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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

(一九五〇年一月)



  *本文原本写于1949年11月至1950年1月间。后来,由于被迫离开香港,没有写完就放下了。一直到最近清理旧稿,才把这篇三十多年前写的文章找出寄来。作者认为“文内对毛泽东这个‘理论’的批判(尤其对毛关于中国的历史发展,以及对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的错误判断),都保有原来的价值。至于本文没有写完的部分,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文化’,后来毛在这方面的实践,即在1949年革命胜利后最初几年的路线(具体表现在《共同纲领》中),很快被迫加以改变,已足够证明毛的有关主张的破产,经不起证验了。”



  列宁在一九一九年俄国十月革命的前夕曾经写道:
  “马克思学说,在今日的遭遇,正和历史上数见不鲜的被压迫阶级解放斗争中的领袖们和革命思想家们的学说所遭遇的一样。在伟大革命家活着的时候,压迫阶级经常的缉捕他们,对他们的学说极端的憎恶,极端的仇视,和疯狂似的造谣与中伤。在他们死了之后,便企图把他们作为无害的神像,所谓把他们加入圣人之列,略略表彰他们的名字以‘安慰’和愚弄被压迫阶级,同时却阉割革命学说的内容,磨灭这个革命学说的锋锐,使它庸俗化。现在资产阶级和工人运动内部的机会主义者,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制造’马克思主义。他们忘记、抛弃、曲解马克思学说之革命方面和革命精神。他们把那资产阶级所能接受,或似乎可以接受的部分,提到第一位,而加以颂扬。”(《国家与革命》第一至二页)
  列宁所描述这一极端可鄙和险恶的情景,现在正以前所未有的放肆姿态在全世界范围内重演出来!主要不同之点:在当时的“工人内部运动”导演背叛角色的,是与列宁敌对的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者”,特别是俄国的孟什维克,而至今天却是自称列宁的继承者的斯大林及其党徒(各国“共产党”的领导人物)。在现时的中国,甚至整个的东方,毛泽东已成了这一串演背叛角色的第一号“明星”。
  毛泽东自得到斯大林的指示发明其“新民主主义”,并著之为《新民主主义论》后,不但由“中国共产党”(这是共产主义其名而背叛其实的政党)大肆宣传,并已由该党当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而写在它的党章上面了。(见《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总纲”。中共是没有党纲的,承认“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就等于承认毛泽东的一切写作或毛泽东本人为“党纲”!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古怪现象。)随后,更继续获得了各式资产阶级及小资产阶级的“民族党派”或“民主人士”所“接受”,所拥护。(以前,这些“党派”或“人士”的领袖们,对于马克思和列宁的学说与思想,差不多都是“极端憎恶,极端仇视和疯狂似的造谣中伤”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只须指出李济深、黄炎培、张东荪、马叙伦、罗隆基、章士钊……一批人的名字就够了。)迄至最近,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甚至通过所谓“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即中共及各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党派所指派的代表会议)而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了。(见《人民政协共同纲领》“序言”)虽然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较之以前第二国际叛徒们的“机会主义”要远为浅薄与荒唐,但在“中共”的军事冒险空前胜利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伪装之下,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影响,迷惑了千百万的群众,我们迫于历史的责任,为了将中国的工人阶级、贫苦农民及一切革命分子从“新民主主义”的骗局下解脱出来,为了尽可能挽救中国免于未来的巨大灾难,对于毛泽东这浅薄而荒唐的“新民主主义”,不得不进行较有系统的检讨和批评。虽然,这一检讨和批评,因各式敌人的迫害而拖延了时间,但现在来完成还是不算过迟的。

“中国历史的特点”究竟何在?


