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六卷(III)
(3)理·琼斯《国民政治经济学教程》
1852年哈特福版
[(a)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观的萌芽同关于资本只是“积累的储备”的资产阶级拜物教观点的结合。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问题]
[琼斯在《国民政治经济学教程》中写道:]
“国民的劳动生产率实际上取决于两种情况。第一,取决于他们所生产的财富的原始源泉〈土地和水〉是富饶还是贫乏。第二,取决于在利用这些源泉或者在对取自这些源泉的商品进行加工时,他们所使用的劳动的效率如何。”(第4页)
“人的劳动效率取决于:
(1)劳动的连续性;
(2)劳动用来实现生产者的目的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3)帮助劳动的机械力。”(第6页)
“劳动者在生产财富时所使用的力……可以由以下几点来增强:
(1)让比他们自身的动力大的动力为他们服务……
(2)用更能发挥机械效益的方法去使用他们所拥有的某一数量或某一种类的动[1134]力。例如,40马力的蒸汽机在铁路上发挥的效力,和在公路上发挥的就不同。”(第8页)
“用两匹马拉一种较好的犁,可以和用四匹马拉一种较坏的犁完成同样多和同样好的劳动。”(第9页)
“蒸汽机不是一种单纯的工具;它能提供追加动力,而不单是提供更能发挥机械效益地使用工人已经拥有的力的手段。”(第10页注)
可见,在琼斯看来,工具和机器的差别就是如此。工具向工人提供更能发挥机械效益地使用他已经拥有的力的手段;机器能使动力增加。(?)
“资本……就是由收入中积蓄起来并用来获取利润的财富所构成的。”(第16页)“资本的可能的源泉……显然是构成社会的所有个人的所有可以积蓄起来的收入。最有助于国民资本进步的几种特殊收入,在它们各个不同发展阶段上是不同的,因此它们在处于这种发展的不同阶段的各个国家里也是截然不同的。”(同上)“因此,利润决不是资本形成和增加的唯一源泉,而在社会的初期阶段,同工资和地租相比,利润甚至是一个不重要的积累源泉。”(第20页)“当国民劳动的力量真正得到显著发展时,利润作为积累的源泉就相当重要了。”(第21页)
按照这种说法,资本是构成收入的那种财富的一部分,这一部分不是作为收入被消耗,而是用来生产利润。利润已经是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专门以资本为前提。如果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即资本的存在为前提,那末琼斯的解释是对的。换句话说,在应当解释的东西被当作前提的时候,他的这个解释是对的。但是琼斯在这里所指的是一切不作为收入被消耗的收入,而是为达到致富目的即在生产上被消耗的收入。
不过,在这里有两点是重要的。
第一,在经济发展的一切阶段上都有一定的财富积累,也就是说,一部分采取扩大生产规模的形式,一部分采取货币贮藏之类的形式。当“工资”和地租在社会上占优势的时候,——也就是按照上面所说,这时,一般不归劳动者自己所有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的大部分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在亚洲,归国家所有),另一方面,劳动者则自己再生产自己的“劳动基金”,不仅自己生产自己的“工资”,而且自己把它付给自己,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在这种社会状况下,几乎是经常)他至少能够使自己得到自己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的一部分,——在这样的社会状况下,“工资”和地租也是积累的主要源泉。(在这里利润只限于商人等等的利润。)只有当资本主义生产占统治地位,当它不只是偶尔存在,而是使社会的生产方式从属于它时;当资本家实际上把全部剩余劳动和全部剩余产品首先直接占为己有,尽管他不得不把其中的一部分付给土地所有者等等时,——只是从这时候起,利润才成为资本的主要源泉,积累的主要源泉,由收入中积蓄起来并用来获取利润的财富的主要源泉。同时这要有一个先决条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这是不言而喻的),即“国民劳动的力量真正得到显著发展”。
有一些蠢驴,他们以为,没有资本的利润,就不会有积累,或者他们这样来为利润辩护,说资本家做出了牺牲,为了生产的目的,由自己的收入中进行积蓄;对于这些人,琼斯回答说,“积累”这个职能,正是在这种特殊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才主要由资本家承担,而在以前的生产方式下,在这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劳动者自己,部分是土地所有者,利润在那里几乎不起任何作用。
当然,积累的职能总是会转到这样的人的身上:(1)占有剩余价值,(2)特别是占有剩余价值,同时又是生产本身的当事人。因此,如果有人说,[1135]因为资本家通过由利润中进行“积蓄”来积攒自己的资本,因为他执行积累的职能,所以利润是合理的,那末,这只是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为事实上是存在的,所以是合理的,这种说法对过去的和以后的生产方式也同样适用。如果有人说,用其他办法不可能进行积累,那就是忘记了,这个特定的积累方法——通过资本家进行积累——有其发生的特定的历史日期,并且会朝着其消亡的(也是历史的)日期走去。
第二,既然有那么多积累的财富通过各种手段转到资本家手中,以致他们能够支配生产,那末最大量的现有资本——经过一定期间——可以被认为完全是由利润(收入)产生的,也就是由资本化的剩余价值产生的。
有一点琼斯提得不够,说实在的,他只是作了暗示,这就是:如果劳动生产者自己付给自己“工资”,并且他的产品不是先采取由他人的收入中“积蓄起来”的形式,然后再由他人付还给劳动者,那末劳动者就必须占有自己的生产条件(无论是作为私有者,还是作为佃农或份地的继承者等等)。要使他的“工资”(以及“劳动基金”)作为别人的资本同他相对立,就必须预先使他丧失这些生产条件,而这些生产条件必须采取别人的财产的形式。只有在劳动者的“劳动基金”连同他的生产条件被夺去,并且作为与工人对立的资本独立出来以后,进一步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的不是这些原有条件的单纯的再生产,而是它们的进一步发展)才会开始,以致生产条件和“劳动基金”都是作为由他人的收入中“积蓄起来”以便转化为资本的东西出现在工人面前。工人丧失了对自己的生产条件的占有,因而也丧失了对自己的“劳动基金”的占有以后,也就丧失了积累的职能,他在财富上所追加的一切,都表现为他人的收入,而这种收入必须预先被这些人“积蓄起来”,即不应作为收入消耗掉,才能执行资本的职能以及工人的“劳动基金”的职能。
因为琼斯本人所叙述的是这样的社会状况,在这种社会状况下,事情还不是这个样子,当时[劳动者和劳动条件之间]还存在着统一,所以他自然必须把上述的“分离”当作资本真正的形成过程提出来。一旦有了这种“分离”,资本的形成过程自然就会发生,——它将继续并且扩大,——因为工人的剩余劳动现在总是作为别人的收入同工人相对立,也只有通过这种收入的“积蓄”才能发生财富的积累和生产规模的扩大。
收入再转化为资本。如果资本{即生产条件和劳动者相分离)是利润的源泉(也就是说,剩余劳动表现为资本的收入,而不表现为劳动的收入},那末现在利润又成了资本的源泉,成了新资本形成的源泉,也就是说,追加的生产条件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作为手段来保持工人的工人身分并一再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劳动者和劳动条件之间原有的统一(我们不谈奴隶关系,因为当时劳动者自身属于客观的劳动条件}有两种主要形式:亚洲村社(原始共产主义)和这种或那种类型的小家庭农业(与此相结合的是家庭工业)。这两种形式都是幼稚的形式,都同样不适合于把劳动发展为社会劳动,不适合于提高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因此,劳动和所有权(后者应理解为对于生产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破裂和对立就成为必要的了。这种破裂的最极端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同时会得到最有力的发展)就是资本的形式。原有的统一的恢复,只有在资本创造的物质基础上,并且只有通过工人阶级和整个社会在这个创造过程中经历的革命,才有可能实现。
琼斯提得不够的还有下面一点:
直接作为收入同劳动交换的那种收入,只要它不是雇用次要劳动者的独立劳动者的收入,那就是土地所有者的收入,这种收入来源于独立劳动者付给他的地租,他同他的仆人和侍从没有以实物形式把这种地租完全消费掉,而用其中的一部分来购买次要劳动者的产品和服务。因此,收入同劳动的这种交换总是以第一种关系[土地所有者和向土地所有者交付地租的独立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为前提。
