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考茨基 -> 土地问题(1898)
第七章 资本主义农村经济的界限
一 统计材料
前章所研究的结果是这样:在农村经济的一切重要部门内,大生产在技术上总是高于小生产(虽然不像在工业的主要部门内所达到的那样程度)。这并不是什么新的真理。差不多在十八世纪中叶,当时农业中机器的应用刚刚开始,而农业底自然科学的基础尚未被人研究,重农学派的开山祖凯恩在其“农业国经济政策的一般原则”(Maximes Généralis du gouvernement économique d’un royaume agricole)中,即已表示了他的希望:“要使预定为农业之用的土地最可能联合为能由财力富足的农业经营者来经营的大农场,因为在大的农业生产之下生活及修葺建筑物的用费,其生产成本费要比小生产更低,而纯收入(Produit net)则比小生产更高。
同样在那时的英国,许多经济学家大都是大生产的拥护者,例如杨格(A. Yung)。 亚丹斯密比“国富论”一书中发表了一种意见,认为大地主在农村经济内很少能进行重要的改良,他并不反对资本主义的大生产,而是反对有无数小农场的封建大地产,这些小农场要担负一切可能的劳役和义务,因此它们完全依赖地主的意志。他称赞自由农民的所有权底优越性而反对封建的地产。但是他补充说:“每个国家内在小的土地所有者之后,富足的大农是改良农业的主要先进者”(第三卷,第二页)。
大的资本主义的(而非封建的)农业产出最高的收益,这很快就成为公认的事实。但是英国的经济虽可作为欧洲的模范,英国的制度倒不常是模范的制度。剥削农民以利大生产对于君主及政治家尤为危险,因为农民已成了军队的核心。英国人并未供养大批军队,他们没有农民也行。但是大陆国家没有农民就很难抵抗有枪法农民的邻人。此外还有一种说法:在英国农民已为无数既穷困而又暴躁的无产阶级所代替,无产阶级不能和小所有主劳动者阶级作任何对比。资产阶级队伍中的慈善家(他们没有那么大胆,像空想家一样接近社会主义),正如资本主义剥削底拥护者一样,努力以人民的资格提供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可靠支柱,所以他们就成了农业小生产的辩护者,——西斯蒙德和弥尔也正如“纯粹的自由贸易论”者及他们的反对者——地主阶级那样。在任何情况内他们通常都不承认小经营具有技术的优越,但是他们一方面同意大生产能得到较多的利益,同时又指出它在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危险性。西斯蒙德在其“政治经济学概论”(Etudes sur I’ économie politique)一书中感叹地说:"一方面,最新的经济学家,另一方面,最有经验的农学家都不断称赞财力充足且有知识的农人,进行大经营;他们对于这些农人底建筑规模,工具及器械的改良,牲畜的肥美都很惊讶。他们只注意物,而忘记人,对于人他们甚至忘记计算在内。英国一平方哩计有六四〇英亩;这就是英国最富的农庄底大概范围。从前的经营,一家的成员就能胜任,没有雇工,没有外人帮助而且也没有假日,这些经营,保证家庭每个人在一年内每天都有工作,经营所占地面每个至多六十四英亩。为了要从这些经营中构战一个新的(经营),就需要十个这样的经营。为了把位置给予新制度的一个农人,十个农民家庭就被驱逐。”西斯蒙德反对大生产,是因为它造成无产者,而不是因为小生产能够提供大量优良的生产品。
从那时候起新兴的大农业更加发展了,但是有些经济学家承认农业小生产和大生产有平等权利,甚至那些经济学家在七十年代自己预言了农业小生产无生存能力,恰恰在现在预言大生产的毁灭,例如鲁道尔夫·迈耶尔博士就是这样,或考他们承认,何种生产形式为最合理,至少还是一个待争论的问题。在本书绪论内我们曾引了宗巴特对于这一问题的意见,这位研究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公正态度是谁都不会否认的,如果他的意见没有显著事实的根据,他自己使不会加以引述。
事实又是怎样的呢?这些事实不是在农学范围内找出,而是取之于统计学中。统计学指出,农业小生产在和大生产斗争中并未迅速消灭。大陆上自从大规模资本主义生产开始,即大约从五十年代起,有人就期待或恐惧照英国的样子,农业小生产会迅速消灭。然而相反,在某些地方小生产所占的土地面积甚至有迅速扩大的趋势。例如,在德国的生产统计中我们就找到了这样情形。
| 经营数 | |
增加或减少 | 农业生产的面积(单位公顷) |
增加或减少 |
| 1882年 | 1895年 |
| 1882年 | 1895年 |
|
2公顷以下 | 3061831 | 3236367 |
(+)174536 | 1825938 |
1808444 | (−)17494 |
2—5公顷 | 981407 | 1016318 |
(+)34911 | 3190203 |
3285984 | (+)95781 |
5—20公顷 | 926605 | 998804 |
(+)72199 | 9158398 |
9721875 | (+)563477 |
20—100公顷 | 281510 | 281767 |
(+)257 | 9908170 |
9869837 | (−)38333 |
100公顷以上 | 24991 | 25061 |
(+)70 | 7786263 |
7831801 | (+)45538 |
在法国并不完全在同一方向内发展。那里的统计如下:
农业经营 | 经营数 | |
增加或减少 | 农业生产的面积(单位公顷) |
增加或减少 |
| 1882年 | 1895年 |
| 1882年 | 1895年 |
|
1公顷以下 | 2167667 | 2235405 |
(+)67738 | 1083833 |
1327253 | (+)243420 |
1—5公顷 | 1865878 | 1829259 |
(−)36619 | 5597634 |
5489200 | (−)108434 |
5—10公顷 | 769152 | 788299 |
(+)19147 | 5768640 |
5755500 | (−)13140 |
10—40公顷 | 727222 | 711118 |
(−)16104 | 14845650 |
14313417 | (−)532243 |
40公顷以上 | 142088 | 138671 |
(−)3417 | 22296105 |
22493393 | (+)197288 |
在德国中等的(就它们所占的面积而言)经营在大多数场合之内都增加了的那时候,在法国所增加的则是最大与最小经营底面积。中等经营就数量而言和就面积而言都减少了。但是此种减少并不大。自然这里要把自耕农的经营(一〇——四〇公顷)除外。无论如何演进不是很快的。
在大不列顛我们看到:
农业经营 | 经营数 | |
农业生产的面积(单位公顷) | |
| 1882年 | 1895年 |
增加或减少 | 1882年 | 1895年 |
增加或减少 |
1—5英亩(0.40—2公顷) | 135736 |
117968 | (−)17768 |
389677 | 366792 |
(−)22885 |
5—20英亩(2—8公顷) | 148806 | 149818 |
(+)1012 | 1656767 |
1667647 | (+)10880 |
20—50英亩(8—20公顷) | 84149 |
85663 | (+)1514 |
2824527 | 2864976 |
(+)40449 |
50—100英亩(20—40公顷) | 64715 |
66625 | (+)1910 |
4746520 | 4885203 |
(+)138683 |
100—300英亩(40—120公顷) | 79573 |
81245 | (+)1672 |
13658495 | 13875914 |
(+)217419 |
300—500英亩(120—200公顷) | 13875 |
13568 | (−)307 |
5241168 | 5113945 |
(−)127223 |
500英亩以上(200公顷以上) | 5489 |
5219 | (−)270 |
4029843 | 3803036 |
(−)226807 |
像德国一样,我们在英国也看出中等经营的增加。可是在德国就所占的面积而言,增加最多的是从五至二〇公顷的经营,而在英国则是从四〇至一二〇公顷的经营,自然谁都不会把它们算作小经营。最小的经营减少了,这和德国相反,而一二〇公顷以上的最大经营也减少了。
各派经济学家如赛弗尔,迈耶尔博士等都想从有关美国农业的材料中做出那样的结论,即在美国农村经济内大经营为小经营所排挤。我们倒也愿意顺便观察一下有关这地方的统计数字。的确,中等农场从一八五〇年起已降低了。其情形如下表:
1850年………………203英亩
