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艾伦·梅克森斯·伍德 -> 从阶级退却:论一种“真正的”社会主义
第七章 非相关性原则:一个历史个案
在NTS名人中,G.S.琼斯独自一人把非相关性原则运用于历史考察的实验之中,他提供了一个特别明确的关于这一原则的理论与政治逻辑的例子。从他本人关于宪章主义的研究出发,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社会状况与政治力量之间几乎是没有联系的。他进而把这些观点用于分析工党及其近期灾难性的选举命运,分析这种状况怎样才有可能得到改变。
必须强调的是,琼斯代表了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考察过的NTS中一个非常不同的个案。不同于其他任何人,他实际上已经承担了一项重要的历史性工作,这一工作对于拉克劳与墨菲、或者汉迪思和赫斯所摆出的事实与判断表现出完全不同的态度。他在早期明显是囿于唯物主义编年史的传统,这使得他脱离了抽象的唯理论。然而,这些不同有助于凸显他的早期作品与最近的理论和政治取向——在上一章中,这一点已经由他对唯物主义的拒绝使社会现实屈从于话语所引证——之间的巨大断裂。如果回过头来看一下的话,在他的早期作品中有很多东西,结合其亲阿尔都塞倾向,都为其后来的转向做了准备,尽管如此,这个很显眼的过程还是写入了他本人职业生涯的记录中。
在《阶级的语言:英国工人阶级历史之研究(1832—1982)》——这个集子收入了他在观点发生重大转变的几年当中所写的一些文章——的前言中,琼斯告诉我们,正是他对宪章主义的研究,最终使他否定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条件与政治力量之间、作为“生产关系内部结构性地位”的阶级与作为一种“政治力量”的阶级之间关系的看法。宪章主义的判断与任何具体社会群体的特定状况之间的相关性的缺失,迫使他首先去质疑“意识形态”的由来,即政治意识形态是对物质状况的反映,并最终宣称宪章主义政治的独立性。循着琼斯思理演进之轨迹,去考察一下究竟什么似乎可以作为非相关性原则的事实所支撑的东西,还是有必要的。
琼斯以这样一个假定开始,即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的观念要求必须具有这样的一种信念,即存在“一种简单的从社会到政治的转化原则”[1],而且,甚至更为特别的是,那种政党的联盟与忠诚能够从阶级地位中得以预言,或者相反,可能在政治计划中“读不出”物质条件的决定性来。通过一些合理的、无可争议的主张,比如说,既往的政治语言有助于意识的形成,以致不存在决定了物质条件可以生成意识(或者意识形态)与政治的简单公式,他很容易地解决了这个“稻草人”问题。不幸的是,接下来,他便大踏步地从在社会状况与政治之间不存在简单联系的主张,跳跃到对于非相关性原则与政治的独立性的认同。不仅如此,通过对于我们将要看到的一个对他来说不一定具有说服力的例子的概括,他完成了这一“跳跃”。
琼斯认为,在宪章主义思想与宪章主义者的社会状况之间不存在简单的联系。宪章主义者的计划是政治性的,而不是社会性的,这一计划来自早期的激进传统,而不是根植于技术工人阶级的特殊利益与经历,也不是对这种利益与经历的一种回应。由此,我们被迫去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宪章主义”政治是独立的。特别是,在他的印象中,宪章主义赋予政治以丑恶面目[2],而且,从政治的角度,他们把阶级对立看作是被代表者与未被代表者之间的对立。而不是雇主与雇工间的对立——这种看法继承了传统的激进主义。[3]如果宪章主义的政治语言不是他们自身社会经历的语言,而是早期有着极为不同的社会基础的激进分子的语言,那么,根据他的论证,必然得出的结论就是,宪章主义的政治需求并不仅仅就是他们的社会痛楚的象征或派生物,而是他们独立于任何具体的物质的或社会决定性之外的要求。那些关于宪章主义的“社会的”解释,把宪章主义当作一种有明确政治特征的社会运动,或者是把其政治需要仅仅当作是社会原因的结果,或者看到了其基本社会特征与其政治表述之间的冲突,这种解释就是一种误解。宪章主义的政治特征在于它是“故事的中心”[4],它独立于与其紧密相连的社会状况之外。
