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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主在活动》一文材料

(1901年8月)



1
培植地主


对高贵的贵族的新赏赐

  1901年6月8日法令的要点。
(A)出售 
(B)出租 
} 托博尔斯克省、托木斯克省、草原总督管区[147]、伊尔库茨克总督管区和阿穆尔河沿岸总督管区(第1条)
可见,都是西伯利亚最好的地方

(A)(1)拍卖(第8条)
   (2)按自由价格
   {对工厂、农业企业而言(第9条)}
(a)数额达3000俄亩(!)(第5条)——而经特别许可数额还要多
(第6条)
   和
(β)同农民的土地交错在一起(第4条)。
(γ)此后不得给予或售予异族人(第7条)。
{ 亦不得给予或售予非俄罗斯臣民。}
[ 第9卷第762条[148],可见,也包括括括犹太人。]

要点:
1.关于贵族份地的特别会议。
2.数额:3000。期限——99年。
3.优惠出售(37年)。5年之内租金=0。
4.特权[>3000;按自由价格;>1年;出租];
与1有关?5.只给贵族,给异族人。
6.“交错在一起。”出租一茬土地。
俄罗斯新闻
8月1日
在乌法省
(1个县!!!)[149]
私人占有者出售官地
获取
 587696卢布  9
- 63426卢布  1
———————
+524270卢布
两年之后,54000俄亩中卖掉39683俄亩=72.5%。

(B)期限达99年(第13条)。
  给贵族……(第11条)(“从政府的意图来看是理想的……”)
  租金不低于农民的代役租(第16条)。
  租金在最初5年之内不予征收(第16条)。
  违交租金的罚金(每月为1/2%),一年以后收回……(第18条)
    “在有特殊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允许延期至3年(第19条)。
  转租[“一茬以上土地”注意,注意]——须经许可(第20条)。
  租用土地上的工程设施由农业和国家产业部的官员检验(第21条)。
  按5%出售并在37年内偿还(第25条)。
[而售价=租金×20](第23条)。
  付款可延期1年(由国家产业管理局批准)至3年(由大臣批准)。
[法令已经贵族等级事务特别会议通过。]

2
培植地主


对高贵的贵族的新赏赐

[注:这个最初的标题已被列宁删掉。——俄文版编者注]

  1.颁布了关于西伯利亚土地拨给私人的法令,无论按其颁布时间还是按其性质来看,该项法令都极其重要(比它可能带来的后果更为重要),值得注意。
  2.我国政府对贵族的种种支持是由来已久的——又是贵族银行,又是糖的定额,又是授予地方官的职位,又是把酒销售给国家,等等,而现在又增加了一种赏赐:让居民服从于地主。
  3.新的法令在造成一个新的剥削者阶级——靠千百万穷苦人的供养过寄生生活。
  4.法令的要点。
       贵族份地(特别会议)。
       只对贵族出售(不对异族人)和出租。
  5.数额——3000(!)。期限99年。
  6.优惠出售(37年)和出租(5年免交租金)。
  7.特权(付款延期;>3000俄亩按自由价格等等)。
  8.“交错在一起”和一茬土地。
  9.可能的转卖。奉送。(乌法省的例子。)
  评论意见
  10.——(4)。
  11.——(1)。
  12.——(2)。
  13.——(3)。
  14.——(5)和(6)。
  15.在危机和饥荒年代——这就是政府首先最关心的事情。
  政府的真面目——农奴主本性在这里暴露无遗。
  指出:
  (1)同饥荒的对比。几百万的赏赐。
  (2)同移民问题的联系。(由于劳动力在俄罗斯涨价而产生对移民的惧怕。)在西伯利亚造成一个稳定的雇佣工人阶级。
     [“交错在一起”][注:这一条已被列宁删掉。——俄文版编者注]
  (3)同政治“意图”的联系:在西伯利亚培养“地方”分子来同西伯利亚的“流放的”知识分子相抗衡。
  (4)法令的颁布正是铺设铁路和废除流放之后[注:这一条已被列宁删掉。——俄文版编者注]
(5)使西伯利亚比较殷实和独立的农民降低到半农奴的水平。
(6)暴露出俄国政府对大土地所有制的作用的真实看法,即把它看作是专横和掠夺制度的最好支柱,是束缚劳动群众的最好羁绊。