1860年………………199英亩
1870年………………153英亩
1880年………………184英亩 |
但在一八九〇年它又重新增加了,且等于一三七英亩。
中等经营此种暂时的减少,主要,当然是由于南方大的种植场的分散所致,这种分散是黑奴解放的结果。例如从一八六〇年至一八九〇年这个时期,中等农场减少了:在佛罗里达——从四四五英亩减至一〇七英亩,在南卡罗林纳——从四八八减至一一五,在阿拉巴玛——从三四七减至一二六,在密士失毕——从三七〇减至一二二,在路易斯安那——从五三七减至一三八,在得克萨斯——从五九一减至二二五英亩。一般讲来,中等农场在大西洋沿岸诸州内在同一时期从三五三减至一三四英亩,而在中南部诸州内则从三二一减至—四四。没有一个懂事的人会在这些数字中把小生产的胜利看做是超过现代大生产之上。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出农场范围显著的减少在相当旧式耕作的地方——在北部沿大西洋岸的各州内。那里(大西洋沿岸北部诸州),最近十年来中等农场不断地减少下去。但是这种减少主要是由于农场所占的荒地减少所致,而不是由于经营范围的缩小。下边就是有关大西洋沿岸北部诸州的数字:
| 农场一般的范围 | 其中未耕作的土地 |
1850年 | 113英亩 | 43英亩等于38.44% |
1860年 | 108英亩 | 39英亩英亩36.18% |
1870年 | 104英亩 | 36英亩英亩34.47% |
1880年 | 98英亩 | 31英亩英亩31.77% |
1890年 | 95英亩 | 31英亩英亩32.52% |
在最近十年内荒地百分数的增加是和农村经济衰落同时发生的,这在农场总面积减少中表现出来。农场总面积在上述区域内从六七、九八五、六四〇英亩(一八八〇年)减至六〇、七四三、五二五英亩(一八九〇年),也就说减少了五百万英亩之多。
在中北部一带各州内——即生产小麦的各州——情形则相反,中等农场在一八八〇与一八九〇年之间从一二二英亩增至一三三英亩。大经营数量的变动,指出在同一方向(中等农场的变动所指示的方向)内的进步。这个数量,自然,在整个联邦内相对地减少了一些。可惜,一八七〇年的数字与最近的数字不能相比,因为当时农场是按照它们中已耕作的土地面积分类,而在一八八〇及一八九〇年则是按照它们所占有的全部面积分类。其情形如下:
| 农场 | 其中500—1000英亩 |
1000英亩以上 |
1880年 | 4008907 | 75972 |
28578 |
1890年 | 4564641 | 84395 |
31546 |
增加 | 13.8% | 11.0% |
10.3% |
大经营之增加显然落后于一切其他的经营之增加,但是这种现象只是从前占有奴隶的各州进化的结果,那里进行旧式的落后的种植经营已成为不可能,同样也是在贫瘠的东北一带农业衰落的结果。
在大西洋沿岸北部诸州内,农场计有:
| 总数 | 其中500—1000英亩 |
1000英亩以上 |
1880年 | 696139 | 4156 |
964 |
1890年 | 658589 | 3287 |
733 |
减少 | 5.4% | 20.9% |
23.9% |
这里大经营的数量比小经营的数最减少得更快。后者很牢固地维持着自己绝望的地位。这是否为小经营的优点,是很值得令人怀疑的。
在大西洋沿岸的南部诸州内,农场计有:
| 总数 | 其中500—1000英亩 |
1000英亩以上 |
1880年 | 644429 | 25037 |
9718 |
1890年 | 749600 | 21736 |
8030 |
增加(+)减少(-) | (+)16.3% | (-)17.2% |
(-)17.4% |
在中南部诸州:
| 总数 | 其中500—1000英亩 |
1000英亩以上 |
1880年 | 886648 | 25872 |
11659 |
1890年 | 1036772 | 26666 |
12295 |
增加 | 22.5% | 3.0% |
4.6% |
另一方面,在西部则为:
| 总数 | 其中500—1000英亩 |
1000英亩以上 |
1880年 | 83723 | 5299 |
3247 |
1890年 | 145878 | 9269 |
6020 |
增加 | 74.2% | 74.9% |
85.3% |
最后,在出产小麦的中北部诸州内,计有:
| 总数 | 其中500—1000英亩 |
1000英亩以上 |
1880年 | 1697968 | 15608 |
2990 |
1890年 | 1923822 | 23437 |
4668 |
增加 | 13.3% | 50.2% |
49.4% |
这些最近的数宇恰恰完全不是表示大生产的衰落。在美洲,现代农业发达的地方,大经营的面积迅速地增加起来。只有在农业衰落,或在前资本主义的大经营出来和农民的经营竞争的地方,小生产才保持着优势。
如果在美洲,农业的发展直到现在都比欧洲进行得快,而且比平常人所想像的,总是更加促进了大生产,那末这里并不是说小地产已为大地产听排挤。
可是若从这些数字中或与它们相类似的数字中做出结论说,在农业中经济的发展好像走着完全不同的方向,与工业中不同,那就太轻率了。
数字证明,自然啰,但是要问它们证明什么?首先它们只是证明直接说到的东西,但是这种情形在统计学的计算时是很少有的。例如,我们可以举出一些数字,它们当然证明民众的幸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是增加了。可是,这里是根据储蓄银行存款总额的增加。这些数字是无可争论的。但是它们无可非难地证明什么呢?它们证明储蓄银行中存款增加了,不多不少刚刚证明这一点。关于增加底原因我们却完全不知道。
幸福的增高可以,但不一定必然随着这种增加而来。不同的原因都能引起一个同一的结果。
例如,储蓄银行存款手续简便也可以使储蓄银行的存款增加。从前印度人把自己的积蓄埋藏在地里。现在东印度设立了许多储蓍银行,印度人就宁可把自己的积蓄放进银行去。难道这就证明,印度人现在有可能更多地储蓄,他的幸福就增加了吗?印度人长期营养不足并不证明这一点。
在欧洲储蓄银行发生最早。这里存款于储蓄银行的有利条件也继续增加,不多费时间,一方血,由于农村储蓄银行数目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城市人口繁殖,在城市中对于和储蓄银行来往有着更优良的条件。
雇佣劳动者,官吏及其他职员人数的增加,的确也能促进储蓄银行存款的增加。小农用自已的积蓄来购买土地,独立的手工业者则用来改善作坊。为工资或养家活口而劳作的人,除了把它们存放进储蓄银行以外,他不知道有更好地使用自己少数积蓄的方法。
因此独立小经营为资本主义企业所排挤,是与储蓄裁行存款的增加相关联的。这样看来,银行贮蓄的增加是正在增长的无产阶级化底结果;它是和民众幸福的降低同时并进的。
最后,像这类的增加可以发生自经济行情内的简单变动。在商品生产方式之下,对于每一种企业,对于每一个家庭经济,都规定有一定的期限,在这一定期限内要有很多的付款来进行生产,因此对于这样的场合所必需的金钱,就应当及早从经常收入中储蓄起来。在银行及储蓄银行制度未发展以前,这些货币的数额应该当作死的资金存放着。而现在在不需要这些资金的时候,就可以拿它们去放利。各个企业及家庭经济为着定期支付——劳动者在失业期间为支付房金,——不得不储蓄的数额愈大,使每天消费所不需要的最小款项增殖的习惯愈加普遍,则储蓄银行的存款亦愈多,但幸福并不随之增加。
所以,关于储蓄银行的统计数字,其本身对于幸福增加这一问题,还没有给以答覆;它们不曾解决间题,仅仅将问题提出来而已。
例如,所得税的数字(它们当然也明显地无可争辩地证明幸福的增加)其情形也是如此。世际上它们自身也只证明它们所要证明的东西,即是说,在一定的情况之下,必须纳税的最小收入的数目及免了税的收入底数量增加得并不像最高收入的数量那样迅速。不言而喻,这固然可以表示幸福的增高,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它的必然结果。如果生活资料的价格、房租等等比收入增加得更快,那末收入的增加是会与幸福的降低同时并进的。
别的情况也可以产生同样的结果。我们且举有四百马克收入的小农为例。他完全不付房租而且自己生产生活资料的大部分。他可以十分优裕地过活。不幸的机会把他推进无产阶级的队伍;那时他不得不移居城市并在城市内找到一个位置,一年可得八百马克的收入。他的收入增加到两倍,可是他的处境反而变坏了。他必须支付房金,也许要支付到达工作地的来往车费。牛乳、鸡蛋、菜蔬、猪肉,这些东西从前在他不值什么钱,现在他却必须付出很贵的价钱,孩子们不能再赤脚走路,卫生上不良条件使他多花一些医药费。但是在收入底统计学家看来,这样的人所处的地位比从前好到两倍,他有现成的无可争辩的证据,即是人民的福利在不断的增长。这里所引的这个情况是较为特殊的;自然经济转变为贷币经济及城市人口靠农村人口而增加,都是不断地在完成着。这两个过程就已经足够用来说明人民的收入增加,而幸福并未有丝毫的提高。