  毛泽东为了建立他的“新民主主义”的“体系”,首先便希图从中国历史上去搜寻一些“特点”,来作为他的“历史根据”。下面便是他所发明的“特点”的总结:
  “自周秦以来,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其政治是封建的政治,其经济是封建的经济。而为这种政治经济之反映的文化,则是封建的文化。
  自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中国社会又逐渐生长了资本主义因素以来,即自鸦片战争到中日战争,一百年来,中国已逐渐变成了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现在的中国,在沦陷区,是殖民地社会;在非沦陷区,基本上也还是一个半殖民地社会;而不论在沦陷区与非沦陷区,都是封建制度占优势的社会。这就是现时中国社会的性质,这就是现时中国的国情……”(见《新民主主义论》第三节“中国的历史特点”)
  这一“总结”,虽然是一种纯粹抽象而又十分幼稚的图式,但毛泽东对于“中国历史特点”与“现时中国社会的性质”之曲解与无知,却已充分给暴露出来了。让我们先从“中国的历史特点”说起:
  “周秦以来,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单只这一图式,就已足够暴露毛泽东对于中国历史的一般发展,(且不说它的“特点”吧!)是如何地外行!实际上,秦以前的社会和秦代及其以后的社会,是有着极大的区别的。毛泽东所谓周代社会,即西周、春秋和战国时代的社会,固然是一种封建社会;但秦始皇的统一集中的君主专制,正是建立在此种封建社会的破灭上,即建立在被消灭的战国诸侯的封建割据的废墟之上的。——这是一个绝对不可否认的划时代的历史事实,是理解秦以后的历史及其特点之锁钥。可是毛泽东对此不但毫无所知,却反而加以曲解道:“如果说周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么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见毛著《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第四页)让我们问:如果“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也称之为“封建国家”,则“封建国家”在社会学上的定义又是什么呢?依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与人类历史发展的事实来说,所谓封建国家,只能是各个诸侯互相对立的分治的(即反中央集权的)国家,或“诸侯割据称雄的国家”——这在现时已成了一般的常识。然而毛泽东却恰好缺乏了这种常识!所以当他特为“中国封建时代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指出“各主要特点”时,虽然背诵了封建社会的经济是“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公式,却完全没有提到“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乃是封建社会在“政治制度”上的主要特征,是“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之一种必然的反映。因而他昏瞆地把君主“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即在摧毁“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并与之对立的国家),也称之为“封建国家”了!如果依照毛泽东的说法,则秦始皇之并吞六国,摧毁各个诸侯的封建割据制度,变封建为郡县,建立统一集中的君主专制政权,都没有任何客观条件为其基础,而成为毫无意义的任意胡为了?!
  但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凡是历史上的重大事变,绝不是任何英雄好汉的任意胡为所造成的。事实上,秦始皇之摧毁战国的封建割据,而建立统一集中的君主专制制度,完全是由于:自春秋战国以来,手工业与农业生产之生长,商业资本之发展,货币流通范围之扩大,原有公社土地之变成自由买卖,社会阶级之分化与新的阶级之形成,等等客观条件所促成的。换言之,秦始皇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乃是由于春秋战国以来,商业资本的巨大发展,浸蚀了“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基础之历史逻辑的产品。这在客观上,正是为商业资本肃清了道路,替它准备了相当统一的国内市场,这从秦始皇之统一文字、货币与度量衡等设施上,异常清楚地表现了出来。
  如果参考一下欧洲历史发展的事实,那就更为明显。欧洲自经过“十字军东征”之后,特别是经过新大陆与至印度洋航路的发现之后,商业资本获得了空前巨大的发展,因而中世纪的“封建诸侯的割据”制度急剧地倒塌了,代之而起的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已绝非中世纪的“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反而是在摧毁这种封建国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所以此种君主专制的时期,并不等于封建社会时期,而是由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因此,马克思曾称此时期为“前资本主义时期”。中国历史,自秦代至清末,在本质上正类似欧洲此种“过渡时期”,所不同者:在欧洲的“过渡时期”只经过二百余年,而在中国则拖延了二千余年。这正是中国历史长期停滞的具体表现。
  毛泽东说:“中国自从脱离奴隶制度进到封建制度,即长期停顿起来,这个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多年……”(同上引书三至四页)“长期停顿”,如果就秦以后的历史说,自然是事实,甚至还可算是一个“特点”。但毛泽东将秦以前的历史也放在“长期停顿”之列,那就完全谬误了。周以前的历史,我们这里姑且不提。(毛泽东所说的“奴隶制度”虽未指出属于何时代,但一般说,像古希腊罗马那种奴隶制度,却还没有根据证明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但自西周经过春秋至战国,这一段历史,不但不是“长期停顿”,而且是逐步发展的。西周是封建制度的形成时期,春秋是封建制度的繁荣时期,而战国则是这一制度发展到了顶点,同时又趋于衰落的时期。这不但由春秋战国的农业、手工业及商业经济之逐步发展,获得了证明;即春秋战国时代所逐步形成的那种蓬勃焕发的思想文化,也足为佐证。而毛泽东却以“长期停顿”四个字,将中国历史上这一发扬光大的上升阶段完全抹杀了!
