢?

  所以他就等到夜里茶房领班回来,还带了两个白人,衣着朴素而体面,都不声不响。他们开门见山就谈正事:“旅馆保险柜里通常总存着大笔财物:珠宝啊,有价证券啊,公债啊,还有些现金。要弄到手的机会多的是。只是东西一拿走,不容易脱手。”

  “你替我们打开保险柜,把里头东西统统交给我们,什么代价?”

  勃罗士早就考虑过了。“两千块,现金!”他答道。他们同意了。事情分明轻而易举。就在这淡季里,有天大清早,勃罗士打开了保险柜,那批同谋把里头的东西都拿走了。他们给了他两千块小钞。当夜他就动身上梅肯去了。

  他悄悄溜进城,到了莎拉家里。神态又疲惫又狂乱。一个劲的抽烟,拼命看着莎拉向来订阅的那份《亚特兰大宪法报》。他只看社会新闻,找寻淑伊·瓜贝尔的名字。突然间,勃罗士站起身。

  “把车借给我。”

  莎拉满脸疑惧。“时候不早了,勃罗士——快半夜啦。明天下午我还要用车子去串口子拉生意呢。”

  勃罗士掉过眼光看着她。“我不到中午就回来。”

  莎拉叹口气。转眼工夫他打开风门,顺着街飞快开去。第二天清晨,一早就开过亚特兰大的桃树街。他把车藏在东车站那边的林子里,等着。九点钟光景,开过一辆车。他认出小李·鲍尔温。过两个钟头,淑伊坐了小汽车来了。勃罗士看到她的小红帽和金黄的鬈发。他径直走到车道中。她马上把车一拐,刹住车。他站上踏脚板。开头她脸色惊讶,过后才自恃绝色的坐着,神气中带着几分傲慢,几分怜悯。

  她悄悄说:“我们小时候,我头一回看见你,还以为你是天下最俊的小伙子呢。我差点爱上你,在世道好的情况下,我们或许会感动上帝。这根本办不到,永远也办不到。”她不慌不忙的翘起指头,摸摸他那籍灰白头发。他愤愤的缩了回去,但她还是悄悄说下去:“你不会碰我;你不能,你太正派啦。”

  “下车来,”他憋不住一肚子怒火说。

  “不。你下去,笨蛋。随时都有车子开来。”接着又慢慢往下说:“勃罗士,你有什么心情,吃过什么苦头,我都知道。从前我对母亲说我爱你,打算跟你私奔。母亲吓楞了,气得要命。说你是个下流的‘黑鬼',正派的白人小姑娘决不会多看你一眼。有生以来我还是头一回挨她一顿好打呢。接下来十年工夫,你这人总在我心里,就是再也没见到你,直到那天我们跟橄榄球教练起了冲突,那警察揍了你。我差点晕了过去。心里真难受——难受死了;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有辆车子来了——下去,检査检査我的车胎。”车子开过去了,注意也没注意。“好,走吧。”

  他拿不定主意,抓紧她的手。“我要强奸你,”他脱口说道。“人家给我吃过苦,害得我半死,我就要逼你向我屈服,来报这笔仇;然后我还要干掉那臭脚巡——”

  她瞪着眼,又害怕又怜悯,犹疑不决,结结巴巴说:“胡说八道,勃罗士,别傻啦。你害不了我,谅你不敢;你并不真想害我。你一干,就会遭到私刑,我就一辈子见不得人——又有车子来了。到树后面去。”车子开过了。“呃,勃罗士,亲爱的勃罗士,请走吧。”说着冷不防搂住他脖子,吻了他。

  他发抖了,心头怦怦跳着,紧紧抱住她,眼里滚着热泪。他温柔的把她拉近身。她挣了一会就依从了,身子软下来,顺势贴着他。胳膊牢牢搂住他,越搂越紧,越搂越紧,两人嘴唇就此贴在一起了。她一边啜泣,一边悄悄说:

