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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现代资本主义,就没有现代社会主义”吗?

田 淑



  发表在《陈独秀研究动态》23期上的《今天怎样看待马克思主义》(作者吴江,以下以《今》文代)引了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的一句话“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想解放在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里孕育着的新的社会因素”,然后解释说:“这句话包含两个意思:社会主义不是从人们的头脑中空想出来的,资产阶级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母体,这里说的‘资产阶级社会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除了政治上成熟的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创造的科学民主文明之外,经济上指的就是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以及社会化大生产的各种科学管理形式,这些东西不是其它社会例如封建社会所能创造出来的。就此而言,没有现代资本主义也就没有现代社会主义。所以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运动,乃是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 ‘解放新社会因素’的运动”。
  《今》文这段解释值得商榷。

(一)应正确理解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


  首先我们应当弄清楚《今》文引用的马克思这句话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针对什么问题说的。
  原来,《今》文引用的这句话是在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为国际工人协会(即第一国际)写的名为《法兰西内战》的宣言中说的,它针对的是国际资产阶级反动派诬蔑巴黎的革命人民是“流氓”、“暴徒”,诬蔑巴黎公社的革命起义是“想消灭构成全部文明基础的所有权”,并归罪于第一国际的宣传活动,还把第一国际“看做一种秘密阴谋团体”,“不时命令在各国举行暴动”,因此号召各国统治阶级联合起来“对国际工人协会进行斗争,直到把国际消灭”。对于当时及其后欧洲各国资产阶级反动派这些毫无根据的叫嚣,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根据客观事实予以驳斥,详细说明巴黎公社的革命乃是自路易•邦拿巴的第二帝国以来的法国资本主义的阶级斗争的产物,“公社(指巴黎公社),就是帝国的对立物,”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马克思非常深刻地指出,只要存在资本主义制度,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及其国家的阶级斗争,便必然不可避免地重复出现,直至工人阶级取得彻底的胜利。马克思正是针对各国反对派对巴黎公社和国际工人协会的无耻的攻击说了如下一段话:
  “工人阶级并没有期望公社(即巴黎公社——引者)做出奇迹,他们并没有想靠人民的法令来实现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得自己的解放,同时达到现代社会由于本身经济的发展而不可遏止地趋向着更高的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的历史过程。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在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里孕育的新的社会因素。工人阶级充分地认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满怀着完成这种使命的英勇决心,所以他们能用鄙视的微笑回答奴才报人的粗野漫骂,回答好心肠的资产阶级空谈家的训诫;这些资产阶级空谈家用先知者万无一失的口吻宣讲其不学无术的滥调和宗派主义的臆造”(《马恩全集》17卷262页—363页)。这就是马克思针对当时资产阶级反动派攻击巴黎公社和第一国际所说的一段完整的话。对照一下便可以知道《今》文引的话只是这段完整的话中的一句。把马克思所说的这段完整的话抽出其中一句,孤立起来,当作是马克思对社会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理解,这显然是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就《今》文对它所引的那句话的解释来说,也是牵强附会的。