  毛泽东不但抹杀了秦以前的历史发展,即对于秦以后的历史“停顿”也是莫明其所以然的。因为他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内专论秦以后的历史特点一章(标题为“古代封建社会”)中,虽然说到秦以后的历史特点如何“停顿”,却完全未曾提到这种停顿的根本原因。但说明这种根本原因,对于理解秦以后的历史特点,是极关重要的。就秦所建立的统一集中的君主专制政权来说,在某种限度内确已为商业资本开辟了道路,为它准备了一个国内市场。可是,商业资本要走上工业资本,绝不是在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范围内所能完成的。它需要一个广大的国际市场。欧洲的商业资本主义能够过渡到工业资本主义,根本原因就是由于美洲与向东方航路之发现,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以整个地球为范围的国际市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及其他文献中,对于近代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的解释,就是从这一观点出发的。)秦代及以后的中国,还根本谈不到这个国际市场的条件。所以当时的商业资本,根本没有进至工业资本的可能。因而便“长期停顿”了下来。这不仅中国如此,所有古代的“文明国家”,从巴比伦、埃及、印度、乃至古希腊和罗马,虽然都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商业资本,但因为这个根本条件(国际市场)之缺如,都遭受了同样的、甚至更坏的命运。
  正因为商业资本不能进到工业资本,根本没有前途,它就只能转入农村,去收买土地,放高利贷,垄断农产品,与地主、官僚纠结在一起,形成整个君主专制的支柱,空前残酷地去压榨农民。(在以前古典的封建社会里,压榨农民是要受“自然经济”的限制的。)迄至农民群众被迫到无法生存时,于是暴动起来了,且曾多次形成了全国范围的农民战争。(这在以前古典的封建社会里,是不曾发生过的。)每一次农民战争的结果,虽往往推翻了旧王朝,(这王朝也常是被商业资本所腐蚀了的。)但由于缺乏新兴城市阶级的领导,(这又是由于商业资本转入农村,不能在城市发展工商业,形成一个像欧洲前资本主义时期的那种城市“第三等级”的结果。)致被统治阶层内的某一部分所利用,有时为外来落后民族的侵略者所利用(如满清),因而又产生了新的王朝。从农民暴动中涌现出来的新王朝,起初也多少迁就农民的压力,打击旧官僚地主,抑制商业资本的跋扈,减轻租税,甚至承认农民在暴动中所争得的某些权利(土地权在内)。但经过一个和平发展的时期之后,商业资本又抬起头来,与新兴的官僚、贵族、地主重新结合去压榨农民。经过一定时期之后,于是新的农民暴动又重演出来了。这种由商业资本无出路而转入农村所造成的循环的农民暴动,及其后果所促成的改朝换帝”,便是秦以后的历史所以“长期停顿”之最主要的原因,及其最基本的特征。正因此,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沉淀物:专制主义的毒害,官僚的横暴腐化,封建式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以及极端保守与野蛮的积习,成为一份“遗产”,一直到今天沉重地压在全民族的头上。
  毛泽东看到了秦以后农民暴动的事实,曾经强调地说:“只有这种农民暴动和农民战争,才是中国历史进化的真正动力。因为每次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见同上引书第五页)这不但没有证明毛泽东认识了秦以后的最基本的历史特点,反而暴露了他自己的农民主义的小资产阶级立场。“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固然打击了官僚、地主、商业资本的统治,(可不是对“封建的统治”)却不曾“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反地,“每次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的结果”,常是大大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把整个的社会经济基础倒退到更原始的状态里去的。这是无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农民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里,固然是主要的社会生产者,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主要负担者,是最受剥削和最被压迫的阶层。但因为它所代表的手工生产方式,及其所具有的一切落后的保守根性,是无法推动社会的生产力向前发展的。