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三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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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帕斯夸勒·马尔提涅蒂
亲爱的朋友:
我考虑了介绍您去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问题。关于过去发生的事情我不能欺骗同志们。如果说我得到工人的信任,那是因为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向他们讲真话,而且只讲真话。
如果我处在您的地位,我宁愿不带任何介绍信去。大洋彼岸哪怕有一个人打听到您被判了罪,那就会有几百人知道,而且正是那些看不到我的意见或是认为我的意见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知道。那时您在那里的处境就会和在这里一样,到处都会给您判罪。最好是开始新的生活,重新获得声誉,从照片上看,您还年轻力壮,您要鼓起勇气来!
不过,以防万一,我附上一个书面声明,在这个声明中,我说了一些我问心无愧能够并且有权说的有利于您的话。但是我还是劝您不要使用它。可能,这样做在开始阶段会使您的斗争产生困难。但是肯定地说,由于和过去完全断绝关系,将来您就比较容易了。
您只要知道您应该做什么就行了。但是,我希望这一切都是多余的,而上诉法院会承认您是正确的。
忠实于您的 弗·恩格斯
地址:
《前进报》编辑部,雷辛基斯塔街新门牌650号(街道有老门牌和新门牌)。
“前进”同盟[308],商业街880号。
[在另页上]
贝内万托(意大利)的帕斯夸勒·马尔提涅蒂先生,将近六年来和我经常通信。为了通过翻译向自己的同胞介绍德国的科学社会主义,他在困难条件下以十分顽强的精神学习了德语。后来,他先后把我的著作《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和《家庭……的起源》译成意大利文,并经我校阅后发表了这两个译本。他翻译的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受到不利情况的阻碍而没有出版。
马尔提涅蒂先生曾在贝内万托皇家公证处(属法院)当录事。在那里指控他盗用公款,正如我认为的,这纯粹是对他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政论家所进行的活动的报复。最后,两级法院的意大利法官对马尔提涅蒂先生判以监禁。我既没有见到案件的材料,也没有见到关于诉讼案的报道,而只是看到被告的辩护书。但我认为,他被判罪是不公正的,原因如下:
(1)他被控告为另一个主要被告的一般同谋,但这个主要被告人已经被宣判无罪,而马尔提涅蒂先生本是所谓从犯,却被判罪。
(2)所谓被盗的款项,开始断定超过一万法郎,但在诉讼过程中一直在减少,到最后只提到将近五百法郎。
(3)贝内万托地方长官皇家高级官员,确信他没有罪,因而在他被公证处解雇以后,甚至在诉讼期间还让他在自己的办公室工作。
(4)此外,因为他是一个普通录事,不经手公款,因此根本不可能偷盗。
不管诉讼案如何结束,看来,马尔提涅蒂先生宁愿离开意大利,为自己寻找新的祖国。在这种情况下,我给他权利以他愿意采取的任何方式使用我这封介绍信。如果他在某地遇到那些对我的意见不是完全不理会的德国同志们,那我就请他们相信,上面谈到的情况完全符合事实,我绝没有任何隐瞒。要是他们能够帮助他找到工作,从而使他能够正当地维持生计和开始新的生活,那末这将有利于一个我认为仅仅是由于他的活动服务于国际工人运动而受到迫害的人。
伦敦西北区瑞琴特公园路122号,1890年1月13日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注释:
[308]指“前进”社会主义俱乐部,是1882年1月德国社会主义者侨民拉尔曼、库恩、维贝尔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建立的。从1886年起俱乐部出版《前进报》,该报宣传社会主义思想,号召工人为争取更好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进行罢工斗争。——第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