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会之开始,也和各种参加于每一种新的无产阶级组织的情势相同。它的设立者即是使徒,要执行教会中的一切工作,例如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但后来教会日日增大了,分工便成为必要,所以便要把某几种不同的效能,指派特定的职员担任。
第一,教会中的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者,便成为一种教会的特派职员。
宣传也要由那些自己觉着较适宜的人担任。在上面我们已看见,就在第二世纪,那些从事宣传者,也并没有为教会所委托的。使徒及先知都由自己指定的,他们以为,这是由于上帝的声音所选召,上帝的声音,只有他自己听闻,别人自无从委托了。个人的宣道者,先知也好,使徒也好,其在教会中所享受之威望及其金钱之收入,全看他给教会同志之印象而定,换句说,全看其人格而定。
但在另一方面,则我们所称为组织训练的执行,也是教会中的一种工作。因为教会之规模既小,而其一切教友,又能彼此相认识,教会自身决定接收新会员;至于哪一个去执行新会友之参加仪式,所谓洗礼,是不重要的。教会自身还要决定会员之开除的事项,教会要维持同志间的和平相处,解决会友之中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会友和会友互相诉讼之间,教会还是他们的裁判所。基督教徒之不信任国家法庭,比之今日的社会主义者更甚。他们对于社会的观点也和国家法官的观点大相冲突。一个基督徒,若在国家法官之前,伸诉正义,他们以为这是罪恶的,尤其是涉及教会同志间的诉讼案件。所以,教会便树植起了一种特殊裁判权力的种子,这一种权力,是教会常常向它的信徒要求的,而且是和国家法庭相冲突的。自然,在这种事件之中,教会的原始性质,后来也便完全被人曲解,因为原本在基督教会发軏时,它是要毁灭一切阶级间的正义,毁灭一切为同辈所告发的裁判的。
在“保罗寄哥林多人前书”第六章第一至四节中,我们可以读出如下的叙述: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而不在圣徒(意即同志)之面前求审么?你岂不知圣者要审判世界么?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视的人来审判么?”
在最初,教会中的训练和秩序的维持,其形式很简单,和某种职员或某种的权威之关系很浅,也像宣传的自身一样。
但即使在早代的阶段中,经济的因素也要求有规制的设定,教会已不是一种单纯的宣传组织,在其开始时,它已是一种经济互助的组织了。
按据“使徒行传”所言,耶路撒冷的教会,很早便觉得应该委托某几位同志,专事收集会员的捐赠,与乎其分配的手续,而尤其重要的,则为同桌膳事的服务。在该段的文字中,有一宇为Diakoneo。(διακουεω),其意义为服务,尤其是桌上的服务。很明显地,这就是所谓“执事”(Deacon,就是Diakoneo之转,为教会中的一种职员——译注)的主要工作,恰和公共膳事是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的主要效能一样。
我们读“使徒行传”,有如下之叙述:
“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十二使徒(当时实在只有十一个使徒,假如我们按据着几本“福音书”所载的表面的意义)哄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抛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件事。”(第六章,第―——三节)
