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二十七卷
恩格斯致马克思
亲爱的马克思:
我对蒲鲁东的看法昨天没有谈完,今天继续谈。我暂时撇开他的药方中的许多缺陷,例如,看不出,工厂将通过什么方法从工厂主的手中转入工人协会的手中,因为废除的是利息和地租,而不是利润(要知道竞争仍然在起作用);其次,没有谈到对于利用雇佣工人经营土地的大地产应该怎么办,此外还有其他类似的缺点。我要对这一切作为一个理论的整体作出判断,手里就必须有这本书[253]。因此,我现在只能就我对各个措施在实行时是否行得通所做的分析,以及我就这些措施对集中全部生产力是否适宜所做的研究,谈谈自己的意见。其实,就是为了这一点,也必须有这本书,以便看到他发挥自己论点的全部情况。
蒲鲁东先生终于认识到,实行或多或少是隐蔽的没收是必要的,我已经说过,这是一种进步。不过要问,他所提出的实行没收的理由在实际上是否合适;因为对于所有这些目光短浅的家伙(他们总是自欺欺人地认为这一类强制的措施并不是没收)说来,理由正是全部问题的关键。“利率将降低到零点五厘或零点二五厘。”如何降低?关于这一点,你的摘要只是谈到,国家,或者是秘密地以其他名义同国家融合在一起的银行,必须按这种利息每年发放五亿法郎的抵押贷款。我补充一句,这种降低应当逐渐实行。既然利率这样低,以每年支付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的办法来逐年偿还全部债务等等,当然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蒲鲁东先生并没有指出,通过什么途径来达到这个目的。这里就使我想起不久以前我们关于根据你的计划降低利率的讨论,你的计划是成立一个能够垄断纸币流通和停止金银流通的唯一享有特权的国家银行。我认为,任何想迅速地、恒久地降低利率的企图,都必然要遭到失败,因为在每一次革命爆发和营业停滞的时期,那些暂时手头拮据,处境困难,因而一时不宽裕的人对于高利贷和信贷的需求不断增加。即使算作借款的实际报酬的那一部分利率可能因大量资本而减少,但是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品的那一部分利率仍然存在,而且恰恰在危机时期大大地增长起来。在任何革命时期,即使政府不以零点二五或零点五厘而以五厘的利率贷款给商人,商人们也会对政府感激不尽。请看一下1848年的情况、信贷银行等等。但是,国家以及每个大的集中的国家银行,在它没有在一切地方直到最偏僻的角落都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而它的职员又没有获得丰富的商业经验以前,只能贷款给大商业,否则它贷款出去就会白白落空。而小商业又不能同大商业一样,把自己的商品抵押给银行。这样一来,任何降低政府贷款利息的最直接的结果,都是增加大商人的利润和这个阶级的普遍上升。
小商业被迫和过去一样只好求助于中间人,中间人从政府手里以半厘的利息借到贷款,再以五至十厘的利息贷出去。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小商业拿不出保证品,拿不出抵押品。因此,从这方面看,结果也是提高大资产阶级——间接造成一个大高利贷者即次一级的银行家阶级。
社会主义者和蒲鲁东想降低利息的全部永恒的迫切要求,依我看来,是资产者和小资产者的美好愿望的另一种表现。只要利息和利润成反比例的时候,这个要求只能导致增加利润。只要有不宽裕的,没有保证品的,从而恰好非常需要钱用的人存在,国家贷款就无法消灭私人贷款,因此也不能降低任何交易的利率。如果国家以半厘的利息贷出款项,那末对于接受贷款的高利贷者,它所处的地位就会象1795年的法国政府一样,当时法国政府征收了五亿阿西涅币的税款,而后来又当作三百万发放出去了;它纯粹为了维持自己已经一钱不值的“信用”,在交纳税款时是按票面额,即高于实际价值二百倍的价额收回阿西涅币的——总之,国家所处的地位就会象法国政府对当时的土地投机者和金融投机者所处的地位一样。
蒲鲁东是太天真了。“个人信贷是在或者应该在工人协会中采用。”这就是说,两者必须择一:或者是由国家对这种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并做出详细规定,而蒲鲁东是不愿意这样做的,或者是玩弄一场组织协会的绝妙的骗局,在无产阶级、流氓无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基础上重演1825年和1845年的骗局。
用商业措施和强制手段来逐渐降低利率,以便使利息的支付变成债务的清偿,从而消灭一切债务等等,并把一切现有的财产都集中在国家或者公社的手中——想把这当做主要的事情,我认为是完全行不通的,第一,是由于前面所说的理由;第二,因为时间拖得太长;第三,因为在以国家证券形式保留信贷的情况下,唯一的结果就是国家欠外国人的债,因为所有付还的钱都会流出国外;第四,因为即使在原则上有这样做的可能性,但是如果认为法国即共和国能够面对着英国和美国而实现这一点,那是荒谬的;第五,因为国外的战争和当前时局的压力总的说来正在使这一类有系统的、缓慢的、打算在二、三十年内实现的措施,尤其是货币支付失去任何意义。
我认为,这种事情实际上只有一种意义,就是在革命发展的某一个时刻,确实可以利用垄断的国家银行颁布如下的法令:第一条:取消利息,或者利率限制为零点二五厘;第二条:利息照旧继续支付,并且具有清偿债务的作用;第三条:国家有权按照定价收买全部不动产等等,以每年支付百分之五的办法在二十年内偿清。到某个时候也许可能需要类似的法令,作为在实行公开的没收以前的最后措施,但是不切实际地考虑在什么时候,怎么样和在什么地方实行这种措施,那是纯粹的思辨。
无论如何,蒲鲁东的这本书,看来比他以前那些书是接近尘世得多了;——价值构成也具有了一种比较有血肉的形式:“小商贩的公平价格”的形式。“先生,四个法郎,这是最公平的价格!”至于废除关税和废除利息彼此有什么关系,讲得不清楚。蒲鲁东从1847年以来,非常彻底地完成了从黑格尔到施蒂纳的过渡,这也是一种进步。他在他自己的尸体上研究德国哲学一直研究到了最后腐烂阶段,还能说他不了解德国哲学!
请立即回信,并把你对上述意见的看法告诉我。
你的 弗·恩·
注释:
[253]指比·约·蒲鲁东《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1851年巴黎版(P.J.Proudhon.《ldée générale de la Révolution au ⅩⅨ siècle》.Paris 1851)。——第312、325、356、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