[1136]{即使产业资本家使用他自己的资本,也有一部分利润被看作是利息,这仅仅是因为,这种收入具有单独的存在形式,同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即使劳动者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并且不雇用其他任何劳动者,这些生产资料仍被看作是资本,而劳动者自己的在普通工资以外实现的那部分劳动,表现为由他的资本产生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本身将分解为不同的经济身分。他作为他自己的工人得到自己的工资,又作为资本家得到自己的利润。这个评论属于《收入及其源泉》[135]那一章。}
“有两种财富,它们对于国民生产力的影响是有区别的,一种财富是积蓄起来,并且作为工资支出来获取利润,一种财富是从收入中预付来维持劳动。说到这种区别时,我用资本这个词,只是为了表示由收入中积蓄起来并用来获取利润的那部分财富。”(第36—37页)
“我们也许可以……把资本理解为一切被用来维持劳动的财富,而不问这种财富是否经过了预先的积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不同国家中和不同条件下的劳动阶级以及向劳动阶级支付的人的状况,我们就必须把积蓄起来的资本和没有经过积累过程的资本加以区别;一句话,把是收入的资本和不是收入的资本加以区别。”(第36页)
“除了英国和荷兰,在旧大陆的一切国家中,农业劳动者的工资不是从由收入积蓄和积累的基金中预付,而是由劳动者自己生产出来,并且除了以供他们自己直接消费的储备形式存在之外,从来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存在。”(第37页)
琼斯和其他政治经济学家(也许西斯蒙第除外)不同的地方是,他把资本的社会的形式规定性作为本质的东西强调出来,并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其他生产方式之间的一切区别归结为这个形式规定性。资本的这个社会的形式规定性就是,劳动直接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这个资本购买劳动不是为了它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增加自己本身的价值,为了创造剩余价值(更高的交换价值),“用来获取利润”。
但是,这里同时也表明,为使收入转化为资本而进行的“收入的积蓄”本身,以及“积累”本身,仅仅在形式上不同于使“财富被用来维持劳动”的其他条件。领取由资本“预付的”工资的英国和荷兰的农业工人,如同法国农民或俄国的独立经营的农奴一样,也是“自己生产自己的工资”。如果从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来考察生产过程,那末资本家今天作为“工资”预付给工人的,不过是这个工人昨天“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一部分。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其他生产方式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在一种场合工人生产他自己的工资,而在另一种场合不生产。区别在于,他的这个产品[在一种场合]表现为工资;还在于,在一种场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下]工人的产品(工人的产品中构成“劳动基金”的那一部分),第一,表现为别人的收入;但是,第二,不当作收入来花费,也不花费在收入借以直接消费掉的劳动上面,第三,作为资本和工人相对立,资本把产品的这一部分归还给工人,不是简单地去交换等价物,而是去交换比物化在给工人的产品中的劳动量更大的劳动量。因此,工人的产品表现为,第一,别人的收入,第二,收入的“积蓄”,用来购买劳动以便获得利润,也就是说,它表现为资本。
工人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和他相对立的这个过程,也就是琼斯所说的:“劳动基金”“经过预先的积蓄过程”,“经过积累过程”,即在再转化为工人的生存资料以前,“以另一种形式存在”(琼斯在这里直接谈判的只是形式变化),而不是“以供劳动者直接消费的储备形式存在”。全部区别在于工人所生产的“劳动基金”在以工资形式重新回到工人手里以前所经受的那个形式转化。因此,在独立农民或独立手工业者那里,“劳动基金”决不会采取“工资”的形式。
[1137]就“劳动基金”来说,“积蓄”和“积累”在这里不过是劳动者的产品经受的那些形式转化的名称。独立劳动者和雇佣工人一样,消费自己的产品,或者更确切地说,后者和前者一样,消费自己的产品。区别只在于,在雇佣工人那里,他的产品表现为由另一个人——资本家——的收入中积蓄起来,或者说,积累起来的东西。实际情况则是,这个过程使资本家能够为自己“积蓄”,或者说,“积累”工人的剩余劳动;因此,琼斯也非常有力地强调了这种情况:在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积累不是来源于利润,而是来源于“工资”,即来源于独立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或用自己的劳动直接同收入交换的手工业者的收入(否则怎样会从这些独立农业劳动者和独立手工业者当中产生出资产者呢?),并且来源于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但是为了使“劳动基金”经过这些转化,还必须使生产条件象资本那样和劳动者相对立,在其他形式中情况就不是这样。在这一场合,财富的增加,不表现为来源于工人,而表现为通过积蓄,通过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而从利润得来,——正如“劳动基金”本身(在由于新的积累而增加以前)作为资本和工人相对立一样。
“积蓄”,就这个词的本来意义讲,只有在谈到那种把自己的收入资本化的资本家对那种把自己的收入作为收入吃光花光的资本家的关系时才有意义,它对于说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则毫无意义。
有两个主要事实可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的特点:
第一,生产资料积聚在少数人手中,因此不再表现为单个劳动者的直接财产,而表现为社会的生产能力,尽管首先表现为不劳动的资本家的财产。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这些资本家是生产资料的受托人,并享受从这种委托中得到的全部果实。
第二,劳动本身由于协作、分工以及劳动同社会对自然力支配的结果相结合,而组织成为社会的劳动。
从这两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把私有财产和私人劳动取消了,虽然还是处在对抗的形式中。
在亚·斯密看来,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直接同资本交换,后者直接同收入交换,——这一区别的意义,只是在琼斯那里才得到充分的阐明。这里指出,第一种劳动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第二种劳动,在它占统治的地方,属于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而在它只是间或出现的地方,则限于(或者应当限于)那些不直接生产财富的领域。
“资本是一种工具,借助这种工具,可以把能够提高人的劳动效率和国民生产力的一切因素推动起来……资本是过去劳动的积累起来的结果,这个结果被用来在财富生产工作的某个部分获得某种效果。”(第35页)
(琼斯在对这段话作的注释中说:
“我们可以并且有理由认为,在所生产的商品没有到达要消费它的人手中以前,生产行为并没有结束;在此以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着这一目的。给我们把茶从哈特福运到我们学院来的小店主的马和车,对于我们要得到茶以满足消费的目的来说,是同采茶和焙茶的中国人的劳动一样必要的。”)
“但是……这个资本……并不是在每个社会中都完成它所能完成的一切任务。在一切场合,它都是逐渐地、依次地着手完成这些任务,一个值得注意并且极端重要的事实是,有一种特殊职能,它的执行对于资本的力量在资本的其他一切职能中的重大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这种特殊职能正是资本对地球上大部分劳动者还从来没有执行过的那种职能。”(第35—36页)
“我指的是工资的预付。”(第36页)
“由资本家预付工资的劳动者,在地球上还不到四分之一……这一事实……在说明各国的进步程度时有头等重要意义。”(同上)
[1138]“资本,或者说,积累的储备,只是后来,当它在财富的生产中执行了其他各种职能以后,才担负起向劳动者预付工资的职能。”(第79页)