所以它屡次被迫而举行的暴动,既不能解除自身的镣铐,更无法发展社会的生产力,其主要的历史作用,只能是替统治阶级的腐败机体轮回输血,使其苟延生命而已。要想真正使“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的结果”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那就必须在一个代表更进步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城市阶级领导之下,这样的阶级,在以前的西欧(如英法)是资产阶级;而现时的中国,就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彻底粉碎压榨农民的一切旧制度创造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来代替它才有可能。这是马克思主义者认识了秦以后的历史特点,并从循环的“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的痛苦经验中,所能得出来的唯一教训。毛泽东正因为不了解这特点和教训,所以长期地,并愈来愈深地陷在小资产阶级反动思想的泥潭中。(我们在下面各章中,将逐步暴露他这种反动思想的广度和深度。)

什么是“现时中国社会的性质”?


  毛泽东对于“中国的历史特点”之无知与曲解,既是如此,那他对“现时中国社会的性质”之判断,其谬误又究在何处呢?
  首先就在于他把“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地位,也当作构成“社会性质”的基本因素,套在“现时中国”的头上。这不但完全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且也是违反了一般的常识的。所谓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只能是表示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另一国家或民族的隶属或依附的关系。可是,绝不能拿这种隶属或依附的关系来判定那个国家或民族的社会性质。要判断某一个国家的社会性质,依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只能从那个国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关系来决定。同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许多国家,他们中间的经济基础,往往大有差异,因而其社会性质也是大不相同的。例如加拿大与阿比西尼亚,在本世纪的二十年代,都同样算是殖民地国家,但前者的社会性质,早已是资本主义的,而后者则还停留在半封建的,甚至半氏族的阶段上。又如土耳其与阿富汗,直至今天都还是半殖民地的国家,但前者的社会性质,已是资本主义的关系占了优势,而后者则尚停滞在封建关系占优势的状态中。如果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同一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国家中,也因其经济上的发展,而表现其社会性质的变化。十九世纪初与廿世纪初的加拿大,其地位都同样是殖民地;但在十九世纪初的加拿大,很难谈得上什么资本主义,而到了廿世纪初它却已明显地成为资本主义的国家了。土耳其,在十九世纪中叶即已沦于半殖民地的地位,但在那时它还是属于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而现在,无论在那一方面,都已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占优势了。假使我们把这个星球上所有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国家,按照它们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列出一个表来,那我们将看到从原始氏族式的、半封建的、落后资本主义的,一直到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的一幅历史逐步上升的图画。如果依照毛泽东的说法,不但赤道非洲那些氏族式的殖民地,封建关系占优势的阿比西尼亚与阿富汗,资本主义占优势的土耳其与印度,以及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加拿大,都要被列在同一社会性质的水准上(统统名之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甚或“自治领”的社会),而且一百年来的加拿大、印度和土耳其等国家的社会性质,都不曾有过任何的变化了。想不到自称“马列主义者”的毛泽东,其荒谬,其缺乏常识,竟达到如此的地步!
