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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分配制度中的问题和任务
〔南〕爱德华·卡德尔
(1961年3月20日在南斯拉夫劳动人民社会主义联盟联邦委员会上的讲话)
如果我们想要确定随着新的分配制度而出现的各项变革所具有的社会历史意义,只要把这些变革同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些最重大的革命事件,比如国有化、工人委员会和整个自治原则的实行、公社制度的建立等相比较一下就够了。目前,在日常实践所遇到的困难中,也许还不能充分看到这些改变所产生的结果。但是,明显的是,在今后若干年里,我们整个的社会生活将处于其影响之下。
当然,我们只能有条件地把“新的”这个形容词用在分配制度的改变上。就是说,从思想理论的观点上看和从促使我国发展的普遍的社会主义的愿望来看,目前的改变不是什么实质性的新东西。事实上,我们自从开始在社会制度中实行工人委员会那一天起,就确定了面向这个方向的方针,因为工人委员会的最深刻的社会经济意义,归根到底正是在于我们目前实行的分配制度。在新的分配制度中,工人委员会将能在更大的程度上通过其重要的壮会经济职能表现出来,即表现为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形式和体现者。当然,我们整个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特别是近十一、十二年来,都在逐步扩大工人委员会和整个社会自治的物质基础的同时,为这些变革作了准备。现在,这些努力,都以一个新的胜利而告终。我认为,我们的确可以谈谈南斯拉夫社会主义的新胜利。
我们在这条道路上曾不得不克服巨大的困难。首先,我们是个落后的国家,无论我们多么希望建立尽量先进的、尽量人道的和尽量民主的、社会主义的人与人的关系,但是物质的不足和有限却不断地拖延和束缚我们。因此,如果我们现在能够在这里,在分配方面前进一大步,这不仅是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新成就,而且首先是物质发展方面的巨大成果的证明。
除了我们是个落后国之外,我们在社会主义分配关系方面没有足够的自己的和别国的经验。在这条道路上曾必须寻求新的经济的、法律的和方法上的解决办法,如果看到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复杂性,那么就会懂得这一切都曾是不容易的。
从原则上说,马克思以后——以至马克思以前——的一切社会主义运动都是从“按劳付酬”的口号出发的。我们实际上从马克思那里了解到:“按劳付酬”意味着——付给每个人的东西同他为社会提供的个人劳动量成正比。但是,这种个人劳动量的尺度是什么,谁应该来确定这一尺度——这是只有实践才会实际解决的问题。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根据本身的经验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这一尺度是以许多的、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解释和解决的,这些方式并不是始终都完全符合我们这里所谈到的社会主义原则的。就是说,这个问题不能以某种数学计算来解决,也不能由劳动人民以外的某种力量主观地确定这样的尺度。显然,在社会基础中的经济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即首先通过本身的内部自动作用来解决这个问题。
因此,我们对这些问题曾有过许多争论。我们有时感到发展太慢,但是我认为今天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我们注意到我国社会的物质基础的薄弱情况,我们实际上是走得非常快的。当然,一个具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国家会拥有更好的进行这种发展的条件。在肯定这一伟大成绩的同时,我们在研究今后的发展和稳定新分配关系的条件和其进一步发展的方面也应该是现实主义者。如果我们认为,由于原则上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一切就都会解决,即现在一切都会自行发展,那是不正确的。正因为如此,今天的全会有必要把这个问题列入议程,这不仅是为了要在原则上加以阐明,而且是为了一切社会因素在实际执行已采取的措施时的主观行动。
当然,至今阻碍过我们的因素也将继续消极地影响到我们的发展,即使再也不是以从前那样的力量发生影响了。总的看来,我们正在成为中等发达的国家,这意味着我们还始终没有掌握足够的物质力量和资金来使我们的社会发展能够役照我们大家所希望的速度发展。我们迄今所遇到的基本矛盾今后还将遇到。其中某些矛盾将会减弱,而另一些矛盾在新条件下甚至可能在这里和那里表现得更尖锐和更深刻。我举几个例子。
比如说,我们有非常现代化的和非常落后的工厂。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通过新的分配规章尽量拉平形成劳动收入的起点条件,但是在这里和那里仍可能出现一些在社会上和政治上站不住脚的差别。显然,我们对这种问题应该以相应的手段加以解决。
其次,在确定企业的内部分配时,我们会遇到平均主义的倾向和拥护过大差距的倾向。所以,相应的社会行动在这里也将是必要的。
再次,我国整个经济部门仍然大大落后,新的分配关系在这里尚不能表现出来,或者至少是非常缓慢地表现出来。我这里是指大部分的农业、交通业、手工业、商业等。显然,为了使新的分配关系在这里也能起到我们对它们所期待的作用,这些部门的现代化是基本前提。
最后,我们还没有彻底解决国内落后地区的问题,在那里,在目前条件下,由于落后的经济结构,新的分配关系总的说来很难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关系。
试问,鉴于这一切,我们是应该在分配制度中进行变革呢,还是应该在全国和整个经济部门为建立这种发达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而达到某种最低限度的条件之前进行等待呢?
