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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脱离托派、脱离第四国际了吗?

刘平梅

(2002年6月11日)



  1938年8月,第四国际书记处接到中国支部的报告,说陈独秀已离开托派,离开第四国际。于是1938年9月,在第四国际成立大会上,主席在报告中列举了各国离开第四国际的名单中,就有陈独秀的名字。

  1937年8月,陈独秀出狱后,由于陈独秀在狱中与彭述之意见不合,就不去上海参加托派领导机关工作,不愿意与彭述之共事。[1]在武汉时期,陈独秀对外界广泛声明过:“只是我个人的意见,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隶属任何党派,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自作主张自负责任。”[2]“我已不隶属任何党派”,就是说,陈独秀已脱离了托派。

  陈独秀果真脱离托派了吗?又不见得。

  1932年,陈独秀、彭述之、罗汉的托派中央,曾去信中共中央,提出托派与中共合作抗日,中共没有反应。1938年8月,罗汉在南京,对中共驻南京办事处的叶剑英、博古提出,要中共帮助在国民党释放政治犯中,同时释放托派的人。陈独秀出狱后,在南京见到叶剑英,在武汉见到董必武,提出托派与中共合作抗日。董必武、叶剑英答应转告中共中央。中共中央以毛泽东、张闻天署名的电报答覆,陈独秀回归共产党要接受三条件:一、拥护民族抗日统一阵线并有具体行动;二、要陈独秀公开批评托派;三、公开发表声明脱离托派。陈独秀闻此大怒,骂道:“你们企图捏造汉奸的罪名来压迫我做这样画蛇添足的事,好跟着你们做啦啦队,真是想入非非。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这样吗?”[3]可见,陈独秀不肯批评托派,不愿意公开声明脱离托派。

  1939年10月托派中央临委陈其昌,从上海起程,经过香港转入四川江津与陈独秀会见,陈独秀对陈其昌表示,托派应该改变策略,应该参加到群众的实际斗争。陈独秀于1938年11月3日以托派人员的身份写信给托洛茨基,批评托派中央的关门主义、极左主义,反映了托派的情况。此信交给陈其昌回到上海时交由李福仁寄去托洛茨基。在上海的中央临委看到陈独秀给托洛茨基的信,立即写信给托洛茨基,批评陈独秀在武汉的言论,背离托派的主张。

  托洛茨基看到了陈独秀的信及看到了中央临委的信。1939年3月11日,托洛茨基写了给中国同志的信:

  “我读了你们1月19日从上海写来的信,以及收到从四川方面寄来的意见,心里感到很大的兴趣。我们终于获得过去所缺乏的那种消息了。我非常喜欢,我们的老朋友〔陈独秀〕在政治上仍旧是我们的朋友,虽然含有若干可能的分歧,但现在我不能以必需的精确度来判断这些可能的分歧。
  当然,我很困难形成一种确定的见解来判断我们的同志们的政治意见,或判断他们极左主义的程度,因之也不能判断我们的老朋友方面对于他们的严斥是否正确。然而,他表示的意见,我以为在本质上是正确的,我希望在这基础上能够同他经常合作。”

  信末,托洛茨基希望陈独秀去美国住一个时期。[4]

  托洛茨基认为陈独秀对中国托派中央的批评“在本质上是正确的”,希望在这个基础上能够“同他经常合作”,也就是完全否定了“陈独秀已离开第四国际”。托洛茨基多次要陈独秀去美国,担任第四国际理事会理事。

  中央临委看到托洛茨基这样看重陈独秀,也不得不同意将陈独秀留在第四国际之内。

  经过1936年1937年苏联几次莫斯科审判案,在斯大林指导之下所制造的假案,镇压了大批从事长期革命斗争的党员干部。1939年8月23日,苏联与德国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9月1日,德军入侵波兰,发动了世界第二次大战。9月17日,苏军入侵波兰东部,与德国共同瓜分波兰。所有这些事件激发了陈独秀对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主义思想的变化。

  陈独秀在30年代,认为马克思和列宁没有把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分裂开来,无产阶级专政要实行广泛的民主。只是“斯大林抛弃了民主主义,代之以官僚主义”[5]而1940年1941年陈独秀对没有民主的见解有重大改变,认为斯大林的罪恶是来源于无产阶级独裁(无产阶级专政)。“斯大林一切罪恶,乃是无产阶级独裁制之逻辑的发展”,那就不是斯大林不要民主,而是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没有民主。“十月革命以来苏联制度就违反了民主制之基本内容”,“独裁制产生了斯大林,而不是斯大林才产生独裁制”,[6]“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即党的独裁,结果只能是领袖的独裁。”[7]这样,陈独秀的民主主义思想也就从承认无产阶级专政,发展为否定无产阶级专政。

  于是,陈独秀提出要重新估计布尔什维克的理论及其领袖(包括列宁、托洛茨基在内)之价值。[8]

  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在无产阶级民主的基础上实行的。没有无产阶级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民主不仅仅是在民主的内容与资产阶级民主相同,而且民主施行的范围比资产阶级民主要广阔得多,民主的质量比资产阶级的更高;也就是说,从资产阶级形式民主发展到更高度的社会主义实质的民主。