在琼斯的最后这句话(第79页)中,资本实际上被说成是“关系”,被说成不仅是“积累的储备”,而且是完全确定的生产关系。“储备”不可能“担负起预付工资的职能”。琼斯着重指出,资本的基本形式,就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相对立,并支付工资;资本的这种形式赋予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一种特征,支配它,使社会劳动生产力达到全新的发展,同时使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关系革命化。琼斯着重指出,资本在担负起这个具有决定意义的职能以前,执行了其他的职能,表现为其他一些从属的但在历史上是较早的形式,但是只有随着它作为产业资本出现,它的力量在它的一切职能中才得到充分的发挥。另一方面,在他的第三篇讲义《论资本或者资本家{在这里,问题就在这个“或者”上:只是由于这种人格化,积累的储备才成为资本}如何逐渐地担负起财富生产中的一连串职能》中,琼斯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较早的职能是什么。实际上,这只能是商业资本或货币经营资本的职能。但是,尽管琼斯如此接近了正确的观点,并在一定形式上说出了这种观点,另一方面,他作为政治经济学家,却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为资产阶级拜物教所束缚,以致连魔鬼也不能担保,他是否理解“积累的储备”本身所能完成的各种职能。
琼斯说:
“资本,或者说,积累的储备,只是后来,当它在财富的生产中执行了其他各种职能以后,才担负起向劳动者预付工资的职能。”(第79页)
这句话充分表现出这样一种矛盾:一方面,琼斯对资本有正确的历史的理解,另一方面,这种理解又被政治经济学家所固有的狭隘见解即“储备”本身就是“资本”弄得模糊不清。因此,“积累的储备”在琼斯那里成为一个“担负起”向劳动者“预付工资的职能”的人。琼斯在破除政治经济学家所固有的偏见时自己还是为这种偏见所束缚,——既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看作历史上一定的生产方式,而不再是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关系,那末破除这种偏见就是必要的。
我们看到,从拉姆赛到琼斯有了多么大的飞跃。正是资本的那个使资本成为资本的职能——预付工资——被拉姆赛说成是偶然的,只是由大多数人的贫困引起的,对于生产过程本身是无关紧要的。拉姆赛用这种狭隘的形式否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性。而琼斯{奇怪的是,他们两人都是英国国教会的牧师[136]。看来英国的牧师比大陆上的还是考虑得多些}指出,正是这个职能使资本成为资本,并且决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琼斯指出,这个形式怎样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才会发生,并且那时就会创造出全新的物质基础。但是琼斯因此也以比拉姆赛更深刻的完全不同的方法理解这个形式的“可废止性”,理解它的仅仅是历史上暂时的必然性。琼斯决没有把资本主义的关系看作永恒的关系。
“将来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世界各大洲可能会逐渐接近这样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积累的储备的所有者将是同一的;但是在各国的发展中……这种情况至今还从未有过,为了探索和理解这种发展,我们必须考察劳动者怎样逐渐地从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主顾的支配下,转到用资本(它的所有者指望从它的总产品中为自己实现一种特殊的收入)的预付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企业主的支配下。也许,这种情况同劳动者和资本家是同一个人的情况相比,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但是我们必须仍然把它看作生产发展进程中的一定阶段,这个阶段直到现在还是先进国家的发展的特征。亚洲的居民还没有达到这个阶段。”(第73页)
[1139]在这里琼斯直截了当地宣称,他把资本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看作”社会生产发展中的一个过渡阶段,从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来看,这个阶段同一切过去的形式相比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这个阶段决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相反,在它固有的对抗形式中,即在“积累的财富的所有者”和“实际的劳动者”之间的对抗形式中,包含着它灭亡的必然性。
琼斯曾在海利贝里任政治经济学教授,是马尔萨斯的继任者。在这里我们看到,政治经济学这门实际科学是怎样结束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被看作仅仅是历史的关系,它们将导致更高级的关系,在那里,那种成为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基础的对抗就会消失。政治经济学以自己的分析破坏了财富借以表现的那些表面上相互独立的形式。它的分析(甚至在李嘉图那里就已经)进行得如此远了:
(1)财富的独立的物质形式趋于消灭,财富不过表现为人的活动。凡不是人的活动的结果,不是劳动的结果的东西,都是自然,而作为自然,就不是社会的财富。财物世界的幻影消逝了,这个世界不过表现为不断消失又不断重新产生的人类劳动的客体化。任何物质上持久的财富都只是这个社会劳动的转瞬即逝的物化,是生产过程的结晶化,生产过程的尺度是时间,即运动本身的尺度。
(2)财富的不同组成部分,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流入社会的不同部分,这些形式正在丧失自己的表面的独立性。利息,仅仅是利润的一部分,地租,仅仅是超额利润。因此,不论利息还是地租都溶解在利润里面,而利润本身则归结为剩余价值即无酬劳动。但是商品价值本身只归结为劳动时间。李嘉图学派甚至走得这样远,以至把这个剩余价值的占有形式之一——土地所有权(地租)——当作无用的形式加以否定,只要得到它的是私人[而不是国家]。李嘉图学派不承认土地所有者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职能执行者。这样,对抗就归结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对抗。但是李嘉图学派的政治经济学把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这种关系看作某种既定的东西,看作生产过程本身所依据的自然规律。后来的经济学家,象琼斯这样的经济学家,超过了这一点,他们只承认这种关系的历史的合理性。但是,自从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被认为是历史的以来,那种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看作生产的自然规律的谬论就宣告破产了,并且开辟了新社会的远景,开辟了新的经济社会形态的远景,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只构成向这个形态的过渡。[137][1139]
[1139]关于琼斯,我们还要考察几个问题:
(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资本预付工资——究竟怎样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力。(2)琼斯关于积累和利润率的论断。
但是这里首先还要指出下面一点:
[1140]“资本家只是一种中介人,他使劳动者在新的形式和新的情况下从周围的主顾所支出的收入中得到利益。”(第79页)
这里说的是过去直接靠土地所有者等等的收入生活的非农业劳动者。现在不是这些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或自己劳动的产品)直接同这种收入交换,而是资本家用这些劳动者的劳动产品——收集和集中在他手中的——同这种收入交换,或者说,收入转化为资本,同资本交换,同时构成资本的收益。这种收入现在不是构成劳动的直接收益,而是构成使用工人的资本的直接收益。[138][1140]
[1144]琼斯把资本作为特殊的生产关系来描述,认为这种生产关系的主要特征是:积累的财富表现为预付的工资,“劳动基金”本身则表现为“由收入中积蓄起来并用来获取利润的财富”,然后,他就从生产力的发展中考察这一生产方式所特有的变化。琼斯很好地论述了,怎样随着物质生产力的变化,经济关系以及与此相连的国民的社会状况、道德状况和政治状况,也都在发生变化:
“随着各社会改变自己的生产力,它们也必然改变自己的习俗。社会上所有各个不同的阶级在其发展进程中都会发觉,新的关系已把它们同其他阶级联系起来,它们处在新的地位,并被新的道德的和社会的危险所包围,被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新条件所包围。”(第48页)
在考察琼斯怎样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之前,还要引几段同我们上面所引的有联系的话。
“随着社会的经济组织以及生产任务借以完成的因素和手段(丰富的或贫乏的)的变化,会发生大的政治的、社会的、道德的和精神的变化。这些变化发生在居民当中,必然对居民的各种政治要素和社会要素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将涉及国民的精神面貌、习惯、风俗、道德和幸福。”(第45页)
“英国是这样一个唯一的大国,它……作为一个生产的机构,在向着完善前进的过程中迈出了第一步;只有这个国家,它的居民,不论是农业的还是非农业的,都受资本家的指挥,在这个国家里,不仅在它的财富的巨大增长中,而且在它的居民的一切经济关系和地位中,处处可以感觉到资本家所拥有的手段和唯有资本家才能执行的那些特殊职能所产生的影响。但是英国——我遗憾地但毫不犹豫地说——对于用这种方法发展自己的生产力的人民的经历[1145]来说,决不是一个成功的范例。”(第48—49页)
“一般劳动基金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劳动者自己生产的工资;(2)其他阶级用于维持劳动的收入;(3)资本,或者说,由收入中积蓄起来并用来预付工资以便获取利润的财富。我们把靠第一部分劳动基金维持生活的人叫作非雇佣劳动者。靠第二部分劳动基金维持生活的人叫作领薪金的服务人员。靠第三部分劳动基金维持生活的人叫作雇佣工人。从这三部分劳动基金中的哪一部分领取工资,这决定劳动者和社会其他阶级的相互关系,并从而决定——有时直接地,有时或多或少间接地——完成生产任务的连续性、技能和力量的程度。”(第51—52页)
“世界上的劳动人口有半数以上,也许甚至三分之二以上,是靠第一部分劳动基金,即劳动者自己生产的工资维持生活的。这些劳动者到处都由占有并耕种土地的农民构成……第二部分劳动基金,即用于维持劳动的收入,维持着东方绝大部分非农业生产劳动者。这一部分劳动基金在欧洲大陆有一定的重要性,但在英国它只包括人数不多的做零工的手工业者,他们是一个人数众多的阶级的残余……第三部分劳动基金,即资本,在英国雇用了大多数劳动者,然而在亚洲它只维持着不多的人,在欧洲大陆这部分基金只维持着非农业劳动者,他们总共也许不到全部生产人口的四分之一。”(第52页)
“我没有把奴隶劳动作为一个特别的范畴……劳动者的公民权对于他们的经济地位不发生影响。可以看到,奴隶象自由民一样,靠某种形式的劳动基金维持生活。”(第53页)
但是,如果说劳动者的“公民权”对于“他们的经济地位”不发生影响,那末他们的经济地位对于他们的公民权却发生影响。只有在工人有人身自由的地方,国家范围内的雇佣劳动,从而还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是可能的。它是建立在工人的人身自由之上的。
琼斯正确地把斯密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还原为它们的本质,即还原为资本主义劳动和非资本主义劳动,因为他正确地运用了斯密关于由资本支付的劳动者和由收入支付的劳动者的区分。但是琼斯自己把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显然理解为加入物质[财富]生产的劳动和不加入这种生产的劳动。这是根据[上面引用过的]那段话[第52页]得出的,琼斯在那里谈到依靠别人花费的收入维持生活的生产劳动者。还根据以下的话:
“社会上不生产物质财富的那一部分,可能是有用的,也可能是无用的。”(第42页)
“我们可以并且有理由认为,在所生产的商品没有到达要消费它的人手中以前,生产行为并没有结束。”(第35页注)
靠资本生活的劳动者和靠收入生活的劳动者之间的区别,同劳动的形式有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区别就在这里。相反,如果从较狭窄的意义上来理解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那末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从首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就是不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是不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劳动。这种区分决不可忽视,而这样一种情况,即其他一切种类的活动都对物质生产发生影响,物质生产也对其他一切种类的活动发生影响,——也丝毫不能改变这种区分的必要性。
[(b)琼斯论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关于追加固定资本的使用条件问题]
[1146]现在我们来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影响下的生产力的发展问题。
[琼斯说:]
“这里最好指出这样一点,即这个事实{由资本预付工资}怎样影响劳动者的生产力,或者说,怎样影响劳动的连续性、知识和力量……向工人支付工资的资本家,能够促进工人劳动的连续性。第一,他使这种连续性成为可能,第二,他对此进行监督和强制。世界上有人数很多的各种各样的劳动者,他们经常徘徊街头,寻找主顾,他们的工资取决于人们的偶然需要,就是说有人恰好在这个时候需要他们的服务,或者需要他们所制造的物品。最早的传教士在中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那里的手工业者从早到晚在城里到处奔走,寻找主顾。大部分中国工人都是在私人家里劳动。例如,你需要衣服吗?裁缝便从早上到你家里来,到晚上才回家。其他一切手工业者的情况也是这样。他们经常为了寻找工作而走街串巷,甚至铁匠也担着他的锤子和炉子沿街寻找普通的零活。理发匠也是……肩上扛着靠椅,手里提着盆子和烧热水的小炉子走街串巷。’[139]这种情况至今在整个东方仍然是常见的现象,在西方世界也有一部分是这样。
所以说,这种劳动者不可能在任何长时间内连续地劳动。他们必须象出租马车那样在街头招揽主顾,如果找不到主顾,他们就不得不闲起来。如果经过一段时间他们的经济地位发生了变化,并且成了资本家的工人,由资本家预付给他们工资,那就会产生两种结果:第一,他们现在能够连续地劳动;第二,出现了这样一种代理人,他的职能和利益就是迫使工人真正连续地劳动……资本家……所拥有的资财允许他等待主顾……因此,所有这类人的劳动就有了更大的连续性。他们每天从早到晚地劳动,他们的劳动不致因为等待或寻找那个必须消费他们所制造的物品的主顾而中断。
但是,因此就成为可能的、工人劳动的连续性由于资本家的监督而得到了保障和增加。他预付他们的工资,他应当得到他们劳动的产品。他的利益和他的特权就是留心监视,不让他们工作中断或懈怠。
既然劳动的连续性因此得到了保障,那末单是这个变化对劳动生产力的影响就非常大……生产力增加一倍。两个从早到晚连续劳动一年的工人所生产的东西,可能多于四个没有固定工作的工人所生产的,因为后者要把很多时间消耗在寻求主顾和恢复中断了的工作上面。”(第37—38页)
[关于琼斯在这里所说的,必须指出:]
第一,关于从做临时活(如在土地所有者家中缝衣等等)的劳动者转变成受资本雇用的工人的事,杜尔哥已经作了很好的阐述。
第二,劳动的这种连续性虽然把资本主义劳动和琼斯所描述的劳动形式很好地区别开来,但是没有把它和大规模的奴隶劳动区别开来。
第三,把由于劳动持续时间的增加和工作中断现象的消除而引起的劳动本身的增加,叫作劳动生产力的增加是不正确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加,只有在劳动的连续性提高工人个人技能的限度内才会发生。我们所理解的劳动生产力[增加],是指使用一定量劳动时具有更大的效率,而不是指使用的劳动的量的任何变化。琼斯所说的那种情况,宁可说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隶属,这种情况只有随着固定资本的发展才获得充分的发展。(关于这一点,马上就要谈。)
琼斯正确地着重指出:资本家把劳动视为自己的财产,丝毫也不让它白白耗费。至于直接依赖收入的劳动,那末说的只是劳动的使用价值。
[1147]琼斯继而完全正确地指出,非农业工人从早到晚继续不断地埋头劳动,决不是天然如此,这种劳动本身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中世纪的城市劳动,与亚洲的劳动形式和西方的农村劳动形式(以前占统治地位,现在还部分地可以看到)不同,它已经前进了一大步,并且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于劳动的连续性和经常性来说,是一所预备学校。