我认为,今天已经相当清楚,这种等待不仅在社会上和政治上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在经济上也是有害的。我们目前所进行的改变尽管在某些地方可能会引起过渡性的困难,但其总的结果将是加速全国的经济发展,因为在工业、农业、商业等方面的较先进的、较发达的社会主义部门正以其经济效果带动社会关系较落后的部门。
认为新的分配关系会使我国经济上不够发达的地区处于恶劣的地位的观点,也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我国经济制度的效果越大,那么向不发达地区提供援助的条件也就越为有利。因此,这里也不应该排除过渡性的困难,当它们出现时,我们就应该解决它。但是,总的看来,我们的社会现在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地感到必须加速发展落后的地区和经济部门,因为新的分配关系只有在控制我国整个社会结构时才可能产生最大限度的成果。
我们应该意识到,现在我们为了在经济发达的条件下实现相应的社会主义关系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同时也要求社会更加关心我国那些尚不得不同落后进行斗争的地区和经济部门的加速发展。但是,我认为,在这方面我们也应该寻找某些新的方法,通过这些新的方法使这些问题摆脱日常的政治的或年度计划的解决办法,并把它们包括到经济制度的机构之中,即以这样的办法、在这里这些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将随同全国的经济发展而自动解决。最后,不应该把我国社会对落后地区的解决办法理解为某种利他主义的援助,而是发展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组成部分。实践将会证明,我们在某些地区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和应该如何解决落后状况的问题。无论如何,我认为应该采取某些新的方法。
我们也将遇到的特别是现在直接遇到的困难的第二个根源,在于这样一个事实:这五年期间,我国经济建设计划也必然是紧张的,因此,对在经济部门和非经济部门间的分配进行必要的变动所留下的余地就比较小了。所以,可能会出现如下的倾向,即由于制度本身所要求的而将不可避免地进行的变动,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假如我们允许这种倾向得逞,我们就会陷入这样的地位:恰恰将那些劳动者(由于他们而决定采取这一切措施)导至更为不利的境地;而正是这些劳动者会因为不理解这些措施的更为深刻的社会内容而反对这些措施。
所以,我认为,我们必须非常坚决地消除上述倾向,並且必须根据需要来利用经济储备和采取其他措施,以克服过渡时期的困难,例如至少在暂时限制过分扩大投资等方面。肯定的是,在过渡时期即使某些较为严厉的行政措施也会比我们使事物任其自流为害更少。
由于我国的经济机构,而特别是社会监督机构没有足够地适应新的条件,也可能出现某些困难。因此我认为,也应该估计到某些过火行为,或超过规定的范围、破坏计划的比例等可能性。我想实践会迅速地指出这种情况,并且我们应该准备好,以便能较迅速地作出反应,采取对策。
关于这一点,我想首先指出价格和市场问题。现在除了国家管理的某些其他部门外,在我国社会制度里,工资制度实际上正在消失。作为一个范畴的工资正在从我国社会生活中消失。同支付工资的业主和接受工资、并为之而斗争的就业者的关系相联系的一切关系,也正在消失。但是,社会结构本身所产生的社会矛盾却仍然存在。它们并未因分配制度的改变而改变。这些矛盾现在必然会通过价格问题表现出来。所以我认为,作为社会整体,我们必须对控制价格的问题给予远比迄今更大的注意。
当我们谈论价格控制的时候,某些人问道,这岂不是与宣布价格自由形成和自由市场相违背吗?我认为不然。我国的自由市场是有条件的词汇,它不同于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无政府和无计划的市场。我国的市场是受计划指导的,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它不仅是计划的补充,而且也是计划的工具。我们已经放弃的,即必须在最短期间彻底放弃的东西,是所谓最高价格和根据不同的主观估计和国家机构或者计划的决定而确定的价格的其他各种形式。
