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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伯特·斯宾塞和社会主义

〔法〕保尔·拉法格

(1894年5月)



  全世界闻名的英国哲学家赫·斯宾塞在1884年4月号的《现代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未来的奴隶制度》的文章,颇值得社会主义者注意,因为他在这篇文章中预言,“各种已经实现的、现在正在实现的和刚刚要求实现的社会变革会使我们笔直地达到社会主义者所追求的目标”;其所以如此,因为据他说,甚至自由派,社会主义的这些最凶恶的敌人“也在为社会主义扫清道路”;因为按照他的说法,土地、银行、工厂等等生产工具的国有化在最近的将来就要成为现实;最后,因为如此深奥的思想家所提出的如此激励人心的见解将使战斗的社会主义者勇气倍增,促使他们比以往更加积极地宣传共产主义理论。
  但是,他的文章引起我们注意,还有其他的原因。它妄想对社会主义进行无法反驳的和不容反驳的批判,可是实际上它不过是流行的、人们经常提到的各种论据的大杂烩。如果像斯宾塞这样的学者都找不到更有份量的批判论据来驳倒社会主义,那么,这就表明,这样的论据是根本找不到的。不过,既然连这位大思想家——资产阶级的一盏明灯都不敢轻视这些论据,那么,他的对手们就非要驳倒这些论据不可,尽管它们是毫无价值和陈腐不堪的。