肉的消费增加也可作如此了解,这一点我们在上面另一章内已经说过。
统计资料无可争辩地证明现代社会已被卷入在不断的及迅速的变革中,并使我们认识它的一些表面的及无数的表现、征候及结果。它们给我们许多有价值的指示来探索在整个过程基础上所有的倾向,但它们还没有向我们揭露这些倾向。
那些证明小农业经营不是衰落,而是迅速增长的数字,同样还是没有给我们以可能去判断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的趋势,而是激起我们去深刻地研究它们。这些数字一看就对我们证明,进化过程并不是这样单纯完成的,如像在此以前人们所常想的,但是这一过程在农业中很明显地比在工业中更其复杂。
二 工业中小生产的衰落
现代工业进化的进程已经复杂到最高阶段,虽然这个进程比在农业内简单得多;这里各种不同的倾向在极不同的方向内相互影响,而且往往在这个漩涡中要费很多周折才能分别出基本的倾向。
大生产不是同时出现于工业的一切领域之内。它征服这一领域再征服另一领域。在大生产成为支配的生产的地方,它就排挤较小的企业,但是从这里还不能就说,所有小的企业家都成为工厂工人。他们往往投奔其他大生产还没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领域,并且充满这些领域。这样看来,资本主义的竞争同样破坏着那些大工业在其中还未成为统治的生产部门。但是这一过程并未常常表现在小企业数量之普遍减少的形态内,相反的,这一过程在某些地方却引起小企业数量的增加,因此,根据赤裸裸的统计数字,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小经营在这里得到了特殊的发展。在有无数贫穷的小经营的区域内,现代资本主义式地被剥削的家庭工业替自己的出现及迅速的发展,找到最好的条件。资本的出现在这些条件之下,可以引起小企业的总数不是减少,而是大大的增加;但是谁若懂得在统计数字后面隐藏着的许多社会条件,那他就不会看出在这些条件内和大资本竞争能有胜利的可能。
但是同样在机器已占统治地位的那些区域内,大工业的进攻也不一定会引起小生产的消灭,机器使它们在经济上成为多余的东西,但是这些过时的工业形态,比其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中表现出何等的倔强,那真是令人难以置信!饥饿与过度劳动延长着他们垂死的最后斗争。西里西亚及萨克森手织工的穷困在一百年以前已成为话柄,可是他们直到现在还没有死绝。如果他们已经没有可能维持生产,那时他们就转到对于大生产没有多大价值的别种活动或者作大生产的代理人及仲介人藉此糊口。
现代国家底民主主义的形式,也可能是有利于保存过时的小生产的因素之一。
国家政权基于政治的理由去支持那些已丧失了自己经济均衡的社会阶层,这没有什么特殊性。没落时代的古代罗马由功勋士兵组成的守卫部队,无论怎样没有用处,但是由于政治上的理由仍不得不去支持他们。在现时我们也有类似的例子,如“高贵而优秀的”贵族阶级,从十七世纪起就更加成为赘疣,更加无用,但是由于它服从国王的专制政权,于是贵族阶级就替自己造成吮吸社会血汗的寄生虫的地位,要废除这些阶层就需要革命。
但是这种寄生的传统在东欧还很厉害,我国地主贵族像两千年前罗马城市的贱民一样,也善于夸耀自己的显贵;就是在自己的要求上,他们并不比那些贱民更谦逊。他们不以干面包为满足,他们的场面,比国家为罗马的守卫队伍必须备办的那些东西堂皇得多。由于特殊的等级的尊荣,他们从自己当中提供一些剑斗士。
在自己向国家提出的要求中,他们找到了一部分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值得重视的门徒。自然,一部分小资产阶级,已经觉得自己是无产者,靠拢雇佣劳动者,为的是即使不为自己,而是为自己的儿女争得较好的生活条件。另一部分则想得到较多的东西,替政府服务来保卫国家。统治阶级需要这些分子,在普选权之下他们需要那能够抵抗无产阶级攻击的广大人民阶级,他们准备收买可以收买的那部分小资产阶级。这不是一些好的小资产阶级分子,这些分子向政府叫喊着,说他们是彻头彻尾的保皇党人,但如果政府不给他们依靠社会生活的特权,那他们就要变成社会民主党人了。在这样的恐吓之下就表现出真正流氓的思想方式,但是谁要是需要这些御用分子,那他在选举中就难取悦于人。如果在一八四八年统治阶级嗾使浪人去打击工人,那来为什么现在就不会嗾使那部分情愿干这种下贱工作的小资产阶级去打击工人呢?所以,实际上小生产的生存,是靠劳动者而不是靠大生产来维持的——如给商人以特权去剥夺消费者,给行会老板以特权去剥夺他们的学徒及帮工,给他们以便宜的贷款,便宜的保险等等去剥夺纳税人。
阶级斗争愈尖锐,社会民主运动的威胁愈大,则政府更加愿意保障在经济上已成多余的小生产依靠整个社会过或多或少的寄生生活。小生产消灭的过程,因此,就可以延缓下去,被政府用种种诺言和措施所激励的,以及鼓动它们去继续无希望的斗争的邢些希望,当然也帮着延缓这个过程,假若没有这种情形,那无希望的斗争也许早放弃了。可是任何一个深谋远虑的人也不会在这里看出对于说到经济趋势的,马克思的“教条”有什么矛盾。
如果国家对统治阶级的帮助,还使经济上不能立足的形式,支持一些时候并以此而掩盖小生产的没落,那末这些阶级的奢侈滥费,在同一方向内所起的作用也不亚于此。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发展,表示剩余价值总额之增加,不仅是被积累的资本增加,而且也是资本家底收入增加,同时也表示资本家浪费增加。可是,这种情形又会引起在经济上早已被打败的封建形式之复活。例如,财政贵族及大地产所有者把狩猎区据为己有,其范围等于中世纪的森林区。从马克思“资本论”中明显地看出,这个阶级是何等粗暴而骄横,它不爱惜金钱,就是爱惜人也似乎是可笑的,它把土地所有者从苏格兰的广大区域中驱逐出去,以便起初用羊随后用鹿来代替他们。现在法国、德国及奥地利个别的地区都发生同一过程。在奥地利根据恩德赖斯(Endres)在“政治学教程”中的材料,森林所占的面积从本世纪中叶到现任差不多增加了七〇〇、〇〇〇公顷,为总面积百分之七·五,其中阿尔卑斯山及沿海区域就占了六〇〇、〇〇〇公顷。从一八八一年至一八八五年开垦了三、六七一公顷林地并且有五九、〇三一公顷又作为森林地之用。
在法国私人占有的森林地,其面积在一七八一年约为六、〇〇〇、〇〇〇公顷,一八四四年减少到四、七〇〇、〇〇〇公顷,现在又增至六、二〇〇、〇〇〇公顷,然而这个数字还没有把亚尔萨斯一劳伦的丧失计算在内。
可惜,在德国拿一八九五年的户口调査和一八八二年的户口调査来比较,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一八八二年所计算的森林地是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反之,一八九五年的调査则将全部森林业都计算在内。
我们在泰芬“论奥地利底社会贫困及统治阶级”一书中找到许多个别的例子,即在奥地利,不仅荒地,就是草地及耕地都为森林所盘踞。有一种情况是值得注意的,即在萨尔斯堡(Salzburg)牛的数量从一八六九年至一八八〇年减少了百分之一〇·六,而从一八八〇年至一八九〇年又减少了百分之四·一,这主要是“由于将阿尔卑斯卖给狩猎地的所有者”(见德里尔:“奥地利土地问题”〔Die Agrarfrage in Oesterreich〕)。
因资本主义收入的增加而复活的封建社会底另一特征,就是供私人使唤的无数男女仆役,这些仆役的一种服装使人回想起过去几世纪的情形并指示出这种现象与十九世纪的精神相矛盾。上层社会对供有钱人个人消费的生产品上,对手工劳动比对机器更有偏好,这种偏好也适合于这些封建的倾向。供大众消费的机器生产,替大家制造出同样的东西,它不适于个人的嗜好及需要,在有钱的贵族看来那是太平凡了。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手工劳动和机器比较,手工劳动是劳动力的过度耗费,就使这种工作成为更有价值并可作为一种最好的手段把它的购买者提高到一般平民之上。
这样看来,最贵族的部门,即高质量的生产品的制造也就由手工业和现代生产诸部门中最可怜的家庭工业一同来担任。但是手工业底这一部门像家庭工业一样,要受大资本权力的支配。品质优良的生产品之生产,无论是衣服或鞋子,纸或纺织品,菜蔬或水果,都需要特殊的工艺,要费很多的劳动,要有优良的生产工具,而所有运些东西都需要金钱,需要很多的金钱。如果统计家把制造品质优良的生产品的作坊归到小生产的一类,那末经济率家就把它们归到需要花费很多资本与资本主义式的剥削最熟练的手工业劳动者的那一类生产。在许多场合之内,他们是迅速地把工艺降到资本主义工业阶段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引起手工业之新的繁荣。