{关于劳动的这种连续性,在1821年伦敦出版的匿名小册子《论马尔萨斯先生近来提倡的关于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必要性的原理》中写道:
“资本家好象还掌管着一个劳动介绍所;他保险劳动不会没有把握找到销路。如果没有资本家,这种没有把握的事,就会使劳动在很多情况下得不到雇用。由于他的资本,那些寻找买者和奔跑市场的麻烦事就比较少了。”(第102页)
在这本小册子里我们还读到:
“在资本在很大程度上由固定资本构成的地方,或者在资本投于土地的地方……企业主在更大得多的程度上(和使用较少固定资本时相比)不得不继续使用和过去几乎同样多的流动资本,以便不致于失去固定资本部分的任何利润。”(第73页}
{[琼斯还说:]
“关于在中国由于劳动者依赖他们的主顾的收入而造成的状况,你大概可以在一个由美国人举办的中国展览会上看到一幅极其引人注目的图景,这个展览会在伦敦展出了很久。展览会充满了对手工业者的描绘,他们携带着自己的一套简单工具到处寻找主顾,如果找不到主顾,就得闲起来。这里明显地呈现出,在他们的情况下,必然没有作为劳动生产率的三大要素之一的劳动的连续性;任何一个有见识的观众都能看出,这里也缺乏固定资本和机器,它们不见得是劳动生产率的次要的要素。”(第73页)
“类似的情景在印度的城市也能看到,欧洲人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这种状况。不过,在印度的农村地区,手工业者是靠特别的方法维持的……确实为某个村庄所需要的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劳动者,靠这个村庄居民的公共收入的一部分来维持生活。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大批世代相传的劳动者靠这种基金生活,他们的劳动满足了农业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满足不了的简单的需要和嗜好。这些农村手工业者的地位和权利,象东方的一切权利一样,很快就成为世代继承的了。手工业者在别的农村居民那里找到主顾。农村居民是定居的、不变动的,为他们服务的手工业者也是这样……
城市手工业者过去和现在都是处于完全不同的地位。他们实质上是从同一个基金——土地的多余收入——获得自己的工资,但是在这里,基金的分配方法以及分配者是不同的,因此,手工业者不再能是永久定居的了,他们不得不进行频繁的和往往是灾难性的迁移……这样的手工业者不会由于依赖大量的固定资本而被限定在一个地方。(例如,在欧洲,棉纺织业和其他企业被限定在富有水力,或者富有生产蒸汽的燃料的地方,欧洲已有大量的财富转化为建筑物、机器等等。)……如果劳动者完全[1148]依靠从那些消费他所生产的商品的人的收入中直接领取一部分来维持生活,那末情况就不同了……这种劳动者不会被限定在有任何固定资本的地方。如果他们的主顾在较长时期内,有时甚至在短时期内,迁移了自己的住地,非农业劳动者为了不致饿死,就不得不跟随他们一起去。”(第73—74页)
“为手工业者预备的这种基金的大部分,在亚洲由国家及其官吏来分配。分配的主要中心自然是首都。”(第75页)
“由撒马尔汗往南到比贾普尔和塞林格帕塔姆,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消失了的首都的遗迹,只要国王的收入(也就是土地的全部多余收入)的新的分配中心一形成,这些首都就被它们的居民突然舍弃了(而不象在其他国家那样是由于逐渐的衰落)。”(第76页)
请看一看贝尔尼埃博士的书[140],他把印度的城市比作军营。可见,这是以亚洲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为基础的。}
※ ※ ※
现在我们要从劳动的连续性转到分工、知识的发展、机器的使用等等。
[琼斯写道:]
“支付劳动者的雇主的变动对劳动的连续性产生的影响,决不限于以上所说。现在可以对生产上的各种工作作进一步的划分……如果他〈资本家〉使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人,那末他就能在他们当中分配工作;他就能使每个工人固定地去完成整个工作中他完成得最好的那一部分……如果资本家是富有的,并且雇用了足够数量的工人,那末,只要工作还能细分,它就会尽量细分下去。这时,劳动的连续性也就达到了完善的程度……资本取得了预付工资的职能以后,现在已逐步地使劳动的连续性趋于完善。同时,资本也使这种劳动为产生一定效果而应用的知识和技能增加了。
资本家阶级最初部分地摆脱了体力劳动的必要性,最后完全摆脱了体力劳动的必要性。他们的利益要求他们使用的工人的生产力尽可能地大。所以他们的注意力放在,而且几乎完全放在这种力量的增加上面。思想越来越集中于寻找最好的手段以达到人类劳动的一切目的;知识扩大了,增大了它的应用范围,并且几乎在所有生产部门中协助了劳动……
但是我们再往下看一看机械力。不是用来支付劳动,而是用来协助劳动的资本,我们要称为辅助资本。”
{可见,琼斯所理解的“辅助资本”,是不变资本中那个不是由原料构成的部分。}
“一个国家的辅助资本量,在具备一定条件时,能够无限地增加,即使工人人数保持不变。在这方面每前进一步,人类劳动效率的第三个要素,即它的机械力,都会增大……因而,辅助资本量同人口相比会增加……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使用于协助他们{资本家雇用的工人}的辅助资本量增加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积蓄追加资本的手段;
(2)积蓄追加资本的愿望;
(3)某种发明,由此有可能通过使用辅助资本来提高劳动生产力,而且提高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劳动在它以前生产的财富之外,还把使用的追加辅助资本按其消费的程度,连同其利润再生产出来……
如果在现有的知识状况下能有利地加以使用的整个辅助资本量已经具备……那末只有知识水平的提高才能指出使用更大量资本的手段。其次,这种使用只在如下场合才有可能,即所发明的手段要把劳动力提高到能够把追加资本在它被消耗期间再生产出来。如果不是这样,资本家就定会损失自己的财富……但是,除此以外,工人的提高了的劳动效率应当还能生产一些利润,否则资本家把自己的资本用于生产的动机就完全没有了……只要通过使用新的辅助资本量能够达到这两个目的,对于进一步使用这种新的资本量就不会有固定的和最终的界限。资本的增长能够和知识的增长一起前进。但是知识永远不会停滞不前。由于知识每时每刻都在各个方面向前发展,所以每时每刻都能出现新工具、新机器、新动力,这就使社会能够有利可图地追加一些协助劳动的辅助资本量,并以此来扩大它的劳动生产率同那些较贫穷的、技能较差的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别。”(同上[第38—41页])
[1149]首先,我们来看看琼斯的意见,他认为新的发明、装置或设备必须能够“把劳动生产力提高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劳动在它以前生产的财富之外,还把使用的追加辅助资本按其消费的程度再生产出来”,或者说,使劳动“把追加资本在它被消耗期间再生产出来”。可见,这仅仅意味着,磨损是按照磨损的程度得到补偿的,或者说,追加资本在它被消费期间平均得到补偿。产品价值的一部分——或者也可以说,产品的一部分——必须补偿已消费的“辅助资本”,而且必须在这样的期限内补偿,也就是说,在它完全被消费掉时,它就能完全被再生产出来,或者说,同一种新资本就能代替已消费的资本。但是做到这一点的条件是什么呢?劳动生产率必须由于使用追加的“辅助资本”而提高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产品的一部分能够分出来,或者以实物形式,或者通过交换,来补偿这个组成部分。
如果劳动生产率有这样高,也就是说,如果在同样一个工作日生产出的产品量增加了这样多,以致单位商品比原来生产过程中的单位商品便宜,即使这时商品总额要用自己的总价格来抵补机器的(比如说)年磨损,但摊在单位商品上的相应的磨损部分极小,那末“辅助资本”也会被再生产出来。如果我们从总产品中扣除,第一,补偿磨损的部分,第二,补偿原料价值的部分,那末剩下的就是支付工资的部分,以及抵补利润的部分,这个部分甚至会在单位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提供更多的剩余价值。
不具备这种条件,产品也有可能增加。例如,如果棉纱的磅数[仅仅]增加到10倍(而不是100倍,等等),而摊到单位产品价值上的补偿机器磨损的附加额,从1/6减少到1/10,那末用机器生产的棉纱就会比用纺车生产的棉纱贵。[141]如果用100镑追加资本购买鸟粪投在农业上,如果这些鸟粪必须在一年内被补偿,而一夸特产品的价值(在旧的生产方法下)等于2镑,那末,仅仅为了补偿损耗[142],就必须生产50追加夸特。否则这笔追加资本就不会被使用(这里我们撇开利润不谈)。
琼斯认为,追加资本必须“在它被消耗期间再生产出来”(当然,通过出卖产品或者以实物形式),他的这种意见仅仅意味着,商品必须补偿它所包含的损耗。为了重新开始再生产,商品所包含的一切价值要素,都必须在商品的再生产重新开始时就得到补偿。在农业上这种再生产时间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而在什么时间内必须补偿损耗,也完全和在什么时间内必须补偿比如说谷物的其他一切价值要素一样,在这里是决定了的。