这一种记载又告诉我们,这一种提议,卒得实行,但按据事件的本质言之,则似乎微有过于夸张了。
由是使徒便不必像侍者一样,要在食桌中服务。但本来这种服务,是在宣传之外,而应当执行的义务,现在却因为教会会友的日渐增加,便反成为一种过重的厌烦了。然而新设立的侍者,名为执事,他们也同样地要把他们的工作,加以分别。因为食桌上的供役和其它服务与乎洁净的工作实和收集及管理会员的款项,划然有别。后者工作要求有一种崇高品格的信托的资格,尤其在一个大规模的教会,而有巨量的收入者,更为重要。这一种职位,所要求的,为一种忠诚,商业知识,仁爱,和严肃性的重要标准的人物。
所以在执事之上,又指派一个管理者。
这样一个管理者的指派是不可免的。凡有财产或收入的组织,必须有这样的一个管理员。在小亚细亚之兄弟团体或会社之中,管理财政的职员,名为Epimeletes,或Episkopos,希腊原文为επισκοποζ,其意义为督察者,或监督。同样的名称,也应用于城市政府中的某种行政长官。克德兹(Hatch)详细地追溯这种演进之渊源,在一本书中,详细把它叙述出来,而我们在这一本书,也得获了很多对于这个问题的提示①,他在书中,引述一个罗马法学家加利数斯(Charisius)之言,如下所述:“Episkopos专督察面包和其它可以购买的物品,为城市人口之日用粮食而供役。”
所以城市之Episkopos(即Bishop)是一个行政的职员,尤其是管理人口之一般粮食。自然便把同样的名义,加之于基督教“人民的屋”的管理人去。
我们上面已经读过大达利安所提及的教会中之公共财富了。我们又在殉道者朱士丁(Justin)的“第一辩教书”(First Apology)中,晓得这种公共财富的管理,是交托给一个特殊的委托者的。大达利安(大抵他生于纪元后一百年)之言如下:
“有钱的人和自愿信教的人的财产,尽可由他们自由处分,至于贡献给教会的捐助,则由监督收集和贮藏起来;监督把这些款项,帮助寡妇孤儿,那些为疾病和其它的理由所苦的困厄的人,狱囚,和城中之过客,并且留意于一般的贫乏者。”由此主教之手上便有很多的工作,很多的责任,同时他的手上,也有很多的权力了。
在教会开始时,主教的职务和他的助手与其它的教会职员一样,是一种名誉的职务,每一个人都可以仍然从事于他自己的通常业务,所以,这些名誉职务,是没有报酬的。
“主教和长老(Presbyters,也是教会中之一种职员——译注)之在当日,其职务或是保管银库,施医,或是为冶银匠,看管羊群,或在市场中,售卖物品。……当日地方教会的主要法令,是主教不能为从甲市集到乙市集之售卖货品之小贩,他们也不能利用自己的职位,贱买贵卖。”①
但当教会扩大时,这种丰厚的经济效能的执行者,再不能无所报偿了,它不可能只是一种副业了。主教于是便成为教会中之一个雇工人,接收薪水的酬报了。
这样,便令他们在职之期间,变为永久。假如他不能克尽其职,教会自然有权可以免他的职务,不过一个人从前因为就主教之职,便把他的职业辞去,现在又剥夺去他的主教职位,未免说不过去了。并且在他方面,教会会务的管理,也须要某种程度的技巧,尤要熟悉教会的情形,这必要在教会服务之中,经历一个长久的活动,方能得获。所以,为教会会务容易管理起见,则教会中之主教,必然要避免各种不必要的更换了。
然而主教留任的时期愈长,假如他是适宜于他的职务之要求的,则他的威望和权力,便必然地加增了。
不特主教成为教会中之永久的职员,就使执事,也不能长久地当为一种副业。所以,执事也便和主教一样,也有佣值,他从教会之库房中,支取工值,但其位置则在主教之下。不过主教要和执事们,共同工作,并且因为这个理由,主教要获得他们的意见以为参考。但主教在教会中,有分配职务的特权,那便必然更增加他的势力了。