  斯宾塞在结束自己的文章时提出下面这段据称可致人死命的机智论断:“任何政治炼金术都不可能从铅的本能中引出金的行为;不要指望恶人会作出任何善良的决定。”因此,人类应当放弃改善社会制度和消除不公正与贫困的愿望。[注:社会制度不可能得到改善,这是他摆脱不掉的思想;他在自己的《公正》一书中论述土地国有化时写道:“如果上千年间所造成的不公正状态竟能改正过来,如果一种新的公正的制度竟能在补偿所有者的当前的损失和过去的损失的基础上按抽象的概念加以实现,那么,我敢断定,其结果将会出现一种比现行状况还要糟糕的状况。”——拉法格注]
  曾经普遍流行的看法是:斯宾塞听惯了达尔文的理论,他成了这一理论的鼓吹者。上面所引证的这段反社会主义的论断,使我们感到这种流行的看法是错误的。因为按照进化论的观点,动物的机体,动物的习性和本能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生存竞争的必然结果,它们必须服从于这一竞争的条件”。老虎的锋利牙齿和凶猛,羚羊的快腿和胆怯,正象斯宾塞的机智一样,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在周围环境的影响和作用下逐渐演变成的。无论是动物还是人,其不同本能和习惯归根到底都是由不同的生存条件造成的。例如,在一切畜类中都可看到的最有威力的本能之一就是母性的本能,没有它幼仔就养不活,然而这种母性的本能在某些过群体生活的昆虫中却完全消失了。达尔文说道:“蜂王要把幼小的后蜂,自己的女儿弄死,因为一旦这样做对群体有利,灭子的意向就会取母爱而代替之。”
  对于保全生命更为重要的另一种本能,即自我保全的本能,在群居动物中已经消失:雄性时刻准备迎向危险和牺牲自己的生命,以保卫雌性、幼仔和群体中的弱者。这些如此反常的、舍己的和违反母性的本能——象企业主的贪婪和斯宾塞的悲观主义一样——是生存条件的产物,这些本能的所有者不得不服从于这些条件。有人用神来解释世界的创造,把神当作万物的创造者,这样的人当然会相信,小商人的掠夺本性、外交家的伪善、金融家的招摇撞骗、资本家阶级的文学和哲学卫士的奴颜婢膝行为,这一切都来源于神意。但是,属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学派的共产主义者却认为,这些高贵的资产阶级气质是资产阶级环境的必然产物。正象从腐败的有机物质中必然产生出臭气一样,只要造成这些高贵本能的社会环境不发生变化,这些本能就始终会是资产阶级本性的组成部分。
  人类的历史向我们指明,这些资产阶级的美德并非一向就是人的装饰品。在尚未出现土地私有制的印度村社里,我们看不到如此败坏欧洲文明民族声誉的寄生现象,看不到靠劳动者为生并由仆人和妓女服侍的无所事事的资产者;在那里人并不相互为敌,不设金钱陷阱,不撒谎,不为侵占他人财产而诈骗。这种村社的每个成员的私人利益为整个村社的利益所淹没,以致“受委屈者不去抱怨个人所遭受的损失,而是抱怨他的不幸使整个村社秩序招致损害”[注:亨·萨·梅恩《东方和西方的村社》。——拉法格注] 。这种使私人利益溶化在公共利益之中的状态,促使印度村社社员为公共幸福而牺牲个人幸福。
  但是,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全社会的幸福同个人的幸福是相对立的,而这种对抗性的利益所造成的本能则促使每个成员为自己的幸福而牺牲公共的利益。尊敬的慈善家和著名的伦敦制药厂主高洛韦先生为了赚钱,也许期望整个盎格鲁撒克逊种族都患有胃病,当然,著名的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也不会例外。如果有一名无政府主义纵火犯,想放火烧毁其棉纺厂主的竞争对手的工厂,从而使这位厂主成为市场的主宰,那么,这位厂主决不会不为此而感激涕零。为了获取巨额利润,没有一个英国商人会拒绝把武器弹药卖给同自己的同胞作战的苏丹人。没有一个伦敦的金融家会拒绝向俄国提供贷款,——当然,要有良好保证和足够高的利率,——让俄国去组织和武装士兵,占领英属印度。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就是资产阶级的座右铭。
  使资产者的“铅的本能”得到盛行的土壤就是私有制。利己主义、招摇撞骗、狡猾、伪善、欺诈,这就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必不可少的气质;资产者靠这些气质赚钱,而钱带来尘世的享受——鲜嫩的肉,美味的酒,华丽的衣裳,人们的尊敬,美人的笑容,牧师的祝福以及哲学家的阿谀奉承。所有这一切都促进了人的卑鄙特性的发展。
  与此相反,忠诚,勇敢,有干劲,能吃苦耐劳,遇到不幸仍坚韧不拔,这一切是野蛮人的部落里培养起来的精神,因为这些优秀品质是连续不断的斗争所要求的,人们的生活就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前进的。
  人的癖好、习性和本能是由人的生活的社会环境造成的;产生私有财产的社会环境使人的本性变坏。自从确立父系制血缘关系以来,遭到全人类谴责的一种最可怕的罪行就是杀父,这一罪行在小农所有制取得优势的地方十分盛行。酷爱土地,热中继承双亲财产的折磨人的和按捺不住的愿望,使杀父者用双手拿起刀子。私有制——这是培育最卑鄙的和最丑恶的本能的母亲,任何残酷的和野蛮的刑罚都不可能根除这种本能。
  斯宾塞这位只是名义上的进化论者所谴责的“铅的本能”,决不会产生出社会主义者所力图改造的那些机构,相反,只要这些糟糕的机构仍然存在,“铅的本能”也就将继续存在,只要私有制仍然盛行,资本家就将继续成为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那种利己主义的、眼光狭小的和冷酷的动物。
  只要生活的无保障和贫困还成为劳动人民命中注定的东西,只要毫无用处的资本家的奢侈生活还在戏弄着劳动者,那么,就连酷爱人类的哲学家所吹得天花乱坠的并在我们的社会中如此广泛流行的鞭答、苦役和单人牢房,也不可能把人的“铅的本能”变成“金的美德”。统计学的一位创始人凯特洛在他的《社会物理学》一书中指出,从1826年到1844年,法国犯罪数字是随着粮价的波动而上下波动的。
  正因为我们的这位哲学家不了解他在自己的亲近者资本家身上所看到的那种“铅的本能”的来源,正因为他曲解了进化理论,所以他才敢于断言,私有制所造成的这些本能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将依然存在。我们的这位大思想家的逻辑和下面这种人的逻辑多么相似,此人眼望着长满杂草和荨麻的田地,居然声称:这块地上永远也长不出粮食来,哪怕经过开垦、施肥、播种,仍是枉然。