  马克思所说的“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这是指当时即1871年巴黎工人阶级的实际思想状况和要求而言。那时的工人阶级还只是一般手工业工人,大工厂的产业工人还很少,受无政府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的影响很深,虽然被巴黎人民选为巴黎公社委员的人大多数不是普鲁东主义者便是布朗基主义者,但巴黎公社并不是为了实现“普鲁东主义和布朗基主义”的“现成的乌托邦”而进行斗争;公社的所有措施都是同这些“现成乌托邦”相反的。至于说到有关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理想的话,那是针对当时资产阶级反动派散布的烂言说巴黎公社要“消灭构成全部文明基础”而提出的义正辞严的批驳,马克思说:“是的。诸位先生,公社曾想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权,曾想到‘剥夺剥夺者’。它曾想到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变成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以实现个人所有权。但这是共产主义,‘不可能的共产主义啊!’但是,工人阶级知道,这个共产主义乃是”现代社会由于本身经济发展而不可遏制地趋向的更高(的社会)形式。”工人阶级“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的历史过程”才能达到的。所以,资产阶级反动派散布的烂言论是没有根据的。至于马克思所说的巴黎公社“只是想解放那些在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孕育着的新社会的因素”这句话又应如何理解呢?什么是马克思所说的“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呢?显然,马克思指的就是路易•邦拿巴在色当战役中被普军所俘,激起了法国人民无比的愤怒,后而举行了推翻第二帝国的统治。就在这个时候,奥尔良党人特罗胥和资产阶级政客法夫尔等一伙人急急忙忙地组成了所谓“国防政府”。这个政府在德军围困巴黎的情况下,却一直谋求妥协,以便同德王威廉第一联合起来反对已经武装起来的巴黎革命人民。这种情况迫使巴黎工人阶级和革命人民毅然决然地“断然当家作主”,在1871年3月18日举行起义,并在3月26日成立了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巴黎公社。
  那末,马克思所说的“解放”“新的社会因素”又是指什么呢?马克思指的就是当时路易•邦拿巴统治下的第二帝国的资产阶级社会中被统治被压榨得喘不过起来的“生产者阶级”即工人阶级和广大的劳动人民。这在马克思论证巴黎公社实行的各种革命措施时就说得很明白的。例如:马克思说到“巴黎中等阶级的广大阶层——小贩、手工业者和商人”时就指出,第二帝国统治下,由于“帝国大量盗窃社会财富,庇护大规模的金融欺诈,人为地加速资本集中并因而使一大部分中等阶级遭受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遭到破产,帝国在政治上压迫他们,用狂欢纵饮从道义上激怒他们,帝国把教育他们子弟的事情交给无知的兄弟会(这里是“1860年兰斯的一个宗教团体的绰号,这个团体的成员担负教育穷人子弟的义务。这个团体所办的学校,主要是教授宗教教育,不教其他知识”(原《全集》注释230),从而侮辱了他们的伏尔泰思想;帝国激怒了他们的法兰西人的民族感情,因而它骤然地把他们推入这次造成许多灾难的战争”(即1870年的普法战争——引者)。而巴黎公社却“英勇地解决了一向是中等阶级内部纷争起因的债权和债务问题,因而拯救了这个阶级。”巴黎公社在1871年4月16日颁布延期偿付债务和取消利息的法令,缓和或解决了这个阶级的处境。正因此,巴黎公社得到了这个阶级的广大人民的强烈拥护,并站在巴黎公社旗帜下,反驳逃到凡尔塞的资产阶级政府对巴黎公社的诬蔑,“保卫了公社”。(以上引文均见《全集》17卷363-364页)
  对于农民,马克思指出在“旧的”资产阶级社会,法国的农民在大革命(指1789-1794年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引者)后,在1815年波旁王朝复辟期间,还得为因革命而逃亡的地主支付十亿法郎的赔偿金。在1848年,卡芬雅克资产阶级政府对农民的土地征收了每一法郎加收45生丁的附加税。而1871年梯也尔的资产阶级政府同意付给普鲁士人50亿法郎的战争赔款,并把这笔重担转嫁到农民身上。相反,巴黎公社在最初发布的宣言中就声明:“战争的重担应由战争的发动者负担。”公社承诺“一定使农民免除资产阶级政府的血税”,“免除乡警、宪兵和省长的专横压迫”,等等。虽然在巴黎公社存在的72天中,公社对农民的承诺没有得到实践,但凡尔塞的梯也尔资产阶级政府知道,如果巴黎公社的声音传到农民中去,“不出三个月,就会爆发支持公社的农民起义。”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所以梯也尔资产阶级政府才千方百计地对巴黎公社进行封锁,隔绝巴黎公社同广大的农民兄弟的联系(以上引文见《全集》17卷364页-365页)。
  此外,巴黎公社还采取了一系列社会措施,如禁止面包工人做夜工,禁止利用各种借口收取罚款来降低工资;把逃亡企业主的或已停业的工厂和作坊交给工人协作社恢复生产并“给予补偿”。特别是在政治方面,巴黎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其中大多数自然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公社宣布“自上而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废除“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废除常备军和警察”;而代以“人民的武装”。公社还宣布法官“也如社会其他一切公务员一样”“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教会和国家分离,并剥夺其所占有的财产”;“一切学校对人民免费开放,不受教会和国家干涉”。所有这一切措施,在当时来说,都是符合法国劳动人民的要求,是为了使他们在旧的国家政权统治下“解放”出来的。(以上引文见《全集》17卷375页)
