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四十四卷

反思[134]



  [Ⅶ—48]贸易的区分——一方面是实业家[dealers]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另一方面是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前者是资本的转移,后者是收入和资本的交换;前者靠他们自己的货币来实现,后者靠他们自己的铸币来实现;——亚·斯密所作的这种区分是重要的,并且无论是图克,还是早在金条委员会的报告中,都提到了这一点。[135]但是所缺乏的,是这两种贸易、两种货币之间的联系。
  (1)所有的危机事实上都表明,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总是超出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为它所设定的界限。经济学家们证明不可能发生生产过剩,至少是不可能发生普遍生产过剩的一切论断[136],正象西斯蒙第反驳麦克库洛赫时正确地指出的那样,只涉及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如果考虑到下面的事实,这一点就更为明显了: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至少有四分之三是工人和零售商以及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但这种交换又取决于工人和工业资本家之间的交换,而后一交换又受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交换所制约,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2)当然,正象亚·斯密所说,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交换必然受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的限制,因为向消费者出售的价格是最终价格,这种价格反过来必须在利润之外再补偿先前交易中的生产费用。不过,在亚·斯密上述原理的基础上,整个经济学被蒲鲁东粗暴地简单化了[137],等等。事情并不如此简单。首先,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例如在英国,决不[仅]受英国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的限制,而且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还受全世界市场上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的限制。例如,[东]印度公司或东印度商人把蓝靛运到伦敦市场上,在这里拍卖蓝靛。这是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交易。蓝靛的购买者把一部分蓝靛卖给法国,卖给德国等等,在这些地方它们被有关的商人和工厂主买去。他们最终是否能赚回蓝靛的价格,则取决于最终的产品向消费者销售的情况,这些消费者也许住在伊奥尼亚群岛上,或者住在阿富汗,或者住在阿得雷德[注:澳大利亚南部的城市。——译者注]。因此,说许多国家内的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受一个国家内的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的限制,是错误的。如果这种[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是[Ⅶ—49]世界性的,那它就受世界市场上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的限制,而且,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本身规模越大,这个国家在世界市场上占的地位越重要,就越是如此。其次,因为工人阶级构成消费者的最大部分,所以可以说,随着工人阶级收入的减少,——不是象蒲鲁东所认为的在一国中的减少,而是在世界市场上的减少,——就会造成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不相适应,从而造成生产过剩。这大部分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有产阶级日益奢侈,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把这种论断绝对化,如说什么种植园主的贸易取决于他的黑人的消费,也同样是错误的。第三,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大部分造成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例如,如果工厂主从投机商那里得到非常大宗的订货,那么工人就大量就业,工人的工资就增加,工人的消费就增加;在修筑铁路的投机中,造成了非常大的最终消费,可是最后表明,它纯粹是“非生产的”。事实上我们也发现,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大多在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面前最终碰壁。危机总是最先发生在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中;自然,往往发生在有限的消费能力已经得到满足之后,不过往往只是发生在供给超出了推测估计的场合(例如粮食投机时)。第四,生产过剩不只归因于生产的不合比例,而且也归因于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
