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6卷
在彼得格勒省农业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关于组织农业工会的讲话[20]
(1919年3月13日)
1
讲话
同志们,我能代表人民委员会向为建立农业工会而召开的农业工人代表大会表示祝贺,感到非常高兴。
同志们,我们在党中央委员会和全俄工会理事会里,同劳动人民委员施米特同志、全俄工会理事会理事以及其他同志在一起开了好几次会,讨论怎样着手组织农业工人的问题。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甚至在工会已有几十年乃至几百年历史的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农业工人都未能建立起固定性的工会。你们知道,在这方面,严重的障碍是农民和农业工人的生活条件,农业工人的分散和涣散,因此把他们团结在一个工会里面要比城市工人困难得多。
可是工农政权又全面开始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工作。它的任务不仅是彻底消灭地主和资本家——这件事情我们差不多已经办到了——而且要建立一个无论地主或资本家都不能重新产生的社会。在革命中曾不止一次地有过这样的情形:地主和资本家被消灭了,但在很短时间内,从富农,从富裕农民,从投机者当中又产生了新的资本家,他们往往比旧的地主和资本家更厉害地压迫工人。而我们必须解决的任务就是:不仅要消灭旧的资本家,而且要使新的资本家不能产生,使政权完全地、整个地、绝对地掌握在劳动的人,靠劳动为生的人的手里。怎样做到这一点呢?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农村工人、农村无产者组织起来;这个组织应当是固定的;农业工人只有在固定的群众组织当中,才能学会自己管理大农场,要是他们自己不学会这一点,那正如大家早就从《国际歌》里听到的,谁也不能帮助他们。苏维埃政权能够做到的,最多是从各方面帮助这个组织。资本主义组织拿出一切力量,使用一切合法手段,施展各种伎俩,采取警察手段,进行刁难,总之是千方百计地加以阻挠。在德国这个最先进的欧洲国家里,农业工人至今还没有结社自由;在那里奴仆法一直保存到现在,农业工人还继续过着奴仆的生活。不久以前,我同一位在战争期间来到俄国的著名的英国人[21]谈过一次话。他从前是拥护资本主义的,后来在我国革命期间大大进步了,起初是孟什维克,现在已经是布尔什维克了。当我同他谈起英国的劳动条件(英国没有农民,只有大资本家和农业工人)时,他说:“我的看法不乐观,因为我国的农业工人是生活在封建主义的条件下,而不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劳动使他们非常迟钝,受压制,他们很难联合起来。”这还是一个最先进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一个农业工人在半世纪以前就曾作过建立农业工会的尝试[22]。这就是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进步!我们的国家政权一开始就决定帮助农业工人和其他工人组织起来。我们应当尽力帮助。我看了特别高兴的是,在这里,在有这么多漂亮的、过去使用得很不恰当的建筑和宫殿的彼得格勒,同志们做得很对,把这些宫殿没收了,改成了举行各种会议的场所,供那些为这许多宫殿做过工、在几世纪内建造了这些宫殿而被禁止进入宫殿周围一俄里地区的阶级享用!(鼓掌)同志们!我想,现在,当彼得格勒的所有宫殿几乎都已改成首先是城市工人同时也是农业工人以及劳动农民集会结社的场所的时候,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是使被剥削的劳动人民有可能组织起来的第一步。我再说一遍,苏维埃政权要迅速地无条件地做到它能做到的一切,来帮助这种组织改造农村生活,使富农没有存在的余地,使投机现象不再发生,使共同的协作的劳动成为农村的常规。这就是我们大家给自己提出的任务。你们都清楚地懂得,这项任务很困难,用法令、法律或命令来改造农村一切生活条件是行不通的。用命令和法令可以推翻地主和资本家,可以制服富农,但如果千百万农业工人没有自己的组织,没有在这个组织中学会逐步自己解决自己的一切事情(不仅是政治方面的,而且是经济方面的,最重要的是经济方面的),没有学会管理大田庄,没有把这些田庄(既然现在它们比其他田庄具有更好的条件)从过去榨取工人血汗的样板变成协作经济的样板,那就只能怪劳动者自己了。而要恢复原来的经营单位已不可能;要使每100俄亩土地(按10个小农户各有10俄亩计算)有10匹好马和10张好犁,这是办不到的。无论是马或犁,我们都没有这么多。但如果在大农场里,用协作制或共耕制或自愿建立的农业公社来耕种同样的100俄亩土地,那么,这100俄亩也许就不需要10匹马和10张犁,而只需要3匹马和3张犁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收到更好的效果。但是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有一条道路,就是城市工人和农业工人结成联盟。