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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的经济——朝向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
曼德尔
(1972)
熟悉托洛茨基主义运动历史的人们,对于目前在报刊上公开地争论苏联的阶级性质,觉得有点好笑,因为在三、四十年前这个问题已在托洛茨基主义运动的内部讨论过。在不久以前还被认为是小圈子里讨论的东西,现在却成为“强权”政治的对象了。毛派及赫鲁晓夫派的领袖们互相对骂,每个人都说对方已“恢复资本主义”,或者甚至于已建立一个“反动的血腥的独裁政权”。
好笑不应该变为惊奇,从苏联的建立开始,它的命运就已与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密切地连结在一起。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退潮使苏联走了历史上未能预见的弯路,这个弯路只有托洛茨基主义运动才从理论上了解它,除此以外,其他流派只是失望地讨论革命失败的深度,或者认为所有社会主义革命的前途都是问题重重。但是,国际革命的新兴,不但替苏联的重生创造了更好的物质、社会、及政治条件,而且也助长了马克思主义的复生。后者又使“苏联的阶级性质”这个问题成为热烈的讨论题目了。
因为在一九三三至五三年之间,除了托洛茨基主义以外,没有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倾向,目前这个讨论无可避免地从托洛茨基主义之间的讨论中寻找资料。
两个方法论的问题
苏联社会(毋容置疑东欧社会是多多少少地以苏联社会为模型的)并不是一个在人类社会进化史上旧有明确的历史地位的、有定型的社会形式。它既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它是一个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结合了社会主义将来的一面与资本主义过去与资本主义包围的一面。托洛茨基在分析苏联的性质的问题上的主要成就,就是如此界定这个基本问题。在很长一段时期,这个“过渡社会”的观念只是托洛茨基主义运动所独有的,现在却慢慢地开始被更多的左派倾向接受了。[1]
但是,在以这个立场讨论苏联社会之前,两个方法论的问题是需要澄清的。
马克思坚持地主张,在资本主义成熟以前,我们不但不可能推衍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性质,而且也不可能推衍出商品本身的或者生产劳动的性质[2]。在工业革命以前的商业资本时代,经济学不可能阐述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十八世纪法国的重农主义学派的经济理论家也会冒失地得出只有农业劳动才有生产力的结论。
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情况也是一样的。单单从苏联的例子中(更不必谈中国的例子)便可得出这个社会的进化的一般规律。换句话说,从未成熟的特殊例子中得出社会进化的一般规律,就跟要从十七世纪后半叶的英国社会中得出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一样,是没有可能的。
马克思主义之作为一个社会分析的方法(因此,作为一个社会预测的方法)当然要比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经验主义的起源优越得多了。但是,正与任何其他的科学部门一样,马克思主义也不能完全脱离它所根基的社会底层结构。除非社会主义社会终于在充分了解发展的情况下出现了,我们无法知道,也无法充分了解,自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社会(即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社会)的发展规律,特别是导向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这个社会应该发生在工业高度发展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无产阶级占大多数,管理经济及国家,而且不会受到任何外来的威胁。在达到那个社会以前,我们可以用实验及经常地检验我们的理论来预测这些规律。我们可以用逐步得出近似值的方法来得出这些规律。我们不能得出这些规律的确实的一定的概念,这就是说,除非有关的争论问题已经在实践中解决,我们现在还不能得出关于苏联的理论的最后意见。换句话说,要到这个问题不再存在时,我们才有对这问题的最后意见。我这个结论大概不会使费尔巴哈第十一个论题的作者(即马克思——译者)不高兴吧!
但是,既使苏联还没有一个已经完全显示它自己的历史发展规律的生产制度,无可否认地,苏联倒有一个定形的社会经济型式。这个型式有其内在的逻辑及社会经济的动力。这个动力是需要我们了解与解释的。特定的社会经济型式与生产方式不同,前者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的产物,结合了几个不同生产方式的主要特征。因此,除非用综合及不平衡发展律去分析它外,我们是无法了解它的。但是,如果我们不了解那一个生产方式在这个特定的社会经济型式中占主导地位,我们就不能够准确地分析这个社会经济型式,更谈不上去预测它的未来动力了!
贝特兰完全没有注意到社会经济型式与生产方式之间的差异。在他的一篇讨论本质问题的文章里,他指责我们把理论放在“历史之外”。他不想想,正是他自己才把历史放在理论之外。[3]我从来没有说过,马克思主义只能分析“资本主义的纯粹的及抽象的形式”,我只说过,在分析资本主义的时候,如果不以“纯粹的资本主义”为出发点,那就不能科学地分析它的本质及其具体的发展。如果不这样做,我们就会坠入庸俗的经验主义的陷阱了。但是,如果我们仅限于分析“纯粹的资本主义”,我们就会陷入排斥历史——即综合及不平衡发展律——的抽象的教条主义之中。
贝特兰的理论就是上面所说的方法论的错误的一个极好的例子。根据贝特兰的理论,商品生产在苏联及其他官僚化的工人国家的残存,证明国家没有能力没收“所有”的货品。贝特兰不问问自己,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国家之没收“所有”货品,到底是符合计划的“逻辑”或需要,即符合推翻了资本主义以后所产生的生产关系的需要,还是符合“协作的生产者”的需要。他的推理是从苏联、中国及古巴所有的情况——物质缺乏及“原始社会主义积累”的情况出发的。但是他有没有想到在法国或美国发生的过渡社会会怎样呢?他有没有没有想到逐渐满足基本需要的社会会怎样呢?他有没有想到由于电子计算机的发达而使集中化的会计制度的扩张成为可能的社会会怎样呢?如果我们假设社会愈富,国家就愈不需要“占有”每一个钉子,每一个苹果或者每一个半导体收音机,会不会更合逻辑呢?基本上来说,社会主义的建设是不是商品生产的消亡呢?这个商品生产的消亡的特征不正是渐渐地不需要集中地分配所有劳动的产物吗?