  (3)至于出现两种不同的贸易形式中的货币,即在真正贸易中的流通手段和在收入同商品即一部分资本相交换中的流通手段,那么,只确认它们之间的分离是不够的,问题在于它们的联系和相互作用。私人的货币,消费者的货币,第一是所有政治和意识形态阶层的货币,第二是地租获得者的货币,第三是所谓资本家(非工业资本家)、国债债权人等等的货币,甚至工人的货币(在储蓄银行中),简言之,也就是居民中不从事贸易的各阶级的收入超过他们的日常开支,以及超过他们认为必须始终由自己支配、也就是作为个人储备来保存(贮藏)的那部分货币以上的余额,这种余额是存款的主要来源,而存款又成为商业货币的主要基础。[资本]转移,信贷业务,总之,这个贸易界内部的整个货币运动,是建立在大部分不从事贸易的居民的存款基础上的。当[……][注:这个词没有辨认出来,——编者注]信用缺乏时,这些存款就从贸易中抽走。资本成为非生产的,因为生产领导者阶级手中所掌握的支配资本的手段被消灭了。另一方面,当这些阶级需要货币来在他们本身之间进行交易,而银行不再借货币给商店老板和工厂主的时候,消费者自己手中的流通手段也随收入的减少而减少了,这样,缺乏货币的怨言就从贸易界进到消费界。
  (4)说在危机时全部问题在于缺乏信用而流通手段是无所谓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上述原因很清楚,在这种时候,流通手段的量是最少的[注:手稿中笔误为“最大的”。——编者注],这是因为,一方面,流通速度减慢了。其次,因为大量的交易需要现金,而以前却不需要。正因为如此,在货币量和只用较少量的流通手段就能完成的那种交易的价值之间,也就出现巨大的差距。可见,事实上缺乏的是流通手段,而不是资本。资本会贬值,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在这里,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不能转化成流通手段,而资本的价值正在于可交换性。但是,尽管如此,资本是现实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票据不能贴现,甚至建立在诚实交易上的那些票据也是如此。而票据是商业货币,[它的]价值代表商业资本。银行券兑换黄金的能力降到了最低程度,银行券贬值只会加重商业危机。现实的困难是商品现实资本不能换成黄金和银行券,由于这个原因,也就发生了1793年、1825年和1847年的现象[注:指生产过剩危机。——编者注],那时,凡是有现实资本的地方,都可以求助于发行国库券和银行券的办法。[……]不能断言这些国库券和银行券就是资本。它们只是流通手段。危机没有停止,但货币危机停止了。因此,银行券兑现的幕后是有价证券的兑现,不仅在银行业中是如此,而且在贸易中也是如此。不过甚至那些按性质来说可以兑现的有价证券,如国家有价证券,短期票据,也都停止兑现。显然,问题完全不在于商品,而在于代表商品的价值符号的兑现。商品不再是货币,它们不能再换成货币。当然,这种缺乏被归咎于货币制度,归咎于货币制度的某种特殊形式。这是以货币制度的存在为基础的,同样,货币制度又以现有生产方式为基础。银行券兑换成[Ⅶ—50]黄金归根到底是必需的,因为商品必须兑换成货币;也就是说,因为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必须有不同于商品的特殊存在;也就是说,因为总的说来存在着私人交换制度。货币贬值和商品贬值事实上甚至成反比。但是,银行券所以能够在对黄金的关系上贬值,只是因为商品能够在对银行券的关系上贬值。总的说来,银行券贬值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商品即商品的价值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能转化成金银,商品和黄金之间的每一中间环节或代表,终归只是代表,因而没有价值。可见,主要问题始终是商品资本本身不能兑现。某些人说,缺乏的不是货币,而是资本,流通手段是无关紧要的,这种说法是荒谬的。因为在这里,问题恰好在于资本即商品同货币之间的区别;问题在于,前者不是必然地把后者作为自己的代表,作为自己的价格带到贸易界来,资本不再是货币,不再能流通,不再是价值,而可笑的是,当资本表现为次要东西的时候,却把货币说成次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另一种看法就更荒谬了:承认资本的不能兑现,却忽视了银行券的可兑现性,但是,他们想通过某种人为的措施和改变货币制度的办法来消除资本不能兑现的状况,仿佛资本的不能兑现并不是已经包含在任何货币制度的存在中,甚至仿佛并不是已经包含在产品作为资本形式的存在中。想在这一基础上改变这种状况,那就取消了货币所以是货币的属性,而又使资本不具有始终可以交换,而且是按照公正价格交换的属性。在货币制度的存在中不仅包含着[商品与货币]分离的可能性,而且已经存在着这种分离的现实性,并且这种情况证明,正是由于资本同货币相一致,资本不能实现其价值这一状况已经随着资本的存在,因而随着整个生产组织的存在而存在了。但是,说什么对货币市场的这种压力只是由信用欺诈引起的,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货币本身又造成了信用制度。换句话说,同一个原因产生了这两者。北明翰派[138]当然是些蠢人,他们想靠发行大量货币,或使货币的标准贬值,来消除货币的不便之处。蒲鲁东、格雷等人也是些蠢人,他们想保留货币,但又不让货币具有货币的属性。因为货币市场上发生了普遍危机,而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面恢复表现为一些征兆,这些征兆不用说会突然重新成为[普遍危机的]原因,所以,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莫过于那些目光短浅的、坚持资产阶级基础的改良家们希望改革货币了。他们保留产品同产品的可交换性之间的分离,因为他们保留价值和私人交换。但是他们想好好地安排这种分离的符号,好让这种符号表示同一。[139]
