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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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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卷
135.
恩格斯致马克思
伦敦
1866年11月11日于[曼彻斯特]摩宁顿街86号
亲爱的摩尔:
衷心感谢你寄来的《自由新闻》。你能否把
8月
和
9月
的各号寄给我?这些报纸我没有收到。
现附上一张三十英镑银行券的后半截。我很想多寄点给你,但是实在办不到。看下月是否可能,因为到12月31日我们又将进行决算,如果决算的结果良好,也许还能尽一点力。
得知手稿
[注:《资本论》第一卷。——编者注]
将发出的消息,我真象心上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一样。现在终于到了如刑法典所说的“开始实行”的时候[273]。因此我要特别为你的健康干一杯。你的灾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本书造成的;你一旦摆脱了它,就又会成为完全另外的一个人了。
我指望伯奇昨天就把波尔图酒寄出去了,不过我还不能完全肯定这一点,无论如何在星期一晚上或者星期二早晨它一定会寄到的。
普鲁士人毕竟是普鲁士人。为了报答特韦斯顿和弗伦策耳投票赞成豁免责任,就因为他们在议院的演说而把他们送交法庭[274]。这样的蠢事真令人无法理解,可是它却成了原则。法兰克福市民们仍在愤怒不已,他们现在仿效波兰人,行路穿丧服,打上法兰克福地方色彩的领带[259]。萨克森豪森有一个普鲁士少尉走进一家饭馆,正逢满座。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站起来走了;旁边的一个人叫这位少尉坐在这个空位子上,但是他不坐,他说他不高兴坐热椅子。这个人说:“啊,这您用不着担心,自从普鲁士人来到这里以后,我们大家都象坐在冰块上一样。”
关于帝国作战的情况,我在这里听见目击者谈了一些令人十分吃惊的事情。这样的事情还从来没有过。例如,拿骚人奉命要在赫希斯特附近的美因河上架一座桥。由于
暴风雨
(美因河上的暴风雨!)他们第一次没有能架成,他们第二次再架时,突然发现他们的
浮桥船
太少,只能把桥架到美因河的
中央
。因此,他们便写信到达姆斯塔德,请求借几条浮桥船给他们,浮桥船终于运来了,于是一座横跨这条“汹涌的”河流的桥架成了。可是拿骚人马上接到向南撤退的命令。他们便把桥扔下完全不管,只是把它交给一个老船夫照应,要他注意,不要让桥随水冲走。过了几天,普鲁士人来了,占领了这座现成的桥,把它加固后,便从桥上开过去了!
你的
弗·恩·
注释:
[259]普奥战争时期,1866年7月16日,普军占领了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并要它承担六百万古尔登的赔款,市参议会被解散,守备部队和军事机构被解除武装。7月19日,普鲁士人把赔款提高到二千五百万古尔登,并要求市长费耳纳尔开一张最有声望和最有钱的市民名单,标明他们的财产,作为该城赔款的抵押。为了表示抗议,费耳纳尔于7月23日夜上吊自尽。——第244、247、267页。
[273]刑法典(Code pénal)是指1810年通过、从1811年开始在法国和法国人占领的德国西部和西南部实施的法国刑法典。这个法典的第二条规定:“凡已表现于外部行动,并已开始实行的一切犯罪企图,如果它被阻止或因不以实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情况而未得逞,仍应与犯罪同论”。——第266页。
[274]1866年9月初普鲁士众议院通过了俾斯麦提出的豁免责任法案,即不追究政府关于在宪制冲突(见注58)期间没有通过立法手续擅自动用公款的责任。于是冲突便以资产阶级反对派向俾斯麦政府的彻底投降而告终。曾多次抨击政府政策的反对派议员特韦斯顿和弗伦策耳,现在投票赞成了这一法案。但是,尽管如此,当局在1866年11月初仍然根据1866年1月29日最高法院的决定(见注204),把他们交付法庭,追究他们过去在议会里的发言,不过这次他们仍然被宣告无罪。——第2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