但即使这种情形不是如此,要希望小生产因资本主义浪费的增加而复活,那也是愚蠢的。浪费的增加是以大工业,大量生产之经常的和迅速的增加为前提,因而也是以小生产之不断受排挤,无产者不断增加为前提。在个别的地方,在个别的生产部门内,资本家的浪费可能引起小生产的某些繁荣,但是资本家的浪费,并不能对整个民族都造成这种情形,因为这种浪费本身是其本民族,或其他民族的人民群众继续不断无产阶级化底产物。在过渡到生产品质优良的生产品方面,看出手工业有一条得救的道路,这犹如把那种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占统治地位的民族回复到狩猎生活的趋势,认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样。这不难用统计来证明。
所有这些都证明“马克思教条”的正确性,和各种对立倾向交互错综的小生产消灭过程的极度复杂性,这些对立倾向,只是延缓小生产的消灭,在某些地方好像变成它的对立物,但实际上无论什么地方都没有可能去阻碍这个过程。
三 土地的缺乏
在工业中使过程暗昧不明的那些对立的潮流和倾向,在农业中也表现出来;两者的相似是很明显的,我们无须对它多说。但是农业中还表现出工业中所没有的这样的矛盾倾向,并且整个过程还要更加复杂。
这里我们要来考察一下只在农业中而不在工业中表现出来的诸倾向。第一,我们看见的是那种区别,即在工业中生产资料之增加不受限制,而农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则不然,在一定条件之下,土地的大小是经常的,不能任意增加。
就资本关系而言,显然有两大主流:积累与集中。积累是剩余价值底结果。资本家并不把自己的全部利润花光,而只花费其一部分;在平常条件下他储存一部分并使之流通,藉以增加自己的资本。这个过程和许多小资本变为一笔大资本的过程,即和资本集中化过程相交错。
土地方面的情形便完全不同。在旧文明国家内还可以拿来耕作的土地数量是很少的,我们不能拿它来和资本家一年复一年所积累的数额相比。大地主只有用集中的方法,即将许多经营联合为一,才能增加自己的地产。
在工业中积累底过程可以不依赖于集中底过程,积累过程甚至常常先于集中过程。大资本底形成、大工业企业底创立,不一定同时排挤小资本,剥夺小生产独立性。后者(排挤小资本、剥夺小生产的独立性)往往是大工业企业形成底结果,而不是它的前提。要在某个地方创立制鞋工厂,没有必要去剥夺当地的鞋匠。只有在制鞋工厂存在着而且兴盛的时候,它才会引起小的制鞋业的破产,并为大的制鞋厂所剥夺。正是,积累的过程,从未被消费的利润中增大新资本的过程,就替制鞋工厂的建立创造出大的资本。
反之,在全部土地已变为私有财产的地方,以及在小的土地所有制完全占统治的地方,对于农业经营者最重要的工具——土地,只有集中许多小地产,才能转变为大生产方式。许多小经营的消灭在此地是大经营出现的必要前提。但是,除此以外,要经过集中来组织大的经营,就必须把许多被剥夺的小地产联合一总面积。在抵押银行内一年中可以聚起几百个被拍卖的农民地产;可是它不能从这几百个农民地产中造成一个大地产,囚为这些农民地产分散在各地。银行仍旧只好个别地将它们出卖,甚至要是小地产容易找到买主,就把它们分碎,把它们弄成更小的地产。
当一切都依着地主的意志而行,他们就很容易把土地用来创立大经营。他们简单地藉助于多少伪装的暴力把那些阻碍他们前进的农民驱逐出去。
但是保护私有财产,对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也是必要的。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过了它的革命史时代并坚固地确立了它的统治的时候起,它就只承认一种可以没收财产的根据,——无力付债。只要农民能偿还他对资本家和国家的欠债,他的私有财产就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土地的私有权也牢不可破了。我们甚至看见私有财产权给农民以怎样不充分的保障,但私有财产权对于大的土地所有权之构成——此种构成乃是农业大生产底先决条件——却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障碍。
现在在小的土地所有制特别居于统治地位的地方,小经营无论处于何种衰落的状态,大经营无论怎样胜过小经营,但要形成大的土地所有制就有很多因难。但是在大地产邻近小地产的地方,前者也往往不易靠后者来增加,因为小经营的土地,是因需要或别种原因而出卖的,并不常常是那些对于地产的“圈围”或扩大所必要的土地。
农业经营者如果认为他的地产太小,要设法获得较大的地产时,与其继续靠偶然的机会去购买他的邻人的土地,勿宁采取更简捷的办法,——出卖自己的地产而购买更大的地产。个别农业企业者经营底扩大,主要是发生在这样的形式内。在资本主义时代,土地所有权的激烈变动,农村地产的大量买卖,其原因之一也就在此。愿意购买的人,总会找到愿意出卖的人,——我们往后还要说到的承继权及债务也促成这种情形。
这里我们只想确定一下,土地固有的特征在私有制支配之下,在小土地所有制占优势的一切国家内,是农业向农业大生产(无论它怎样胜过小生产)发展的一个强有力的障碍,是工业所碰不到的一种障碍。
四 大生产不是绝对优良的生产
此外在工业与农业之间还有一种差异。在工业内在正常的条件之下大生产总是高于小生产。很显然的,在工业内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存在着一些界限,大生产受到威胁不能越过这些界限,就成为没有收益的。市场底大小,现有资本底多少,现有劳动力底数量,原料底运输,技术底高低,对每一种企业都有一定的界限。但是,那些不能越过此等界限的企业中,最大的企业总是高于最小的企业。至于在农业方面,这种情形实际上只能到一定的程度。差异的发生,是由于在工业内生产范围每次增大,即等于其本身具有一切优点——时间、费用、材料的节省、监督的便利等等——的生产力之继增的集中。反之,在农业上生产范围每次增大,在其他同等条件之下,即是,在同样的耕种方法之下,等于企业面积的扩大,也就是说,等于在劳动力及物资的搬运上物资的损失,劳动力、工具、时间的耗费之增加。这些条件在农业内有更大的意义,即这里说到物资的运输和它们的重量及容积——如肥料、干草、稻秆、裸麦、马铃薯等的重量及容积——比较价值很小,而运输的方法和工业比较在这里又是很原始的。地产愈广,则监督各个工人亦愈困难,这种情形在雇佣劳动制之下是应当考虑的。
这些损失如何和地产的增大一同增加,——丘宁所制的表就说明这种情形,我们在这里且引丘宁的这个表,以公尺为单位并化为整数来表示。丘宁计算了各块土地的地租,这些土地(以公顷为单位)离家各有不同的距离:
土地离家底远近 | 裸麦底收成 |
(以公尺为单位) | 25公顷 | 23公顷 |
20公顷 | 18公顷 | 15公顷 |
| 马克 | |
| | |
0 | 23 | 19 |
15 | 11 | 7 |
1000 | 17 | 15 |
11 | 7 | 4 |
2000 | 14 | 11 |
7 | 4 | 0 |
3000 | 10 | 7 |
3 | 0 | |
4000 | 5 | 2 |
0 | | |
4500 | 0.5 | 0 |
| | |
5000 | 0 | |
| | |
从这里,自然可以得出个结论:地产愈小则农业经营收入愈多。但这显然不是这样。大生产的利益有这样大,即它们除弥补远距离所受的损失之外还有很多盈余,但这也只对于有一定大小的面积才是如此。在某一广大限度的生产内大生产的优点把因距离的远近所受损失除去,就增加得不多,假定从这一点开始,地产面积每次继续扩大就会减少它的收入。
一般说来,我们很难正确地规定发生收入减少情形的那些界限。对于不同的技术及土质条件以及对于不同的生产部门,它们就各不相同。继续进化就有一种趋势把这些界限冲破;在这一方向内,例如,汽力及电力或轻便铁道当作动力用就有这样作用。反之,其他倾向则表现出缩小地产的最大限度的趋势。一种经营,和它自己的面积大小比较,需要人或力畜愈多,肥料、土地生产物、机器及笨重工具等重物的移动愈频繁,则远距离的影响亦愈易感觉到。我们可以说,经营愈集约,投入同等地面的资本愈多,则地产之最大限度的扩张——超过这个限度,他的收入就会减少——亦愈小,但是这个规律时时为技术的发展所破坏。
地产内的经营愈是集约化,则在投入经营内的资本底一定数量之下经营所占的面积亦愈小,这个规律在相同的方向内也发生作用。精耕细作的小地产其本身可能就是一种大企业,比粗耕的大地产还大。仅只提到为经营所占面积的大小,这种统计,仍旧使我们完全不知道,地产面积的偶然减少是否为它的实际变化所引起,抑为经营的集约化所引起。森林业和牧场经营宜于最大的扩张,前者既完全不需要有任何中心地点又不需要有使木材堆积其周围的任何木厂,在森林业的粗作形式下,森林的砍伐及运输乃是森林业所需要的唯一工作。木材并不感受气候变化,也无须把它藏在仓库内。在把它运到市场上去的有利的时间和情况未到来的时候,就把它仍旧放在砍伐的地方。将木材沿河漂流的时候,它自己会向前移动。