  由此可见,马克思所说的“解放”“新的社会因素”实际上指的就是受到“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即路易•邦拿巴的第二帝国——引者注)”束缚压迫和剥削的生产者阶级即工人阶级和广大的劳动人民。马克思可以把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称为“新的社会因素”,这是因为在当代的资产阶级社会里,工人阶级由于所处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决定了它所肩负的历史责任,使它成为创立新社会的主要动力,而其他的广大劳动者则是工人阶级的同盟军。
  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任何社会形态的更替,都离不开生产者阶级的阶级斗争。但在过去的社会形态的更替中,生产者阶级如奴隶制的奴隶阶级,封建制的农奴和依附农,它们的阶级斗争在推翻旧社会的统治是不可缺少的推动力量,但它们都不能担负起建设新社会的责任。这是由于它们所处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决定的,只有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者阶级即工人阶级才具有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之后创造新社会的能力。所以,工人阶级和它的同盟军自然成立创立“新社会的因素”。
  由以上所说看来,《今》文对于它所引的马克思的话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它把马克思所说“解放”“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说成是“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解放新的社会因素”,又把新的社会因素“解释为”除了政治上成熟的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创造的科学民主文明以外,经济上指的就是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以及社会化大生产的各种科学管理形式”,并由此作出“没有现代的资本主义,就没有现代社会主义”的推论。这同马克思专门就巴黎公社的阶级性质及其伟大的历史意义的论证和评价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说得缓和些,《今》文的解释是对马克思的观点理解错了。说的直率一些,那是对马克思观点的歪曲。
  说什么工人阶级只是要“解放”“发达资产阶级社会”“孕育”的,由“资产阶级创造的科学民主文明”,“经济上”的“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以及“社会化大生产的各种科学管理制度”,谁能理解这些高论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是“解放”呢?比如说,资产阶级反动派把因为要求增加工资或者反对资产阶级的不合理的工厂制度而举行罢工的工人逮捕,关到监狱去。当革命来了,工人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统治,把资产阶级的监狱的大门打开,把被捕的工人兄弟放了出来,恢复了自由,我们就说:“解放了”!而“资产阶级创造的科学民主文明”,“经济上”“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化大生产的各种科学管理形式“,所有这一切都是资产阶级所占有或掌握,成为资产阶级压迫和剥削工人阶级的“工具”,它们如何从资产阶级的手中“解放”出来呢?
  在社会主义革命到来之时,工人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掌握了国家政权之后,就在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已经达到的经济基础上去创造新社会,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把社会生产力中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原来属于资产阶级所有的大企业、大工厂、大商店、跨国公司等收归无产阶级的国家所有作为全社会所有制的过渡。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剥夺剥夺者”,或者说使这些原来属于资产阶级所有的“社会化的大生产”的大企业、大公司、跨国公司等等摆脱掉(解除掉)它们的“阶级属性”。我们中国老百姓则把这叫做“充公”,或叫做“没收”,而不说“解放”。这就是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所要做的事,或者说所要完成的革命任务。
  很明显,这个“剥夺剥夺者”的革命任务还远远没有提上1871年的巴黎公社的议事日程。那时侯的巴黎工人阶级只是要自己亲自来“当家做主”,而不是梯也尔的资产阶级政府来“当家作主”。他们为了要“当家做主”同一切反动派进行了顽强的斗争,不惜流血牺牲,重要在短短的72天当中争得了“当家做主“的权利,这就是伟大的“巴黎公社”。这充分证明了当代的工人阶级有能力实现自己的阶级统治的。可惜的是那时侯的巴黎工人阶级还不懂得如何“当”好“家”,“做”好“主”,因此失败了。这正是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这本不朽的名著中给国际工人阶级指出并要求吸取的宝贵的经验教训。
  由此看来,《今》文把马克思研究和总结巴黎公社工人阶级斗争的经验教训的话,完全不顾时间、地点、和具体的实际情况,当成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理解,这无疑是完全错误的。