城市工人在城市夺得了政权;城市工人要把城市里创造的一切好的东西如宫殿、房屋、文化等让农村享用,因为他们知道,不同农业工人建立巩固的联盟,城市工人的政权就不能巩固。只有你们在这里创建的工会,才能导致可靠的改造。中农也会自愿加入这个工会。当然这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一下子是什么也办不到的。如果你们的工会建立起来,成长起来,发展起来,遍及全国,如果它同城市工会极其紧密地联合起来,那么我们就会通过千百万组织起来的农业工人和城市工人的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个困难任务,就会摆脱四年战争给各国人民和我们带来的困苦;我们一定会摆脱这种困苦,但我们不是走向旧时那种必然使人们无知、贫困和涣散的个体经济,而是走向公共的协作制的大经济。那时人类科学、人类技术的一切成就,一切改进,专家们的全部知识,都要为联合起来的工人服务。工人应当主宰一切,应当学会自己管理,学会管理那些一直替资本家当奴仆来反对工人的人(例如很多农艺师)。这个任务并不简单,但是在城市里,为了解决这个任务,已经做了很多事情。现在你们为了在农村解决这个任务,已在采取最初步的措施。请允许我在结束我的讲话的时候,再次代表人民委员会表示祝贺,坚信你们在这里创建的工会,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发展成一个统一的全俄农业工会。这个工会将成为苏维埃政权在农村的真正支柱,将成为改造整个农村生活的支柱和先进部队,把农村生活改造得都按协作方式联合起来共同劳动,从而使富人对穷人的任何剥削和任何统治都不能复活。同志们,这就是我的希望!(鼓掌)
载于1923年《农林工作者》杂志第4—5期合刊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8卷第22—26页
|
2
回答问题
这里递来两张条子,都问到在国营农场里是否准许有个人的小牲畜、菜园和家禽。刚才我打听了一下最近我们在人民委员会讨论过并经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的一个法令是怎么写的;这项法令叫作《关于社会主义土地规划和向社会主义农业过渡的措施的条例》[23]。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这项法令的文本。我参加过这项法令的草拟工作,并在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的那个委员会上作过报告。我们的法令很多,不查一下是不能全都记得的,而且在这个法令之后,我们又颁布了许多法令。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项法令专门有一条规定:禁止国营农场的工作人员在国营农场内拥有个人的牲畜和菜园。我请你们把这项法令找来查一查。(有人把法令文本递给列宁)这里是第46条的条文:“在国营农场内,任何工人和职员不得拥有私人的牲畜、家禽和菜园。”看来你们不是全都知道这项法令的。主席团的一位同志告诉我,你们在代表大会期间,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大的争论。这一点我不完全明白。方才有人给我一份《消息报》,上面登载了这个法令——《关于社会主义土地规划和向社会主义农业过渡的措施的条例》。为什么法令里要有这一条呢?这是为了在公共经济里建立共同的劳动。如果又拥有个人的菜园、个人的牲畜和家禽等等,也许一切又会恢复到小经济,就和以前一样。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此一举呢?何必建立国营农场呢?有人告诉我,你们的代表大会全是由彼得格勒省的代表组成的。当然,如果你们讨论这个问题时很熟悉彼得格勒省的工作条件,如果你们根据你们所熟悉的彼得格勒省的工作经验,尽管有一切理由说明应该实行公共经济,而还是认为彼得格勒省暂时应当例外,那我们可以对这个问题再作一次研究。但是,你们应当尽量向我们证明这个例外确实是必要的,证明彼得格勒省具有其他地区所没有的特点,否则,其他地区也会提出同样的要求。其次,应当说明,你们向政府建议或坚持这种措施时,是把它看成一种暂时的措施,因为几乎用不着争论,国营农场既然叫作国营农场,就应当以共同劳动为基础。我们看到,好多年来,好多世纪以来,农民都是在自己的一块土地上劳动,独户经营,有自己的牲畜、家禽、把和木犁等等,我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在俄国或别的国家,这种劳动只能使农民愚昧贫穷,造成富人对穷人的统治,因为个体经营,要完成摆在农业面前的任务是不行的。这只能重新招致往日的贫困,结果100人中间只有1人或5人能由贫变富,其余的人则过着贫困的生活。正因为如此,现在我们的任务是过渡到共耕制,过渡到公共的大经济。但是,任何强迫手段都是苏维埃政权所不能采取的,任何法律都不能强迫这样做。农业公社是根据自愿原则建立的,过渡到共耕制只能是自愿的,在这方面,任何强迫手段都是工农政府所不能采取的,而且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如果你们中间有人看到这种强迫现象,那你们应当知道,这是滥用职权,这是违法行为,这是我们正在竭力纠正而且以后也要纠正的现象。