为了使再生产过程能够开始,也就是说,为了使本来的生产过程能够得到更新,必须经过流通过程,即商品必须出卖(除非它是以实物形式自己补偿自己,就象种子那样),而商品卖得的货币必须重新转化为生产要素。就谷物和其他农产品来说,对于这种再生产,存在着一定的、由四季更替所规定的期限,因此,对于流通过程的持续时间,也存在着最终的界限,即肯定的界限。[这是第一点。]
第二,流通过程的这种肯定的界限,一般来自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的性质。所有的商品都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变坏,尽管它们存在的ultima Thule [注:极限,极点,最终之物,最终目的(直译是:极北的休里——古代人想象中的欧洲极北部的一个岛国)。——编者注]各不相同。如果人不消费它们(为了生产或者为了个人消费),天然的自然力就会消费它们。它们会逐渐变质,最后完全毁坏。如果商品的使用价值失去了,它的交换价值也就见鬼去了,它的再生产也就停止了。因此,商品流通时间的最终的界限决定于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所固有的再生产时间的自然期限。
第三,为了使商品的生产过程连续不断,也就是说,为了使资本的一[1150]部分不间断地处在生产过程中,另一部分不间断地处在流通过程中,就必须按照再生产时间的自然界限,按照各种不同使用价值存在的界限,或者按照资本的各种不同的作用领域,对资本进行极不相同的划分。
第四,上述一切同时适用于商品的所有价值要素。但是,对于那些有很多固定资本参与生产的商品来说,除了由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给流通时间规定的界限外,固定资本的使用价值也具有决定的作用。固定资本在一定时间内被损耗,因此,它必须在一定期间再生产出来。比方说,一只船在10年内用坏,或者一架纺纱机在12年内用坏。在这10年内所获得的运费,或者在这12年内卖的纱,必须足以在10年后用一只新船来代替旧船,或者在12年后用一架新纺纱机来代替旧纺纱机。如果固定资本在半年内消费掉,产品就必须在半年内从流通中返回。
因此,除了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的自然毁灭期限(这个期限对于不同的使用价值是极不相同的),除了生产过程连续性的要求(由于这种要求,根据商品必须在生产领域停留时间的长短,根据商品能够在流通领域停留时间的长短,又有流通时间的各种不同的最终界限),还要加上第三点,即加入商品生产的“辅助资本”的各种不同的毁灭期限以及由此引起的再生产的必要性。
琼斯认为[使用“辅助资本”的]第二个条件是“辅助资本”必须“生产”的“利润”,而这是任何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条件,不论使用的资本有怎样特殊的形式规定性。其实,琼斯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向我们说明,他对这种利润的产生是怎样理解的。但是,因为他只从“劳动”中引出这种利润,只从提高了的工人劳动效率中引出“辅助资本”所提供的利润,所以在琼斯那里,任何利润都必然归结为绝对的或相对的剩余劳动。一般说利润是这样产生的:产品的一部分以实物形式或通过交换去补偿资本中那些由原料和劳动资料构成的部分,资本家在扣除这一部分产品之后,第一,由余下的产品部分中支付工资,第二,把一部分产品作为剩余产品占为己有,他出卖这部分产品,或者以实物形式消费它。(后一种情况,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不必考虑,只是少数直接生产必要生活资料的资本家除外。)可是这个剩余产品正象产品的其他部分一样,是工人的物化劳动,不过是无酬劳动,是资本家不付等价而占有的劳动产品。
在琼斯对问题的论述中,有一点是新的,即他指出“辅助资本”在一定限度以上的增加取决于知识的增加。琼斯说,要使“辅助资本”增加,必须有:(1)积蓄追加资本的手段,(2)积蓄追加资本的愿望,(3)某种发明,由此有可能把劳动生产力提高到这样的程度,以致能够再生产出追加资本,并且生产出追加资本的利润。
在这里首先必需的是剩余产品的存在,不管它是以实物形式存在,还是已经转化为货币。
以棉花生产为例,曾经有过这样的时候,那时在美国(如同现在在印度)种植场主能够种植大面积的棉花,但是他们没有办法通过清棉及时把子棉变成棉纤维。一部分长好的棉花便在地里腐烂。轧棉机的发明结束了这种情况。现在一部分产品转化为轧棉机,但是轧棉机不仅能补偿自己的费用,而且能增加剩余产品。新市场的出现也有同样的作用,例如,它能把皮革转化为货币。(运输工具的改良也有同样的作用。)
每一种消费煤的新机器,都是一种把以煤的形式存在的剩余产品转化为资本的手段。把一部分剩余产品转化为“辅助资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第一,]通过现有“辅助资本”的增加,也就是它的扩大规模的再生产;[第二,]通过新使用价值的发现,或者通过旧使用价值的新应用,以及通过新机器或动力的发明,从而创造出新的种类的“辅助资本”。在这里,知识的扩大当然是“辅助资本”增加的条件之一,或者同样可以说,是剩余产品或剩余货币转化为(在这里对外贸易具有重要意义)追加的“辅助资本”的条件之一。例如,电报的发明为投入“辅助资本”开辟了完全新的范围,铁路等等也是这样,古塔波胶或印度胶的整个生产也是这样。
[1151]关于知识的扩大这一点是重要的。
积累完全不一定要直接推动新劳动,它可以仅限于给旧劳动提供新方向。例如,同一个机械厂,过去生产[手工]织布机,现在制造机械织布机,一部分[手工]织布工人转到这个改变了的生产上来,其余部分则被抛弃街头。
当一种机器代替劳动的时候,它(为了它本身的生产)所需要的新劳动不管怎样都少于它所代替的劳动。也许仅仅给旧劳动提供新方向。不管怎样,都会有劳动游离出来,这种劳动经过或多或少的流浪和苦难之后可能被用到其他的方向。这样就为新生产领域提供了人身材料。至于资本的直接游离,这里游离出来的不是购买机器的资本,因为它就是投到机器上的。即使假定,机器比被它排挤的工人的工资便宜,那也会需要更多的原料等等。如果被解雇的工人一年花费500镑,新机器也值500镑,那末资本家以前每年都必须花费500镑,而现在机器也许能用10年,资本家实际上每年只花费50镑。但是不管怎样,游离出来的(扣除在机器生产及其辅助材料例如煤的生产上使用的追加工人的费用以后)或者是曾构成[被解雇]工人的收入的资本,或者是工人曾用自己的工资与之交换的资本。这种资本依然存在。如果工人仅仅作为动力被代替,而机器本身没有什么显著的变化,举例说,如果现在机器用水或风推动,而过去是用工人推动,那末就有双重资本游离出来:一种是以前用于支付工人的资本,一种是工人曾用自己的货币收入与之交换的资本。这样的例子李嘉图已经用过[注:见本卷第2册第630—633页。——编者注]。
但是,一部分以前转化为工资的产品,现在总是被作为“辅助资本”再生产出来。
一大部分以前直接用于生活资料生产的劳动,现在用于“辅助资本”的生产。这和亚·斯密的观点也是相矛盾的,按照斯密的观点,资本的积累等于使用要多的生产劳动。除开上面所说的,这里发生的只能是劳动使用的改变,以及劳动由直接生产生活资料转移到生产生产资料,即铁路,桥梁、机器、运河等等。
※ ※ ※
{现有的生产资料量和现有的生产规模对于积累是多么重要,这从下面一段引文可以看出:
“在郎卡郡能用如此惊人的速度建造起一座包括纺纱间和织布间的大棉纺织厂,这是由于,在工程师、设计师、机器制造者那里大量搜集有各种模型,从巨大的蒸汽机、水车、铁梁、铁柱,直到翼锭精纺机或织机的最小零件。在最近一年内,费尔贝恩先生在他的一个机器制造厂中(不依赖他的大的机器制造厂和蒸汽锅炉制造厂)就建造了700马力的水车和400马力的蒸汽机。每当增大的商品需求吸引新资本的时候,有利地使用新资本的手段就如此迅速地制造出来,以致在法国、比利时或德国的同类工厂能够开工以前,新资本就能实现同它自身价值相等的利润。”(安·尤尔《工厂哲学》1836年巴黎版第1卷第61—62页)
[1152]工业的发展导致机器降价,部分是相对降价(同机器的功率相比),部分是绝对降价;但同时与此相联的是在一个工厂里集中有大量的机器,因此机器设备的价值同被使用的活劳动相比增大了,虽然它的个别组成部分的价值减少了。
动力——生产动力的机器——随着动力传送机械和工作机的改进,即随着磨擦力的减少等等而逐渐降价。
“使用自动工具所带来的优越性,不仅改进了工厂的机器设备的精度,加速了它的制造,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它的价格,增大了它的灵便性。现在可以买到最好的翼锭精纺机,每枚纱锭9先令6便士;自动走锭精纺机也可以买到,每枚纱锭约8先令,包括它的专利税在内。棉纺织厂的纱锭运行时磨擦很小,以致一马力就能带动精纺机的500枚纱锭,自动走锭精纺机的300枚纱锭,翼锭精纺机的180枚纱锭;这一马力还带动一切准备机器,即梳棉机、粗纺机等等。三马力足以带动30台大织机连同它们的浆纱机。”(安·尤尔《工厂哲学》1836年巴黎版第1卷第62—63页)}
※ ※ ※
[琼斯进一步指出:]