下面的评价并非意在攻击琼斯对于宪章主义的描述。实际上,除了他本人的历史依据外,能做的努力并不多。关于他从这一依据中得出的结论,以及由这一结论所得出的政治方案是存在争议的。首先,为什么他相信他的描述是代表了对于传统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与阶级之间、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关系的观念的一种挑战,这一点是根本不清楚的。他要求我们去承认,语言“本身是社会存在的一部分”[5],而且我们不能把政治语言“看透”为一种独立存在的社会现实,就好像前者不过是后者的一种“昙花一现”式的反映——既然现实本身就是我们用语言构建起来的。也许我们真的不能简单地“看透”政治语言,但这到底又意味着什么;我们应该在多大的程度上去把握这一点;而且——除非他打算把现实完全分解为语言,完全把语言从任何外在的相关性中分离出去(比如说,如同法国后结构主义者已经完成的那样)——它怎样代表了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根本挑战。
琼斯的论断所包含的几点意思多多少少可以被认为是无可争议的;政治意识形态不能生成于历史真空中;当代人的意识受历史遗留的影响;人们用他们能够得到的语言与概念的工具去生成对于他们的现实经历之意识形态回应;而且,他们能不止一次地作出回应。
就算宪章主义以其理解力与其方案的政治特征著称,就算在这些计划与宪章主义所代表的群体的社会状况之间存在着差距,而且,就算在宪章主义与前工业社会的激进主义传统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是我们又能够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难道一定会得出,这些政治理解力与要求是“独立的”;他们没有也不打算去表达那种无论从本源还是从特征上都基本是社会性的痛楚;宪章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力量不能被还原,或为任何“生产关系内部的结构性地位”所决定?而且我们还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政治的成功或失败不取决于它符合于阶级的社会现实的程度?
必须注意到的是,琼斯并不否认宪章主义是一个由有着共同的阶级身份的人构成的运动,甚至也不否认,这种先于意识形态的社会认同源起于宪章主义的政治计划。[6]换句话说,宪章主义所代表的人们的社会认同,并不依赖于宪章主义的政治或语言。相反,宪章主义政治的存在,依赖于某个特定社会阶级的优先性存在。事实上,琼斯也不否认宪章主义的政治语言表达了某个特定社会群体,甚至是一个由生产关系构成的阶级的愿望。很明显,这是一场政治运动,是社会阶级的一种政治表达。尽管宪章主义政治并不自然而然地反映(不管那意味着什么)其追随者的社会状况,但它毕竟是某个社会集合体——该集合体的集体认同是由社会状况构成的——的政治语言。尽管琼斯坚持认为,社会状况“只有被赋予特定的政治意义,以致他们的愿望只有通过政治话语与实践的具体形式才能够得到有效地表达”[7],但他不得不去承认,如果打算成功地进行思想灌输的话,至少,在政治语言与其诉说的对象之间一定要存在着某些联系,而且,随着环境的转换,这种语言可能会变得“不适当”。[8]
事实上,琼斯关于宪章主义的分析,与他关于“语言的非相关性观念”[9]的主张不相符合,既然他担心的是,宪章主义之所以流行,很明显正是因为它确实是相关于——实际上是反映了——某种真实的条件,而且,随着这些条件的变化,它不再是“适当的”。他的叙述所遭到的质问是,对于某些具体的历史环境来说,宪章主义的辞藻如何是最佳配置,而对于其他的情况来说,它如何又是“糟糕配置”[10]。他讨论了在国家与工人阶级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且使宪章主义者的前提失去可信性时,宪章主义语言“陈腐的,时代倒错的风格”。不止于此,宪章主义辞藻所指的环境,明显就是“阶级压迫”的政治宣言[11];而且它的政治激进主义能够成功地保持其为一种意识形态,只要历史条件允许去把经济压迫看作是由政治来决定的:
……作为群众运动的意识形态,激进主义之所以成功要取决于这样一些特定条件,即我们可以把在政治与法律方面具有能力的国家政权和有产阶级看作是所有压迫之源。只要失业、低薪、经济无保证等现象的存在能够找到政治上的根本原因,那么宪章主义方案就仍然是可信的。[12]