  “勃罗士啊,我想,自从我头一回看见你,自从你把我抱起来,带我过马路,就爱上你了。我千方百计去爱别人。假装爱上人家,可是自始至终爱的是你——你那身丝绒般的皮肤,你那对迷人的眼睛,你那深情、漂亮、可爱的模样,蕴藏在你我两人灵魂里头。但这事一开头就是一场空。天不容我们,地不容我们。我知道连想都不该想你;你知道你想都不敢想我。就为了我们这段至高无上的爱情,我们给拆开了,打进了地狱。走吧,勃罗士,走吧,跑吧,再也别回来——”

  这时他感到她身子在他怀里突然僵硬了。

  “留神,”她悄悄说。“有个臭脚巡。他躲在马路对面。”

  勃罗士顿时清醒了。“溜进草地里去,”他悄悄说。“躺着别动。我去兜过来。”

  清晨时分一片死寂,只有鸟儿喳喳叫,流水淙淙响。勃罗士悄没声儿的绕着大圈子,从远处回过头来偷看,望得见警察蹑手蹑脚的慢慢走着,谨慎万分的朝淑伊躺着的那块草地走去。那大块头身上鼓起的地方,他都认得清。只见这警察卸下左轮枪,转眼就向姑娘弯下身来。她冷冷的抬眼直盯他的脸,纹丝儿不动。警察色迷迷的瞟了一眼,在裤上乱摸一阵,勃罗士就举起粗粗一根长满节瘤的胡桃木,使尽全身力气劈头打下。脑浆鲜血顿时溅到十步路外。

  淑伊一声不出,偷偷爬起身,溜进车里,转眼就走了。勃罗士侧耳谛听,在四下徘徊片刻。没人路过。于是勃罗士也走了,正午时分,到了梅肯,把车开进莎拉·林顿家的院子里。

  他简直一句话也不说,吃也不吃。忧心忡忡的盯了她片刻,捋捋她头发,接过她递来的皮夹,掏出五块钱。他情绪古怪,她以前可从未见过。他既得意又镇静。原先那份恐惧和惶惑一扫而空,变得坚定不移。他约略谈了几句。答应寄上通信处,把借的钱全还清,还答应给母亲写信。带着几分深情的请她原谅他给她招来种种麻烦。他或许再也见不到她,但她会听到他下落——她会听到。夜车刚要开,他就悄悄溜走了。

  当天夜里他到了哥仑布,第二天又到了安尼斯登。住在当地一家小客栈里,整天躺着想心事。他终于感到自由。两年来象钢钳般箝看他的誓言终于实现。那警察死了,还有那白人姑娘——在他心头,她已经不再象过去那样可恨,回想起来反而怪甜蜜的;但她不是死了,就是根本,根本没有生出来过;根本没有生出来过。这下子他终于能活下去啦。他要卖力干活;要让天下人看看他有股什么劲,有什么梦想,会实现什么计划。犯罪?他没有做过什么坏事。只是报仇雪耻罢了。他们不会找到他;那倒一点不怕。他要找工作干,什么工作都行。到第二天晚上,就当上一家工厂的门房。人家出他多少工资,他听也没听见。

  不久他又开始流浪。这回他到堪萨斯市去。他尽量想说服自己,大仇不报,枉为男子汉,如今仇可报了,他要恢复真名实姓,开始过种正直生活。不过他碰到的困难,连做梦都想不到。不仅卖力苦干的本领衰退了,而且对此的要求也改变了。他带着仇恨的眼光看待整个世界。心里虽想工作,可是身体太弱啦。心里想找电气工和无线电工干,但又碰上工会作梗、工资低微和临时工等老问题。于是他那想象力丰富的脑子想出个新计划。正式的体力劳动再也干不了啦。身体太弱了,头痛病发作的次数太多了。可是他能设计;能策划。懂得某些电学理论。念过宇宙线和原子裂变。闲工夫多的话,不妨休养休养,思考思考。

  要赚钱倒有个办法,他早先竟没有想到,那就是赌博。自从离开梅肯以来,他曾经沉湎在赌博里。人人都有套办法进行赌博。做生意还不是赌博吗?他想拟出一套赌博办法,再多攒几千块现钱就洗手不干。好好休养一阵,或许在医院里住一阵子,从此就跟莎拉开始生活。