过渡社会的所有问题的症结是生产力发展不足,[4]在世界的规模上,这个生产力发展已经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冲突。但是,它还没有达到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顶峰——至少在已推翻了资本主义的国家里是如此,像苏联这样一个国家,在开头就发展不足。如果把生产力发展不足的问题简化为产品“分配”的问题,那真是对像苏联这么一个过渡社会的一切社会、经济和政治矛盾采取极短视的看法。这个看法的主要缺点就是丢弃了马克思主义分析社会经济结构的一定的出发点:生产关系。
市场关系在苏联残存的程度
苏联问题的讨论的复生使一个人们认为已经解决了的争论得到新的生命。这个争论就是市场关系在苏联残存的理由是。马天尼(GILLES MARTINET)骂我犯了教条主义,因为我主张,只要苏联的生产资料不在国家部门以外流通,这个生产资料在基本上就不是商品。他的结论却是非常的天真:“不幸的是,这个生产和这个‘商品’流通是存在的,地球还是在转的”[5][‘地球还是在转的’一句来自伽里略。当伽里略被教会强迫他放弃支持哥白尼的地球绕太阳公转的学说时,曾说了这句话——译者]。依他的意思,商品生产好像是自然的现象,就像日蚀的“记录”一样。依他的意思,商品生产并不是一个极复杂的社会现象,不需要彻底公析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就可以了解似的。
马克思主义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的讨论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那个著名的第四节中,以最清晰、最简明的词句对商品生产的根源和商品的性质下了如下的定义:
“使用物品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它们是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的产品,这种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社会总劳动。由于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因此,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特殊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换句话说,私人劳动在事实上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份,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从而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6]
马克思在该节的后面几页描写生产工具公有化的社会的特征,以此与由私人劳动和私有财产所主宰的社会的特征作个对比:
“最后,让我们换一个方面,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份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份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份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份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的方式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得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份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6a]
这里我们要附带地提一下,马克思已经预料到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制度内的进化,下面这个著名的机械论的观念,即在每个社会经济制度中,甚至于在过渡社会中,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之间总是有一条“相应的法则”,很可能是斯大林主义的产物。这个观念必定不是马克思的。在后面我们还要谈这个问题。
马克思在上面两段文字中指出:商品生产,并不是因为“集中分配制度”的缺乏,也不是因为“确切会计制度”的缺乏,所引起的。它只是因为劳动的个人性质所引起。当生产者的劳动没有立即被确认是社会劳动,而且只在他们的劳动产物在市场上(根据“个人的价值”的实现的程度)被卖掉以后才被承认为社会劳动的时候,而且只有在这时候,商品生产才出现。
我们只要到苏联或东欧的“人民民主国家”去旅行一趟,即可以看到生产资料是否是“私人劳动的产物”,是否要经过市场的媒介才能交换。很明显地实际情况并不如此。私人决不能够到房地产公司去买一幢工厂。他也可能到商店去买机器的工具。而地球还是在转的。“在国家部门流通”的资本货物并不是“私人劳动”的产物,也不是私有财产。它们的拥有人并未有更换,它们也不会在市场上被售卖。所以不管这些国家的“经济学家”(这种经济学家只会保护某种社会利益,并不会科学地分析现实)怎么说,资本货物决不是商品。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一书中已经得出同一的观念。他在开头就反对国家会计的论点,他认为要控制公共的生产,必定需要严密的簿记。这种簿记要比今日所用的会计方法还要严密。但是这种簿记制度可不能跟生产的商品性质混淆起来,这个意思就是,劳动的社会性只有在事后,即生产品卖掉以后,才被承认。但是,在集体财产制的社会中,劳动的社会性,在它的进行的过程中,就已被承认。
那么劳动的“直接的社会性”和“非直接的社会性”的意思是什么呢?简单地说来,在建基于商品的经济制度内,企业的活动是由它在市场上的成功程度所决定。假如商品卖不掉,或者只能在低于(平均利润的)价值的情况下才卖得掉,或者只能在低于(平均利润的)价值的情况下才卖得掉,那末,投资就不能得到利润,不变资本就不能完全更新,一部份的劳动力就会被解雇,因为他们所做的工作“还没有被社会承认为社会劳动”。在计划经济的制度内,生产资本物品的工厂的活动跟“财务上成功与否”是没有关系的。投资——至少是主要的投资——是由计划决定,而并非由“公司”在市场上成功与否而决定的。