  (5)十足的头脑简单的人,即老实的不学无术的民主派,只知道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中的货币。因此,那个爆发冲突的领域、风暴、货币危机和大宗货币交易,他们是不知道的。因此,问题对这些头脑简单者来说,也象一切事物对他们来说一样,是如此的简单和幼稚,就象他们自己一样。在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这种贸易中,他们所看到的是价值和价值的老老实实的交换,在这种交换中,个人的自由得到了最高的实际的确认。在这种交换中谈不上阶级对立。一个商人同另一个商人相对立,一个有货币的人同另一个有货币的人相对立。每个人必须拥有货币,才能进入消费贸易,也就是才有可能生活,这个事实显然是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本身是由如下的事实造成的:每个人必须劳动,[Ⅶ—51]象施蒂纳所说的,使自己的能力显示出来。[140]首先,在所有以前的、建立在种姓、部落、阶层、阶级等等的差别和对立之上的社会制度中,货币都是这种组织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货币制度则是这种组织历次兴衰的[表现],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历史事实。可见,我们无须证明,货币制度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之上的,倒是那些头脑简单的人们必须证明,不管以前的所有历史经验如何,货币制度甚至在没有阶级对立的情况下也有某种意义,以前所有社会制度的这一环节,在否定以前所有社会制度的那种[社会]状态下也能继续存在。但是,在十足的头脑简单的人们面前提出这种任务是非常幼稚的。因为他们是靠单纯的措辞造句来解决一切问题的。这正是他们特别伟大之处。在他们看来,货币制度,以及全部现存制度,是如此善良,如此笨拙,正象他们自己一样。
  但是,我们还是回来谈他们所喜爱的消费者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吧。除了这种贸易之外,他们在前后左右是什么也看不见的。
  自由的个人用什么东西来从店铺老板手里购买呢?用自己收入的等价物或者说价值符号。工人用工资、工厂主用利润、资本家用利息、土地所有者用地租——它们转化成金银和银行券——从店铺老板、鞋匠、肉店掌柜、面包房老板等等那里交换[商品]。而鞋匠、店铺老板等等用什么来交换转化成货币的工资、地租、利润、利息呢?用自己的资本。他们在这种行为中补偿、再生产和扩大资本。
  可见,在这种看来如此简单的行为中,第一,表现出总和的阶级关系,表明事先存在着雇佣工人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工业和非工业资本家阶级。另一方面,首先表明事先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关系,这就使财富具有资本的性质,并使资本和收入分开。由于[收入]转化为货币,简单性也就消失了。
  而且,工人获得用货币支付的工资,同样,土地所有者获得用货币交纳的地租,工厂主获得货币形式的利润,而不是获得实物报酬、实物租和进行物物交换,——这种情况不过表明,货币制度和缺乏货币制度时比较起来,和货币以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比较起来,其前提是更高的发展阶段和更大的阶级划分和分离。没有货币,就没有雇佣劳动,因而也就没有利润和处于另一种[社会]形式上的利息,因而也就没有不过是利润一部分的地租。
  在货币的形式上,在金银或银行券的形式上,收入当然已经不能让人看出,它所归属的个人,只是作为属于某一阶级的个人,只是作为阶级的个人,只要个人不是靠行乞或偷窃获得这种收入,因而,毕竟只要不是从这种形式的收入中侵吞这种收入并以相当强制的方式成为某一阶级个人的代表。[收入]转化为金银,抹杀和掩盖了阶级性质。由此造成了资产阶级社会中的表面上的平等——撇开货币不谈。另一方面,在货币制度充分发达的社会中,由此事实上造成了个人的实际的资产阶级平等——就他们拥有货币,而不管这种收入的来源而言。这里已经不是象古代社会那样,只有特权人物才能交换这个或那个,而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一切,每个人都能够按照他的收入转化成的货币的数量来进行任何的物质变换。娼妓、科学、庇护权、勋章、地租、阿谀者,一切都完全象咖啡、糖、鲱鱼一样成为交换物。在等级的范围内,个人的享受,个人的物质变换,取决于个人所从属的一定的分工。在阶级的范围内,则只取决于个人所能占有的一般交换手段。在前一种情况下,个人作为受社会限制的主体,进入由他的社会地位所限制的交换。在后一种情况下,个人作为一般交换手段的所有者,进入同社会为万物的这一代表者所能提供的一切东西的交换。在货币同商品的交换中,在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这种贸易中,当工厂主从店铺老板那里购买时,他象他的工人一样是消费者,仆人和主人都是用同一货币价值得到同一商品。因此,在这种交换行为中,转化成货币的收入的特性消失了[Ⅶ—52],一切阶级的个人都变得模糊而消失在买者的范畴中,他们在这里同卖者相对立。这就产生了一种假象,即在这种买卖的行为中看到的不是阶级的个人,而是没有阶级性的单纯进行购买的个人。