在我国的条件下,价格自由形成的含义应该理解为,价格在全盘计划比例的范围内根据供求而形成。这就是我国自由市场将得以发展的范围。我认为在这种制度中的控制价格的任务,并不是去规定价格,而主要是保证相应的统一的条件,在这种条件下,价格将根据真正的、经济上的必要来形成,这就是说,同时要防止过火行为、价格投机、通过价格攫取不正当的收入等。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关系到社会更广泛的利益(它并不破坏生产者的利益)时,必须放弃大体上确定价格的做法。我认为,为此目的必须尽早建立起相应的,在工作中是足够独立的但又具有社会所确定的工作方法的有组织的机构。我认为,至少作为过渡性的措施这是必需的。情况也可能将表明,这不仅仅是过渡性的措施。
摆在我们面前的下一个巨大任务是企业中的内部关系问题。通过目前我们所采取的分配制度,我们建立了集体和社会之间的分配关系,从而也建立了这样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各个集体能够建立较先进的内部分配关系。但是,应该说,只有相当少数的企业真正地理解了自己在这个意义上的任务。往往把计件报酬的口号理解成是通过定额、包工等对劳动岗位上的劳动的单纯的物质刺激,并在这一意义上运用它,可是,这与按劳分配制度并不是一回事。总之,有一些术语还必须搞清楚。问题不再是“计件报酬”,因为在每个劳动岗位上的计件应该成为衡量个人在企业总收入中所占比重的尺度。
各企业还应该对工资级差问题,以及各企业中发生的其它各种现象给予特别的注意。换言之,各企业现在更为独立了,其物质基础在扩大,计划、国家和行政的干涉被减少到最必需的程度,这肯定将使我们的经济有更大的效果、主动性和动力。但是这一点在某种意义上,也扩大着各种消极现象露头的可能性,在人们尚未成长到适应这些任务的地方有可能导至糟糕的经营,并且有可能正是在收入差别的问题上造成某些社会冲突。
过去我们的工资级差过小,因此我们曾经为扩大级差而斗争,以便能够对熟练劳动给予刺激。今天,我觉得,在某些地方我们在这方面走得太远了。尽管工资级差不应该成为某些行政干涉的东西,然而应该通过道德的和政治的、教育的和民主的手段在这一领域内为符合于社会主义的概念和劳动者之间团结的概念的观念而斗争。
一切社会组织,从工会直到社会主义联盟的任务是,帮助在企业内部建立彻底的按劳分配制度。但是,不仅限于这一点上。我认为,我们应该始终不渝地运用巩固社会监督制度的一些措施。有鉴于此,我想再次强调社会会计机构的意义。
我认为,社会会计机构是社会自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没有精确而统一的社会会计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我们社会机构的每个主要关口上,我们没有对情况进行经常检查,没有使我们能够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社会干涉的检查,那么,就不能保证在社会自治基础上发展的社会的正常发展。
当新的分配制度使我们具有更广泛的自治观念时,我们必须意识到,现代化的经济同时也要求高度统一和一系列职能的集中化。因此,只有通过组织得好的社会监督,我们才能够一方面保证避免分散管理的需要和集中的社会职能的需要之间发生冲突,而另方面又保证本国的每个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同样的义务。当然,关于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宽度可以进行讨论,但是,一旦通过和详细确定后,每个人都要遵守它。社会监督之所以必要,正是为了在主观力量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主义的、民主的和人道的关系,为进一步发展自治机构,为反对各种过火行为和利己主义的不合理要求等而进行的斗争中,使我们有一个有能力、有组织的机构。社会会计机构根据共同的普遍标准来分析每个企业的情况,并把这点报告给企业、公社和其他社会机构从而它将大大便利于这一切机构为更好的经营和人与人之间更正确的关系而进行斗争。
当然,我们还必须比迄今更多地研究与这些任务相联系的个人责任问题。
因此,今天我们应把建立各企业和各机关内部关系的工作看成中心任务之一。这对经济部门和非经济部门都同样适用。例如实施教育事业法和保健法就是如此。与此有关,我只想提出某些错误的实践情况,看来,在某些共和国执行委员会中,某些人把教育事业法理解成下述意义的教育事业分散管理:把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简单地推给区。而区里某些人又理解为应把对教育事业的关心转交给经济组织。于是就出现了普遍寻求“创办者”的情况。显然,这就使教学人员感到不可靠,他们会马上感到彷佛在学校方面自己个人方面脚下都没有可靠的基础。这就是说,在那些由不了解这一法令的概念和目的的工作人员执行这一法令的地方,在教学人员中实际上出现了对改革的消极态度。教学人员本应对这一法令给予最大的支持,因为这一法令给他们开辟了极大地发挥创造性的主动精神的可能性,他们应当从新的法令中得到最多的东西。