  如果从陈独秀特别强调的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有无产阶级民主;没有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独裁(无产阶级专政)就必然成为党的独裁,领袖的独裁,必然成为斯大林式的官僚政权;斯大林独裁是在缺乏无产阶级民主之下产生出来的,这样的见解是无可非议的。

  但是,陈独秀认为斯大林的独裁罪恶是凭借十月革命以来苏联违反民主制的基本内容(这些违反民主制度,都非创自斯大林),凭借着十月革命以来的政治警察大权,党外无党,党内无派,不容许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这一大串反民主的独裁而产生的,并非是斯大林个人心术特别坏,“斯大林的一切罪恶乃是无产阶级独裁之逻辑发展”。陈独秀这样理解斯大林罪恶的根源,虽然在有些地方有些道理,但并不完全符合事实。

  不应该说“斯大林一切罪恶乃是无产阶级独裁的逻辑发展”,而应该说斯大林独裁是利用一些不够民主的制度发展而成的。

  十月革命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同时实行了无产阶级民主。人民享有思想、言论、出版、信仰、罢工、选举的自由。资产阶级的政党——立宪民主党以及资产阶级的报纸,都没有禁止。只是到了资产阶级勾结外国资产阶级反对苏维埃政权,才宣告资产阶级不能享受民主与自由的权利,剥夺了资产阶级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此外,还有左派社会革命党、右派社会革命党、孟什维克党(社会民主党)和无政府主义者参加了苏维埃。左派社会革命党还参加了政府工作,他们还出版了报纸。而布尔什维克党内一直容许派系存在。1919年2月,布尔什维克党中央委员会讨论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的问题,以布哈林为首的左派共产主义者就反对列宁提出的签订和约的议案。那时党内任何人都可以发表不同意见。在1919年3月召开全俄苏维埃第四次紧急代表大会上,左派社会革命党、右派社会革命党、孟什维克、无政府主义者等代表发言,反对布尔什维克提出的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的议案。由此可见,并不是“苏联十月革命以来”就没有民主,并非是“党外无党,党内无派”。

  1919年4、5月间,左派社会革命党、右派社会革命党、孟什维克和无政府主义者,反对苏联政府签订对德的布列斯特和约而举行武装暴动,要推翻苏维埃政府,而受到政府军队的镇压,从而取缔了各个党派,于是也只有一个布尔什维克党的局面。以后也再没有新的党派出现。从此,就成为单独一个布尔什维克党(俄共〈布〉党)执政了。“党外无党”是苏联特殊事件造成的,并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不容许反对党存在,也不是布尔什维克的理论不容许反对党存在。

  苏联十月革命后,立即要对付国外战争及其后的国内战争;由于战争环境不得已,民主受到限制。最初,苏维埃政府各级政府机关是通过自由选举产生的,其后因战争环境自由选举不易举行,各级政府官员遂改用委派制。委派制遂盛行起来,从党组织到企业、工厂、工会及群众团体都采用委派制,只有少部分是选举产生的。一直到国内战争结束,仍然采用委派制,这就等于取消了自由选举。无疑的,取消自由选举,就是取消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委派制容易为人所利用来结党营私、搞集团、建立官僚集团。列宁是主张实行集中制、委派制及一长制的人。1918年以后,普遍推行集中制、委派制和一长制。这些违反民主集中制、民主选举、集体民主管理制度,使官僚现象加剧。

  在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之前,俄共(布)党内一直存在有无组织形式的各种派系,党是容许党内派系存在的。他们对党的政策提出各种意见。比如,工人民主派和民主集中派,就提出反对集中制、反对一长制和委派制;提出恢复民主集中制,恢复民主选举,批评自由。在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列宁提出根绝派别活动的提案(托洛茨基投了列宁提案的一票)。大会通过了列宁的“十人纲领”派“禁止党内派别活动”的提案,开始党内无派。禁止党内无组织形式的派别,就必然窒息了党内发表不同意见,扼杀了自由批评。

  这些违反民主的制度,的确不是斯大林所创始的。斯大林正是借助于各种非民主的制度来培植官僚集团走上专制独裁的宝座。不过,陈独秀所说的“并非斯大林个人心术特别坏,斯大林一切罪恶,乃是无产阶级独裁之逻辑发展”,那就不对了。斯大林一切罪恶并不能排除斯大林个人的作用,其实,斯大林个人的作用是重要因素。斯大林有强烈的权力欲、排斥异己、奸诈、阴险、暴戾。列宁死后,斯大林借助党总书记的职权,驾御书记处,操纵了党的人事安排,培植了自己的亲信,控制了党。在几次与反对派的争论中打败了反对派,把反对派排除出党。随后,就运用行政权力,把反对派放逐、判刑、处决。由于一党专政,斯大林控制了党,也就控制了苏维埃,控制了工会,控制了所有权力机关(司法、内务部)。政治秘密警察(契卡)是在内战时期对付国内外敌人的,斯大林掌权后,契卡——格别乌成为斯大林的工具,排斥异己,制造假案、滥杀无辜。