教会既经增长,教会自身便不能够注意于它自己的训练了。因为不特会员数目增加,就连他们职业的项目,也大大不同。虽然在初时,他们共同组织一个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每一个会员都认识他同会的一切同志,一切会员的思想和感情,都完全融合,所以,便能组织一种自我牺牲的热狂者的精神,但是这种条件,跟着教会的增大,便日渐转变了。教会中接纳各种很复杂的分子,他们从各种不同的阶级和地域而来,彼此之间,常常是陌生地,互相不了解的——例如其间之奴隶及奴隶之所有主——同时各种成员也不尽是为宗教热狂所推动的,他们之加入教会,只是因为狡猾的计算,不过想在教会同志之中,获得信托和慷慨大量的利益而已。并且,他们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一切上述的情形,便产生种种式式的争辩,而这些争辩,常常是不能够为一个简单的教会集会之讨论所决定的,它必须要有对于直接事实之各种长期的研究。
由此,便又产生一种委员会,名为长老委员会,其工作是执掌教会中的练工作之维持,并且解决教会中发生的各项争论,对于丧失名誉的教友之除名要在教会之前公布,或者也公布新会员之接纳,这个委员会举行一种入会的仪式,洗礼,以接纳新会员。
至于主教则听受一切教会事情的报告,他是这个委员会之主席。所以他便有一种领导教会中道德政策和裁判的势力。在那些因为教会范围扩大的缘故,长老(presbyters,祭司priest一词,即从这个字引源的)成为长久性质而受佣值的地方,他们——长老——便直接隶属于教会财产管理人——主教——的权限之下,并且也隶属于执事之下。
在大城市中,教会之人口很容易加增,所以,便需要多过一间以上的房屋以为叙集之所。由是便划分为几个区域;在每一个区域会集之中,必有一个执事访候各个教友,而主教则委派一个长老,为他自己的代表,以领导他们之会集。在郊外及乡村的会集中,其情形也是一样。在罗马城或亚力山大城这样的大城邑,其分区的会集,都统辖于一个大教会之中,所以城市中之大教会,其势力非常巨大,邻近的教会便直接地俯伏于大城的教会及其主教之势力下,而这一个主教便派遣他的执事和长老指导这些邻近的小教会。
这样,便形成一种教会中之官僚制度了,而其首领则为主教,他渐渐成为独立的和威权的。一个大有威望的人,在教会中,才会被人举出,得获这一个很多人追求的位置。一旦既得了这一个位置,他便可以授赠许多权力给他的在职者,所以,就是一个既无知识也少能力的主教,也可以渐渐增加地滥用他的意志,尤其是关于个人的事件。他的倾向,倘在初时,便和教会中大多数人的倾向相一致,则其意志之滥用,便愈甚了。
其结果,便是他既已得有教会之威权,不特可以高过教会中一切职务之执行人,还且管治着教会中的关于宣传和理论的事件。
我们已经晓得,在第二世纪之间,使徒怎样被先知抛在一旁了。但是使徒和先知二者,也许都和主教相冲突,主教在和他们冲突时,必毫不迟疑地在他们之前,表示他自己的行政及财政的权力。他很容易禁止使徒,先知,甚至教师,不得逗留于他的教会之内,倘然他们一有了一些为主教所不喜悦的势力,主教必用这种禁止的规则以为对侍。这种情形,在使徒和先知之中,大抵是常常遇着的。
主教,换一句说,就是财政的执掌者,他之所以被选出,必不因为他之超世间的热诚,而实是从清醒的,职业化的,和实际的人物选举出来的。这些人晓得金钱的价值,他们也晓得财富交易之应用。所以,我们很自然地假设,这些人必是基督教会中机会主义的修正派的代表者,他们努力把教会中憎恨富人的态度减少,把教会中的原始教义削弱,达到一个程度,务令富人安心加入教会,没有难过的心理。
