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3卷 人民委员会关于接受德国和约条件的决定[177] (1918年2月24日) 根据工兵农代表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2月24日凌晨4时半通过的决议,人民委员会决定接受德国政府提出的和约条件,并派代表团前往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
注释: [177]人民委员会的这一决定在1918年2月24日清晨就通知了柏林德国政府,但是,德国统帅部却拒绝苏维埃军队最高总司令尼·瓦·克雷连柯关于承认以前签订的停战协定有效的建议,坚持认为该协定已经失效。德军的进攻直到3月3日和约签订后才停止。——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