  至于毛泽东说:“不论在沦陷区与非沦陷区,都是封建制度占优势的社会。”如果依照这种说法,那末,中国就不是“半封建的社会”,而应当称为“封建制度占优势的”“社会”了。然而这还不过是毛泽东的思想混乱与自相矛盾的表现之一,他的真正荒谬还不在于此,却在于“封建制度占优势”的断语的本身。
  我们试问:“封建制度占优势”的证据究在那里?毛泽东不但在他的《新民主主义论》内没有一句提到,即在他那《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内专论社会性质的一章中,(标题为“现代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也不曾明白告诉人们。他迫于不可否认的事实所指呈的,反而是:
  “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曾经对中国的社会经济起了分解的作用。因为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一方面破坏了中国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破坏了城市的手工业及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又一方面,则促进了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第七页)
  “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乃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这是毛泽东自己也不敢否认的。但既然这一“经济基础”是被“破坏”了,那又怎能谈得上“封建制度占优势”呢?!毛泽东的“矛盾逻辑”,真是愈来愈稀奇!但尤其稀奇的还是底下的话:
  “于买办阶级之外,帝国主义还需要一种更大的社会力量,作为他们统治中国的支柱;这种社会力量就是中国的封建残余。”(见同上引书第十页)
  既然号称“封建残余”,怎么能成为“统治中国的支柱”?!更怎能在“现代的中国社会制度”里“占优势”呢?!!无论毛泽东如何精于诡辩,他总是无法跳出他自己所造成的这种“矛盾”的。不错,毛泽东还有一个重要的,或者算是最后的辩解,那就是:
  “封建时代的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是被破坏了;但是,……封建剥削的根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封建剥削,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与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著的优势。”(同上引书第十二页)
  我们先要问:什么是“封建剥削的根基”?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回答,那只能是:“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这一封建制度的基础。但毛泽东已经承认这一经济基础“已被破坏了”,那就等于承认“封建剥削的根基”“已被破坏了。”因此,便绝不能说“地主阶级”还“保持着”“封建剥削的根基”,只能说它“保持着”封建式的剥削方法而已。中国现代的地主阶级,对农民保持着封建式的剥削方法,无疑地是真实的。不但地主阶级如此,即帝国主义者及中国资产阶级对于中国工人及其他劳动者,也采取了这种封建式的剥削方法。这是一切落后国家的普遍而共同的现象。但封建式的剥削方法绝不等于封建制度本身。因而即令这种剥削方法“与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著的优势”,也就绝不是等于“封建制度占优势”了。何况“买办资本与高利贷资本”,正是落后国家的资本主义之构成因素呢!毛泽东希图借“封建剥削”来证明他的“封建制度占优势”这一诡辩,一经揭穿之后,只是愈加暴露他头脑昏乱与其逻辑自相矛盾罢了。
  实际上,中国典型的(真正的)封建制度,早在二千余年前即已被秦始皇摧毁了。封建制度的物质基础——公社式的的土地制度,早已变成了商品。固然,在一个漫长的时期内,“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优势”。但自外国资本主义侵入后,不仅此种“优势”激剧地被破坏,而且现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及其交换方法,也逐步地被移植过来,逐步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增加它们的作用,显出它们的威力。换句话说,自外国资本主义侵入后,资本主义的因素,逐步地打击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那种前资本主义因素的“优势”地位,并企图取而代之,——这一倾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新工业获得巨大的发展后,便已确定地完成了。自从那时以后,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无论从那一方面,都可以显出资本主义因素的“优势”来。在金融方面,现代式的银行(这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枢纽)完全压倒了那些前资本主义式的钱庄和汇号;在工业方面,较之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固然还有幼稚,但机器的生产品(如棉纱、棉布、丝绸、针织品、搪瓷、煤、铁……乃至面粉、香烟等),显然已支配了整个的国内市场;在运输上,帆船、手轮车,甚至人挑等的事实,虽然还普遍地存留着,但火车、轮船、汽车、甚至飞机,已经成为转运重要物资和旅客的主要工具了;在交通上,有线电、无线电、海底电线、长途电话、自动电话,以及通过火车、轮船、飞机等携带邮件的邮局,更是成了全国主要的通讯网。