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23卷

不好!

(再次提请《光线报》和《真理报》的读者注意)

(1913年5月19日〔6月1日〕)



  在《真理报》第102号[注:见本卷第148—150页。——编者注]上,我曾提请读者同志们注意《光线报》第93号和第94号上的一篇文章。
  我把这篇文章与同一时间刊载在《真理报》上的题为《几个争论的问题》[注:同上,第65—73页。——编者注]的那些文章作了比较。我曾说过:《真理报》在这些文章中给读者提供事实和文献以便解决组织上和策略上的几个争论的问题,而《光线报》在那篇文章中却进行诽谤和人身攻击,这无助于工人明辨争论的是非,而只能搅乱他们的头脑。
  我曾说过,那篇文章在谈到1905年的活动家们时所用的语言,同惊慌万状的地主和仇恨工人的自由派的机关报刊上谈到他们时所用的语言一模一样。
  《光线报》唆使工人格尔曼来反对我。[109]工人格尔曼是个非常武断而又善于狡辩的人。因此他狠狠地把我责骂了一通,说我“企图把读者同志们引入迷途”,说我讲的都是“明显的谎话”,说我讲的实际上并不存在。工人格尔曼这样把一大堆罪过加在我身上之后,就把《光线报》上刊登过的一系列文章的标题罗列出来,以此作为他的文章的结尾。
  好得很!可是,我实际上谈到并引用的《光线报》的那篇文章,他又是怎样对待的呢?关于这篇文章工人格尔曼在他的整篇文章中只字未提;至于我从这篇文章中引用的话是否正确,他也不打算进行争辩;对于我就这篇文章所作的评论,即说它是工人报刊所不能容忍的,他也没有提出任何反驳。怎么能这样呢?我的好人,您痛骂了我一顿,但对我关于《光线报》的那篇文章所讲的任何一句话却不仅没有能够驳倒,而且也不打算这样做。
  在第93号和第94号上有没有我谈到的那篇文章呢?有。那么,您有什么权利说“实际上并不存在”呢?
  那篇文章是不是充满诽谤和无谓的争执而没有对意见分歧作出冷静的分析呢?您对此不敢提出反驳!那么,您有什么权利怀疑我企图“把同志们引入迷途”呢?
  您知道不知道您写了些什么?您有没有考虑过,在您责难一家工人报纸的撰稿人,说他讲的都是“明显的谎话”,说他企图“把读者引入迷途”时,您是应该对您这些话负责的——不是对我负责,而是对所有拥护《真理报》的人,即对它的工人读者们负责。
  您出来替《光线报》辩护,反对我指责《光线报》第93号和第94号上刊登的文章没有说明争论的问题,而是用诽谤和“人身攻击”来搅乱读者的头脑。为此,您就在这家《光线报》上进行了一系列毫无根据的责难和明显的诽谤(“一读者”[110](即我)企图把读者同志们引入迷途),也就是说,您正好做了我因《光线报》第94号上那篇文章而对该报指责的事情。您的文章正好证实了我对《光线报》的指责,而不是驳倒了它。
  现在,您可能要说:这全是由于我没有经验。好吧!但是要知道,您的文章是编辑部审查过的。为什么它不向您提出警告呢?为什么它不向您指出,要想责难我,您首先应当驳倒我所谈到的事实,而不应以再一次的沉默来回避这些事实呢?为什么?显然是因为编辑部知道,我就第93号和第94号上的文章所谈的全是事实,要驳倒我是不可能的。于是让您出来一个劲地谩骂,也就是说重新玩弄我在头一篇文章里就指责过的手法。
  您——署名“一工人”——在《光线报》编辑部的支配下所扮演的是个好的角色吗?


载于1913年5月19日《真理报》第114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3卷第170—172页



  注释:

  [109]指1913年5月10日《光线报》第106号刊登的《请工人同志们注意》一文,该文署名是工人格尔曼。——187。
  [110]列宁《请〈光线报〉和〈真理报〉的读者注意》一文的署名为《真理报》和《光线报》一读者。——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