有人可能会认为,琼斯已经像任何理智的历史唯物主义者所要求的那样作出了让步。他为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个案,在其中,那些属于由生产关系构成的社会阶级的人们,形成了一种表达自己阶级愿望的意识形态。他们的政治语言首先已经假定他们是以社会阶级的形式存在的。而且,如果政治语言与他们的阶级条件不相称,如果他们的政治措施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社会需求,就不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些语言与措施不仅不能表达社会苦楚,而且也不打算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比如说,宪章主义者对能够满足他们社会需要的东西的把握可能是错误的,而且,他们当时可能已经接受了一种更适合于他们的社会状况的政治话语和实践。另一种可能是,社状况本身也可能限制了他们作出全面回应的可能性;而且,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宪章主义计划——不管对于其追随者的利益来说是多么地不充分——也可以是一个符合于当时条件的合理回应。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我们都没有更远地迷失于马克思本人正统的唯物主义之外。
让我们来仔细地考察一下琼斯认为比较重要的那些宪章主义特征,即宪章主义方案的政治特征,它把社会邪恶归于政治的原因,它在政治的意义上去把握阶级对立——不是作为雇主与雇工之间,而是作为被代表者与未被代表者之间的对立。问题是这些特征是不是预示着在社会现实与政治形式之间的深刻分离。
首先,社会现实。当(用琼斯本人在其早期作品中所使用的马克思主义的话说[13])劳动对于资本的屈从已然形成时——宪章主义与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在时间上相吻合,也就是说,在此时期,生产关系实质上采用了以有偿劳动受雇于资本的形式——但是,真正的屈从,劳动过程的变革以及资本对这一变革的直接控制,仍在进行之中,还远未完成。宪章主义的衰落,如同琼斯指出的,多多少少与“真正的屈从”的实现相一致,与此同时,“工业化”进程在以直接生产为代价的情况下有效地解决了有利于资本家控制劳动进程的问题。正是这一点上,大量引起争论的工人阶级斗争发生了变化,有时候被描述为工人阶级斗争性的衰落,或者不那么损的话,是被描述为从政治领域到经济领域的一个转换。宪章主义实际上是英国最后一场以压倒的政治性词句去认识自身的利益,去表达自己痛楚的重要的工人阶级运动。
这样一来,似乎工人阶级斗争的转变——从关注于政治的宪章主义到后来的直接与“经济”相关的工人阶级运动的转换——与社会状况的一个重要转变联系在一起。尽管去假定这些社会的与政治的转变之间存在一种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许是不公正的,但是却可以合理地认为,关于宪章主义的政治观念可能为某种社会状况所支撑;任何允许或鼓励宪章主义者以政治的方式去把握他们的利益的条件在那以后都没有再出现;还可以认为那种转变与“真正的屈从”的形成是有关的。这样,我们或许可以问,在宪章主义者中,什么样的社会形势决定了他们“独立”的政治回应,或者,是什么东西鼓励他们去把社会问题当作仿佛纯粹是政治的。
然而,还有一种更好的和更为历史地看待这一问题的方式。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剥削的条件来源于阶级剥削关系的社会苦楚,这一点将不可避免地被嵌入到法律与政治的范畴中去。统治阶级的剥削力量依赖于法律地位与直接拥有强制的政治与军事力量的程度——也就是说,经济的与政治的力量结合起来的程度——“经济的”与“政治的”在与被剥削阶级的斗争中也倾向于不可分离。对于贵族特权的攻击,比如说,从定义上来说,是对其法律的与政治的权利的一种挑战。事实上,正如我们经常指出的那样,经济与政治范畴的明确区分是资本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这是由其占有剩余的方式所决定的。由此看来,显然,从政治的范畴中分离出来的“经济的”斗争的划分——是资本主义所专有的特征——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即对于剩余的占在是通过纯粹经济的手段进行的,这也就是资本家从那些法律上是自由的且没有财产的劳动者的身上剥削剩余价值。因此,在前资本主义抗议和反抗的运动中,我们没有被迫要求去假定,对于政治的关注——不管它多么明显是“独立的”——将会预示着把政治从阶级剥削的物质条件中剥离出来。