当日的有钱人,同时便是有教化者。所以,把教会适合于富人和有教化者的需要,其意义,便是把使徒和先知的势力削弱,把他们及那些诅骂富人的影响,曲解成一种荒谬背理的理论。不过这样的效果,同时也惹起好些人热狂地反对他们,还且具有深刻的憎恨,尤其是那些从前当富有财产的时候,曾经把他们的一切对产,尽捐入教会,而企图实现他们的共产主义高尚理想的人。 000
在这种严肃派和投机派的斗争中,后者竟得胜利了。换句话说,主教战胜使徒及先知,于是使徒及先知在教会中之行动自由,生存权利,都很显明地停止了。教会中的职员,渐渐易位了。在以前每一个会员都有在教会会集中的发言权,和参加宣传的活动,而教会中的每一个职员,也不过可以履行这种他们大部分都可以履行的活动。很明显的,是会员在这种无名群众中,倘是有名的演说者,他们必容易有机会,被人选为教会中之职员,比之那些完全不著名的会员,容易被选得多。同时,这些被选出的人,或者在其宣传的工作外,还要加增有行政的及裁判的活动。很多行政的职员,其行政的技能,或者比之他们原来的宣传工作的技能,更为活跃,这是因为教会增长,便创造出一种新情境,而令行政成为主要的技能,其它便不足轻重了。于是执事便能够在很多情境之中,单注意于宣传的工作,而主教在大城市中的效能,是接办特设的医院,孤儿收养所,济贫院,为从其它城市而来的过客而设的宿舍。
从另一方面,因为教会之扩大及其经济效能的增加,所以必要用某种职务之预备的训练,训练教会中的职员。让每一个人,从其事实的经验,以获得智慧,这是很价昂而且危险的办法。所以教会中新职员的补充者,就要在主教的屋宅中,接受训练,由此而熟习教会职员的责任。至于那些职员在他们的职务之外,还要负有领导宣传的工作的,则自然也在主教的屋宅中,专为这一种职业而训练,把教会中之教义教导他们。
由是,主教不独成为经济的中心,还且成为教会中宣传活动的中心,意识形态便再一次不得不屈服于经济条件之前了。
当时便发展一种职员的教规,为教会中的官僚制度所承认和传播,一切教条,凡不为它所首肯的,便渐渐加以大力压抑。
这并不是指官僚式之教规常常和知识界的意见相敌视的。
反抗主教的势力,却是原始无产阶级共产主义的势力,它是敌视国家和财产的。但因为下层阶级人民之庸昧,他们之轻信,他们希望与实际之不相符,所以这些无产阶级的势力便不得不和神迹中之一种特殊信仰,与乎一个提升的精神境地相连接。固然在这种情境中,官僚教会所得获之成功已经很多,但在最初几个世纪中,为官僚教会所困迫的各种宗派,其热狂的夸大宣传,仍是很为旺盛的。
对于被压迫者的同情,对于一切压迫手段之厌恶,切不可误导我们有这样的一个假设,以为每一种对于教会之反抗,每一种异端的形式,都是表现一种较高的心能领域的。
教会中一种官僚式教条之形成,同时因为某几种其它的条件,而更为容易。
我们对于原始基督教会所宣传的教义,所得之记载,很为贫乏。如以这些记载为判决之材料,则原始之教义是不很广泛的,其性质也极简单。我们不当假设当日的教义,已经包含着各种为后来各本“福音书”所表现的耶稣教训。
所以虽然我们可以更进一步,承认耶稣的生存及其钉死的可能性,其钉死大抵因为一种叛乱的企图,但除此以外,我们便没有其它证据,说及他的实际情况了。关于他的教训的报告,所供给之实证太少,太多矛盾,太少原始之根据,其中只充满着当时很多人流行于口中的通俗道德格言,这些东西,我们的确没有少许的遗迹,可以追溯到耶稣直接教训的真实性。总而言之,关于这些方面,我们一无所知。