  他开始研究牌戏和赌经,而且经常出入赌台。可是论到真正的赌博,那堪萨斯市未免太不足道,就算混得进白人的场所也不行,何况他一定混不进去。他到了芝加哥。没多久,他晓得了哪些地方有大赌局,没多久,赌客也发觉城里有了个新手。他稳扎稳打,按规矩赌,渐渐积起钱来。人家监视他了。不少人都拿准他是个职业赌棍,在行骗。可是他从未失过风。经过多少番起伏,六个月后,终于有希望达到目的了。他也成了一帮盗贼凶手心目中的肥羊。他开始感到紧张了。

  那天晚上,他正把刚赢来的两千块钱搂在手里,不慌不忙的放进皮夹,头痛病竟又发作。他慢慢掉过身去,第三回拒绝再给输家翻本的机会。心里生怕昏迷过去,转身走进厕所,溜出窗口,衣帽也不要就逃了。早晨回到了堪萨斯市他那秘密的藏身地方,他的财产,包括积蓄,都安全的藏在那里。他把最近赢来的钱一古脑放了进去,就火辣辣的痛得昏死过去了。

  他根本不知道躺了多久,可是,小偷找上门来,他倒早已知道,就是动弹不了。他一动不动,只是半闭着眼看着。他们一面盯着他,一面不厌其烦的搜了老半天,结果还是搜不出个名堂。于是决定拷问他。虽然明知这是冒险,可就是找不到那笔钱,他们知道一定藏在那里。一颗子弹飞出了勃罗士的手枪,这把枪已经送掉过两条命啦。一个小偷当场打死,还有两个跳窗出去了,勃罗士把钱收拾一下,藏在口袋里。

  他一数才知自己有五千块钱。但他作不了自己的主。要继续实行心里一套计划,体力既够不上,智力也够不上。他又疲倦,又寂寞,又灰心。只觉得给生活打垮了。知道自己完蛋了。他站起身,仔细穿好衣服。于是唤了警察,吩咐开上早餐。他不打算再奋斗喽。

  警察一到,他亲口招认不仅杀了地板上那人,而且还杀了伯明翰那白人看守,越了狱。他还老实吿诉他们,另外又杀过一个人,只是时间地点不肯招认。案子一下子审理定局。他被判了绞刑。就在这时,他再写信给莎拉,她离开铺子,匆匆赶去找他。她向州长求情。他表示同情,可是吿诉她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人是个杀人不眨眼、亲口招认罪状的凶手,正当青年有为,已经如同废物。他毫无出息,只有一身罪恶罢了。她只能得到一项特许,那就是替他收尸。钱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眼前尸体经过防腐,寄放在堪萨斯市一家殡仪馆里,用的仍然是个假名。当天,孟沙动身到堪萨斯市去,口头上只是说什么听到儿子勃罗士在西部得了重病。他在堪萨斯市,也不抛头露面,就把尸体运到芝加哥,由儿子道格拉斯收殓。道格拉斯有个朋友是做殡仪馆生意的,靠了他帮忙,把尸体仔细重新化过装,去掉横死的征象,于是孟沙打电报到梅肯,说儿子勃罗士得肺炎病死了,他正护灵回家。

  在他离职期间,琴·杜比侬就代理校长室事务,监督新校舍建筑工程,她碰到一个来客挺有意思的。那是个黑人,低声下气,唯唯诺诺。他有“万分重要”的事要单说给校长听。校长不在,叫他感到遗憾。他要等校长回来再说。不行?好,以后再来吧。他来了一回又一回。最后,琴跟他说校长有事逗留在外埠。他把要说的话吿诉她不好吗?他吞吞吐吐,躲躲闪闪,终于心痒难熬的警吿她,从前克雷顿家住过那片老地方,至今没人用过,不要让校长挖掘才好。他一向替克雷顿家干活;他们是“他自己人”。这家人只剩下老南西小姐一个人,她是他目前的东家。他硬吓软求了一通。州府没有权利拿走这座旧庄园,南西小姐根本不该卖掉。这片地上有鬼出现。在上面盖了房子,结果会“可怕!可怕!会灭绝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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