教育事业法的概念的含义决不是把学校转交给区,而是在于学校是独立机关,大体上处于类似企业的地位,而企业既不是区的、也不是县的、共和国的和联邦的,它是统一的经济制度范围内的独立经济组织。其次,我们认为预算中不应拨款给学校,而应给学习,即给学生,通过学生给学校。这就是说给教育事业拨款不仅是区的事情,而且也是各种社会因素的任务,这些因素应在一个统一的制度下保证给学校稳定的拨款。单独的教育基金的含义和目的正在于此。当然,这一任务不可能在今天和明天就实现,而是逐步实现。正因为如此,我想,共和国和联邦的国家机关和社会机关应采取紧急措施来按法令的概念的精神着手实施教育事业法,同时并保证一切过渡性措施。在这种过渡性的措施的范围之中,我们应讨论和解决教学人员的物质问题和大学生助学金的物质问题等等。
在保健机构的建设中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就是说,在这方面我们在某些地方还停留在半路上。确立保健机构的形式、制定内部关系,包括保健机构的相互关系和联系等主要的任务,仍然没有相应地制定·还相当不明确。因此某些保健人员就实行抵制,他们不了解,实际上是指什么。
其次,我们面临着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就是,如何帮助自治机构——从工人委员会和公社直至学校和保健机构——真正最大限度地、积极地利用其独立性。的确,有的经济组织和先进机关自己能够随机应变,正如也会有些企业不能随机应变一样,不管它们的物质条件如何。因此,我的意见是,我们应更好地组织起来,以达到这一目的,也就是为了能够提供如下帮助:无论是技术援助、研究技术问题、劳动组织、内部分配制度、经营或是自治机构本身的职能方面产生的问题。
此外,目前也为我们更坚决地提出如下方面的一些斗争任务,争取提高社会主义觉悟和整个社会觉悟,培养民主主义、人道主义和劳动者之间的团结的感情等;反对各种消极现象、利己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独断专行等等。我认为,象工会和劳动人民社会主义联盟这类组织在这方面也有很大的作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大得多的作用。迄今我们的方针首先是建立这样的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它能成为社会主义发展的独立的推动力,没有它,即使是最先进的、最崇高的社会思想也不能产生完满的结果。
我觉得,现在,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也要进一步加强。通过我们生产关系和分配制度的全部发展,尤其是最近的变革,我们已达到如下一点:国家及其机器不再是社会物质发展的垄断者。在我们的国家里,在解放了的劳动中,在根据劳动获得收入和人的创造愿望成为社会进步的基本推动力的分配制度中,有利害关系的人,首先成了这一因素。这就建立了社会物质基础,它(作为整体)不能是别的,只能是社会主义的进步,也只能导至经济机构的最大效果。应该在这一基础上建立社会的、文化的和其他上层建筑,它将帮助工厂和机关里的劳动者可以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同志和整个社会集体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这种地位。非常清楚,在人的这种活动中,物质刺激还要加上其他成分,就是也要继续发展其他成分,如:对于创造、知识、文化生活、建立日益人道、日益民主的人与人的关系的愿望。
换言之,我们不能错误地认为自发势力本身就能解决问题。也不要自己给自己制造某种唯心主义的概念:在自治的条件下,人的缺点,无论是保守主义还是道德性质的弱点,将自行消失。因此,重要的不仅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把人引向什么方向的问题,先进的社会思想以什么方式对他发生影响,也是重要的。正因为这样,我们在扩大自治的物质基础的同时,必须全面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也可以从同样的角度来谈谈公社问题。你们知道,有些人认为,限制人民委员会对经济组织、银行等的影响似乎意味着缩小自治,但是,报告中说得好,公社并不是人民委员会。其实,我们的任务是,把公社建设成为内部关系的综合体,而这点就正要求把人民委员会的职能减少到当前在公社中实际该做的事情。正确的方针是使经济组织和其他机关独立,而使人民委员会同它们的关系局限到一定界限内。这点也涉及到经济中的投资基金。但是,另方面,人民委员会当然要更多地以建设现代的劳动者所要求的东西,以社会生活水平和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等为方针。