(二)辨证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发展的阶段论


  《今》文提出“没有现代资本主义,就没有现代社会主义”这一命题,乍一看似乎并不错。马克思在概述地阐述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时指出过:“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又说:“无论那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们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的社会的胚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根据马克思这些关于过去社会形态演变的概括成人类社会发展的固定不移的五个阶段,即原始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然后是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是程式化了的社会发展的阶段论。
  但是,我们必须懂得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只是就过去的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言。这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只存在于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实际上无论是过去或现在,任何社会形态的演变都不是一丝不差亦步亦趋地按照程式化了的社会发展阶段进行的。对于这一点,马、恩二人都一再谆谆告诫他们追随者不要把他们的观点变成刻板的宗教教条。为了弄清楚《今》文提出的“没有现代资本主义,就没有现代社会主义”这个命题的来龙去脉,有必要在这里谈谈社会发展的“阶段论”问题。
  自古以来,在各个历史发展时期中,都同时存在着各不相同但又互相联系的社会集团(包括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国家等)。它们各自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并非处于同一的水平线上,这是由于社会的和自然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因而在它们必然的不可避免的交往中便出现了旧的落后的社会因素和新的先进的社会因素同时并存的既有矛盾斗争,又有互相溶和和促进的错综复杂的局面,这就是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综合规律在起作用的原故。例如法兰克人在还没有建立法兰克王国之前,只是一个部落民族,只是在公元486年同奴隶制的罗马帝国的军事冲突中,打败了后者才建立了法兰克王国,由此加速了法兰克人原来的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到了8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宰相查理•马特当政,推行了封建土地占有的采邑制度,才使法兰克王国成为西欧历史上典型的封建国家。可见,法兰克封建王国是在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崩溃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而不上由它本身的刚刚形成的奴隶制演变发展而来。它自身的奴隶制还来不及发展,便同罗马帝国的奴隶制的崩溃而崩溃了。
  美国的资本主义就不是美国本土的原由的印第安人部落经由奴隶制、封建制等的社会形态发展的次序演变而来,而是由西欧的移民直接带到美国去的,它甚至没有保留丝毫封建的遗产。
  再如我们的邻国日本的资本主义,也不是在封建制度中“孕育”成长的资本主义因素发展演变而来,而是直接从明治天皇在1867年—1912年间依靠上层封建的文武官僚,建立明治体制,实行国家近代化而来。可以说没有日本的明治维新,就不会有今日的日本资本主义。
  最后,还要举俄国的例子。20世纪初的俄国是沙皇封建皇朝统治下的落后资本主义国家。它的资本主义也是由封建的达官显贵从西欧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引进的。按照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俄国应当经历一个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历史阶段,而事实上俄国的资产阶级已经没有自由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条件和机会了。俄国的无产阶级已经登上历史的前台,因此在1917年2月至10月的革命中,无产阶级不仅推翻沙皇的封建专制的统治,也打倒了资产阶级的临时政府,建立起无产阶级的工农兵苏维埃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由此把俄国推进到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上去。
  在这里,还须要了解马克思本人对于社会的“一般发展道路”问题的意见。他在1877年11月给俄国《祖国纪事》报编辑部的信中就明确指出把社会的“一般发展道路”当成一把“万能钥匙”,以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同样)的道路”,这是不对的。那怕是“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参看《全集》19卷130—131页)。由此可知,在马克思看来,只把握社会发展“一般发展道路”是不足以理解社会发展的具体进程的;必须研究历史发展过程中具体的阶级关系、阶级斗争的实际条件及其发展趋向,才可能得到正确的认识。
  显然,《今》文提出“没有现代资本主义,就没有现代社会主义”这一命题,实际上就是把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教条化”了,变成了僵硬的社会发展程式了。这个命题实际上就是过去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和俄国的孟什维克主张的社会发展“阶段论”的现代翻版。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和俄国的孟什维克就是根据这个教条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论”顽固地反对布尔什维克领导的十月革命和工农兵苏维埃政权的。斯大林在列宁去世后继承了这个教条化的社会发展的“阶段论”,并通过他操纵的布尔什维克中央和共产国际来指导各国的革命运动。例如在1925—1927年的中国革命时,斯大林和共产国际为中国革命制定了“四个阶段联盟”的政策,要中国工人阶级去充当资产阶级国民党的“苦力”。结果导致了革命的失败,千百万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人头落地。这一惨痛教训直至今天仍然是中国人民刻骨铭心的伤痛。同样的故事,在60年代的印度尼西亚革命中重演,那时印尼共产党也是根据教条化的社会发展“阶段论”制定了与印尼资产阶级联盟的政策。结果在1965年“九•三O”反革命事件中革命人民遭到了印尼反动派的残酷镇压,被杀害的人数据当时美国驻印尼大使馆的估计为25万人,印尼共产党全部领导人无一幸免。这些惨痛的历史教训,就是教条化的社会发展“阶段论”导致的。

(三)资产阶级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母亲”吗?