  十月革命后,苏维埃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一切案件要经过法院或军事法庭审理,被告人可以申辩,不服判决可以上诉。斯大林却破坏宪法、法律及法规。基洛夫遇害身亡,斯大林立即命令司法部门对刑法作重大修改,对“恐怖组织和恐怖案件”,不能上诉,不得赦免,死刑立即执行。(于是斯大林就捏造反对派进行恐怖活动,以便处决反对派)。内务部掌握大权,不受各级苏维埃的领导和监督。地方的肃反是由党书记、检察官和内务局长三人组成的“特别小组”,甚至不经过审讯,就宣判执行。这些违反宪法、违反苏维埃原定的法律、法规的“斯大林制度”,是斯大林一手制造出来的,并非是十月革命以来就有的。斯大林掌权后,就彻底的破坏一切民主制度。

  没有民主制度,就会发展为个人独裁专制;但是,并不是每个独裁专制者都像斯大林那样滥杀无辜,受迫害的人和受牵连的人达三千万。所以,斯大林的罪恶绝不能排除斯大林个人的权力欲、排斥异己、欺诈、暴戾所起的作用。

  陈独秀于1941年1月19日,写《给S和H的信》有说:“近作《根本意见》,亦未涉及何种主义,第七条主张重新估计布尔什维克的理论及其领袖(列宁和托洛茨基都包括在内)之价值,乃根据苏俄廿年余的教训,非拟以马克思主义为尺度也。倘苏俄立国的道路不差(成败不必计)即不合马克思主义,又谁得而非之。……见得第三国际道理不对处,便反对它,对第四国际,第五国际,第……国际亦然。适之兄说弟是一个‘终身反对派’,实是如此,然非弟故意如此,乃事实迫我不得不如此也。”[9]

  1941年12月23日,陈独秀《给郑学稼的信》写道:《我的根本意见》乃为托派(国内以至国外)先生们的荒谬见解而发。“列托之见解在本国不合,在俄国及西欧又何尝正确。弟主张重新估定布尔什维克的理论及其人物(老托也在内)之价值……弟拟写一册《俄国革命的教训》,将我辈以前的见解彻底推翻,惜精神不佳,一时尚不能动笔耳。”[10]

  陈独秀在上面两封信所说的话是惊人的。他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他过去主张的一切。要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提出的[11],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核心问题。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否定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那么,不仅要对布尔什维克理论重新估定,也要对马克思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重新估定了;不仅要对列宁、托洛茨基重新估定其价值,对马克思、恩格斯也要重新估定其价值了。

  陈独秀要做托派、第四国际的反对派,这就不单是脱离托派、脱离第四国际,而是反托派、反第四国际、反马克思主义了。

  陈独秀要写的《俄国革命的教训》,始终没有写出来,是因为生病而不能动笔吗?并不见得;是因为精神欠佳而不能写吗?也不见得。1942年在他去世之前写过三篇论文,总字数近万字。他仍在做“文字学”的研究工作,编着《小学》。我们从他1942年5月所写的最后一篇文章《被压迫民族的前途》来与1940年1941年所写的文章相比较,就发现有很大的不同。显然,是因为思想改变了而不能写《俄国革命的教训》。

  陈独秀在《被压迫民族之前途》,肯定苏俄前期“……俄国十月革命的实际经验,十月革命是全俄绝大多数人民集合在共产党‘解放劳动者’、‘解放农民’、‘解放小民族’三大旗帜之下成功的;革命胜利后,三样都一一实现了,并非俄国共产党的空头支票。并且把帝俄时代被压迫的不平等条约自行废除了。……有班人所诋毁我们所拥护的前期苏联,和有班人所吹拍我们所痛惜的后期苏联,大大不同。前期苏联是站在世界革命的立场,后期的苏联则站在俄国民族利益的立场。”[12]

  拥护苏联前期——列宁时期,也就是拥护苏俄立国之初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否定苏联后期——斯大林独裁专制时期。

  从而,陈独秀最后又肯定了无产阶级专政。

  陈独秀一直到死,仍然是托派。

2002年6月11日




注释

[1] 陈独秀《给陈其昌等人的信》有说:“关于老彭(彭述之)和长子(尹宽),即使意见相同,我也誓不与之共事,况且根本意见相差很远。”《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80页。

[2] 同[1]

[3] 陈独秀《给〈新华日报〉的信》,《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113页。

[4] 双山译《托洛茨基档案中致中国同志的信(1929-1939)》,第75页。

[5] 陈独秀于1936年3月初在狱中写的《无产阶级与民主主义》。

[6] 陈独秀《给西流的信》,《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198页。

[7] 陈独秀《我的根本意见》,《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204-205页。

[8] 陈独秀《我的根本意见》第七条,《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204页。

[9] 《给S和H的信》S是孙洪伊,H是胡秋原,《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209页。

[10] 郑学稼《陈独秀传》中陈独秀《给郑学稼的信》影印件,台湾版。

[11]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1页。

[12] 《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231页。



感谢 先知在1917 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