至于在农村方面,生产的方法固然还停滞在手工式的状态里,但其生产品却已普遍的商品化了,我们的农民不仅要为国内市场而生产(如食粮与原料等),而且还必须为国际市场而生产呢。根据这种种事实,难道还不够充分证明:资本主义的因素,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已经“占着显著的优势”吗?因此,中国现时的社会性质,不但绝不是什么“封建制度占优势的”或“半封建的”,反而是资本主义因素占着“显著的优势”,因而是“资本主义的”。不过我们的资本主义,比起先进国家的资本主义来,远为“落后”而已。然而这正是东方落后国家(连沙俄在内)的资本主义的特征。即以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来说,也是经过逐步发展才进到现在的高度水准的。例如十九世纪初的英国和同世纪中叶的美国,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国家,但它们那时的资本主义较之它们现时的资本主义,不但是远为落后的,甚至是不可比拟的。将现时最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来作为衡量历史上初期的以及东方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尺度,那是完全违反了历史发展的辩证逻辑;其判断或结论,不可免地要变成荒唐无稽。


中国社会各阶级与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断革命


  (这里原稿失去十三页,是论述资产阶级的反动和小资产阶级的妥协性。作者认为把他起草的《中国革命共产党党纲》作为本卷附录,可以弥补这个缺陷。因为《中国革命共产党党纲》对资产阶级的反动性已作了确切的分析了。——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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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没有广大的农民群众(主要是贫农和雇农)动员起来积极参加斗争,没有排山倒海的普遍全国的土地革命浪潮,中国革命的彻底胜利,是不可想象的。但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在经济上的孤立性、分散性,地域上的隔离性,心理上的偏狭性,以及其各层份(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等)间的利害关系之不一致等等——这些缺点综合起来,使农民本身在组织上绝难成为一种全国规模的统一集中的力量,在政治上更无法提出正确的政纲(连他自己的土地纲领在内),导演任何独立的政治作用。在中国现时城市工商业经济关系已经支配了农村的条件之下,农民只有受城市阶级中无产阶级的领导,才能团结,才能集中,并在政治上和行动上获得指挥和监督,以补充其生来的缺点,而发挥其伟大的革命力量。忽视农民伟大的革命优点,固然会陷于教派主义(机会主义的变种)的死巷,但忘记农民的严重缺点而夸大其革命的作用,更不可免地要陷进机会主义的泥坑中。而毛泽东的小资产阶级的“农民主义”,正是他不了解或忘记了农民的严重缺点所产生的。
  毛泽东在实际上虽坚持着小资产阶级的农民主义,但他在口头上总算承认了“中国无产阶级有他许多特出的优点,使他在中国革命中能够成为领导的力量。”(同上引书二三页)可是当他描写无产阶级的“特出优点”时,不但十分肤浅,而且是异常虚伪的。其肤浅的地方,可以从他所描叙的下面两点看出来:“第一,中国无产阶级身受三重压迫(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封建势力),而这些压迫的严重性和残酷性,是世界各民族中少见的;因此,他们在革命斗争中,比别的任何阶级来得特别坚决和特别彻底。……”“第三,中国无产阶级同广大农民有一种天然的联系(由于刚从农民破产出来的成分占大多数),便于他们同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同上引书二三至二四页)这里面既不曾清楚提到无产阶级对于“民族独立”和“土地革命”的确切关系,更没有指出他在全国经济命脉,即生产和交通运输中所占的决定作用。其实,中国无产阶级不仅是受帝国主义和中国资产阶级的残酷压迫,而且受他们的残酷剥削的。(其中一部分是受帝国主义——外国厂商——的直接剥削,而其他一部分则受那些和帝国主义竞争的本国资产阶级的残酷压榨。)另一方面,中国无产阶级不但“同广大农民有一种亲密的联系,……便于他们与农民结成亲密的同盟。”而且农村经济的改革,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对于他们的生活改进具有重大的影响,特别重要的是: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如不帮助农民谋取彻底解放,并与后者结成巩固的同盟,是根本谈不到的。因此,摧毁帝国主义的枷锁和封建残余势力,完成“民族独立”与“土地革命”,无产阶级无论在自身利益、同盟者的利益以及全民族的利益上,都是绝顶需要的。同时,由于无产阶级在生产上和交通运输上都控制着国家一切经济系统的神经中枢,由此使他有可能(也只有他有可能)把分散的农民及一切劳苦群众团结到自己的周围来,领导他们向着共同的目标——民族独立于土地革命——去进行坚决的斗争。