而在另一方面,我们却有一切的可能,想象基督教会的开始,实和社会主义组织的开始相似,对于这些组织,教会表现出很多其它的相似性。把这些开端,加以一瞥,便决不会启示我们,说其中有一个强有力的人格,他的教训会成为后期运动历史的规律;它只会表现给我们晓得,常常有一种混沌的胚胎,一种不确定的,本能的,无数无产阶级的追求和集合。除此之外,便更没有一种可见的更为突出的东西;他们一切都由同样动机而且趋向着整体而移动,但时时也呈现着很令人注目的个别的途径。举例言之,则这样的一副画图,正是十九世纪的三十年代及四十年代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运动开始的表现。所以,著名的“正义同盟”(League of Just)和后来之“共产主义者同盟”,就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Communist Manifeste)中规定一个理论的基础之前几年的一个组织。而这一个同盟自身,本是英法两国早代无产阶级倾向的继续而已。但假如没有马克思和恩格斯,则这种组织的纲领,必会在一个长久的时期中,仍旧继续在发酵的阶段内。所以“共产党宣言”的两位作者,就是以当时科学的优势,确定它们的优越性和决定性的基础。
我们没有事实指明——在其反面,也是绝对地不可能的——有一个真正教化的人,为基督教起源的支配者。我们所得获关于耶稣的报告,说他在教育方面,并不超出于他的同志之上,他也只是一个真正的无产者。保罗也没有提及耶稣崇高的知识,他仅提及其殉道而死,及其复活罢了。惟有耶稣的死,在基督徒之中,刻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使徒及先知也不会重复演述从他人传下来的规定的教理,他们的宣传,是恰恰根据着圣神感动他们而后言的。他们于是表现各种不同的观点;早代教会充满着口角和争论。
保罗写信给哥林多城的人,说道:
“我现今吩咐你们的话,不是称赞你们,因为你们聚会不是受益,乃是招损。第一,我听说你们聚会的时候,彼此分门别户(σχισματα);我也稍微相信这句话。在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的事,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哥林多人前书”第一一章,第一七至一九节)
这些分门别户的宗派,教会中的异端(保罗用αιοεσειζ一个字称呼它),后来决不为官僚教会所容许。在第二世纪之间,这一种模糊的联合便达到终局了。教会的后面是有一段历史的,而在这一段历史过程中,各种不同的信仰教条,其中有几种得获胜利,为教会大多数群众所承认。更进一步,则有教育的人们现在也加入教会了;一方面,他们把这种运动的历史及教条,从口语相传而变为文字记载,由是以保存着它的形式,不再改变;而在另一方面,他们又把教会中很很简单的教义,提升到当日的科学(自然是很低下的)的水平面上,把他们的哲学加入于这些教义中,由是,便令到这些教义适合于当时的文化,武装它们,免为异教批评之反对论调所攻击。
那些成为教会教师的人,必具有某种的知识。至于使徒和先知,只会向世间之罪恶发怒,而且预言其从速灭亡,他们自然不能够和教会中教师相争竞了。
所以不幸的使徒和先知,在一切的情境中都受限制,都被压迫。他们卑微的职业,不久便为基督教会官僚制度的无限的机构所屈服;于是他们便消灭不见了。同时教会中的教师,也被剥夺了自由,而屈居于主教之下。所以,教会中如没有主教的允许,决没有一个人敢在教会①会集之前启口了;这就是说,没有一个人站在为主教所管辖的教会官僚制度之外,于是,主教便是祭司阶级②,渐渐便和一般的会友——素人③——相分离,而主教更占据了一个崇高的地位。牧人和羊群之譬喻,便成普遍,而所谓羊群的意义,是说这些驯良的动物,甘受他人之驱策和剪毛,全无抵抗。最高之牧人便是主教。
② 祭司之原文为Kleros(Kληοοζ),原义为“遗赠”,“上帝之产业”,“上帝之人民”,“上帝之选民”。
③ 罗马教原作Catholie,其字源为holos(ολοζ),其原义为“完全”,“充足”,有其上还有一个介系字kata(κατα),其原义为“向下的”,“关于”和“棘属于”。从其整个字看来,其意义为“属于完全者”,(pertaining to the whole);所以罗马教会就是“完全”的教会。