  人们不识斯宾塞真面目,误把他当作进化论者,因为他惯于把他所研究的事物按照表面现象进行分类整理,从不肯花费力气分析事物的内在特性和外部原因,研究它们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位大哲学家把自己所研究的事物列入进化论的族系,他这样做时几乎和小商贩一模一样,后者按照商品的明显特性,把它们陈列出来,也就是说把衬衫和衬衫摆在一起,把袜子和袜子放在一处,如此等等,而根本用不着考虑它们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用不着过问它们的产地和生产方法。
  斯宾塞在自己的《未来的奴隶制度》一文中所提供的正是这样一种小商贩式的进化论的惊人例证,正是在众多的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者当中可以说唯一风行的一种进化论。
  斯宾塞说,奴隶制的特征就是“奴隶必须为他人完成一定量劳动,并为自己完成一定量劳动”,但是,自从沦为奴隶的战俘只为自己的主人劳动,转变为农奴,依附于土地,不得不从事徭役和交纳贡赋,然后象在俄国那样,又从依附于土地的状态中被解放出来,不过还保留着交纳代役租即一定量货币的义务,——自从这个时候起,奴隶制就逐渐衰落了。鉴于英国不存在代役租,并且耕种者不依附于土地,斯宾塞便得意地说,英国不再存在奴隶制,任何一个英国人都没有义务为他人劳动。
  我不准备详谈有关强制劳动进化状况的这种幼稚解释,但必须指出,从生产者大众——奴隶或农奴——身上榨取的劳动量不取决于榨取方式,而取决于在一定国家和一定时期内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指出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只要奴隶主和封建领主终身生活在自己的领地里,他们要求奴隶和农奴提供的便是一个不大的强制劳动量;但是,自从生产农产品和工业品不再是为自身的消费,不再是为自己家庭的消费,而是要把产品用于交换,拿到市场上出卖的时候起,强制劳动量就显著增加了。在北美的一些蓄奴州,在黑奴获得解放前不久,人们认为,成年奴隶在七年的劳动后势必耗尽自己的精力,劳动和鞭打使他们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强制劳动的这种增长不是奴隶制的开始,而是奴隶制结束时期的标志。
  从社会现象追溯这种现象的经济原因的方法同斯宾塞的唯灵论是不相符合的;他宁愿想入非非和痛斥他目力所及的不同种类的事实。应当承认,他的方法有许多优点:非常方便而不费脑筋,可以用来证实任何问题。因此,斯宾塞一会儿自我陶醉地证明,以替他人从事强制劳动为特征的奴隶制在我们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再存在了,一会儿又同样放肆地证明,奴隶制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将重新恢复。
  难怪资本家把斯宾塞称作大哲学家,因为他毫不费力地用超科学的和非同寻常的哲学论断证明,企业主让男人、妇女和儿童在工厂和矿山做苦工,并不是为了榨取强制劳动,而是出于纯粹的人类之爱。企业主只有一个目的,这就是:制服人们性格上的懒惰,因为懒惰是万恶之源;强迫他们获得进天堂的待遇,因为谁劳动,谁就祷告。不言而喻,这种如此仁慈地赏赐的工作会带来利润;但是成千上万的利润被具有自由思想的和信奉基督的企业主攫为己有了,这只不过是对他们的“金的行为”的奖赏。这种基督教的热爱人类的感情促使布莱特和其他自由主义首领们对将工作日缩短为十小时的法案提出异议,并驱使斯宾塞对保护无产阶级妇女和儿童免受主人贪得无厌剥削的一切法案进行指责。这些有害于自由的法案妨害资本家最大程度地榨取自己的工人的“自由劳动”。这些法案多么可耻,这些法案是自由英国的污点,是对资本主义自由的侮辱!
  如果说奴隶制——在这一点上社会主义者同这位大哲学家的看法是一致的——的特征是“为他人从事强制劳动”,那么,在任何时候,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不管是封建时代还是奴隶制时代,都不曾从生产者阶级身上榨取如此多的强制劳动。奴隶占有者不会让自己的年轻的奴隶劳累过度,因为他们是宝贵的牲畜,不应当过早地耗尽精力。资本家对此则毫不关心。童工调查表明,在劳动法公布之前,英国工厂主通常迫使儿童每天劳动十四至十五小时,为了防止孩子们打瞌睡,他们采用鞭打、泼冷水和诸如此类的其他种种客气的方法。这些儿童都是英国人,出身于自由人的家庭,但是他们在老板的眼里分文不值,老板毫不关心他们的死活。
  奴隶制是一种榨取强制劳动的野蛮制度;自从大机器工业兴起后,这种制度不再是有利的了。奴隶主必须喂养奴隶,而不管他们年轻或年老,干活或不干活;企业主对自己的工人则不负有这种义务。每当定货减少,企业主就把工人轰出大门,让他们沿街乞讨,眼巴巴地望着肉铺里陈列的牛肉和羊肉,用这种方法来充饥。
  尽管本世纪的慈善家们发明并且应用了单人牢房制度,而野蛮的俄国则从文明的欧洲那里搬用了这种制度,尽管大哲学家斯宾塞把鞭子、苦役和绞架吹得天花乱坠,但是,我们毕竟可以夸耀说,我们是生活在人道的社会制度里,因为工人已不再象奴隶那样不得不在鞭子的抽打下从事劳动了。这种刑具已经过时了,代之出现的是另一种更为精巧、更为有效的刑具——饥饿,正是这条由千百根皮条编成的鞭子把无产阶级的男人、妇女和儿童统统赶进工厂。只有少数人对游手好闲阶级赖以过奢侈生活的这种强制劳动无动于衷,而斯宾塞就是其中的一个。正因为这样,他也就看不见我们时代的令人震惊的奴隶制,虽然他对“未来的奴隶制”洞若观火。
  斯宾塞宣称共产主义不仅是未来奴隶制的重建者,而且是官僚制度的发明者和传播者。共产主义——这是官僚制度的胜利;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人都是官吏!当这位大哲学家凭证领取或购买火车票的时候,没有看到一批职员和官僚为公众服务吗?难道他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瞎子吗?难道他认为银行、铁路及其他工商业没有职员和官吏也可以维持下去吗?认为它们的工作同国家管理下的邮局、电报局、军火库以及其他工业企业的工作应当迥然不同吗?如果问题仅仅在于官僚制度,那么国营企业和私人企业又有什么差别呢?无论在前一种企业或后一种企业里,一部分工作都是由职员,也就是由官僚或官吏完成的,在这里如何称呼并不重要;他们和木工、机械工以及其他体力劳动者一样,也是雇佣工人,他们不能获得自己的全部劳动产品;他们不得不同国家或企业主分享他们所创造的产品的价值,而企业主虽然没有义务参加劳动,却有权没收他人劳动的产品。
  资本主义生产,不管是在国家监督下进行的,或是在私人监督下进行的,其特征就在于:无论从事体力劳动的还是从事脑力劳动的工人,都对他们就业的企业的兴旺漠不关心。
  不管收入大于支出一倍还是二十倍,这对机械工和铁路职员来说又有什么利益呢?尽管报纸的发行量提高到上万份,这对排字工和校对员又有什么好处呢?企业主认为,他一旦发放了工资,便和自己的工人和职员不再有任何别的关系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者在生产中只关心一件事,即只关心工资,一旦他们得到了工资,他们就不再关心事业的盛衰。但是,一旦股东、地主和其他寄生虫统统消灭,生产者不再同资本家分享自己的劳动产品,这时他就不再作为雇佣工人,而是作为合伙人从事工作,于是对企业的成就就会关心起来。甚至连这位资产阶级的哲学家都懂得,如果参加生产的人是占有者而不是雇佣工人,那么,生产取得成功的机会就会大得多。现在工人干活懒洋洋,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他们的切身利益将促使他们干劲十足;个人利益——更不要说更加高尚的情操了,这样的情操是资本家以及他们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都无法理解的——将代替迄今为止被用来榨取强制劳动的饥饿和鞭笞。正确理解的利益将是使生产者阶级的“铅的本能”变为“金的行为”的炼金术。
  斯宾塞抱怨说,银行、工厂和其他生产工具一旦实行国有化,将要在职员和官僚身上支出一大笔费用;但是,难道银行、铁路、工厂等等还没有实行国有化,它们的经理、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吏就不需要任何费用吗?如果这位大哲学家因渴望节约而如此激动,那么,他为什么不起来反对在不断增多的家仆阶级身上支出的费用呢?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阶级。他在分析1861年人口调查资料时,引用了威尔士和英格兰的下列资料;