牲畜放在牧场上,最低限度,在优良的气候下,像森林中的木材一样,不大需要人们供给食物,也不需要特殊的安顿;活的牲畜比木材更便于运输。
在市场充分发展的地方,森林业和牧场业,像我们已经看见的,是资本主义大生产底最初形态,目的在于开垦土地。它们既不需要机器,也不需要有受过科学教育的管理人,又不需要预先积累资本。对于它们只需要各个土地所有者有可能替自己垄断森林及牧场的地面并强占农民的私有财产。在许多情况对此有利的地方,就常常发生这种情形。
同样在劳动力少而土地多的殖民地内经营林木业,尤其是牧场业,就构成农业中资本主义大生产底最初形态;美国、阿根廷、乌拉圭、澳大利亚,情形就是如此。个别牧场的土地在这里往往达到和德国侯爵领地一样大的范围。在澳大利亚曾经有过这样的情形,即在一个经营内剪羊毛的羊一年有二〇〇、〇〇〇头。
农业经营就其范围而言,比林木业和牧场经营更受限制。
但是在这里最大限度的和中等的粗耕经营规模都超过精耕中的那些经营底规模。北美洲生产小麦的经营是粗耕达到了最大限度的;在这些经营内可以遇到粗耕经营与高度发展技术应用的特殊结合。
以前,未开垦的土地非常之多,又不归何人所私有,经营农业者可以选择最肥沃的土地,从其中取得一次又一次的收成,随后,使自己的全部土地枯竭以后,就把它遗弃而转到别处去。供此种游牧式的耕种之用的,有优良的工具及高度发展的工业机器,因为购买土地没有任何必要,农业经营者就可以将自己的全部资本用来购买这些补助的技术工具。
像这一类的经营并不需要肥料。这里用不着饲养许多牲畜,而在气候许可的地方,也无需将牲畜饲养在厩内。换种制也没有必要。年年耕种一种同一的生产品——大部分是小麦——这已是真正的小麦制造厂。在这样条件之下,有些地产达到了极大的范围。达里姆勃、格赖恩这些先生们的巨大农庄达到了一〇、〇〇〇公顷以上,这是人所周知的。
反之,在英国,由于精耕,需要饲养很多牲畜,由于换种制及强度施肥,五〇〇公顷以上的农庄就为数很少,而一、〇〇〇公顷的地产则是最大限度的地产。
美洲的小农经营,像资本主义的大经营一样,就面积的大小而言,也的确是超过欧洲小农的地产。
在德国占地二〇——一〇〇公顷的农民,一般讲来就算是富裕的农民。德意志帝国在一八九五年时,在五、五〇〇、〇〇〇农业经营中的帖况如下表:
占地面积 | 2—5公顷 | 5—20公顷 |
20—100公顷 |
经营数 | 1016318 | 998804 |
281767 |
美国一八九〇年时在四、五〇〇、〇〇〇农业经营中的情况如下表:
占地面积 | 20—50英亩
(8—20公顷) | 50—100英亩
(20—40公顷) | 100—500英亩
(40—200公顷) |
经营数 | 902777 | 1121485 |
2008694 |
这样看来,美国大多数农民的地产就其范围而言,不亚于德国贵族的地产。
一旦全部土地开始变为私有财产,肥沃土地底过剩已消失时,则这样粗耕经营底基础也就消失了。农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换种制来代替换位制,必须以肥料(需要饲养很多的牲畜,并将牲畜饲养在厩内)来代替掠夺式的耕种。对于像从前一样的土地面积,农业经营者现在就得投下更多的劳动力和资本。如果农业经营者既没有充分的劳动者,又没有充分的资金,那他就必须缩小生产。许多大企业的规模也就减少,而巨大的农庄也就完全不能提供利润。美洲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情况就是如此。在这个方向内无疑是有这些趋势的,虽然并不像最近几年人们所断定的那样大。因此,我们还不能说美洲大的农业经营已“将近完结”;上面所引的统计数字也明显地指示出这一点。
虽然如此,我们可以假定,美洲的农业经营,如果最后过渡到欧洲的生产方式,那它也曾采用欧洲一样大的企业面积。即便技术的发展,例如,农业中电气的采用,并未创造出新的条件,——这些条件在精耕的时候打破大地产底最大限度的界限,巨大的农场在那时也会完全消灭,大经营也不会超过一、〇〇〇公顷以上,而农民的地产也会降到德国中等经营的程度。总之,面积范围底缩小,并不表示小企业胜过大企业,而仅仅表示小面积上生产之更加集中,——此种集中,随着而且必然随着投入企业的资本之增加而来,随着从事于这一企业的人数之增加而来,也就是说,随着生产范围之实际增大而来。
像从单纯掠夺式的生产过渡到全靠土地肥沃之继续保存的有计划的耕种一样,广泛的牧畜经济,为农业所排挤,在企业范围保存或甚至增大的时候,就发展着中等范围地产减少的趋势。耕种要是为集约化的牧畜业(此种牧畜业在旧文明国家内还会向前发展)所排挤,在这一方向内也会发生同样作用。
英国一八八〇年时,中等的牧畜业扩展到五二·三英亩,农业扩展到七四·二英亩。各类就其大小而言,占有如下的面积:
每一类经营的土地面积所占百分数如下表:
| 50英亩以下 | 5—100英亩 |
100—300英亩 | 300—500英亩 |
500—1000英亩 | 1000英亩以上 |
牧畜业 | 17.2 | 18.9 |
43.7 | 13.8 | 7.2 |
2.2 |
耕种 | 9.9 | 10.2 |
37.8 | 21.4 | 17.0 |
3.7 |
很显然地,如果像英国所发生的一样,农业缩小了,并代之而起的是集约化的牧畜业,那末这种场合一定会引起农场面积减少的趋势。但如果根据这一点就得出大生产没落的结论,那末这一类的判断未免太肤浅了。其实,新近的数宇并未证明农场面积的缩小。一英亩(这样的面积也只是在一八九五年才登记的)以上的农业企业,其平均数在大不列颠一八八五年时为六一英亩,一八九五年时为六二英亩,也就是说,这种平均数一般讲来,是稍稍增加了。
厄尔巴以东,过渡到更集约的经营,的确也引起大地产耕种面积的缩小。柴林格在其“论德国东部之拓殖”一书中说:“我国大地产,大多数都太庞大,以致不能在全部耕种面积上进行圆满的经营。它们是在这样的时期发生和发展起来的,当时一般的经济条件对于每一块土地还不需要资本与劳动力的集中,资本与劳动力的集中,现在对于个人经济或国民经济才成为必要。所以边疆地带往往占总面积五分之一至四分之-,现在差不多都用粗耕式的方法耕种着,在这些土地上种植扁豆,或者多年用作牧场。在波美拉尼亚用集约经营方法耕种的地产内(并不是特别丰饶的土地),距离主要田宅在两公里以上的耕地,据一般的意见,已经得不到什么利益……,由于地产很大,生产资本的缺乏就成为普通的现象。
所以,地产面积底减少(将距离最远的土地出卖或租给小垦殖农)可以在两方面提高土地底生产率。由于拓殖可以在同一面积上增加经济中心的数目,即可能将完善的耕种法应用到离地主田宅较远,直到现在还不能满意耕种的那些土地上。在其余的土地上,那时就可能投下大量的劳动力和资本。这样看来,所有者既减少他的负担,又可得到同一的或甚至比以前他们耕种自己全部地产时更多的收入”(见该书第九二、九三页)。
其结果厄尔巴以东,大地产的数目就减少;小农经济却随之增加,但不能由此就说大生产为小生产所排挤。只能说,从前地产的范围适合于粗耕经营底需要。
五 大地产
从整个情况中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涉及土地面积统计的一些赤裸裸的数字还少有证明。第二,土地集中过程,在地产面积扩大情形之下,其本身比在资本的积累与集中情形之下更加困难,除了已有的条件之外,对于每一个个别的企业还有一定的界限。
只有在租佃制占优势的地方,大地主才企图无限制的扩大自己个别的地产。在那里企业与地产就不一致。每一个拥有大地产的地主并不把它完全让给企业家,而是把它分成小块,使其对自己更为有利。在这种情形之下就不仅要与租地上最合理的经营相适合,而且也要与承租人底资本的实力相适合。在地主自己靠雇佣劳动者来耕种自己地产的地方,在地产与企业相一致的地方,那里集中的趋势——也仅仅是地产化为整数并保证有充分数量的土地而已,——表现在不是趋向地产底扩大,而是趋向新地产底获得。
这种趋势在某些条件下很有力地表现出来。鲁道尔夫·迈耶尔博士在其很有趣味的“论地租之降低”一书中就提供我们一个卓越的例证。他以极大的注意力去研究波美拉尼亚大地产底发展,并发见了当地富有的地主贵族中有六十二个地主在一八五五年时占有二二九个地产,在一八九一年时占有四八五个地产,其面积为二六一、七九八公顷。这六十二个地主的家属,花一八九一年共计有一二五人,在一八五五年占有三三九个地产,在一八九一年占有六〇九个地产,其面积为三三四、七七一公顷。其次,有六十二个小康的地主(贵族)在一八五五年占有一一八个地产,在一八九一年占有二〇三个地产,其面积为一四七、一三九公顷,最后,富裕的资产阶级出身的三十五个地主,在一八五五年占有二五个地产,而在一八九一年则占有九四个地产,其面积为五四、〇〇〇公顷,而他们家属的全体成员,有四十七个人,在一八八五年总共有三〇个地产,在一八九一年有一一〇个地产。此外,鲁道尔夫·迈耶尔博士又引用占有一八二个地产,其面积为一〇九、九五〇公顷的七十六个贵族地主,和占有二九五个地产,其面积为一三一、一九八公顷的资产阶级出身的一一九个地主的材料,可是对于他们从前财产的状況并没有指明。