在劳动的社会性这个问题上看来,商品经济与计划经济完全相反的,前者是私有财产的制度,后者是集体财产的制度。在私有财产制度中,价值规律占支配的地位;换句话说,个人劳动的社会价值只能在事后才被建立起来。但是在集体财产制度中,占支配地位的是在不同的生产单位之间的有意识地分配物资的制度。即使有些劳动生产力会低于社会的平均数,但是所有在这情况下完成的劳动都立刻具有社会性。[7]
现在,让我们在反方面来证明上述见解。可能有人会问:那末在集体农庄和手工合作社里出售的消费品、工具和资本货品的性质是什么呢?在这个情况下,倒有买与卖的情形存在,因为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转变了。当国营商店卖了一件衣服给工人,这件衣服便从集体财产变成私人财产。这个交易并不是簿记上的转户。在法定的交易的背面,还牵涉到马克思所发现的社会及经济的消费基金。因为计划并不规定消费品在个人之间如何分配,所以消费品的分配跟资本货品在国家企业之间的分配不同。因此,在制造消费品的企业中所进行的劳动并不一定自动地变为社会劳动。一部份产品也许会卖不出去。如果它们的交换价值不能实现的话它们的使用价值也不能实现。[8]
如果一件衣服的价格太贵,或者是看来太贵的话,苏联工人就不会去买它。如果这件衣服一直卖不掉的话,那末生产它所付出的劳动就损失了。但是,没有什么原因会阻止国家使用机器(来生产价格太贵的东西),既使它的成本是特别地贵。在前一情况下,使用价值是浪费了;在后一情况下,使用价值是被实现了。这个差别是实实在在的,不管学究式的论调有多高,也不能在理论上或在实际上抹杀这个差别。
“价值法则”与“计划逻辑”之间的矛盾
自从普列布拉津斯基写了《新经济》一书以后,马克思主义者通常都承认,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整个过渡时期的特征,就是由价值的法则所决定的经济动力,与由计划的逻辑所决定的经济动力,这两种根本不同的经济动力之间的矛盾。第一种经济动力的趋向,是根据商品生产的法则——即需求的流动性、额外利润的追求,及竞争——来分配与再分配经济资源。而第二种经济动力的趋向,却是根据经济的计划者自觉地建立起来的优先次序,来分配与再分配经济资源。这种分配与再分配是不受市场所支配的。
在这两个根本不同的经济动力之间,可以有无数个这两者的结合物。譬如,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会运用计划的技巧来“调节”过于狂暴的市场涨落。计划经济也能够而且也应该利用市场来更快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及更完满地调动资源来满足这些需要。但是,正因为从长远方面看来,这两个经济动力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所以所有上述的结合物并不能防止这两者的矛盾。而这两者的决斗场就在大规模的投资上。市场经济的逻辑会引导投资走向与计划的逻辑完全相反的方向。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完全不同——前者是周期性的上下波动;后者是不断的发展(虽然发展的速度并不一定的是均一的)。
这里我们就看出那个使一切事情依靠“完全的没收”的论点是多么似是而非的了。如果真正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存在的话,我们就能保证主要的投资会根据计划而进行。事先知道是否“国家”没收了百分之九十九、九十五、或者九十的生产资料,对于估计一个政权的稳定性,它的经济离心力的份量和将要面临的危机是重要的,但是这并不改变根据计划而进行大规模投资是与由市场来决定大规模投资完全不同的这个基本论点。
我们可以看出,许多著名作家企图区分“法律上的所有制”和“经济上的所有制”,也是多么似是而非的一回事。很明显地,“国有制等于人民所有制”这个公式充满了诡辩。托洛茨基已很透彻地暴露了这些似是而非的论点。[9]
但是,就“生产资料国有制”这个词的经济的、不仅仅是法律的意义上看来,它之与私有财产制的不同处,就在于投资的一般方向。在前者的情况下,它们是在全国的规模上决定的,在后者的情况下,它们是在公司之内决定的,其他的观点都是从这个观点出发。
有些批评家批评我这样论“计划的逻辑”,事实上是把计划“变成一个具体的东西”[10]。他们认为这个名词(“计划的逻辑”)不是把人的特性赋予事物,而且把隐藏在事物运动的背面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弄得迷糊不清了吗?事实上,这些批评家所不了解的是,计划包含了人与人之间的特定的关系,即是特定的生产关系。
太多批评家把生产关系定义为“劳动者和指挥者”之间的简单的关系,换句话说,看作是企业内部的关系。这是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的一个特性。这也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社会的一个特性。但是这些批评家没有注意到生产关系的另一个特性。在所有的分工极细的社会里,人类的劳动在客观上已成为社会的劳动,而且“消费的单位”不能脱离其他的单位而独立存在。在这种社会之中,劳动的社会性只有两种方法来表达它自己:经验地经过市场的媒介或者先验地经过计划的媒介。计划并不是一件“事物”或者是“事物之间的关系”。计划是一个特定的人类生产关系的总体。这个生产关系直接地保证生产者的劳动是社会的劳动。
对于计划与市场之间这个历史性不可调和的矛盾,史威齐采取了如下类似的立场。他认为过渡社会可以往后退到资本主义,也可以前进到社会主义。这倒是正确的结论。三十五年前托洛茨基已经得出同样的结论。[11]但是史威齐却错误地认为一切得靠官僚层内部的“任意的”决定。他认为,官僚层的“技术官僚”的一翼,可能会成为资本主义复辟的工具,而像布列日涅夫及柯西金等老牌专制主义官僚会企图阻止这个过程。[12]这个结论完全没有把“失去政治权力”的无产阶级考虑在内。他对于帝国主义国家的分析也犯了同一的毛病(见他的书《垄断资本主义》的结论),这就低估了生产关系在包括苏联在内的每个社会经济构成中所起的主要作用。
