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江亢虎 -> 《江亢虎新俄游记》及附录(1925)

新民主主义、新社会主义说明书

(1922年8月)



新民主主义


  民主主义为近世人权发达、文明增进一大动机,各国改良或革命之运动,无不悬此为鹄的。然精神虽是,而制度多乖;理论甚高,而实行或踬。顽旧保守者固始终反对之,即崭新之共产党人,亦主张劳动专政,而以民主主义为诟病焉。综其大弊,出自两途:一、真正多数。无论何时何地,无学识无经验之人必占多数,多数政治是为愚民政治。一、名多数而实少数。强权者迫胁民意,巧黠者假造民意,富豪者买收民意,是为暴民政治,奸民政治,富民政治。新民主主义为矫正以上各弊,揭橥选民政治。选民者,人民之优秀者也,以普通教育为本位,以参政考试为出身,以职业选举为登进。盖承认经济组织为政权分配之原则,一方谋政治智识之普及,一方期人民程度之提高。其与旧民主主义不同者,有如左三事。

  一、选民参政 中国取士用人向有学校制科、选举之异,宜兼取其长而并用之。凡具最低级学校毕业相当程度,愿为议员及官吏者,须更通过参政考试。以普通法政智识为标准,由立法机关执行,及格即为选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惟同时必别有所属之职业。综各职业而计其选民人数,为各该职业投票权、代议权之比例差。选民不第有代议权而已,又有直接投票权。采近世全民参政学说,划出议会事权最要之一二,使选民全体参与之。其已考定者:曰创议权,议会不提出之案,选民可自提出也;曰复决权,议会已议决之案,选民可再议决也;曰免官权,议员及官吏不职者,选民可予罢免也。以上皆依法定手续,以总投票或局部投票行之。盖代议制以一人代表多人,经过长期时间,处分若干法案,万不能尽如所代表者之意。况当选以后,地位不同,态度或变,自由为恶,监督无从,必如今议,然后可免议会专制之弊也。或疑选举以前,加以学校与考试之限制,则劳动界选民必稀,似为不平等。不知学校考试均属公开,即机会平等之保证,且以促进教育普及,而选民必有所属之职业,又以促进劳动普及,实减免阶级冲突之要道也。

  一、立法一权 三权鼎立之说,自来法政学家奉为天经地义,其实司法乃行政之一种,立法与行政界限不清,冲突时见,名为互相监督,实则互相牵掣,一事不行。故凡大建设大成功,不在两权之调和,而在一权之超越。然与其偏重行政权,而恢复君主制,毋宁偏重立法权,而实现民主制。且征之宪法祖国英伦之惯例,下议院多数党组织责任内阁,不信任即辞职,不啻立法一权矣。今议国会、省会、县会等各互选行政委员,处理中央及地方政府之事,司法亦为其一部,而皆由所属之立法机关产出。且即为立法机关之代表,而对于人民全体负责任,议会及选民皆得依法定手续弹劾而罢免之。如是则权既不集于少数,而政亦不出于多门,理论、实际两无窒碍,远胜旧制也。

  一、职业代议 代议制者,数百年来各国志士仁人无量数心血颈血之代价也,然自现行国会组织法、选举法考之,则不过一二特殊阶级最少数人之胜利而已。盖人类之利害关系,恒视其所属之经济团体而异。自官吏、律师、地主、资本家垄断投票,大多数人无复建议、决议之权。即使议员清白乃心,不尽为金钱、势力所吸收,然自身非出平民,则不能代表社会之大多数;自身果出平民,又不能战胜议会之大多数。今议以职业为单位,以地方为区域,以选民人数为比例,平均分配投票权、代议权。假定某省选民总数为一百万人,又假定该省会议员名额为一百人,即每议员代表选民万人。又假定按职业细分之结果,选民为小学教员者一万人,养蚕者二万人,业织造者三万人,则此省会中当有小学教员互选之议员一人,养蚕者二人,织工三人。又如木匠选民仅有五千人,不足一代表权,则可与最近职业,若石匠、泥水匠、缸瓦匠相合足数,互选一人。至于职业之定义,宜以有经常收入者为断,服官、从军皆视同职业。社会主义未实行前,并地主、资本家亦同享有此权,惟此类人数必甚鲜,故不虞其操纵把持也。游手汉、寄生虫,当然无参政资格矣。