家仆……………………1 208 648
农业工人………………1 098 261
纺织工人……………… 642 607
采矿工人……………… 565 835
冶金工人……………… 369 998









1 605 440 

  可见,在1861年,家仆阶级,即不从事任何生产而仅仅为资本家私人需要服务的阶级,在数量上超过了农业工人阶级,占三个最主要的生产部门中的工人人数的三分之二。
  从1861年起,家仆阶级日益扩大。大不列颠的数字如下;

 1861年1871年 1881年增加和减少的%
     10年内20年内
家仆13677821633514 180381010.4 31.9
农业工人20105451657138 138318415.9 31.2
工业工人51842015940028 63733677.3 22.9

  从1861年到1881年这二十年间,农业工人人数减少的百分比同家仆人数增加的百分比相等。家仆人数不断增加这一祸患是资本主义文明发展的丰硕成果。这些数字可能使斯宾塞心平气和下来,因为任何一个共产主义社会都不会允许有如此众多的官吏,象我们时代的家仆阶级那样,处于社会不生产的状态之中。在达尔文主义者们建立起来的达尔文崇拜者的社会里,斯宾塞被称颂为第一流的哲学家。一切都是相对的,对这些进化论者来说他可能是一位大哲学家。社会主义者一点也不想破坏他们的无害游戏,但是如果斯宾塞珍惜自己的大哲学家的声誉,他也应当不再过问社会问题和科学社会主义问题,而去撰写有关先验论的多卷集著作,那种拙劣的、晦涩难懂的著作,其中塞满种种微不足道的、未经检验的、捕风捉影的事实。社会主义者不会打扰他这项自由选择的工作。恰恰相反,他们要永远感激他过去以及现在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因为他使自己的资产阶级朋友和崇拜者的头脑陷入混乱之中。


本文首次发表于1894年5月的《新世纪》杂志。——编者注
译自《拉法格选集》第2卷1928年莫斯科—列宁格勒俄文版第332—341页。

(刘焱 译 王锡君 校)

(感谢 郑东 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