贝特兰的所谓“从命令式的计划转向指导式的计划”,事实上就是作为计划基础的生产关系的解体。其具体的意见就是:工厂将可以解雇工人、大规模的失业现象重新出现,以及经济方面被改变为先去发展那些对(国内外的)“流动要求”反应最快的部门,而不是先去发展那些能够保证经济及社会长期也发展的部门。如果说所有这些极端的转变会在苏联发生,而不会引起无产阶级的强烈反应,而且也不会突然地停止苏联无产阶级“非政治化”的话,那不但是不成熟,而且是太悲观了。一九六八年在捷克发生的事件,以及自从“经济政策”以来在南斯拉夫所发生的事件,以及自从“经济政策”以来在南斯拉夫所发生的事件,都证明我以下的“乐观”的假设就是极有根据的:如果不先击垮苏联工人的强烈的抵抗,就不可能摧毁苏联的由十月革命所产生的计划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的复辟,正跟着资本主义的废除一样,不会“渐进地”发生的。它只能经过生产关系的突然的、暴力的及根本的改变才会发生的。
有些批评家企图将生产资料的国有化看成是“纯粹形式上的”,为了证明这些批评家是多么错误,我在与“国家资本主义”理论的英国支持者争论时,尝试说明苏联目前推行的经济“改革”的逻辑:
“与西方的毛派和半毛派的批评刚好相反……苏联的改革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的复辟。它并不意味利润已变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换言之,它并没有开始‘自动地’将投资从低利润的部门移到高利润的部门去。资本主义式的竞争并没有发生(即在市场上无政府的销卖的竞争),生产资料并没有变成商品。所发生的只是利用假的市场使资源的利用达到最高点,而所利用的方法是按照已去世的兰治三十年代所假定的路线”
“但是这些改革是否意味着平稳地、合理地利用计划经济的资源,使产品有最大的增长呢?不是的。这些改革只以新的矛盾代替旧的矛盾。官僚的收入更加与工厂在‘市场’上‘成功’与否联系起来。但是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单单,甚至不是主要地依靠工厂是否能够合理地使用它所能得到的资源。它主要地也依靠工厂的技术设备(也即新的投资)以及材料的‘买价’与工资和货品的‘卖价’之间的既定关系。只要这些价格、投资量和投资形式,以及人力与其工资的数额还是由计划所决定,官僚就会很快地觉得受了新安排的骗。他一定会说:你们要我们赚取‘最大’的利润,但是你们已经在开头安排一切,所以我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成就。”
“所以经济改革[b]一定[/b]要使计划与管理工厂的官僚之间产生经常的、新式的角力。旧的角力主要地是关于物资与人力的分配(官僚有系统地高估工厂对工人及物资的需要,但有系统地低估工人及物资的生产能力)。新式的角力是关于作决定。工厂经理会要求有权雇用和解雇工人,他们会要求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与工人)‘协商’工资,他们会要求有权保留‘他们的’工厂的大部份的‘利润’而将这‘利润’投资在本工厂。他们会要求在总的投资中渐增的(及特定的)成份由他们自己在‘他们的’工厂之内实现。他们首先会要求他们自己可以恰当地(即由‘市场’决定)订出他们所‘卖’的生产品的价格。‘计划者’当然会讨厌所有这些与中央计划的基本原则与需要不符的要求。”
“让我们暂时假定工厂经理的要求被上面批准,而慢慢地取得这些增补的权力(这是苏联今天的讨论中所用的公式:‘工厂经理渐增的权力’)这个过程的后果怎样呢?我们一定会去掉‘市场’‘买’及‘卖’等字上的引号。每个作自己的投资、订立自己的价格及协商自己的工资的工厂,就会变成独立的公司。市场就会在这些公司之间进行‘裁决’。这样一来,价格就不由计划来决定,而由市场力量的互相作用来决定了。在这种情形下,资本就从利润低的部门流到利润高的部门。决定经济发展的总方针不再是计划,而是这个资本的流通了。更多的公司一定会觉得把货物销到国外比销在国内的市场利润更大,这些公司就会与渐增销给俄国市场及在俄国投资的外国公司建立直接的联系。个人投资的生长必然会引导到投资过多,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中,一定只能经过经济生产过剩与失业的周期性的危机才能改正……”
“在那种情况下,苏维埃经济就会变成资本主义经济,这每个人都会看出,包括教条主义的、短视的曼德尔在内罢。但是这会是‘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吗?整个过程的开始,是因为工厂经理的收入与工厂的‘利润’有密切关系,所以工厂经理得到很强的经济刺激来使他自己决定工厂所应得的‘利润’。但是,一旦他真的做到这一点,他就会得到更强的刺激使他自己一辈子与‘他’的工厂发生密切的关系,而且还想把这个关系传给他的孩子及家人。相像一下,如果他把一个工厂搞到‘获利’以后又被调到另一个亏本的工厂去(他的收入也会跟着减低),他会多么觉得受骗。所以这个过程的结局只能是私有财产的恢复。在这个最终的后果发生以前,如果他与外国公司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外国盖了别墅,在外国银行开了户口,贿把这钱用在其他的‘有利润的投资上’(譬如购买外国的股票与公债),这些都会变成这个发展的踏脚石。”[13]
说到这个预测——我在上边所谈过的所有矛盾的起点都存在在今天的苏联社会里,而且都反映在有关的经济著作上。贝特兰的“工厂所有权的双重性”与“分配的双重性”两个主题的神秘性又被证实了。这两个主题隐蔽了两个经济动力之间的不可调和的斗争。在最后分析起来,这个斗争反映了两个完全相反的阶级利益。一个经济制度,如果它的主要的经济发展,是独立于个别公司的决策,也独立于个别公司的利润,就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不协调。同样地,社会主义计划及生产方法的集体所有制,与主要的经济发展由市场及个别的公司的利润所决定的经济制度是完全不协调的。
市场经济局部存在的原因是甚么?
有些批评家责备我,说我独断地宣布市场关系与来自十月革命的生产关系矛盾以后,又“偷偷地”以“物质缺乏”为理由说市场关系在苏联存在。让我们详细地考察一下为什么在苏联及“人民民主国家”消费品仍然是商品呢?