“在地球上绝大部分地区,劳动阶级的大多数还根本不是从资本家那里得到自己的工资;他们或者自己生产它,或者从自己的主顾的收入中得到它。在这里,保证他们的劳动连续性的第一个大步骤还没有完成。在劳动中帮助他们的,只是为了生计而用自己的双手劳动的人所能掌握的那种知识和那样一种数量的机械力。较发达的国家的技能和科学,巨大的动力,这种动力所能带动的积累的工具和机器,在那些仅有这种劳动者参加的劳动中是没有的。”(第43页)
{甚至在英国:
“以农业为例……很好地经营农业所必需的知识,在全国传播得少而且不普遍。非常小的一部分农业人口享用着……能够在国民劳动的这个部门使用的全部资本……在我们的非农业劳动者中,只有很小一部分人在大工厂中工作。在农村作坊中,在那些通过小的组合完成自己的单项工作的手工业者和手艺人那里,分工是不充分的,因而劳动的连续性也是不完善的……走出大城市的圈子,看看国家的广阔原野,那就可以看到,国民劳动的很大一部分,无论在劳动的连续性方面,还是在劳动的技能和力量方面,都距离完善还很远很远。”(第44页)}
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势必引起科学和劳动的分离,同时使科学本身被应用到物质生产上去。
※ ※ ※
关于地租,琼斯正确地指出:
完全依赖于利润的现代意义上的地租的前提是:
“资本和劳动从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部门的可能性……资本和劳动的灵活性,在农业资本和农业劳动没有这种灵活性的那些国家……我们根本不能指望看到在英国看到的那些纯粹由这种灵活性产生的结果。”(第59页)
这种“资本和劳动的灵活性”,一般说来是形成一般利润率的现实前提。这种灵活性以劳动的确定形式无关紧要为前提。在这里,实际上发生了(靠损害工人阶级的利益)以下两种情况之间的磨擦:一方面,分工和机器赋予劳动能力以片面性,另一方面,这种劳动能力只作为任何一种劳动的现实的可能性和资本相对立{这就使资本同它在行会工业中的不发达形式有了区别},劳动投向这个方向还是投向另一个方向,要看在这个或那个生产领域里能获得什么样的利润,因此,各种不同的劳动量能够从一个领域转到另一个领域。
在亚洲等地,“主要的人口由劳动农民构成。他们所采用的落后的耕作制[1153]提供了长的闲暇时间。农民正如生产自己的食物一样……也生产大部分自己消费的其他生活必需品——自己的衣服,自己的工具,自己的家具,甚至自己的房屋,因为在这个阶级中只有很少的行业划分。这些人的风俗习惯是不变的;它们从父母传到子女;没有任何东西能改变或破坏它们”。(第97页)
相反,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征是,资本和劳动的灵活性,生产方式的不断变革,从而,生产关系、交往关系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不断变革,与此同时,在国民的风俗习惯和思想方式等等方面也出现了很大的灵活性。
让我们把刚才引用的关于“落后的耕作制”条件下的“闲暇时间”那段话,同下面两段话比较一下:
(1)“如果在农场使用蒸汽机,那它就会构成在农业中使用最多的工人的体系的一部分,并且不管怎样,马的数目必定会减少。”(《论农业中使用的动力》,约翰·查默斯·摩尔顿先生1859年12月7日在艺术和手工业协会所作的报告[143])
(2)“生产农产品和生产其他劳动部门的产品所需要的时间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就是农民具有很大依赖性的主要原因。他们不能在不满一年的时间内就把商品送到市场上去。在这整个期间内,他们不得不向鞋匠、裁缝、铁匠、马车制造匠以及其他各种生产者,赊购他们所需要的、可以在几天或几周内完成的各种产品。由于这种自然的情况,并且由于其他劳动部门的财富的增长比农业快得多,那些垄断了全国土地的土地所有者,尽管还垄断了立法权,但仍旧不能使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奴仆即租地农民摆脱成为国内依赖性最强的人的命运。”(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1827年伦敦版第147页注)
资本家和资本的区别在于,资本家必须生活,也就是说,必须每日每时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作为收入来消费。因此,在资本家能把自己的商品运到市场以前,生产所经历的时间越长,或者说,他从市场得到出卖商品的收益所需要的时间越长,资本家就越是不得不在这一段时间靠借债生活(这一点我们在这里不必去考察),或者说,他就越是必须积累有更多的作为收入花费的货币储备。他就越是必须在较长的时间内向自己预付自己的收入。他的资本就必须越多。他不得不把自己的一部分资本经常闲置不用,以便作为消费基金。
{所以在小农业中,家庭工业是和农业结合在一起的;必须有一年的储备等等。}
[(c)琼斯论积累和利润率。关于剩余价值的源泉问题]
现在我们转到琼斯的积累学说。在此以前只是指出琼斯对积累的看法中有两个特点:第一,积累的源泉完全不一定是利润;第二,“辅助资本”的积累取决于知识的进步。琼斯把这种进步限于新的机器设备、动力等等的发明。但是这具有一般的意义。例如,如果把谷物用作制烧酒的原料,就会产生一个新的积累源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剩余产品能被转化为新的形式,能用来满足新的需要,并且能作为生产要素进入新的生产领域。用谷物制造淀粉等等的情况也是如此。这些商品以及一切商品的交换领域因而扩大了。如果煤炭被用于照明等等,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
当然,对外贸易——通过增加使用价值的多样化和商品量——也是积累过程中的重要因素。
琼斯这里所说的积累首先是指积累和利润率之间的关系(关于利润率的产生,他远远没有弄清楚):
“国家由利润积累资本的能力,不是随着利润率的变化而变化……相反,由利润积累资本的能力通常是按照同利润率相反的方向发生变化,即利润率低的地方,积累能力大,利润率高的地方,积累能力小。亚·斯密说:[1154]‘居民由利润得来的那部分收入,在富国总是比在贫国大得多,这是因为富国的资本大得多;但利润同资本相比,富国的利润通常又低得多’(《国富论》第2篇第3章)
在英国和荷兰,利润率比欧洲其他任何地方都低。”(第21页)
“在它的〈英国的〉财富和资本增长最快的时期,利润率逐渐下降。”(第21—22页)
“所生产的利润的相对量……不是仅仅取决于利润率……而是取决于与使用的资本相对量结合起来考察的利润率。”(第22页)
“较富国家的资本量的增长……通常还引起利润率下降,或者说,从使用的资本得到的年收入同这个资本总量之间的比例下降。”(同上)
“如果有人说,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由利润进行积累的能力决定于利润率,那末对这种说法的回答应当是,这种情形,即使实际上有可能发生,也是非常少见,因而不值得考虑。我们从观察中知道,利润率的下降是这样一种现象,它通常是由各国使用的资本量差额的增长引起的,因此,在较富国家中利润率下降时,所有其他条件并不是相等的。
如果有人断言,利润可能下降得非常厉害,以至完全不可能由利润积累,那末对这种说法的回答应当是,从利润会如此下降的假定出发来加以论证是荒谬的,因为在利润率达到这个水平之前很久,资本就已向国外流走,以便在别的国家得到更高的利润,而资本输出的可能性总是会确立某种界限,只要还存在利润率较高的其他国家,任何一个国家的利润都不会下降到低于这个界限。”(第22—23页)
“除了积累的原始源泉……还有派生源泉,例如,公债券所有者、官吏等等的收入。”(第23页)
所有这些都很好。说[利润的]积累量决不是仅仅取决于利润率,而是取决于乘以使用的资本的利润率,也就是说,同样取决于使用的资本量,那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使用的资本=C,利润率=r,那末[最大限度的]积累=Cr,很明显,如果乘数C的增加比乘数r的减少迅速,这个乘积就会增加。通过观察所确定的事实的确就是这样。但是我们对于这一事实的原因还是一无所知。不过琼斯本人已经非常接近于这个原因,因为他已观察到,“辅助资本”和推动它的工人人口相比是在不断增长。
如果利润的下降是由于李嘉图所说的原因,即由于地租的增加,那末总剩余价值对使用的资本的比例会保持不变。区别只在于,总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地租——靠牺牲另一部分即利润而增长,这就使得总剩余价值[对总资本]的比例保持不变,因为利润、利息和地租只是总剩余价值的单个范畴。可见,李嘉图实际上否定了这种现象。
另一方面,单是利息率的下降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正如它的上升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一样,尽管利息率自然始终是一个最低比率的指标,利润不能低于这个最低比率。因为利润必须始终大于平均利息率。
