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

第三篇 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


第十八章 导言

[注:采自第Ⅱ稿。]


Ⅰ.研究的对象
Ⅱ.货币资本的作用


Ⅰ.研究的对象


  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就是资本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是商品产品,它的决定性动机是生产剩余价值。
  资本的再生产过程,既包括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也包括真正流通过程的两个阶段,也就是说,包括全部循环。这个循环,作为周期性的过程,即经过一定期间不断地重新反复的过程,形成资本的周转。
  无论我们考察的是G…G′形式的循环,还是P…P形式的循环,直接生产过程P本身始终只是这个循环的一个环节。在前一种形式中,它表现为流通过程的媒介;在后一种形式中,流通过程表现为它的媒介。它的不断更新,资本作为生产资本的不断再现,在这两种场合,都以资本在流通过程中的转化为条件。另一方面,不断更新的生产过程,是资本在流通领域不断地重新完成各种转化的条件,是资本交替地表现为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的条件。
  但是,正如每一单个资本家只是资本家阶级的一个分子一样,每一单个资本只是社会总资本中一个独立的、可以说赋有个体生命的部分。社会资本的运动,由社会资本的各个独立部分的运动的总和,即各个单个资本的周转的总和构成。正如单个商品的形态变化是商品世界的形态变化序列——商品流通——的一个环节一样,单个资本的形态变化,它的周转,是社会资本循环中的一个环节。
  这个总过程,既包含生产消费(直接的生产过程)和作为其媒介的形式转化(从物质方面考察,就是交换),也包含个人消费和作为其媒介的形式转化或交换。一方面,它包含可变资本向劳动力的转化,从而包含劳动力的并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这里,工人是他的商品——劳动力的卖者,资本家是这种商品的买者。另一方面,商品的出售,包含工人阶级对商品的购买,也就是说,包含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在这里,工人阶级是买者,资本家是向工人出售商品的卖者。
  商品资本的流通,还包含剩余价值的流通,从而也包含对资本家的个人消费,即对剩余价值的消费起媒介作用的买和卖。
  因此,各个单个资本综合而成的社会资本的循环,也就是说,就社会资本的总体来考察的循环,不仅包括资本的流通,而且也包括一般的商品流通。后者本来只能由两部分构成:1.资本本身的循环;2.进入个人消费的商品的循环,也就是工人用工资,资本家用剩余价值(或其中的一部分)购买的那些商品的循环。当然,资本的循环也包括剩余价值的流通,因为剩余价值构成商品资本的一部分,而且还包括可变资本向劳动力的转化,工资的支付。但是,这个剩余价值和工资耗费在商品上,并不构成资本流通的环节,虽然至少工资的耗费是这个流通所不可缺少的。
  在本书第一卷,我们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既作为孤立过程,又作为再生产过程来分析,我们分析了剩余价值的生产和资本本身的生产。资本在流通领域所经历的形式变换和物质变换被假定为前提,而没有进一步加以论述。我们假定,一方面,资本家按照产品的价值出售产品;另一方面,他在流通领域找到使过程重新开始或连续进行所必需的各种物质生产资料。我们在那里需要考察的流通领域中的唯一行为,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的劳动力的买和卖。
  在本卷的第一篇,我们考察了资本在它的循环中所采取的不同的形式和这个循环本身的各种形式。除了第一卷所考察的劳动时间,现在又加上了流通时间。
  在第二篇,循环是作为周期的循环,也就是作为周转来考察的。这里一方面指出了,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怎样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方式完成各种形式的循环;另一方面又研究了决定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长短不同的各种情况。我们还指出了,循环期间及其组成部分的不同比例,对生产过程本身的范围和年剩余价值率有怎样的影响。事实上,第一篇主要是考察资本在它的循环中不断地依次采取和抛弃的各种形式,而第二篇研究的,是在各种形式的这种运动和相继更替中,一定量的资本怎样同时(尽管按不同的比例)分成生产资本、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些不同的形式,以致不仅这些形式互相交替,而且总资本价值的不同部分也不断地并存于这些不同的状态中,并执行职能。特别是货币资本表示出一种在第一卷里没有讲过的特性。在这里揭示了一些规律,按照这些规律,一定量资本的大小不等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周转的条件,不断地以货币资本的形式预付和更新,以便使一个定量的生产资本能够不断地执行职能。
  但是在第一篇和第二篇,我们考察的,始终只是单个资本,只是社会资本中一个独立部分的运动。
  但是,各个单个资本的循环是互相交错的,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的,而且正是在这种交错中形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在简单商品流通中,一个商品的总形态变化表现为商品世界形态变化系列的一个环节,同样,单个资本的形态变化现在则表现为社会资本形态变化系列的一个环节。虽然简单商品流通决没有必要包括资本的流通,——因为它可以在非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进行,——但如上所述,社会总资本的循环却包括那种不属于单个资本循环范围内的商品流通,即包括那些不形成资本的商品的流通。
  现在,我们就要考察作为社会总资本的组成部分的各个单个资本的流通过程(这个过程的总体就是再生产过程的形式),也就是考察这个社会总资本的流通过程。