3
文章结尾部分的另一稿本


  政府和它的支持者,倾向贵族的政论家(维护贵族利益的办报人),当然是竭力以种种冠冕堂皇的词句——谈论什么发展示范农场的经营水平——来掩盖这种赤裸裸的盗窃。在这里,所谓发展经营水平是指把半农奴制从俄罗斯转移到西伯利亚,使陷入贫困的农民走投无路,不得不在事实上象旧时那样去服劳役。靠公文命令和盗窃国家财产建立不了示范农场,拨给土地只能使贵族居间渔利,他们靠转卖大发横财,其手段之无耻更甚于他们非常鄙视的富农和高利贷者等等。即便土地不被转卖,建立的也不是示范农场,而是以盘剥农民为手段的经济,以各种高利贷勾当(贷款,贷粮换工等等)为手段的经济,亦即地地道道的富农经济。他们还谈论贵族领主分子的政治意义:在西伯利亚,当地知识分子中流放犯居多数,据说应该在那里建立国家政权的可靠支柱,即培植地方分子。这些关于大土地占有者的政治意义的议论所包含的道理比那些使用这一论据的人所想象的要多得多,也深刻得多。这种议论清楚地表明,警察国家依靠什么样的支柱才能存在:它必须造成一个大剥削者阶级,使这些人在一切方面都对政府感恩戴德,永远依靠政府(譬如说,在某种条件下政府可以从官地租户手里把土地收回),让他们用最卑劣的手段(高利盘剥,居间渔利,放高利贷)攫取收入,从而始终成为任何专横和任何压迫的可靠支持者。政府的亚洲式的政策需要有亚洲式的大土地占有制作为支柱,需要有“分配领地”的农奴制作为支柱(既然现在不能象上个世纪那样分配农奴居住的领地,那就分配同农民居住地交错在一起的土地,这些农民由于贫困将不得不去服同样的劳役)。所以我们准备同意《莫斯科新闻》和《公民》的说法,即从沙皇政府的政治意图来看培植地主的确是必要的,因为专制沙皇现在不采用农奴制的手段等等是支撑不住的。资产阶级(现代的)对边疆地区空闲土地的政策就是将它们卖给农场主和农民,这些人形成大量的富足的居民(象在美国那样),对资产阶级的产品提出巨大的需求,引起整个工业生活的空前活跃。农奴制的政策则是限制移民,对居民的任何迁移实行官僚监护,把官地分配(直接分配或以出售和出租的形式)给用奴役手段攫取收入的大土地占有者。
  新法令的特别重要意义也正是在于……[注:手稿到此中断。——俄文版编者注]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9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卷第395—401页



  注释:

  [147]总督管区是俄国的一种大的行政区划单位,包括一至几个省或州,由总督管辖。总督管区于1775年设置,1917年二月革命后撤销。——358。
  [148]指《俄罗斯帝国法律汇编》第9卷第762条:“属于居住在俄罗斯帝国的异族人有:(1)西伯利亚异族人;(2)阿尔汉格尔斯克省的萨莫耶德人;(3)斯塔夫罗波尔省的游牧异族人;(4)游牧于阿斯特拉罕省和斯塔夫罗波尔省的卡尔梅克人;(5)内奥尔达的吉尔吉斯人;(6)阿克莫林斯克州、塞米巴拉金斯克州、谢米列奇耶州、乌拉尔州和图尔盖州的异族人;(7)外里海州的异族居民;(8)犹太人。”——359。
  [149]1901年8月1日《俄罗斯新闻》第210号登载了该报编辑部的一篇短文,讨论1901年6月8日《关于西伯利亚官地拨给私人的法令》。短文以乌法省为例引用了一些材料,证明实施法令的结果是贵族获得巨额利润,农民群众却遭到贫困和破产。列宁摘录了这篇短文中的一些材料。——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