  (附则)社会主义未实行前,而组织职业代表团体,凡同业而不同职,且其利害相反者,必区别之,为左右两级,略如各国之上下两院然。政界之首长,学界之职员,军界之将校,农界之地主,工商界之资本家,当属右级。其普通之官吏、学生、兵士、农、工、商人,皆属左级。投票时各从其类,右级不得代表左级,以绝垄断而从多数,否则虽名职业选举,仍系军阀、政阀、财阀之阶级政治而已。至于今日之中国,处现在政府下而试办国民自治式之职业代议制,则政界、军界当专取左级,其余四民,两级并立可也。

新社会主义


  由资本主义而社会主义,谓之反动可,谓之进步亦可,要之今日世界之趋势则然也。惟其流派分歧,方术不一,自顷以来,各国改良家、革命家为局部或全体之试验,其利弊亦大略可睹矣。大抵主张国有集中者,苦于官僚众多,政府专制。主张自由共产者,苦于供求无度,劝惩不行。主张逐渐改良者,则支支节节,补苴罅漏,终不能一洗资本主义之心理而铲除其根蒂,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非后者推翻扑灭前者,将永无伸眉吐气之时,如英、美、法、德诸国一般社会党之失败是也。主张急进改造者,则蔑视历史之遗传、民族之根性与生计之实况,倒行逆施,进锐退速,仍不能不废然思返,重循自然发展之正途,而破坏之余,损失更大,如俄国共产革命四年,乃复采用国家资本主义是也。外观世变,内审国情,执其两端,括为三事。

  一、资产公有 产者天产,土地、矿物、森林皆是。资者资本,金钱、机器、商品凡用以生利者皆是。公有者区分资产之品类与性质,若者应为国有,若者应为省有,若者应为县有,若者应为市有、村有,总之,以地方居民全体代私人或会社之所有权。其施行时,可发行债票,估价买收,分期还本,而不给利。外人资产亦同此例,惟依国债惯例行之。至私人或会社于金钱、机器、物品等不用以生利者,仍得享有之。盖社会主义之精髓,在废除资本制度,禁止私人掠夺他人劳动之所得而已。故天产之租金,资本之利息,断然当归人民全体,以充地方公益事业之用,而对于劳动结果之课税,一切罢免之。

  一、劳动报酬 劳动者,各尽所能,兼劳心、劳力而言。报酬者,各取所值,有称物平施之义。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质禀有优劣,用力有勤惰,功能有大小,成效有迟速,若其所得一律从同,非第无以示激扬促进化而已,按之情理,亦似平而实不平,且悖经济界之天则,其势又万不能以持久。法国革命、俄国革命,一再实行而未几皆废,是其证也。夫资本制度既倒,则金钱、物品不过个人劳动之结果,非复社会罪恶之源泉,一切只供消费而不能更用以生利,以至职业之选择,地位之去就,薪水之处分,生活之享受,皆非国家或他人所应干涉者也。

  一、教养普及 报酬之多寡有无,虽以个人之能力与社会之需要为准,然人类生存所必须,物质方面之营养,与精神方面之教育,两者实维持及增进个人劳动率之原素。此其供给之责任,当属公立之机关,政治之积极作用正为此也。资产既归公有矣,所有利润之收入,当然足敷人类生存必须之费用,举凡孕妇、儿童、老弱、废疾、无告之人,一切学校、医院、道路、水火、公益之举,皆由地方自由应付,此政府职司所在,非慈善事业之比也。如此则生存之维持为社会之义务,而生活之享乐为个人之权利,社会一般之平等与个人单独之自由,庶几两剂其平而交得其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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