组织起来的农业工人应当协助我们,而且只有他们自己组织起来以后,才能消灭这种违法乱纪现象。而国营农场却是另一回事。这种农场不是掌握在单个小业主的手里;它们是由苏维埃政权掌握的,苏维埃政权说:我们要把所有的农艺师派去,要把剩下的一切农具都给这些农场。如果能结束战争,能同美国媾和,我们就能从美国运进许多改良农具,把它们交给国营农场,使大农场靠共同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比以前更好,更多,更便宜。国营农场的任务是逐步教会农村居民自己来建立新秩序,建立共同劳动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下,不会再象我国过去的农村和所有最自由的共和国的农村历来那样产生一小撮富人来压榨贫苦大众。你们都很清楚,我们农村里还有很多的投机农民,他们在战时赚了成千上万的卢布,他们把这些克伦斯基币储存下来,用来周转,压榨贫苦农民。这里能用什么办法来对付呢?除了过渡到公共经济,别无其他办法。农业公社是自愿建立的,不能使用任何强迫手段;对共耕制来说也是如此。国营农场所拥有的土地是全民的土地,你们知道,1917年10月26日,即在我国苏维埃革命胜利后的第一天晚上,根据大多数农民的要求,废除了一切土地私有制。这些划给大农场的全民的土地叫作国营农场。能不能在国营农场里再发展过去的小农业呢?我想你们都会同意:不能够这样,也不应该这样。如果根据彼得格勒省农场的情况,根据你们十分熟悉而我们当然不可能考虑到和了解到的农场实际情况,你们仔细地全面地讨论了这个问题,得出了彼得格勒省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例外可以特殊的结论,那么,要使我们改变我们的决定,你们就应该尽力提供最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种必要性,而我肯定可以答应你们:我们将根据你们代表大会的决议在人民委员会里对这一问题再作研究,然后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再作一次研究。我们将讨论:禁止建立私人菜园、禁止私人饲养小牲畜和家禽等等的第46条,在一定的短时期内,在一定的条件下,对彼得格勒省是否可以例外。即使我们认为必须过渡到公共经济,即使整个工作都将朝着这个方向进行,即使这样,根据深知实际情况的人的意见作出某些例外还是可以的,这我们并不拒绝,因为例外有时是必要的。我们希望齐心协力地进行这种工作,能够给真正社会主义的农业打下基础。(鼓掌)
载于1926年《列宁全集》俄文第1版第20卷第2册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8卷第27—30页
|
注释:
[20]这是列宁在彼得格勒省农业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就组织农业工会问题发表的讲话和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的回答。这次代表大会于1919年3月11—13日在彼得格勒举行,有各农业组织的代表约200人出席。大会听取和讨论了有关农业政策的报告,通过了农业工会章程,选举了理事会。
这次代表大会实现了列宁早在1917年夏季就提出的关于必须建立农业工会的想法(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0卷第349—353页)。列宁在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所表达的关于成立统一的全俄农业工会的愿望,很快也得到了实现。1919年6月,在莫斯科召开了全俄农业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全俄农业工会。这个工会于1920年吸收林业工会加入,改名为全俄农林工会。——[20]。
[21]指列宁1918年10月同《曼彻斯特卫报》记者M.菲力浦斯·普莱斯的谈话。——[21]。
[22]指1872年英国农业工人约瑟夫·阿尔奇创建全国农业工会一事。1872年底,该工会有会员10万左右,在争取提高农业工人工资方面取得一些成功。70年代中期,在农业生产萧条的影响下,该工会的作用下降;1894年瓦解。——[21]。
[23]《关于社会主义土地规划和向社会主义农业过渡的措施的条例》是1919年2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的,1919年2月14日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上发表。列宁直接参加了制定该条例的工作,并给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此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作过报告。条例在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规定了一系列向社会主义农业过渡的措施。——[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