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42卷 就民法典问题给亚·德·瞿鲁巴的信 1922年3月1日 瞿鲁巴同志: 关于民法典问题,我在看了主要条文以后,认为比较慎重和正确的做法是: 目前只限于郑重地宣布一下,而对法典本身还得更加细致地加工。 请您设法让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和政治局通过此建议。[235]
注释: [235]列宁的这个建议由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于1922年3月2日通过。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于1922年10月由第九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23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民法典问题,参看列宁1922年10月31日在第九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