这些数字指示出极其强烈的集中趋势,在少数所有者方面表现得极为突出。我们在其中可看出:
地主的姓氏 | 地产数 |
1891年 |
| 1855年 | 1891年 |
公顷 | 土地税 |
| | |
| (以马克为单位) |
贝洛夫—沙勒斯基 | 1 | 5 |
4047 | 38046 |
杜格拉斯伯爵 | — | 6 |
1592 | 22815 |
克涅贝—戴伯吕—狄特道夫 | 3 | 8 |
5629 | 24356 |
阿拉敏•斯拉根特伯爵 | — | 8 |
3692 | 25101 |
毕斯马克侯爵 | 1 | 9 |
9047 | 31658 |
普来慈—斯徒霍夫 | 4 | 10 |
6214 | 51937 |
海琴—约尔根—卡特诺夫 | 6 | 11 |
4635 | 108969 |
霍亨佐勒•吉马林根侯爵 | — | 11 |
10998 | 44350 |
皇族 | 1 | 12 |
24513 | 128399 |
贝尔—涅金达克伯爵 | 6 | 12 |
5696 | 104318 |
拉金—波尔德维赤 | 3 | 13 |
4183 | 95382 |
贝尔—巴戴里克伯爵 | 3 | 13 |
6576 | 131285 |
克拉梭夫—狄维斯伯爵 | 5 | 15 |
4613 | 112652 |
拉金•普鲁根廷 | 6 | 16 |
2648 | 68355 |
普拉丁—奥司丁伯爵 | 8 | 16 |
10520 | 79845 |
佛来敏—贝慈伯爵 | 13 | 24 |
14258 | 107794 |
普特布斯侯爵 | 53 | 85 |
17113 | 302892 |
柯兰德(Konrad)教授在其“国民经济与统计年鉴”(Jahrbücher für NationalEkonomie and Statistik)中发表了几篇有价值的论文,题为“农业统计之研究”,这几篇论文论述普鲁士大地产的范围。
他计算五、〇〇〇公顷以上的地主的数量:
| 地产 | 属于他们的土地总额
(以公顷为单位) | 耕地及牧场
(以公顷为单位) |
东普鲁士 | 11 | 67619 |
34000 |
西普鲁士 | 13 | 105996 |
48000 |
坡兹南 | 33 | 300716 |
147310 |
波美拉尼亚 | 24 | 182752 |
102721 |
西里西细亚 | 46 | 671649 |
192443 |
一八八七年在西里细亚很著名的四十六个大地产底所有者,他们占有的合计不下八四三个地产。其中:
| 地产 | 总面积(公顷) |
土地税 |
佛吕德里赫·威廉太子(即后来佛吕德里赫帝第三) | 19 |
8889 | 118959 |
佛里金塔尔(退职大臣) | 24 | 9090 |
106740 |
阿尔伯特·萨克森亲王 | 50 | 31072 |
271732 |
乌耶慈基大公 | 52 | 39742 |
233701 |
勃勒斯侯爵 | 75 | 51112 |
324042 |
所有这些材料无论如何都不是预示大土地所有权之“将近完结”。
关于奥地利大地产的范围(每个大地产均由一些地产构成),克兰佛特在其“生产论”一书中载有如下的材料:
所有者的姓氏 | 地产之大小
(以公顷为单位) | 组成部分 |
摩拉维亚区奥尔姆慈基大僧正的地产 | 54500 | ? |
佛兰慈约瑟夫大帝在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及下奥地利等处的地产 | 79300 | ? |
赛波—布赫海姆大公在匈牙利的地产 | 134013 | 有44个农庄及10个森林区的两个地产 |
斯瓦岑贝尔侯爵在摩拉维亚的地产 | 177930 | 20个地产 |
里赫登斯太侯爵在摩拉维亚、波希米亚及西里细亚的地产 | 180900 | ? |
阿尔布赖赫特大公在匈牙利及西里细亚的地产 | 192181 | 72个经济区,780处农舍,58个森林地 |
爱斯特干侯爵在匈牙利的地产 | 431700 | 35个地产 |
这样的集中,乃是少数地产转移到一个人手里的结果,正如经过抵押银行的集中一样,一点也没有改变各个企业的范围。但是前一形式的集中与后一形式的集中所不同的,就是管理之集中与地产之集中有密切联系,这样就发生新的生产形式——大地产。此种大地产,不是各个经营之无限制的扩大,它是现代农村经济大生产发展的一种形式。而且这种形式也像资本的集中一样没有一定的界限。
用这样的方法达到高度生产率,这只有在现代农业内才能想像。许多企业转移到一个人手里,迟早会把它们组合在一个共同的组织内,走向有计划的分工和各个企业的协作。
我们从克兰佛特(他因专门研究奥地利的大地产而著名)的“生产论”中(第一六七页及其他各页)摘引几段就可以说明上述的情形。
“大地产(克兰佛特称之为Latifundia)是由几个被联合的大地产或不正确地也称为领地的土地构成的。因为大地产采取极大的范围,若干地产就联合为一组或一区。”
管理机关建立在下述原则上。所有主为企业的首脑,他或者亲自领导全部事业,或者将全部管理权委托(这是常有的事)中央管理局。“一组地产或一区地产的监督则委托经济顾问,或经济监督人”(由于奥匈大地产高度的发展,克兰佛特处处都使用当地的名称)——经济顾问底活动就在于监督由中央管理局提出的或为中央管理局所赞成的各个地产的组织计划之执行……他(经济顾问)主持每年举行的地产全体代表会议,以便调整各个地产之间的相互关系,批准代表们关于去年盈利的报告,事先审查了这些报告并审查了用于下一年度经营的改善及改变的费用草案,他把这些报告及草案经过中央管理局提交所有主自己处理。
在一个同一组的地产内将一定的组织机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更加有效。即如,往往不得不将改善牲畜品种的工作布置及动物繁殖的一般指导委托特别的专家(如牧羊业等等底监督者),这要看种畜种类的多寡而定。由于这样的组织,就可以比指导权分散在许多人之间(直接执行饲养牲畜的责任总是要委托他们)的时候,达到无可争辩的更大的结果。
为整个集团的地产或全部大领地创立一个中心机关,也正如替已达到极大范围的大地产底各个经营部门创立一个中心机关一样。例如在大地产内,不得不替制糖工厂、酿酒厂及其他耕种技术的企业建立建筑物,替全部大地产设置建筑物建筑的总管理处。这个管理局编制计划及预算并监督建筑物的施工。
正如不得不在林务总署下常常替全部地产设置林务视察所,对于全部采矿业则设置矿业视察所。
地产管理底各个部门之行动一致,是大地产组织底一个最有决定性的因素。一个目的就是尽可能榨取更多的利润……除地产底组织以外还可以用别的手段来增加企业底收入。必须将当地一切社会的、气候的以及地质的差异溶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组织一切大的土地所有权。这样的组织目的在使生产低廉,更合理地使用所得的生产品,达到管理的简化而且更好地利用现有的补助工具。
由于生产资料的廉价,尤其是资本的廉价,即如大企业家容易取得信用借款,采用缩小劳动的机器,机器的采用,只有在大范围的耕种面积才可思议;这里所说的是指农业用的汽犁,现代的运输工具,为农事及森林业等等之用的铁道;应用完善的机器于各种不同的生产内;在各个地产之间分配各种植物的生产以提高它们的生产率等等,就可以达到生产品的廉价。把少数地产联合起来,目的在替任何一种技术农作物企业在一贯的应用机器能力时能更有利地大规模生产原料,同样建设苗圃、种子培养所、三叶草及其他草本的培养所于那些能生产出优良的种子的大地产和田庄之内,也可达到生产品的廉价。这些种子须特别仔细种植,因为它们要被采用到其余的地产内。藉助压缩的方法,干草、稻草甚至粪料也宜于运输、这些生产物在某些地产内若有剩余可以把它们输送到对这些生产品感觉需要的地产内。
要使生产廉价,牧畜业必须照一般计划组织。为私人需要的马匹饲养要在专门适合于这一目的的各块土地上进行。牛的繁殖要集中在少数地产内,尽可能繁殖到足供其余一切地产的需要;养肥牲畜在沿铁路一带,离技术农作物企业不达的中心畜养场上,更便于进行。中心畜养场将从遥远的地产供给未养肥的或甚至——善于利用现有的,但为数不足的饲草——养得半肥的牲畜。要很好的经营牛乳业,最好是替许多农庄在某几处设立一些榨油厂。节省管理应用离心的机器的大企业底费用,才能达到这一点。同时必须把动物的繁殖和榨乳业分开。