Ⅱ.货币资本的作用


  {虽然下面阐述的内容属于本篇的后面部分,但我们还是想立即在这里研究一下,就是说,把货币资本作为社会总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考察。}
  在考察单个资本的周转时,货币资本显示出两个方面。
  第一,它是每个单个资本登上舞台,作为资本开始它的过程的形式。因此,它表现为发动整个过程的第一推动力。
  第二,由于周转期间的长短不同和周转期间两个组成部分——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的比例不同,必须不断以货币形式预付和更新的那部分预付资本价值与它所推动的生产资本即连续进行的生产的规模之间的比例,也就不同。但不管这个比例如何,能够不断执行生产资本职能的那部分处在过程中的资本价值,总是受必须不断以货币形式与生产资本同时存在的那部分预付资本价值的限制。这里说的只是正常的周转,一个抽象的平均数。为消除流通的停滞而追加的货币资本是撇开不说的。
  关于第一点。商品生产以商品流通为前提,而商品流通又以商品表现为货币,以货币流通为前提;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的这种二重化,是产品表现为商品的规律。同样,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无论是社会地考察还是个别地考察,——要求货币形式的资本或货币资本作为每一个新开办的企业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特别是流动资本,要求货币资本作为动力经过一段短时间不断地反复出现。全部预付资本价值,即资本的一切由商品构成的部分——劳动力、劳动资料和生产材料,都必须不断地用货币一再购买。在这里,就单个资本说是如此,就社会资本说也是如此,后者不过是以许多单个资本的形式执行职能。但是正如第一卷已经指出的,由此决不能得出结论说,资本执行职能的范围,生产的规模——即使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就其绝对的界限来说,是由执行职能的货币资本的大小决定的。
  并入资本中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扩大,在一定的界限之内,不是取决于预付货币资本的量。在劳动力的报酬相同时,可以从外延方面或内含方面加强对劳动力的剥削。如果货币资本随着这种剥削的加强而增加(即如果工资提高),那末,它也不是和这种剥削成比例地增加的,因而,根本不是相应地增加的。
  生产上利用的自然物质,如土地、海洋、矿山、森林等等,不是资本的价值要素。只要提高原有劳动力的紧张程度,不增加预付货币资本,就可以从外延方面或内含方面,加强对这种自然物质的利用。这样,生产资本的现实要素增加了,而无需追加货币资本。如果由于追加辅助材料而必须追加货币资本,那末,资本价值借以预付的货币资本,也不是和生产资本效能的扩大成比例地增加的,因而,根本不是相应地增加的。
  同一些劳动资料,也就是同一固定资本,可以用延长每天的使用时间的办法,也可以用增加使用强度的办法,更有效地加以利用,而无需为固定资本追加货币支出。这时,只是固定资本的周转加快了,可是它的再生产的各种要素也更迅速地提供出来。
  撇开自然物质不说,各种不费分文的自然力,也可以作为要素,以或大或小的效能并入生产过程。它们发挥效能的程度,取决于各种方法和科学进步,这些也是不花费资本家分文的。
  关于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的社会结合和各个单个工人积累起来的熟练程度,情况也是如此。凯里推算出,土地所有者从来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因为支付给他的,并不是自古以来为使土地具有现在这样的生产能力而投下的全部资本或劳动。(当然不提从土地掠夺去的生产能力。)根据这种算法,对单个工人就必须按照整个人类为把一个野蛮人造就成一个现代的机器工人所花费的劳动,来支付报酬了。正好相反,我们倒是应该这样说:如果把投在土地上的一切没有报酬的、但已被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转化为货币的劳动计算一下,那末,全部投在土地上的资本已经一再以高额的利息偿还了,土地所有权也早就一再被社会赎买回来了。
  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如果不包含资本价值的追加支出,当然首先只是增加产品的量,而不是增加产品的价值,除非它能够用同量的劳动把更多的不变资本再生产出来,从而把更多不变资本的价值保存下来。但是,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同时形成新的资本材料,从而形成资本积累扩大的基础。