我们已经指出,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当建基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新生产方式建立起来以后,分配方式也会改变的。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区别两个相继的分配方式:(一)在社会主义阶段,经过劳动“券”的方法,根据所做的工作量而分配;(二)在共产主义阶段,根据需要而分配。
马克思且明确说明,根据劳动量所作的分配表示资产阶级法权还残存,这个阶段相应于资产阶级的分配形式。
今天我们可以根据经验及由此推衍出来的理论的结论肯定地说,在“社会主义阶段”以前,还有另一个初步的阶段,叫做“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在这个过渡时期里,不但资产阶级的分配形式还继续存在,而且大部份消费品也要经过一个普通等价物(即货币)为媒介才进行分配的。
我们已经解释了很多次了,让我们再解释一次假如资本主义推翻以后的第二天,货币完全被禁止流通,但消费品的相对的缺乏还继续存在;生产者从消费基金中分到“劳动券”;社会的非生产者(孩童,退休者,病人等等)分到同样的劳动券。这些劳动券的流通必然会发生。如果劳动券代表物品及服务的有形的份量(像一本定量供应簿的配给票一样),对不同的消费品所产生的不同的需要一定会产生劳动券的流通。不抽烟的人就会以“香烟券”交换“巧克力糖券”。如果各种物品及服务的劳动券都是一样的话,以时间来度量不同的消费品也会产生劳动券的流通,不抽烟的人就会以“香烟券”交换“巧克力糖券”。如果各种物品及服务的劳动券都是一 的话,以时间来度量不同的消费品也会产生劳动的流通(譬如,度量的单位可以是十分之一劳动小时,或百分之一劳动小时;根据目前的平均劳动生产力,上述度量可能会被使用,因为生产许多消费品的劳动时间都不到一小时)。
所以,印上十分之一劳动小时的而且可以自由地交换的劳动券,事实上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等价物。
这个过渡社会需要一个严格地记录劳动的制度。但是我们所要处理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特别快的社会。今年需要一小时劳动的生产品,明年只需要零点九小时,所以在一年之后生产力就增长了百分之十。某些部门的生产力会比其他部门高,某一企业的生产力会比其他企业高。
在生产资料由集体所有的社会中,工人的待遇的标准并不基于“他们各自”的企业的生产力。这点是跟资本主义社会(及任何市场经济制度)不同。正是因为这个理由,社会要非常准确地计算劳动消耗的总数,而且也要非常准确地计算劳动消耗的总数,而且也要非常准确地将某生产单位的劳动消耗与全国及国际的“平均数”比较。计算这个总数需要一个共同的标准,譬如在不同的工业部门之间平均年生产力所需的劳动小时。这个“劳动小时”与劳动券上标准小时不同。前者包括生产力的差异,后者不包括生产力的差异;前者每年改变,后者是不大改变的。
第三个问题就是长期预测的问题。从一个基数年算出“劳动小时”,过了几年以后,新的“劳动小时”的生产力可能会比旧的大一倍,但是为了长期的计划,我们就需要一个不因时间而变的标准。从各方面看来,我们就需要一个稳定的货币作为度量的标准:为了有利于计算及经济会计,为了有利于在流向消费的收入与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之间的比较,为了有利于生产者的消费的标准化,而且也为了使社会经济关系更清楚。
在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里,消费品的分配之所以采取货币的形式,就是因消费品的相对的缺乏。它的社会内容,就是消费品的私有制的残存,及消费品的生产中至少局部地包含了非社会性(无计划)的劳动。当基本的需要得到满足、几种主要的货品及服务能够按照“需要”而分配的时候,上述形式及内容就开始相应地消失了。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会延长到整个过渡时期,甚至会延长到社会主义社会。相反地,在资本物品的生产及在经济计算与经济会计上,货币的形式是为了在技术上简单化,它不包含同样的社会内容。只要大型投资的决定还是按照社会的计划,而且集体所有制还存在的话,货币的形式代表市场现象。
因此,这是两种不同生产关系的问题——即使在苏联经济中,这两种生产关系是互相缠绕着的。我们现在可以详细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资产阶级分配形式的残存是如此地影响计划经济生产关系,以至——在物质缺乏的情况下——造成很强的欲望,不但要使收入与投入的劳动有关,而且要使收入与相对的劳动生产力有关,因为相对的劳动生产力的数字已经算出。这个连带关系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集体的。这个连带关系能够瓦解一个企业中、一个地区中、或者一个工业部门中的工人的团结。它一定会加深协作的生产者之间的不平等,因此会变成瓦解工人团结的主观力量。
在过渡时期,如要使经济有计划地发展,计算每一个生产品和每一个企业的净成本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这种计算也强烈地鼓励个别企业的利润率的计算,因此就变成瓦解计划经济(即上面所说的计划的生产关系)的客观力量。
这两个过程反映了过渡时期的内在的客观的矛盾,因此用什么遁词也隐藏不了的。朝向革命方向的正确政策,群众大规模地参加政治生活及经济决定,以及无产阶级的高度自觉,都能够有助于这些矛盾的解决。管理系统的渐增的官僚化,独霸经济及国家管理权的特权官僚层的出现,以及排除群众的自觉地参加这个领导之外,都会加深这些矛盾。
但是这些矛盾的产生有其客观及历史根源。当生产力的发展还不容许新的生产关系在扩大中的社会财富和生产者的创造热情的环境下自动地巩固起来的时候,这些矛盾就是相应于这个阶段的生产力。在上面说过的两本书中,马克思很小心地指出两种条件,一个客观的,一个主观的。归根结底,主观条件是从客观条件而来,但是也能够暂时地领先客观条件。如果消费品的市场关系消失的话,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两种情形同时消失:精确地计算劳动的费用以及根据个人的劳动量来付给生产者“报酬”。生产力愈扩大,愈多的物品及服务根据“需要而分配”,在这丰裕的情况下愈多的“消费品”不再成为“私有品”,“收入的增加”愈来愈不会成为个人经济活动的推动力——新的生产关系就愈来愈不会受到“市场关系”、“货币的计算”或“自富的倾向”的干涉而肯定地巩固起来。