  我们首先撇开收入的特有性质,这种特有性质不表现在金银上,就象尿味不表现在妓院税上一样,罗马皇帝阿德里安曾说这类税没有臭味![141]这种性质重新表现在受支配的货币量上,整个说来,购买的范围取决于收入本身的性质。最大的消费者阶级即工人所购买的物品的范围和品种,受他们的收入本身的性质的限制。当然,工人可以不为自己的子女买肉和面包,而把工资买白酒喝掉。这是在实物工资制下做不到的。这样一来,他的个人自由就扩大了,也就是说,白酒的支配作用有了更大的活动余地。另一方面,工人阶级用他们超过必要生活资料的积蓄可以不去买肉和面包,而是去买书籍以及请人讲演和召开群众大会。工人阶级有了更大的手段来占有象精神力量这样的普遍社会力量。凡是收入的性质仍然取决于谋得收入本身的性质,不是象现在这样单纯取决于一般交换手段的量,而是取决于谋得收入本身的质的地方,工人能够与社会发生的并且能够掌握的那种联系,是无比狭窄的,而进行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物质变换的社会组织,从一开始就受到一定方式和特殊内容的限制。因此,货币作为阶级对立的最高表现,同时使宗教的、等级的、智力的和个人的差别变得模糊。封建主曾徒劳地试图——例如在对资产者的关系上,采取奢侈法的办法——在政治上防止和摧毁货币的这种起普遍拉平作用的力量。可见,在消费者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行为中,质的阶级差别消失在量的差别中,消失在购买者拥有的货币的多少中,而在同一阶级内部,量的差别则形成质的差别。于是,[区分为]大资产者、中等资产者、小资产者。[Ⅶ—52]


写于1851年3月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1977年《共产党人》杂志第1期
原文是德文



  注释:
  [134]马克思的《反思》写在第Ⅶ笔记本的第48—52页,第Ⅶ笔记本主要是就货币和货币流通理论问题从不同作者的著作中做的摘录。这个笔记本是马克思大约在1851年3月写完的,因此,《反思》的理论水平反映了该时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状况。这个时期是进一步积累大量的实际材料——具体的、历史的和理论的材料——并从具体研究资产阶级经济过渡到表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职能的纵深结构的进一步概括的时期。《反思》在较高水平上继续了四十年代开始的对小资产阶级的——特别是蒲鲁东主义的——观念的批判,这些观念用资本主义货币制度的缺陷来解释经济危机,企图人为地构想货币,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不让货币具有货币的属性”。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对蒲鲁东主义的批判是在1857—1858年手稿和以这一时期他所制定的价值理论和货币理论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1859年)中完成的。——第154页。
  [135]见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802年巴黎版第2卷第292—293页;托·图克:《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1844年伦敦第2版第36页;《调查金条价格高昂原因的特别委员会报告。根据1810年6月8日下院决定刊印》1810年伦敦版。这个报告的摘录包含在第Ⅶ笔记本的第29—31页中。
  马克思后来在《剩余价值理论》和《资本论》第3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分册第111、255—258页;第25卷第500—504页)中对斯密和图克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作了评论。马克思在引用斯密的话时,转述了斯密著作的法文本译者热·加尔涅的说明:“dealers是指‘全体商人、制造业者、手工业者等等,一句话,是指一国工商业的全体当事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111页)。——第154页。
  [136]马克思后来在1857—1858年和1861—1863年手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6卷上册第394—397页;第26卷第2册第602—611页)中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生产过剩问题的辩论,特别是李嘉图和西斯蒙第在这场争论中的立场作了详细评论。——第154页。
  [137]马克思后来在1857—1858年手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6卷上册第413—424页)中对蒲鲁东的简单化的观点作了批判,蒲鲁东把生产过剩的原因解释为工人在资产阶级社会不能赎回自己的产品。——第155页。
  [138]马克思对北明翰银行家托马斯·阿特伍德建立的北明翰派的代表“小先令派”的评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6卷上册第395—396页;中文版第13卷第71—73页;第23卷第260—261页;第25卷第610—611、634—635页。——第159页。
  [139]最后两句话马克思在页边用线划出。——第159页。
  [140]见麦·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1845年莱比锡版第353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3卷第461—466页)中对施蒂纳关于货币性质的小资产阶级观点作了批判。——第160页。
  [141]如果马克思所举的事实是正确的,那么阿德里安皇帝是重复了韦斯帕西安皇帝就他征收厕所税一事所作的一句回答。——第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