  《今》文说:“资产阶级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母体”。这就是说,资产阶级社会是母亲,社会主义是儿子。儿子是在母亲的怀里孕育成长。没有母亲,当然不会有儿子。母亲经过艰辛的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儿子便呱呱落地,降临人世。这真是一个有趣的天真的比喻。但,这个比喻用在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交替上就显得十分可笑了。《文》完全误解了马克思唯物史观中的“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胚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这一观点。马克思说的是“物质条件”,而不是新的生产关系本身。没有一定的“物质条件”,任何新的生产关系都不可能创造出来。
  就过去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演变来说,新的私有制生产关系可以在旧的私有制社会的“胚胎”中孕育成长。例如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就是在封建制社会这个“胚胎“中孕育成长的,但,封建制社会这个“母体”还是经常地限制或阻碍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成长和发展的。这个矛盾的解决就是资产阶级革命。资产阶级取得政治的统治权之后,才能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自身的基础上得到“自由的”发展。而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公有制生产关系,它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是绝对不相容的,当然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这个“母体”中孕育成长。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三编论及国有化的问题时就谈过这个问题。列宁也谈过这个问题,任何人都可以往他们的著作中找到相关的论证。总的说来,他们都认为,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只能在工人阶级实现了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而且是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成为可能,才成为历史的必然”(参看《马恩选集》第三卷308—323页)。列宁也说得明白,实现社会主义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政治条件,即无产阶级专政;二是经济条件,即高度发展劳动生产力。他说:由“工人和农民”的“国家”“来指导全部企业”,“为革命民主派服务,那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步骤”。(《列宁选集》第三卷162—163页)。
  由此可见,《今》文之所以认为资产阶级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母体”这一种不伦不类的说法,完全是由于把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创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质条件搞混淆了的原故。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这一点是毋须争辩的。从一般的社会发展阶段来说,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的物质条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由其自身的发展趋势创造出来的。《今》文曾正确指出了这一点。但不能由此就认为任何国家只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创造出“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之后,工人阶级才能进行夺取政权的革命来实现社会主义的变革。事实上,创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和创造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的物质条件是两回事。前者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例如巴黎公社这样的“政治形式”(马克思语),才是可以实现的。而后者,就当代世界阶级斗争的实际过程来看,也不能说只有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才能创造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具有的物质条件。十月革命后的苏联的全部历史都证明这一点。我们绝对不能否认苏联在短短的几十年中取得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成就。苏联正是由于十月革命推翻了资产阶级和地主的统治,才得以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工业强国的。人们曾经非常热情地但是盲目地歌颂过苏联曾经取得的伟大成就。而今天,人们却在有意无意中否认了苏联在没有资产阶级和地主的情况能够创造出社会主义社会必需具有的物质条件,这就使人们不能不陷于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尴尬境地。自然,过去苏联取得的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成就就是斯大林统治下取得的。可我们绝对不能由此就认为斯大林建立起来的苏维埃官僚体制就是美妙无比的制度。这正如我们承认资产阶级曾经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可不能因此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美妙无比的社会制度一样。斯大林建立起来的苏维埃官僚政治体系之所以瓦解并非由于它没有“高度发展的生产力”、“社会化的大生产”、以及所谓“社会化大生产的科学管理制度”,而是由于苏维埃官僚政治体制本身具有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即苏维埃官僚统治同广大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促成的。这也正如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具有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一样。只是我们今天面对的是苏维埃官僚统治同广大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只导致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复辟,而不是导向社会主义。这不仅不能解决原有的矛盾,却引来了和发展了新的社会分化和社会矛盾。
  再说,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什么样的高度才能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创立具有它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呢?这是谁也无法预先确定的。这个问题只能在社会实践中解决。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从来就不是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放在单独的孤立的状态中来考察,而是把它同社会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的关系中来考察的。而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就表现为生产者阶级与占有者阶级之间的矛盾。阶级社会的演变和发展即以此为动力。因此,离开当今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斗争来谈论什么“资产阶级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母体”,工人阶级只是“从发达的资产阶级社会解放新的社会因素”等等的说法,那才是真正的空想呢!

  总的说来,所谓“没有现代资本主义,就没有现代社会主义”这个似是而非的命题,只不过是继承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和俄国孟什维克的社会发展阶段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变成僵化的教条来为斯大林主义的官僚政治体制瓦解之后,推行的资本化政策和措施辩护罢了。但是,不管用什么样的美丽外套来包装,毕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是装饰品,而是解剖社会的锐利的手术刀。

200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