苏联官僚层扮演的角色
我们不要忘记,苏联不是一个典型的“过渡社会”。列宁曾在一九二一年指出,从内战时期开始,苏联的社会就受到官僚的变形,所以现在的苏联是一个官僚堕落的社会。如果不提起官僚过去四十五年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话,我们就不可能描述这个特殊的社会经济构成的社会经济动力。
像贝特兰和史威齐等作者,只要一个问题牵涉到他们的过去的(即斯大林主义的——译者)政治观点,而且一定要他们说明斯大林及斯大林主义对于在苏联造成资本主义复辟威胁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他们通常不谈这些来回避这个问题。毛派则列出斯大林时代早已有的事实来“证明”资本主义已在苏联复辟,但是却无法得到任何理论的结论[14]。贝特兰突然耍个花招,说这个过程是“政治性的”,因此跟商品生产的较长期的盛行是没有关系的。“新的资产阶级”在苏共第二十次大会上取得政权[15]。如果我们问他到底在生产关系上或在生产方式上经过怎样的变化,这个资本主义的复辟,这个反革命,才会发生,他就说“政治一定要挂帅”。几十年来这个“过渡社会”(这些作家称之为“社会主义”!)显然与“资本主义”有着同样的经济过程,有着同样的发展法则,有着同样的基本矛盾,而我们的玄学家都一点也不知道,到最后却被这现象震惊。
官僚层不是一个新的统治阶级。它在生产过程之中并没有扮演一个基本的或者不可缺少的历史角色。它并没有保证“经济的加速发展”的历史使命。在某种特定的社会及政治条件下,无产阶级可以无瑕地履行这个任务。主张“国家资本主义”理论的人们,虽然“恨死”官僚层,事实上却认为官僚层扮演一个远比托洛茨基或第四国际所承认的更重要的更进步的角色。对我们第四国际来说,官僚层只是历史过程中的一件意外事件的产物,正像在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历史过程中所发生的无数意外事件一样(例如以下两个例子,一六八八年英国光荣革命以后辉格党贵族的执政,以及在一八九〇至一九一四年之间的胜利的德国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的时代,半封建的普鲁士贵族地主阶级的执政),依照“国家资本主义”理论家的观点,俄国的官僚层成为“原始积累”的必要工具。
因为官僚层不是一个新的阶段,而只是无产阶级的寄生物,所以官僚层没有它自己可以支配的政治、社会或经济的方法来保卫它自己的物质特权而同时使那个它赖以获得特权的生产方式向前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建基于私有财产的竞争,使每个照顾自己利益的资本家保证资本主义制度在市场法则的无政府的状态下有最“合理”的发展。在由协作的生产者管理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里,同样情况也会出现:由于生产者对减低劳动力而同时增加他们的消费感到兴趣,因此就产生了能够实现有计划的发展途径;这个发展不一定会自动达到最大程度,但是已可以保证社会财富继续发展。
上述的情况,在苏联以及在其他官僚层已经篡夺了经济与国家管理权的社会,都不存在。官僚层特别感兴趣的,就是保持及扩大他们自己的消费的特权。管理权的垄断只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国有化财产只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被保护。科隆和莫扎勒夫斯基二同志以为他们发现苏联官僚层对“为生产而生产”非常狂热,其实他们不了解苏联官僚的行为上的一个基本特点:自从一九二三年到今天,官僚层曾经多次与经济计划的需要对立,结果使经济发展不能达到在具体情况之下所极易达到的水平,更谈不到最大的经济发展了。
在历史上,没有一个社会的阶层对社会剩余产品的管理不感兴趣的。如果斯大林时代的特征是官僚层上升成为一个社会的阶层,垄断了国家与经济的管理权,那末,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就是官僚层的消费利益。在另方面,因为计划的生产关系需要不同的经济发展,所以它与官僚之间就经常发生冲突。自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即从私有部门大部份在苏联经济消失以后),苏联经济发生了很多次“紧张情况”、“危机”及“改革”,其原因可以说是由于这个利益的冲突。由于上面已谈过的那种干涉,在企业的会计制度中及生产资料的流通中所采取的商品“形式”,更加深这个利益的冲突[16]。这个商品的形式是与它的内容对立的,正如福特汽车厂内的生产装配线上的车身的流通所采取的“商品形式”及财务会计,并没有把这种流通转变为商品的流通。当机器的“价值”是用卢布计算的时候,官僚很想从这个“价值”上得点肥水,譬如偷窃国家的财物来达到他自己的“原始积累”。他们时常把这个抽调出来的基金应用在“计划的实现”上(以至他们的收入跟这计划的“实现”成正比)。这里就是贝特兰的所谓“生产资料占有制的双重性”的真谛。
只要物资的缺乏以及个人自富的欲望普遍地存在的话,只要工人群众对一切管理的决定还没有实施严密的控制的话,作为经理人的官僚就能够从“计划的孔道”中移走一部份资本物品,而创造他自己的“平行孔道”(黑市与“半黑市”)。但是贝特兰这个论题的真谛还可以用来反驳他的更广泛的论题。我们很清楚地看出,上述的物资的转移并不是市场现象残存的原因,而是它的后果。我们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如果转入“平行孔道”的资本物品是商品的话,那些没有转入“平行孔道”的资本物品就有不同的社会性质,换言之,就不是商品。这一切就把我们带回一开始所提出的问题:生产资料的分配主要由什么决定呢?计划还是市场?以今天的苏联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很明显的。
两个神话
那维尔在他的《新的极权主义国家》一书中试图详细说明他对苏联性质的观点。该书的第二卷(书名为《社会主义的薪酬》)虽然改正和反驳了第一卷中许多断然的主张,但是他并没有解释这些矛盾。
他的观点是处在托派与国家资本主义理论之间。他称苏联经济为“国家社会主义”。他认为苏联经济是由价值规律与资本积累所统治的单一的世界制度的一部份,因此他就变成两个神话的受害人。在过去半个世纪之中,从鲍尔和孟什维克开始,这两个神话给国家资本主义理论的支持者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