我还想谈谈与此有关的事情。我国所建立的新的关系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思想动向,最近,有愈来愈多的“哲学家”从抽象的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奥林匹克的高度说,我们现在所作的一切归根结底什么也不是,因为我们没能使人善良,没能从人与人的关系中排除一切暴力、不民主等因素。当然,我们不认为,我们采取的新措施一夜之间就能建设成理想的社会。既然进步是永恒的,显然,也没有理想的社会,因为人们将永远寻求更理想的解决办法。我们也不断言,新的解决办法将自动地改善人民的物质地位,也不断言,一切不良现象将从我们的社会制度和人与人的关系中自行消失。其实我们期待的是两件事:第一,解放了的劳动获得更广泛、更巩固的物质基础,而且通过它,个人——每个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场所,进行其创造性的活动,把自己培养成自由的、自觉的人,当然,是在今天的物质和道德条件所允许的程度上;第二,根据劳动获得收入成为社会物质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没有一种能把我们的经济机构导至最大效果的力量,我们的物质和社会发展就会开始落后。这正是导至在经济上取消国家垄断和官僚主义的唯一道路,也就是使之成为经济发展中多余的东西的唯一道路。当然,活人的事情就是赋予这些物质运动以一定的文化和道德的内容和价值。况且,南斯拉夫劳动人民社会主义联盟的地位也就在这里。
与此相关,我还想就思想理论方面的“批评”和“批评家”说两句话,它们现在是同关于我国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的讨论相联系而出现的。这些“批评”有两种。一种从政治经济学出发,另一种则从“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的观点出发。初看上去,这些批评好象是相互矛盾的,其实,就其社会思想意图来说是相吻合的。譬如,从外国听到,有时在我们这里也能听到如下说法:你们谈经济上的某些自由,实际上是想在经济中建立某种新的自由化。但是,自由化早已过时,因为,甚至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有指导的经济也日益作为唯一出路而出现,这点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尤其必要e
这些批评家首先忽视了三件事。第一,我们所说的自由经济的涵意并不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所提到的涵意,即私人资本所有者的自由。我们所说的自由经济的涵意是建立物质可能性及其他可能性,使解放了的劳动得到充分的表现,也就是使每个人不仅是靠劳动收入生活和仅仅是靠它生活,而且也能影响其劳动和生活的条件。
第二,我们所说的不是某种无政府的自由经济,因为我们的经济是计划经济。而我们所说的是这样的一种经济制度,它不仅是对资本主义关系的否定,而且也在摆脱国家垄断形式和行政管理形式的残余。
最后,由于我们的计划正是建立在我们现在所建设的这种经济关系的基础上,它不象某些资本主义的辩护人所断言的那样,是把社会变为某种强迫劳动营的工具。我们的经济计划正在成为人们在运用社会生产资料进行劳动时,为保证这种自由劳动的相应条件的共同工具。
当然,我并不是以此断定,在我们的计划制度中找到了最理想的解决办法。相反,它还有相当多的弱点,我们肯定要与分配制度中的改变相联系在计划方法上作出一些改变。
从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抽象概念出发的另一种批评家所反对的,正是唯一建立人与人之间人道关系和民主关系的基础的那种经济关系。有些地方可以听到关于劳动的非人道化、第纳尔拜物教、精神生活的商业化等等指责。
无疑,我们的社会生活——象地球上任何其他社会生活一样,今天以至自古以来一也伴随着个别人的物质的利己主义倾向。这是人的天性,只有在人类的物质发展达到这样的水平,使物质价值对人类失去价值的意义的时侯,它才能从人类社会消失。最后,这点每一个聪明人都知道,而且不会把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的社会历史作用和意义同人性的表现混淆起来。
但是,有一部分从“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立场出发的批评家正是这样做的。这种批评的根据何在呢?