这种运动之国际化又使主教的威权更加增大。在以前,使徒恒久地随处旅行,维持各地教会的国际上的联合。但当使徒被放逐于教会之外的时候,便必须找出其它的方法,以联结和统一各处的教会。假如教会中发生争论,而这些争论是必须有公共的行动和一般的规制的,那便召集各个教会的代表会议以为决定,这就是“行省会议”,在第二世纪开始时,还有“帝国会议”哩。
最初,这些会议只为着讨论和互相订约。他们不能够通过有约束能力的决议。每一个教会都自觉是最崇高无上的。在第三世纪之前半,西比利安(Cyprian)主张教会绝对独立。但我们很清楚,在最初的年代,多数派已经有指挥教会的能力了。后来,这种上层阶级渐渐获得了约束的权力,多数派一方面的决议案,便成为一切有代表参加的教会的一种法律,因为他们已经包含于一个单独的统一体中。个别的教会丧失了行动自由,但得获了整个运动的部分的能力。
于是罗马教①便开始组织了。凡不接纳宗教会议(称synods或称councils)之议决案的教会,便被罗马教会逐出,抛在中心团体之外面去。至于为教会逐出教外的个人,就是别一个教会,也不敢接收了。他为一切教会所放逐了。于是“出教”和“破门”(excommunication)便有了最严酷的意义。
当一个教会只是一种特殊的派别或组织,而在国家中,除了它的组织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的派别和组织,它只是追求一种特殊的目的时,教会对于那些怀有反对组织之目的的会员,便加以除名,这种权利是不为整个教会所反对的。因为它假如没有把会内的背叛的会员,加以除名处分之权力,它是不能够达到它的目的的。
但当教会成为一个包含全国,包含整个欧洲社会的教会组织时,情形便不同了,在这样的一个巨大的教会中,各个国家只组成为各种不同的部分。现在为教会所放逐,其意义便和为整个人类社会所放逐一样了;它和死刑之判决,等量齐观。
有权放逐那些不承认组织之目的的会员于会外,为着国家规定的派别的形成和胜利的运用,实为必要,就为着一种活动和有效的政治生活,为着一种健全的政治发展,也为必要;但它同时又成为妨碍派别形成的手段,因为假如在一个国家中,不再利用各种不同的派别的并立,而唯一的派别成为国家自身的功能,或与国家之领域同其广阔的组织,那就一切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便都不可能了。不过作为一个组织里的一切分子,从各种派别,发生每一个民主主义党派应该向国家要求的同样的自由意见的要求,是很不通的。一个党派而容许在其领域中,有一切可能的见解,它便已不是一个党派了。但当一个国家采取某几种观点时,国家自身便成为一个党派。所以民主主义不特要求各个派别不成其为派别,并且还要求国家也不成为一个派别。
从民主主义的观点看来,认为教会破门这种事实,是无可反对的,虽然教会所留存的是几种派别中的一种。凡不信仰教会之信条,不接纳它的规律,这样一个人,在教会中便没有地位。民主主义是没有权请求教会宽容的——除非国家站在教会的一面,或和它完全一致,然而教会却以为在很多党派中,仍能留存其中之一种,便自己满足了。所以民主主义式之教会政策应该采用,然而并不要求在教会内对于不信者的宽容,因为这只是那些柔弱无力的一部分的标准。
不过教会虽不能够从民主主义观点而产生对于教会破门权本质主的反对,但在教会还没成为国家教会之前,已经有很多反对实施这种权力的态度了。因为实施“破门权”者,不再是大多数的会员群众,而是教会中的官僚制度。对于个人,更能够加以伤害,则教会中官僚制度及其首长——主教——的势力,也更继续增高。