同样在牧羊举内也需要划分它的各个不同的部门,以适合于它们不同的经营目的。小羊缺乏就可以专门养一群羊来繁殖它们。要想把某些地产内所得到的产品变为现金,或者用自己的款项来加工或者销到外边才有可能,——在私人的磨粉厂、榨油厂、制糖厂、酿酒厂、锯木厂以及其他工厂内制造它们,或者卖到市场上。为要使生产品更有利的出售起见,就应当依靠自己或在别的企业家援助之下组织各种运输的供应,如:轻便铁道和主要铁道干线联结的马车道、运河等等。
管理底简化是在一定范围的地产及各个地产彼此间接近情形之下,可能的分工,来达到的。
合理地使用补助的力量以提高生产率,这当然是大地产组织下最重要的契机。要是某一个人对某一生产部门表现出特殊的能力,那就必把他召到那里去,在那里他就会表现出最大的生产效果。由于管理机关定期的更换,就可以预防经营堕落到旧有的形式。
像这类管理原则当然不能应用于无足轻重的(就它们组成的人数而言)管理机关方面。
凡是在大地产底各个组成部分彼此间距离很远的地方,在组织大地产的道路上就会遇到上述意义上的最大的困难。另一方面,这样组织底成功要在彼此紧密联结的地产内才表现得特别有力。
在一切场合内,大地产底组织——人们很少或完全不注意农业底这一方面——是值得积极帮助的,因为在其往前发展的时像,由于农业科学不断的发达,大地产底组织是被人当作左右大经营高度繁荣的一个因素。
有一个现代农村级济的权威作家——老“实际家”而同时又是精明的科学理论家——在这样巨大的企业内,而不是在农民的小经营内,看出现代合理经济发展底保证。
但是巨大的生产在自己的道路上就遇到许多障碍,这些障碍对于大工业倒是少有的现象,这就是劳动者底缺乏。
六 劳动力底缺乏
广大的市场,拥有资金和必要技术条件,对于资本主义大企业底发生还是不够的。即使一切条件都具备,但如果没有被迫出卖自己劳动给资本家的无产劳动者流入,那末资本主义的企业就不能存在。
在一切旧文明国家内,城市工业并不感到劳动者的缺乏。无产者不断增多,并以不竭的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资本。
除此以外,城市的雇佣劳动,吸收着多余的小资产者及农民,这些小资产者及农民已经不能成为独立的经营者,而同样吸收着大批以前已被投入无产阶级队伍中的小资产者和农民。大工业把他们拖到自己方面来,不管他们来自何处,来自城市或来自乡村。
在农村经济内情形完全不是这样。城市的劳动条件使劳动者完全不适宜于农业劳动。谁在城市中生长或从小在城市中居住,那他对农业经营就丧失了能力。在现代的条件下谷物耕种不能由城市工业无产阶级队伍中来补充劳动者的缺乏。
但是农业大生产在现代条件下也不能替自己创造并加强雇佣劳动者数量必要的增加。
我们在使农业和现代工业有严格区别的特殊情况中发现出这种现象底原因。在现代工业内,它和中世纪的工业不同,生产本来就完全和家庭经济分离。在中世纪的手工业内——就在现在在它的残余形式内,生产和家庭经济也还或多或少结合在一起。在行会时代手工业工人属于老板底家庭经济内,是他的家庭的一员。劳动者在未开始独立生产,未成为老板以前,不能安家立业,不能结婚。
反之,在现代工业内家庭经济与生产是分开的。这里劳动者可以安家立业,并不要成为独立的劳动者,而且我们知道,它大大地利用这样的可能性,增加雇佣的无产者,雇佣的无产者现在成为一个特殊阶级。但是家庭经济于生产分离,起初使无产者成为没有工作的自由人,并使他有可能具备这样的特性,这些特性使他能够夺取和维持国家政权。
雇佣劳动者从前就有了,但他们没有任何可能养育自己的儿女,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私有的家应经济、自己私有的家庭。他们是手工业老板或小农的儿女,而且只有做了老板才能养鱼自己的儿女。手工业者帮工像大学生一样,不受妻室儿女拖累,是一个能同政府和老板斗争的阶层;但是像大学生一样,他们很少能设想到要在国家内代表一种政治力量并建立一个和自己阶级利益相适合的社会。只有现代的雇佣无产者有私有的家庭经济,有儿女,而儿女们命定地仍旧是无产者,才能在头脑里产生这种思想。
但是在工业方面已经过去的事情,在农业方面却还有它的力量。农业利家庭经济紧密地联系着。任何一个农业经营都有私有的家庭经济,同样在农村中没有一个坚实而牢固的家庭经济不和农业经营联系的。
这种情形一部分为人口的稀少性所决定——和城市中人口集中的情形不同。营造出租的住宅在农村中是不可能的;小经营者并不出租住宅或从事于出租房屋当作一种副业。
首先一眼就看到,正是在小生产内,家庭经济与农业生产之间有密切的经济联系。后者大部分是为家庭经济的直接消费而生产的。另一方面,家庭经济的废物都供作肥料和牲畜底饲料,而对于照管牲畜,就需要被指定做这件事的人经常在场,也就是说,他们属于家庭经济的等等。
雇佣劳动者底地位在这样条件下,在农村中就具有与城市中完全不同的性质。完全丧失了私有财产的雇佣劳动者,有自己私有的家庭经济,这在农村中是例外的现象。雇佣劳动者在农业大经营内一部分是大经营的家庭经济的成员——雇农和女雇农;他们要是有私有的家庭经济,他们一般地就是独立的农业经营者,在自己的或租来的土地上进行经营;他们只是拿自己一部分劳动时间去从事雇佣劳动,而其他一部分则在自己的经营内工作。
所谓“代理人”(Deputante),除获得常年工资外,还得到一些实物赠予和一块土地,如经营内的住宅,他们占有特殊的中间地位。而“长工”(Insteman),同样在东厄尔巴大地产内以劳动者资格起着重要作用。他们住在主人的庄园内,可是有私有的住屋,他们获得自己劳动的报酬,此种报酬,一部分像代理人样,是一定量的实物及一块他们自己必须耕种的土地,一部分是工资,但不是像代理人的常年工资,而且日工资或包工资(收益的一半)。
“完全丧失了私有财产的任何一个劳动者都不能变为长工。首先指定给他的住宅通常都没有家用器具;而长工就一定要供给必要的劳动工具,如镰刀及打禾棒。但是要做一个长工正如雇工要结婚一样,首先要拥有一头牛或最低限度要拥有一头或几头羊,如果主人不贷款给他们去购买牛羊的话。最后,长工对于分配给他的那块土地的耕种也必须能够供给必要数量的种子,至于粪料更不用讲,他必须从他自己的牲畜取得这种粪料”(马克司·威伯博士〔Max Weber〕:“德国农业工人状况的调查” 〔Enquete über die Verhältnisse der Landarb in Deutschland〕,第三卷,第一三页)。
长工成为雇工与租佃人之间的中间阶级,但大部分都不及雇佣劳动者,这是封建时代底残余,当时土地所有者不会用另一种方式从土地中取得收入,如将土地租出以取得一定的贡赋。他不能和现代资本主义农业及高度地租相调和。例如,在萨克森(省)甜菜种植便引起长工阶级的消灭。
德国西北部的“雇工”(heiermann),很接近于东北部长工的状况。“雇工”是家庭的农业劳动者,他们以相当租金从雇主手里租得一间住宅和一块土地,此种租金往往比当地普通租金低一半,因此他也就不得不在某几天内任随主人去支配他的劳动力,至于多少天,这在各区各不相同,“甚至在不同的地产内,每日所付适当的租金往往比当地普通租金低一半”(见凯尔格尔博士〔K. Kärger〕:“论农业工人底状况”〔Die Verhältnisse der Landarbeiter〕第一卷,第三页)。但是封建时代底这种残余,也像长工阶级一样归于消灭。
除了劳动者的这些范畴以外,我们又看到被雇于农民的“自由的”丧失了私有财产的日工、“帮工”、“自由人”“佃农”——只要在他们找到雇主的地方就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他们更接近于城市的雇佣无产阶级,但和城市雇佣无产者总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们是别人家内的附属物,而“永远在别人的屋檐下过活,同样在农民当中,又是经济破产的根源”(威伯,同上书,第三八页)。
这样的条件不回助长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固定在土地上。雇农大部分一开始就没有可能结婚和成家立业,在这样条件之下儿女对他是既累赘而又不愉快的负担。自然,性的要求并不因此消灭,但性的要求往往用不自然的方法来满足以便避免生育。但如果自然造化比一切人工预防的方法更有力,那末不幸的母亲有时竟不顾犯罪而去打胎。她很知道,——以后,无论是她,无论是她的婴儿都不会有光明的前途。私生子的境遇都是最不幸的;他们的大部分早就死亡,而其他一部分,为数不少的一部分,后来都坐监牢。
在宗法制的自然经济关系还占统治的地方,例如在阿尔卑斯山地区许多大农家庭内,女工的儿子像她自己一样被认为是家庭经济的成员。他和农民主人的儿女一同长大,和他们一桌吃饭,只有在他去工作的时候,社会地位的差异才表现出来;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像他的母亲一样,成为雇佣劳动者。