然而,既然宪章主义是已经屈从于资本的阶级运动,那么很明显,有许多问题需要展开讨论。如果说把“灾难”归之于某种政治原因的做法是基于以“经济的”与“政治的”统一为标志的社会现实,那么,在这种统一已经不再的时代,宪章主义继续去表达经济的痛楚并从政治的意义上把握阶级关系的做法,很明显就是不合时代的。然而,这当然并不意味着宪章主义的痛楚在特征与起源上不是“经济的”,也不意味着宪章主义的政治态度并不取决于他们的社会状况。它的意思是说,宪章主义者——与所有人一样——都是历史性的存在,这也意味着,历史并不是从明确的断裂或者非连续性的存在出发的,而是通过所承接的事实的转变,通过连续性内部的变化来进行的。如果意识形态的变化是通过变革既有传统以适应新的社会状况,而不是通过前无古人的、新发明的意识形态适应社会变化的每一个阶段的话,那么我们就不必感到吃惊。当我们把历史看作一个社会变化的连续性过程,而不是一系列非连续的“结构”时,宪章主义与早期激进传统之间的连续性,比起宪章主义者所面对的不间断性传统为社会现实所改变的方式来,就不是更为重要的。
事实上,我们可以到琼斯本人那里找到这样的证据,即宪章主义者的阶级条件——尽管这些条件没有导致对于旧的激进主义政治关注的放弃——赋予了那种政治关注一种根植于他们自身特殊的阶级经历的显著特征:
因此,激进主义在宪章主义阶段的特别之处,既不在于它放弃了建立一种广泛的人民同盟的野心,也不在于它是以新的、具阶级特殊性的方式来看待当时的历史——后来的历史学家将这段历史描述为工业化阶段。宪章主义和先前的激进主义版本在上述两个领域都存在着牢固的联系。具体到宪章主义来说,首先,作为1832年的一个结果,把人民等同于工人阶级,其次,一种在国家与工人阶级之间关系上的侧重点的相应转换,作为1832年结果的辉格法对此做了戏剧化处理。作为这种转换的结果,较少强调国家作为私己利益与腐败——用威廉姆·科比的话说是“旧式腐败”——的巢穴;相反,国家越来越被看成是对于生产者的独裁暴政的先驱。在19世纪30年代,代表国家的主要形象不再仅仅是表现为那些热衷于以消费税的收入来保证他们不劳而获的舒适的钻营职位者,担任闲职的人和公债所有者,还表现为一些更可怕的、更有活力的东西——一种强有力的丑恶的镇压机器,在资本家和工厂主的命令下,积极地去除所有残存保护,从而为降低工人阶级的工资而努力,作为一种同时发生的现象,宪章主义代表了这样一种国家观的起落兴衰。[14]
当然这些激进传统的变化和修正至少是和连续性一样重要,而且这确实同样多地告诉了我们关于政治力量的社会决定性。如同琼斯那样,在谈到“宪章主义的激进阶段”时——就好像这不过是无根的“思想史”的又一阶段一样——掩盖了这样的事实,即宪章主义——因其全部落后面目要归之于激进主义——代表了一种与成长中的工业资本主义现实相适应的传统激进思想的转型。它的存在是一个简短的瞬间,在这个瞬间中,资本主义的社会状况要求旧式的意识形态传统发生变化,然而却不是放弃。
那些使得有必要去修正激进思想以适应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的条件的社会改造,很快就把政治激进主义的传统淹没在当代工人阶级的“经济”斗争中。尽管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在一开始就意味着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旧式的政治关系不再有效,但这种关系从传统政治的角度看来仍然是有意义的,只要资本的统治并没有完全地扩展到劳动过程本身。剥夺剩余价值的行为仍然在某种程度上与生产过程相分离,正如在前资本主义的剥削形式那里一样。换句话说,剥削仍是一种强迫性行为,它与生产过程不可分割,而且可以把剥夺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剥削关系合理地去看作是一种“超经济”的行为。