后者权力的增加,也因为他在事实上,就是他的教会在宗教会议中的代表者。于是主教的势力便和宗教会议之势力同时开始,而这些会议,在其开始之时,只是主教们的集合而已。
主教之所以得享受威望和权力,因为他管理教会中之存款,指派及管理教会官僚制度中之全部分的统治的,裁判的,宣传的,和研究的机构,但是主教之威望和权力,并没有被哪一个与部分的教会相反抗的罗马教全体教会所操有之威权所替代。在各个部分的教会之前,主教的背后实带有整个罗马教会的威望。当整个罗马教会的组织更为严密之时候,则各个部分之教会,更无力量以反对主教,最少,主教们已经代表着他的同僚的大多数的倾向了。“这种主教的联合会,把俗人的权利,尽行夺了去。”①
主教宣传他们的威权从使徒而来,又说,他们便是使徒的后继者,这些都并不错误。因为主教也和以前的使徒一样,是一切个别教会中国际的和统一的分子,而且,因为这种事实,便很显明地,使他们具有盖过个别教会的影响和权力了。
于是,教会中原始民主主义的最后的遗迹,也消灭净尽了,这种最后的遗迹,就是他们有权选举教会所需要的职员。因为在个别教会之中,主教及其徒党的独立性及权力加增,所以,主教便很容易说服会众,选出那些适合于他的人物为职员。主教在事实上便占据看一切职务。但在主教的选举中,则为教士们所提出的候补者,必有最优良的希望,这是因为教士在个别的教会中有优越的权力。其后,则主教的选举,便只限于教士阶级,而个别教会中的群众,只能够对于这种选举,有承认及否决权而已。最后,索性连这一种权利,惭渐也变成一种形式。于是个别的教会群众便堕落而成为一种单纯的替人喝采者,当教士选出主教时,他们便不得不以一种欢呼的颂扬来欢迎他。
这就是个别教会民主主义组织的最后的毁灭,它是由于教士的绝对权力的确立,由于教士阶级,从一种卑微的“上帝仆人之仆人”的地位,而迁移到他们的绝对主人的地位的完成。
自然,教会之财产,现在便成为它的统治者之财产了,固然,这不属于他们的个人的,而是属于整个官僚团体之下。教会的财产已不再为各个会员所共有的集合财产了。它成为教士的财产。这种变形,当国家在第四世纪开始,承认基督教为国家宗教之时,而得获更有力的支持,其进行更为加速。但是,在另一方面,罗马大帝对于罗马教会的承认,也不过是为教会中官僚制度的权力,与乎官僚制度中主教之绝对的权力所造成的进步之一种效果而已。
倘若教会仍是一个民主主义的组织,它是必然地反对罗马帝国的暴政的。反而言之,则官僚制度必处在另一极端,它是绝对地统治及掠夺人民的,所以它便成为帝国暴政之一种最好的工具。还有,帝国暴君必不会不认识教会的权力的,他必和教会发生关系,倘非如此,教会便会长大起来,超过国家之首长了。
于是教士成为一种势力,帝国中的每一个统治者,都加以承认。在第四世纪开始的国内战争前之各个僭居皇座之君王之一,君士坦丁(Constantine)和教会的教士结成同盟,他是一个胜利者。
主教成为一个统治者了,他在罗马大帝之旁,统治这一个帝国。罗马大帝常常指挥主教会议,但他们同时把国家之权威,也稍为让步一点,准许主教们实行宗教会议中之决议案,与乎“破门”之执行。
同时,教会也具有了法人的权利,它可以管辖及承继财产(纪元后三二一年)了。它的著名的贪欲,大大地接受刺激,教会的财产迅速地增加。然而教会中所实行的掠夺也同时增大了。
由是一种无产阶级的秩序凌乱的共产主义的组织,竟成为暴君和掠夺的最忠实的赞助者,竟产生一种新的暴政和一种新的掠夺的渊源。
这样的一个胜利的教会,无论从哪方面看来,都和在三个世纪之前,为贫乏的加利利渔人,农人,与乎耶路撒冷城中的无产阶级所创立的教会,适相反对。被钉死的弥赛亚竟成为这样的一个鄙劣的和不名誉的社会的最顽固的支持者,而这个社会,实在把弥赛亚教会希望弥赛亚完成的工作,加以完全摧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