但是在商品生产及纯雇佣关系已获得统治的地方,女工的儿童就成为可厌的负担,她们在最初的可能情况之下就想摆脱他。
土地所有权底集中如何影响于私生子的数量,费克L. Fick关于巴威农业人口当中私生子数量的研究曾指示出来(见他的“论巴威法律上规定的农民遗产制度”〔Die bäuerliche Erbfolge in rechtsrheinisehen Bayern〕一书)。他在第三〇七页上说:“如栗我们按照私生子的人数加以区分,那末我们就得到如下的结果,这种结果对于确定土地私有制与非婚生育关系之间的联乖不是没有趣味的。
| 一〇〇个非婚生育中的私生子 | 一〇〇个居民中有土地所有权的人 |
第一类 | 3.4—5 | 28.2 |
第二类 | 5.1—10 | 20.2 |
第三类 | 10.1—15 | 17.0 |
第四类 | 15.1—20 | 15.5 |
第五类 | 20.1—25 | 13.3 |
第六类 | 25.1—33 | 14.9 |
自由的日工,——他们没有权有的家庭经济——帮工对于养育后代稍微有较好的条件。
只有在小地产底所有者(或承租人)当中,将独立的家庭经济和独立的农业经营结合起来,在农村中才有最好的条件,来养鱼多数能劳动的后一代。这样的所有者不仅有充分的劳动力以备自己的需要,而且还有剩余的劳动力。他们或者自己像雇工一样(他们的私有经营并不能耗尽他们的全部劳动力),以日工的身分而被雇于大经营内,或者——这是在所有农民方面、雇工方面可以观察得到——他们的儿女(是多余的劳动者,并不将自己的劳力用在家庭经济内),以雇佣劳动者或日工的资格,准备为大经营服务。
制造新劳动力的这些熔炉在大生产发展而小生产被排挤的地方,就逐渐消灭了。大经营以排挤农民来扩大自己的土地面积,但它却减少了对于土地耕种所必需的人数。单就这一点来说,大经营在其一切技术的优越条件之下,也永远不能够在国内达到特殊的统治。大的土地所有制能够从土地上驱逐—切自由的农民,但他们的一部分又会以小的租佃者资格而重新死灰复燃。何况大的土地所有制底独裁并不能引起大经营底独裁。
甚至在大不列颠一八九五年时五二〇、一〇六农场中占地不到五英亩的农场,不下于一一七、九六八个,占地五——二〇英亩的农场,有一四九、八一八个以及占地二〇——五〇英亩的农场,有一八五、六六三个;也就是说,小经营占了极大的多数。
在小生产遭到太大排挤的地方,大生产就成为更少收入的生产并开始衰落下去。现时常常可以看到这一类的现象;这种现象激起许多优秀的农业理论家宣称“农业大生产将近完结。”但这等于是把婴儿和脏水从浴盆里一道泼出去。的确,在某些情况之下劳动力底缺乏引超大经营底没落,引起小经营数量底增加;小经营底增加或者由于大地主或大农将自己地产底一部分分割出卖,或以零块的土地分租给小经营者,或者由于一切大地产任意拍卖及分裂为小地产。
但无论小生产为大生产所排挤,或是相反的过程,其本身也有一定的界限。即如小农业经营者人数和大经营的一同增加,于是受大生产支配的劳动力数量亦随之增加,而大生产底活力,及其对小生产的优越性亦随之增加。在许多小经营和大经营—同发生的地方,向大经营发展的趋势,又重新表现出来,不言而喻,因为破坏的因素,例如大工业移置到农村内,并不遭到反抗。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 我们不能期待大的农业经营底完结,犹之不能期待小农业经营底完结一样。
这与“马克思的教条”一点也不矛盾。马克思早已承认了这一点。在“新莱茵报”(一八五〇年)第四期上他曾评论爱米尔·席拉金的“社会主义与赋税”(Le Socialisme et l’impot)—书,在这本书内曾提议征收资本税,他说资本税“从收入少的土地中抽出资本到更有收入的工业方面,就引起了地价底低落,土地所有权底集中,把英国的大经营连同英国一切发展的工业移植到法国来。”马克思对这种说法反驳道:“英国的集中,以及英国的农业,其发生不是由于从土地中抽出资本,而是刚刚相反,由于工业资本吸收到农业方面来。”他并且继续说:“土地所有权底集中,在英国完全扫荡了整整几代人。同一集中过程(资本税自然是促进了集中),由于农民的迅速破产,在法国把大批农民赶到城市,并因此使革命成为不可避免。最后,在法国如果由碎分转变集中,已经开始了,那末在英国大的土地所有权却沿着从前的道路大踏步向碎分的方向走,就确定地证明了:当资产阶级关系一般地存在着的时候,农业必然不断地在土地集中与分碎底这个圈圈内打转。”
这种循环,自然不像马克思在一八五〇年时(当时他还重视革命迅速发展底能力及速度)所断言的那样迅速和急剧;技术和科学底发明允许经营增加的趋势,在英国存在得比马克思所期待的更长久;这种趋势才停下来不久。另一方面,一些相反的趋势发了,我们还得要认识它们,这些趋势妨碍着已被分碎的土地私有权底集中。
但是马克思指示的这种趋势,只要在集中或分碎超过了一定限度的地方,就到处存在着和出现着。
大多数资产阶级经济学者觉得农业中大经营与小经营底混合,是很有希望的。只有少数小资产阶级民主党人及社会主义者才提倡小经营完全排挤大经营。“佛吕德里赫·李斯特(Fridrech List)及在他之后的席慈(Shitz)、鲁谟尔(F. Rumor)、贝恩干尔(Berngard)、 汉生(Hasen)、罗赛尔(Roshel)以及许多其他的人已经表示了一种意见,以为在一定条件之下,——在私有财产统治及自由竞争制度之下——正常财产分配底理想在于大、中、小地产之正确的混合,在这种正确混合之下,大地产是金字塔的塔顶,而小地产则是金字塔的基础”(迈斯柯夫斯基〔A. Miaskowski〕:“德国承继权与土地所有权”〔Das Erbrecht und die Grundeigenthumsvertheilung im Deutschen Reich〕,第一〇八页)。不久以丽布亨贝尔格在其新著“土地政策纲要”(Grund züge der Agrarpolitik)一书中也发表了这一类的思想。所有这些经济学家都说,大的土地所有权是必要的,它是技术进步及合理耕作底体现者。大农是很有希望的,就政治方面而言,私有财产底支柱,主要是大农而不是小农。在这种情形下,他的经营远胜于小农的经营。小农也是必要的,因为它是劳动力的最好供给者。凡是在大经营过分排挤小经营的地方,有远见的保守党的政治家及大地主们现在甚至竭力用国家的和私人的手段来重新增加小经营的数量。
柴林格在“政治学辞典”(补遗一)中写道:“在大地产极其发展的欧洲各国,不久以前,在工业革命极度排挤农业劳动者到工业区域,农业危机及债务底压迫之下,发生一种运动企图有计划的建立新的并圈围太小的旧式农民的地产,来增多农村中农阶层,使农业劳动者固着在土地上,分配给他们土地。德国、英国及俄国差不多同时颁布了一些适当的法律,而在意大利及匈才利这问题也已经摆在面前。”
这里就涉及一八八六年普鲁士所颁布的奖励德人移殖波森及东普鲁士的法律,和一八九〇及一八九一年藉国家信用贷款及政府帮助组织纳租地产的法律。柴林格关于这种立法底成就,说道:“我们可以承认,由于纳租地产底组织,农民在这一世纪期间因土地底自由转换(在东部六省总计有一〇〇、〇〇〇公顷),只有利于大地产,因而失去了的那么多的土地更回到了农民阶级手里。”
这种人为的创造小经营并不强迫大地产违反它的意志去加以接受。不,这种人为的创造是政府和国会底事,除贵族地主底幸福外,没有什么事值得他们关怀的。
郭尔慈说:“大地主,只要在自己的周围有大量中小土地所有者的地方就,获得最大数量的纯收入,中小土地所有者以劳动力供给他,并且是他所生产的剩余生产品底可靠的买主”(“农业参考书”〔Handbuch der Landwirtschaft〕,第一卷,第六四九页)。
由此我们可以说,在近代社会中大地产要消灭小地产或完全排挤小地产是谈不到的。我们已经看见在土地所有权集中进行得很远的地方,就有碎分的趋势,国家和大地主自己都就助它,如果这种趋势碰到太大障碍的话。
但正是大地产底这些意图证明给我们,没有再比那种意见更错误的了,那种意见认为小经营底保存是它比大经营有更稳固性底结果。小经营的保存勿宁说是小经营已不是大经营底竞争者的结果,已不是大经营和它们一同生产的那些农业生产品底出卖者的结果。在资本主义大经营和小经营一同发展起来的地方,小经营已不能起着农业生产品出卖者的作用。这里小经营从生产品底卖者变为大经营“生产得过多”的生产品底买者;小经营自己生产得过多的商品,正是大经营所特别需要的那种生产资料——劳动力。
在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的地方,大的农业经营和小的农业经营,并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制约,像资本家和无产者一样,——而且小农业经营者也就更加具有后者(无产者)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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