但是,一旦劳动屈从于资本,一旦控制劳动过程的斗争在有利于资本的情况下得以决定性的解决——或者,换一种说法,一旦剥夺的行为变得与生产过程完全不可分——剥削者与被剥削者间的关系仿佛就纯粹是“经济的”。这种观点既反映了同时也模糊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一方面,这反映了经济与政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分离;另一方面,它倾向于模糊资本主义占在的剥削特征,以致使这种特征让人无法看见,就好像是生产过程本身的什么东西似的。因此,比如说,早期生产者把自己看作是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斗争的,而资本主义的结构鼓励工人把自己看作是属于资本的一个部分,即他们用劳动换来“公平工资”。
经济与政治的严格分离,当然也会模糊由国家所维持的资本主义剥夺方式,既然在政治与剥削力量之间不再有任何明显的统一性,所以尤为真实是,由于资本主义能够把正式的法律平等和政治权力扩展到生产阶级中去,甚至是扩展为全民选举,所以就没有直接对资本主义的占有与剥削的权力形成挑战。同样,资本主义的这种结构性特征,使得“尚未改革的系统内部”的改革成为可能,琼斯认为这种改革剥夺了宪章主义的“对于大众追随者的拉拢”,因为政府行为似乎不再“完全与激进图景相关”。[15]
于是,专心于“生产这一点”上的斗争,以不同于宪章主义的政治斗争方式反映了资本主义现实——但它对这些现实的反映却只是部分的。在某种意义上,宪章主义的缺陷,连同其不合时宜的政治关注,或许也恰恰就是它的力量所在;而且,尽管资本主义的现实要求的是“经济层面”上的斗争,这一点当然是真实的,同样真实的是,当斗争的焦点转移到“经济的”范畴中时,劳工运动失去的也很多。尽管如此,这种转换无可争议地取决于资本主义的物质状况。关于宪章主义的政治理解已经变得不再可靠。从社会状况与政治力量之间联系的观点看来,重要的问题不在于宪章主义者在用政治词句来表达经济的现实,而在于他们是最后一个这样做的工人运动,因为在其以后,社会现实变得与建基于前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的统一性的观念无法相容。如果工人阶级斗争还打算去寻找到一种政治力量,那它就必须使用非常不同的话语和词句。
因此,从宪章主义这个关于社会状况与政治力量之间关系的例子中,我们可以了解的到底是什么呢?首先,它毫无疑问地表明了意识形态与政治的历史真实性。没有一种意识形态是构建于历史真空之中。历史的发展通常是以连续性内部之变化的形式得以进行的,是通过承继下来的事实之变迁,而不是通过明确的断裂来实现的。其次,宪章主义证明了由活生生的、有意识的人所构建成的政治与意识形态,也证明了人类回应的创造性(这也包括犯错误的可能性)。通过这些方式,宪章主义毫无疑问地忽略了“上层建筑”对“基础”的任何简单机械的反映。那种与生产关系的类型——对应的政治或意识形态是不存在的。
与此同时,宪章主义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例子,这个例子说明,在政治方案中所表达的利益与分歧是怎样由生产关系与阶级构建起来的,历史遗产与传统是如何通过改变阶级关系而得以重塑和改变的,以及政治语言的接受是如何依赖于他们把握现实社会状况、表达现存社会分歧的手段的可信性。宪章主义这个例子还生动地说明,就其与当时的社会现实不相称的程度而言,政治策略被证明为不能充分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因此这一历史性事例很少能鼓舞起人们对于非相关性原则的信心,无论作为一个理论概念而言,还是作为一个政治策略而言。
在这里,我们作个总结。琼斯把她从工人阶级斗争研究,特别是宪章主义的研究中得出的见解,运用到对于工党及其历史,以及对于重新为其选举成功创造条件的一种新的解释中去。其主要目标是构建这样一种社会联合,这种联合建基于并增进了那种被琼斯看作是一种日渐增长的“阶级归属与政治承诺的非同步性”[16],这种联合超越了阶级的物质利益,并且是基于新的、潜在的共同利益,这种共同利益是与“所有潜在构成者利益的非物质产品(知识、民主控制、环境、生活质量)的分配有关的”[17]。新的社会主义政治,将会导致一种新的社会集体的产生,这种社会集体之组建与整合,不是通过一般的社会状况或阶级情势,而是通过一种新的表达出非物质的、统一的目标的政治语言来完成的。那么,这种政治策略的特性——特别是使其与传统的社会主义区分开来的东西——也就是“阶级归属与政治承诺的非同步性”,政治力量与社会状况的不相称,被当作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而不是一个问题,被当作是一个有待培育的环境,而不是要去克服的一个障碍。