一方面,这里有合理的、健康的和进步的要求,除了我们社会发展的经济的、物质的、社会政治的和思想的成分外,其他成分——人性、人道、文化等的成分也得到更有力的表现。我想,对这种倾向我们只能同意,因为这也是社会主义联盟的要求。的确,今天存在着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多的条件来加强这方面的努力。无疑,在地方上碰到的迫切的不良现象也引起这种合理的反应,这其实不是别的,而是一种批评形式,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著名的公开信中也进行了这一批评。
第二,个别年轻人,由于曾遇到过现实生活的各种困难——有时是物质方面的,而有时则是由于思想不对头、知识不足、无创造能力等而产生的——非常乐于跑到一些抽象的人道主义的结构里去,而且认为,他们好象是非常有学问的和革命的,其实正在成为无用的庸夫俗子或是软弱无力的空谈家。社会不是由一名教师(在这种情况下是知识分子——“人道主义者”)教育人们辩别好坏的学校。社会是一个物质力量。正象电机师对电流作用的规律至少要有所了解一样,谁想谈社会哲学就至少要了解一些社会和人与人的关系发展的规律。这里关于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及善和恶的空话是绝不足以作为方针的。
就其思想内容来说,这类“哲学”很少能跳出折衷主义地从各种风向搜集起来的天真的和肤浅的唯心主义的圈子,因此,它并不是什么新现象,但是我想终究应该给这种混乱以一个正确的名称,而不容许以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孔雀羽毛进行炫耀。
但是,问题还不仅是这类现象。换言之,有这样的事实,社会主义的反对派的残余也尽力在从人道主义、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立场上进行批评的基础上得到确认,尤其是现在,当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关系中正在取得新的成绩,而且这种关系在我们的现实中日益扎根的时候。官僚主义立场和社会垄断及行政管理的过时观念的保守主义的维护者也同他们联合起来。在有些地方还听到这样的论点,人民不要自治,而愿意由“有智慧的阶层”来领导等等。不言而喻,他们顺便又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应该取消对稿费的累进税。
连不太聪明的人也能感到,这些论点的背后或者是反社会主义势力残余的思想政治反抗,或是对官僚主义的或某些类似的特权的维护。我觉得这类“人道主义者”象那些天主教的神甫一样,他们在一、二百年前——反对在封建社会里出现的年轻的资本主义——曾把利息作为非人道的和非基督的现象加以反对。
对这一切要补充一点,当我们建立工人委员会的时候,也听到过同一来源的批评。当时这些批评家们说,工人委员会将把生产和经济搞垮。由于这一期间工人委员会使经济向前发展了,现在又出现了关于精神商业化和劳动非人道化的说法。
这些现象在我国的确不是什么具有意义的潮流。但是如不给他们以回击,就等于支持了他们。我认为,我们的收入分配制度实际上是最大限度的人道主义和真正的民主主义,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从伪人道主义和伪民主主义的立场来攻击我们这一最大成就的企图以反击。
个别人有时还企图把我们同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关系同这些批评联系起来,竭力把我们的一些内部现象解释为教条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等现象。这种人企图把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东西都宣布为坏的,以便通过这种方式也把我国的东西宣布为坏的。而他们企图把我们投入什么样的“第三种解决办法”呢?——这是不难猜中的。每个正直的人都知道,我们同社会主义阵营的分歧何在,我们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哪方面有一样的或相似的观点和内部形式,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力量的共同利益何在。尽管我们顽强地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发展的观念而斗争,尽管我们仍将继续反对一切把别人的观念强加于我们的企图,当有人在所谓批评斯大林主义的幌子下,实际上正是攻击我们社会发展的最进步的方面,以至我们这里和其他国家的一切社会主义的和进步的东西时,我们是不能消极观望的。
因此,我认为,在贯彻新的分配制度时,除其他一切外,也要在思想政治领域内,使我国社会生活的一切进步力量更加活跃起来。
感谢 李将敬思 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