[1155]撇开利润率下降规律使政治经济学家感到恐惧这点不谈,它的最重要的后果就是它以不断增长的资本积聚为前提,因而以较小的资本家日益丧失资本为前提。一般说来,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所有规律的结果。如果我们摘除这个事实的对抗性质,即摘除它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所具有的那个特点,那末这个事实,即这个不断向前发展的集中化过程,将表明什么呢?不外是,生产丧失自己的私有性质并成为社会过程,并且这是现实的,而不只是形式上的,即不象在任何交换中那样,生产具有社会性是由于生产者的绝对的相互依赖性,由于他们必须把自己的劳动表现为抽象的社会劳动(货币)。因为生产资料现在是作为公共的生产资料被使用,因而——不是由于它们是单个人的财产,而是由于它们对生产的关系——作为社会的生产资料被使用;各个企业的劳动现在同样也是以社会规模来完成。
琼斯书中专门有一节,标题是《决定积累倾向的各种原因》。[琼斯把这些原因归结为以下五点:]
“(1)民族的气质和意向方面的差别;
(2)国民收入在各居民阶级之间的分配有差别;
(3)可靠地使用积蓄起来的资本的保障程度有差别;
(4)有利而可靠地用连续的积蓄进行投资的难易程度有差别;
(5)不同居民阶层通过积蓄改善自己地位的可能性有差别。”(第24页)
这五点原因实质上可以归结为,积累取决于某一特定国家所达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阶段。
我们首先看一看第(2)点。资本主义生产发达的地方,利润是积累的主要源泉,即资本家把最大部分国民收入集中在自己手里,甚至一部分土地所有者也力图把自己的收入资本化。
第(3)点。资本家越是把管理国家的权力抓到自己手里,法律的和警察的保障就越增加。
第(4)点。随着资本的发展,一方面,生产领域会增大,另一方面,信用组织会发展,它使贷款人(银行家)能够把积蓄的每一文钱都集中在自己手里。
第(5)点。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人的社会地位的改善仅仅取决于金钱,而每个人都能幻想他有一天会成为路特希尔德。
还有第(1)点。并非一切民族都有相同的从事资本主义生产的才能。某些原始民族,例如土耳其人,既没有这方面的气质,也没有这方面的意向。但这是例外。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会形成资产阶级社会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也会在极不相同的民族之间形成气质和意向的平均水平。资本主义生产,象基督教一样,本质上是世界主义的。所以,基督教也是资本所特有的宗教。在这两个方面只有人是重要的。一个人就其自身来说,他的价值不比别人大,也不比别人小。对于基督教来说,一切取决于人有没有信仰,而对于资本来说,一切取决于他有没有信用。此外,当然在第一种场合还要附加上天命,而在第二种场合要附加上一个偶然因素,即他是否生下来就有钱。
※ ※ ※
剩余价值的源泉和最初的地租:
“当土地被占有并被耕种以后,它向花费在它上面的劳动所提供的,几乎总是多于用旧方法继续耕种它所必需的。土地在此以外所生产的[1156]一切,我们将称为它的剩余产品。这个剩余产品就是最初的地租的源泉,并由它来规定土地的所有者(他们不同于租种土地的人)经常能从土地上获得的那些收入的界限。”(第19页)
这些最初的地租是剩余价值借以表现的最早的社会形式,这个隐秘的观点是重农学派学说的基础。
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间有一个共同点,即二者都以劳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程度为前提。如果一个人的(每一个人的)整个工作日(可支配的劳动时间)只够养活他自己(至多还有他的一家),那末也就不再有剩余劳动、剩余产品和剩余价值了。劳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程度这个前提,是以财富的自然源泉(土地和水)的天然富饶程度为基础的,而这种天然富饶程度在不同的国家等等是不同的。起初,需要是简单的,原始的,因而必须用来维持生产者本身生存的产品最低量也是很少的。这里的剩余产品同样是很少的。另一方面,在这样的条件下,靠剩余产品为生的人数也很少,因此,剩余产品在这里是人数较多的生产者的较少的剩余产品的总额。
绝对剩余价值的基础,即它赖以存在的现实条件,是土地(即自然)的天然富饶程度,而相对剩余价值则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
注释:
[135]关于收入及其源泉,马克思在1861—1863年手稿第ⅩⅤ本后半部分作了论述,他在这方面揭示了庸俗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根源和认识论根源(见本册第499—600页)。这个“补充部分”(这是马克思在手稿第ⅩⅠⅤ本封面上对它的称呼),也就是对《剩余价值理论》正文的补充,马克思后来决定放在《资本论》第三部分,这从他在1863年1月拟定的这一部分的计划可以看出;按照这一计划,第九章的标题应该是《收入及其源泉》(见本卷第1册第447页)。——第466页。
[136]这里提到的两个英国经济学家当中,只有琼斯是牧师。——第472页。
[137]在手稿中接下去是《资本论》第三部分或第三篇的计划草稿——《资本和利润》,作为插入部分放在方括号内。本版把这个计划收入本卷第1册《附录》(第447页)。——第474页。
[138]在手稿(第1140—1144页)中接下去是:《资本论》第一部分或第一篇的计划草稿——《资本的生产过程》,本版把这个计划收入本卷第1册《附录》(第446页),再往下是从报刊杂志和书籍上摘录的关于利率的高度、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剥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各种比例等问题的材料。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中引用了这里的某些摘录。第1142页上有关庸俗政治经济学把利润看作资本家的“工资”的辩护论观点的一小段话,收入本册《附录》(第553页)。——第474页。
[139]琼斯在这里引用的是重农学派的月刊《公民历书》(《Ephemerides du Citoyen》)1767年第三卷第56页。——第477页。
[140]马克思指的是法国医生和旅行家弗朗斯瓦·贝尔尼埃的书《大莫卧儿等国游记》,1670—1671年在巴黎初次出版,后来曾多次再版。马克思在1853年6月2日致恩格斯的信中从贝尔尼埃的这本书中引了很长的两段,其中包括把印度的城市比作军营那句话(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8卷第256页)。——第480页。
[141]马克思在这里考察的是使用新固定资本的盈利性问题。只有在补偿磨损的补充费用,因产品数量增多引起单位产品成本降低而得到补偿的情况下,资本家才会使用追加固定资本。马克思的意思可以用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假定用手工纺纱生产的10磅棉纱总价值为10镑,其中8镑用在原料上,2镑用在劳动力上(马克思在这里撇开利润不谈)。因此,用手工纺的1磅棉纱的价值等于1镑。又假定,由于使用了机器,所生产的棉纱数量增加到100倍(是1000磅而不是10磅),原料的花费同样也增加到100倍,而劳动力的花费增加较少,例如增加到10倍。在这种情况下,1000磅棉纱的价值等于800镑(原料的花费)+20镑(劳动力的花费)+164镑(按马克思的假设,固定资本的损耗在这里是棉纱价值的1/6),也就是说等于984镑。在这种情况下,1磅棉纱的价值大致是9/10镑,也就是说,同手工纺纱相比棉纱落价了。这表明在这里机器的使用是有利的。
假如棉纱数量只增加到10倍(是100磅而不是10磅),那末棉纱的价值等于80镑(原料的花费)+12镑(劳动力的花费假定增加到6倍)+10+(2/9)镑(按马克思的假设,固定资本的损耗量现在减少到棉纱价值的1/10),也就是说,等于102+(2/9)镑。这样,1磅棉纱的价值就超过了1镑。这表明:尽管用以补偿固定资本损耗的费用相对减少了(从1/6减少到1/10),在这种情况下机器生产的棉纱还是比手工生产的棉纱贵。因此,在这里机器的使用对资本家来说是不利的。——第483页。
[142]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指出,为改良土壤而投下的物质的一部分,在较长的时期内“继续作为生产资料存在,因而取得固定资本的形式”(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第179页)。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正文中谈到对投在土地上的鸟粪的“补偿损耗”问题。——第483页。
[143]艺术和手工业协会(Society of Arts and Trades)是资产阶级教育性质和慈善性质的团体,于1754年在伦敦成立。摩尔顿的报告发表在该协会的周刊《艺术协会杂志》(《Journal of the Sociey of Arts》)1859年12月9日那一期上。马克思引用的那段话在该期第56页上。——第4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