整个论断导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一定存在着一种“工人阶级与专业化阶级间联合”的重建,工党过去的成功即是建基于此联合。[18]事实上,也可能是,社会主义的希望总是应该寄托于后者而不是前者,既然至少三分之一的工人阶级作为永久性的托利党成员[19]明显能够被排除在外,而且,更为根本的是,20世纪英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在本质上是保守的,而“专业化阶级”已有了如下传统,可用以下的话来表示:“服务的道德标准、在追求人道主义中的知识和技能的道德标准,文化传播的道德标准。”[20]与此同时,尽管旧的职业道德已经滑坡,而且在过去的30多年中,“专业化阶级”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就如同在工人阶级中已然发生的变化一样,两者对于工党的命运来说具有“同样的重要性”[21]但是,仍然存在着重建旧式联合希望。那种希望可以在对于某种“非物质的东西”共同承诺中被发现——知识分子与理性的专业化阶级明显在本质上是倾向于此承诺的,随着阶级意识、社会团体意识的淡化,工人阶级对于这一承诺变得越来越敏感。[22]社会主义政治的构建竟然是源出于公平正直的人们与那些放弃了其各不相同、无法统一的阶级意识,转而求助于其他阶级的工人阶级之间的联合。这一点实际上已是尽人皆知的。
这种坚持在“阶级归属与政治承诺的非同步性”中为社会主义政治寻找最美好希望的做法,也许比任何别的做法更能揭示出,新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在任何程度上都不打算作为改变社会的一种策略,而是作为一种形成一个议会式大多数的方案。NTS的整个理论体系开始有意义,是在NTS被看作是一种选举原则的理论化时:既在某种广义界定的目标——比如说民主、生活质量——的范围内(界定越广泛,就越适合于吸收多元利益并模糊它们之间的不相容性),一个政党如何能对尽可能多的人显得有必要存在((即使未必能对所有人显得有必要存在)?更为特别的是,一种将会把不同群体的人们统一到一起的政治说辞,何以每四年或五年就要修订一次?
如果说非相关性原则在有关历史进程与变革社会的有效策略方面涉及较少的话,那么它在阐明关于竞选党派的构架、选民的组成、跨阶级的联合的构建,以及为形成选主的身份认同,而从物质条件中概括抽象出政治观点时,语言和辞藻所具有的功能是极具启发性的。怎样把这些身份认同运用到社会主义斗争中去,这仍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正如在琼斯那里一样,既然历史分析不能被用来纠正理论结论或已提出的政治策略——至少如同是一种社会主义策略,因此,我们或许应当回溯至由这些政治策略得出来的理论结论,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在何种程度上,这种理论体系更多地不是取决于历史调查或历史分析,而是取决于选举政治的逻辑。
注释
[1] 琼斯:《阶级的语言:工人阶级历史之研究1832——1982》,剑桥1983,第242页。
[2] 同上书,第105页。
[3] 同上书第,106页。
[4] 同上书,第105页。
[5] 同上书,第21—22页。
[6] 比如说,可参见琼斯:《阶级的语言:工人阶级历史之研究1832——1982》,剑桥1983,第95页。
[7] 同上书,第242页。
[8] 同上书,第22页。
[9] 同上书,第21页。
[10] 同上书,第175到177页。
[11] 同上书,第177页。
[12] 同上书,第106页。
[13] 同上书,第45-47页。
[14] 同上书,第173-174页。
[15] 同上书,第106页。
[16] 同上书,第252页。
[17] 同上书,第256页。
[18] 同上书,第254页。
[19] 同上书,第243页。
[20] 同上书,第247页。
[21] 同上书,第247页。
[22] 同上书,第2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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