首先,让我们考虑这个问题的第二部份。那维尔声称,他从所有苏联生产的商品性质上推衍出劳动的工资性质。整个问题就因此还原为三段论法了:有工资的地方就有剥削,因此就有“资本”——无生命的劳动剥削有生命的劳动。在苏联工资劳动非常普遍,因此,一定有剥削[18]。那维尔认为这情况与资本主义唯一的不同,就是剩余价值是被集体地而不是个人地侵占。
这个三段论法很容易被击破。那维尔提起以下的事实(托洛茨基也提过,我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一书中也提过):合作社的工人可以把属于他自己的生产品——在这情形中,即是他的劳动力——卖给合作社。这就是“剥削”吗?不是的!如果工人所生产的东西,减去工人所消费的东西,是成为包括这个工人在内的民主和平等的生产者合作社的公共财产的话,这里就没有什么“剥削”的了。
如果工资是消费基金分配的货币形式的话,这就不会自动地成为劳动力的“剥削”。无疑,苏联并不是一个民主管理的合作社。官僚层侵占了一部份由工人所产生的社会剩余产品。但是这件事情本身并不自动地将这种侵占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剥削。后者是一种非常特别形式的剥削,它有特有的发展法则。
那维尔写道(该书第一百三十二页):“在国家社会主义中,就像在资本主义中一样,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是不可避免的,是为了克服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利润率下降的原因,是资本有机构成变为有利于固定资本”。那维尔这种说法是没有诚意的。不可避免地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的原因,已经被马克思主分析过很多次。马克思的解释是,资本,如不以“不同的资本”的形式出现的话,换言之,如果不是竞争的结果的话,是不可理解的。“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的唯一原因就是竞争。资本家并不会无缘无故地变成“积累的狂热者”;他是因为受到竞争的鞭策,而且只是因为竞争,才会如此做的。
如果你不认为资本积累的原因是由于经济上的必要(资本积累的目的就是购买技术上更先进的固定资本来减低生产的成本,因此制服竞争者),你就不能够看出为什么资本家永远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你也无法看出为什么“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地上升。“没有竞争的资本主义”就是停滞的资本主义[19]。
在苏联,因为生产资料是国有的,所以就没有竞争,因此就没有“必要”“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甚至苏联的经济学家也用大纲来证明(就像我过去所作的一样),如果在总生产中的消费品的比例不变,甚至于提高,经济的继续高速度的发展仍是完全可能的。在那维尔整整一千页的书中,完全没有提出任何反证,换言之,他没有证明为什么苏联“需要”“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
但是,国家资本主义理论的支持者会说,苏联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是有竞争的。就是为了这个竞争,苏联才需要积累更多的资本,才有像资本主义经济那样的行为。那维尔也有类似的论点,但没有全部接受这个论点。在这里我们又遇到一个大神话。
每一个非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结构都被迫保卫自己,对抗资本主义工业和资本主义军队的压力。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的中国和日本是如此,列宁及托洛茨基时代的苏联是如此;斯大林及布列日涅夫时代的苏联也是如此。但他们并不一定要建立(或者重新建立)资本主义,或者要像资本主义那样的“剥削*工资劳动者,来保卫他们自己。适应环境并不是唯一的自卫形式。如果要证明西方资本主义利用竞争,强迫苏联官僚剥削工人的话,那末我们一定要证明他们双方是在同一市场上竞争出卖商品。显然地,苏联的情况并不如此,苏联与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额还不到总国民生产的百分之一。如果说苏联官僚为了要“卖”这百分之一的产品,而要“强烈地剥削工人”,那末我们一定要相信,狗的尾巴将狗摇摆了(意即本末倒置——译者注)。
国际资本主义对计划经济施加很多限制。它阻碍社会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它使市场关系不能消失,它迫使计划经济采取特定投资率,一定要比资本主义发展还要快速。所有这些都驳斥反动的乌托邦式“一国社会主义”。对熟悉托洛茨基的著作及接受这些著作的一般观点的人们而言,所有这些都是基本的常识。但是在上述结论中,没有一样证明“价值规律”决定苏联的经济发展,更加不是那维尔所指的一个结合全球的单一经济系统。
苏联经济的发展法则
我们现在可以作个总结。苏联社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经济构成。这个构成结合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社会的一般状态及苏联社会的特殊状态。这些特殊状态使苏联社会看起来像一个发育不完全的过渡社会:生产力的起点太低;资本主义的包围强加了一千种军事及经济的限制;无产阶级在社会中的比重在开始就太弱;无产阶级的技术教育及文化水平太低等等。这个社会经济构成的发展法则包括所有“过渡社会”的发展法则,再加上特殊的发展法则。这些特殊的发展法则是由官僚堕落及资本主义残存的现象而来。
只要我们今天能依据历史的经验(历史还没有作出最后的结论)识别这些法则,我们就能够依据托洛茨基在《被背叛的革命》一书中对苏联经济的分析作以下的扩充:
1.苏联经济的主要矛盾,就是社会化的计划生产方式与残存的资产阶级分配方式之间的矛盾。它使整个过渡时期成为计划的逻辑与“价值规律”互相竞争为主要的经济调节器的场所。“价值规律”的运转不能由几道法令所制止,但是可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计划的巩固、市场关系的开始消失、以及国际革命的扩张而萎缩。
2.在国家与经济还由官僚所管理的情况下,上述矛盾还与下述矛盾相结合:计划的逻辑(按比例的有规律的经济发展)与拥有管理权的官僚层的私人的消费者的利益(物质特权的占有)之间的矛盾。这个私人的消费者的利益是官僚层实现计划的主要社会推动力。