  社会劳动组织本身,从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要求生产大规模地进行,从而要求单个资本家预付大量货币资本。关于这一点,如第一卷已经指出的[73],这部分地是通过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的集中实现的,而执行职能的资本价值的量,从而表现这些价值的预付货币资本的量,并不需要绝对地增大。单个资本的量可以通过这些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的集中来增大,而它们的社会总额并没有增大。这只是改变各个单个资本的分配而已。
  最后,上一篇已经指出,通过周转期间的缩短,能用较少的货币资本推动同一的生产资本,或者能用同一的货币资本推动较多的生产资本。
  但是,这一切显然和真正的货币资本问题无关。这只是表明,预付资本——一个既定的价值额,它在它的自由形式上,在它的价值形式上,是由一定的货币额构成的——在转化为生产资本之后,包含着生产的潜力,这些潜力的界限,不是由这个预付资本的价值界限规定的,这些潜力能够在一定的活动范围之内,在外延方面或内含方面按不同程度发挥作用。如果生产要素——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格是已定的,那末,购买一定数量的以商品形式存在的这些生产要素所必需的货币资本量,也是确定的。或者说,要预付的资本的价值量是确定的。但这个资本作为价值形成要素和产品形成要素的作用大小是可以伸缩,可以变化的。
  关于第二点。社会劳动和生产资料每年都必须有一部分用来生产或购买货币,以补偿磨损掉的铸币。不言而喻,这对社会生产的规模相应地是一种削减。但是,至于那个部分地充当流通手段,部分地充当贮藏货币的货币价值,那末,既然它已经存在,已经取得,它就同劳动力、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和财富的自然源泉并存。不能把这种货币价值看成是限制这些东西的。通过它转化为生产要素,通过它和外国进行交换,生产规模就能扩大。但这以货币依旧起世界货币的作用为前提。
  由于周转期间的长短不同,推动生产资本所必要的货币资本量也就有大有小。我们还知道,周转期间划分为劳动时间和流通时间,就要求增加那种在货币形式上潜在的或暂歇的资本。
  周转期间,就它由劳动期间的长度决定而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生产过程的物质性质所决定,因此,不是由这个生产过程的特殊的社会性质所决定。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历时较长范围较广的事业,要求在较长时间内预付较大量的货币资本。所以,这一类领域里的生产取决于单个资本家拥有的货币资本的界限。这个限制被信用制度和与此相联的联合经营(例如股份公司)打破了。因此,货币市场的混乱会使这类企业陷于停顿,而这类企业反过来也会引起货币市场的混乱。
  有些事业在较长时间内取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而在这个时间内不提供任何有效用的产品;而另一些生产部门不仅在一年间不断地或者多次地取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而且也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在社会公有的生产的基础上,必须确定前者按什么规模进行,才不致有损于后者。在社会公有的生产中,和在资本主义的生产中一样,在劳动期间较短的生产部门,工人将照旧只在较短时间内取走产品而不提供产品;在劳动期间长的生产部门,则在提供产品之前,在较长时间内不断取走产品。因此,这种情况是由各该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造成的,而不是由这个过程的社会形式造成的。在社会公有的生产中,货币资本不再存在了。社会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生产者也许会得到纸的凭证,以此从社会的消费品储备中,取走一个与他们的劳动时间相当的量。这些凭证不是货币。它们是不流通的。
  我们知道,如果对货币资本的需求是由劳动期间的持续所引起的,那末,这是由两种情况造成的:第一,货币一般地说是每一单个资本(撇开信贷不说)为了转化成生产资本所必须采取的形式;这是由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由一般商品生产的性质引起的。——第二,必要的预付货币量的产生,是由于在较长时间内不断从社会取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而在这个时间内却不向社会提供任何可以再转化为货币的产品。第一种情况,即要预付的资本必须以货币形式预付,并不会由于这个货币本身的形式——不论是金属货币、信用货币、价值符号或其他等等——而消除。第二种情况也决不会由于通过哪一种货币媒介或通过哪一种生产形式取走劳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却不把等价物投回流通,而受到影响。



  注释:
  [73]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685—689、831页。——第3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