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6卷 中央关于军事统一的指示草案[114] (1919年4月底和5月15日之间) 鉴于: (1)俄罗斯联邦必须同乌克兰、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和白俄罗斯各兄弟苏维埃共和国结成联盟,进行自卫,抗击共同的敌人世界帝国主义及其所支持的黑帮、白卫反革命势力, (2)这次战争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是统一指挥红军的一切部队,最严格地集中管理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一切人力和资源,特别是所有军事供给机构,以及铁路运输,因为铁路运输是战争中极其重要的物质因素,不仅对完成各次战役而且对红军的武器、被服和粮食的供给都有头等意义, 俄共中央确认: (1)在整个社会主义自卫战争期间,把红军的供给事宜全部交由俄罗斯联邦国防委员会和其他中央机关统一领导,是绝对必要的; (2)在整个社会主义自卫战争期间,把各兄弟社会主义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和铁路网归由俄罗斯联邦交通人民委员部统一领导和管理,是绝对必要的; (3)在各兄弟苏维埃共和国设立独立的红军供给机关和独立的交通人民委员部是同国防利益不相容的;在战争期间,必须把这些机构改组为俄罗斯联邦红军供给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交通人民委员部的下属机关,由俄罗斯联邦红军中央供给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交通人民委员部直接管理和全权管辖; (4)一切有关红军供给、铁路运输或铁路网管理的法令,凡同俄罗斯联邦调整红军供给、铁路运输和铁路网管理的决议和法令相抵触的,均应予以撤销。
注释: [114]1919年4月,俄共(布)中央作了一个有关巩固各苏维埃共和国军事统一的决定(参看注88)。1919年4月23日,共和国武装力量总司令约·约·瓦采季斯在一份关于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军事形势的报告书中,又论证了把各苏维埃共和国的武装力量联合起来置于统一的指挥之下的必要性。列宁看了报告书后,于4月24日写批语给共和国军事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埃·马·斯克良斯基,提出要迅速起草一份中央给各民族共和国的同志们的关于军事统一的指示。5月,列宁亲自起草了《中央关于军事统一的指示草案》。在这以后,各兄弟共和国苏维埃政府分别建议,把一切人力物力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外国武装干涉者和反革命白卫军。根据这种愿望,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19年6月1日通过了《关于俄罗斯、乌克兰、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等苏维埃共和国结成军事联盟的决定》。各共和国政府经过协商,把各自的军事组织及军事指挥、国民经济委员会、铁路运输管理、财政和劳动人民委员部统一起来。1920年9月30日,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同阿塞拜疆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签订了关于军事、财政、经济联合的条约。1920年12月28日,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和乌克兰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签订了关于军事和经济联合的工农同盟条约。1921年1月16日,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同白俄罗斯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签订了类似的工农同盟条约。各兄弟苏维埃共和国在军事上和经济上的联合,为战胜外国武装干涉者和国内反革命势力提供了保证,同时也是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成为统一的联盟国家的重要一步。——[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