3.上述这两个矛盾与生产关系上的主要矛盾有关系:这个生产关系上的主要矛盾,一方面有计划,另方面有企业的劳动过程中的等级制的从属关系、计划本身直接地肯定了劳动的社会性,因此就基本上是走向平等。但是,等级制的从属关系的维持则包含了走向渐增的不平等的动力。
4.这个生产关系上的主要矛盾能够发展到一种程度,使以个别企业的利润为基础的经济组织,再加上收入按利润而定的制度,破坏了劳动的直接社会性。经过对价格、投资、及生产方式的自主的决定权的重新出现,这个矛盾种下了瓦解计划经济的因子。
5.苏联经济的成长,只有在以下的情况中才保证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长期存在:以较高的增长率来减少苏联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劳动生产力的差异。它因此不能完全使自己从资本主义的包围圈所加的限制(更不必谈军事的限制)中解脱出来,但是它可以减少这个后果,而且使国际资本主义市场不能利用价值规律来强加于苏联一个经济发展方向,强使苏联的经济发展从属于控制世界市场的垄断资本家的利益。
6.历史地说来,上面五个矛盾只有两个相反的出路:计划经济生产关系的确定的巩固,或者是“价值规律”成为经济发展的调节力量。前者要求市场关系及物质刺激的消失,后者则要求计划的消失及私有财产制——在经济的意义上,不是直接的法律的意义上——的恢复。
7.要达到第一个后果,需要一个政治革命来摧毁官僚专制以及建立民主的集中管理,即由工人——“协作生产者”——参与经济及国家的计划。这个后果也需要国际革命的扩张及已经在进行中的生产力的增长。
8.第二个后果需要一个社会反革命。一部份官僚层也许会成为这个反革命的推行人。如果这个反革命不能击碎苏联无产阶级的反抗的话,如果这个反革命不与国际资本主义联系起来的话(除非是国际革命的低潮,就不需这个联系),这个反革命就不能成功。
9.归根到底,这个进展的过程既不会由经济力量之间或者经济结构之间的斗争来决定,也不会由生产力的这个或者那个发展阶段的机械的反映来决定。它将会由在世界规模上的活生生的社会势力的斗争来决定。在这个意义上,以及就上面所引的全部东西而言,“主观因素”还是决定苏联命运的决定性因素。
(兆立译自一九七二年六月份的《国际社会主义评论》)
注释:
[1] 譬如史威齐、贝特兰及一些捷克的反对派共产主义者如巴托适克等。
[2] 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二卷第八十三页)。
[3] 见贝特兰的《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一书。下面我们会更详细地谈谈贝特兰的思想的进化,因为他在最近的著作《经济计算与财产》中有了一个新的转变。
[4] 仅仅是最后分析起来可以这样说,在这个“最后的原因”与历史的具体进程之间,还有一系列因素可以影响这个历史进程的方向。这些因素包括:革命领导层的任务、无产阶级的觉悟程度,和无产阶级的活动及组织的程度,如果把这些因素看成为每个国家的生产力在每个阶段的发展水平的自动的话,那就是庸俗的机械论。
[5] 见马天尼的书《政权的夺取》。
[6] [6a]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四节,马恩全集中文版第二十三卷第八十九页及九十五页、九十六页。
[7] 这个现象有它的理由,这理由既是经济的,也是社会及政治的。从社会及政治的观点看来,因为生产资料是由集体制度分配给生产单位的集体财产,而且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靠这个赠与的资本物品,比靠一群工人的个别的或集体的努力更甚,所以,若先把低于平均效率的生产工具给这群工人,然后以他们的效果不好而处罚他们,是既不合逻辑而又不公平的。从经济的观点看来,只要原料、人工、及产品都是集体计算的,因生产工具的效果不好而造成的“损失”,要不用这工具而造成的损失显然要小得多。这是真确的,因为其他效果好的工具都已经给人用了。
[8] 当那维尔在他的《社会主义的薪酬》一书中说:“在苏联,生产品之分配 给个人,就像消费一样,都已失去了一切个人的特性”,他就没有抓到问题的中心。事实上,说生产者的消费总量是事先由社会决定,是一回事——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会是如此的。但是说不同种类的物品与服务的特有的分配已不是“个人的”了,则是另一回事。苏联的情况并不如此,就是在特有的分配方面,“生产品的分配”表现了“个人性”,没有什么力量可以约束工人一定要“按照计划”来花他们的工资。
[9] 见托洛茨基的《被背叛的革命》,第九章“苏联的社会关系”。
[10] 譬如哈蒙就在六九年十二月七〇年一月合刊的“国际社会主义月刊”上曾如此表示。
[11] 见托洛茨基的《被背叛的革命》。
[12] “每月评论”第二十卷第十期,六九年三月版,第十五至十七页。
[13] 全文见曼德尔的《国家资本主义论的前后矛盾》一文。
[14] 见一九七〇年第十七期的北京周报中“列宁主义还是社会帝国主义”一文。
[15] 见每月评论第二十卷第十期六九年三月号第五至七页,这明显地是以“方便的”方法把以下的事实抹煞,即虽然有了“文化革命”,斯大林、赫鲁晓夫及布列日涅夫时代所特有的一切的基本矛盾,现中国都有。这原因不但是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之低不允许市场关系的消失,而且是“协作的生产者”根本没有管理经济。
[16] 那维尔提出一个怪论,说我们决不能否认生产资料是商品,因为所有今天的苏联经济学家都说价值规律普遍地存在。利用同样的逻辑,我们也可以辩说,我们决不能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工是受剥削的,因为所有今天的西方经济学家都赞成边际效用论。这边际效用论认为劳工剥削是不存在的。那维尔似乎忘掉苏联有官僚专政。这个官僚专政对任何出版物实施极严格的检查。我们知道那些不被允许发表作品的苏联理论家的意见吗?
[17]见那维尔的《社会主义的薪酬》一书。
[18] 我没有在这里夸大他的话,以下是那维尔上述的书中所写的:“根据定义(!),工资存在的地方,不管其形式或程度如何,总有(与这些工资有关的)剩余价值,因为工资是以交换为先决条件。这个交换就表示劳动力与产品之间的交换基本上存在不平等。剩余价值就从这不平等而来的”。
[19] 也许有人会反驳:因为资本家努力以“无生命的劳动”代替“有生命的劳动”来减低工资,岂不是资本的有机构成因此而增加吗?我们就会回答说,如果没有竞争的话,没有什么东西会强迫资本家减低工资,特别是在经济停滞的时期,由于必然产生的大量失业现象,工资已经是很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