  至于毛泽东描绘无产阶级第二个“特出优点”说:“中国无产阶级,开始走上革命的舞台,就在本阶级的革命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成为中国社会里最有觉悟的阶级。”这几句话,那就不只是肤浅,简直是完全虚伪的了!不错,“中国无产阶级开始走上革命的舞台”,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这本应成为他的一个“特出优点”。但异常不幸,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即落在斯大林的官僚机会主义(俄国孟什维克的变种)的操纵之下。斯大林以“四个阶级联盟”的政策,通过“国共合作”的方式,把中国无产阶级变成了资产阶级国民党的俘虏,在第二次革命中,不仅瘫痪了中国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而且摧毁了这个阶级中一部分积极分子的肉体!一直到今天,毛泽东还是奴颜婢膝地秉承着斯大林的机会主义,用“四个阶级(工、农、小资产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合作”的政策有系统地在愚弄工人,压抑工人!!但不管中国无产阶级已往及现在,如何遭受了并还在遭受着斯大林所指使的“中共”的欺骗,他在中国社会经济及阶级关系的物质条件上,始终是革命的基本动力,始终是革命的唯一领导力量。只有当这个阶级摆脱了毛泽东党的羁轭,彻底地觉悟过来,坚决地站立起来,在政治上和组织上领导广大农民及城乡一切劳苦群众去进行真正的革命斗争,把政权夺在自己手里,建立自己的专政,中国民族民主的任务,才能获得彻底的完成。
  正因为中国无产阶级是革命的基本动力,是革命的唯一领导力量,只有他才能够领导农民及一切劳苦群众起来进行坚决的斗争,夺取政权,以此解决民族民主的任务,这就决定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因为“无产阶级一经夺取政权后,便绝不能以解决民族民主任务自限,而必须将社会主义的任务,(即没收一切资本主义的生产手段、银行、矿山、森林、土地及房屋为国有)提出于议事日程加以解决,以此走上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尤其当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已完全陷入死港、社会主义的客观条件已烂熟的现阶段,中国革命民族民主任务的解决,绝对不是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种发展已绝没有可能)清除道路,而只能是替社会主义的建设开辟前途。因此,中国的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历史阶段或时期来隔绝,而是由民主革命直接地不断地生长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这便是‘中国革命的性质’。这个‘不断革命的性质’,早已由俄国十月革命的经验无比准确地指示出来了。”(详见第四国际中国支部“中国革命共产党党纲”八至九页)
  就俄国当时革命的直接任务说,乃是资产阶级民主性的,即彻底铲除沙皇制度和解决土地问题。因此,孟什维克根据俄国革命的资产阶级性,便认为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动力,坚持无产阶级应与资产阶级合作,与之成立“联合阵线”,完成资产阶级的民主任务,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然后再来进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无须说,这是在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与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之间划了一道“万里长城”(列宁语)但列宁认为俄国资产阶级既不是革命的动力,不能解决民主的任务,而这一任务必须由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来完成,所以他顽强地反对孟什维克的机会主义主张,反对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建立任何形式的“联合阵线”、他在二月革命后,更坚持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公社式的政府(即无产阶级专政——见《四月提纲》),以此来完成民主的任务。正由于列宁的坚持,俄国无产阶级能在“十月革命”中夺取了政权,建立了自己的专政,不但因此彻底完成了民主的任务,而且随即将社会主义的任务提到议事日程加以解决,把俄国推进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途程。于是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在人类历史上破天荒地不断地联系了起来,并替其他所有落后国家的革命发展标示了一个走上胜利的唯一方向。而中国第二次革命之惨遭失败,正是完全违反了这一方向(即希图与资产阶级合作完成“国民革命”,而置社会主义的革命于遥远的将来)所造成的。
  但毛泽东对于俄国十月革命的教训既茫然无所知,而对于他自己曾经参加过的中国第二次革命的惨苦经验,又完全曲解。所以他对于中国革命的性质,就只能根据他十分有限的知识,根据他对中国社会的性质、革命的任务和动力的机会主义逻辑作出结论说:“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同上引书三二页)“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进程。而所谓民主主义,现在……已不是旧民主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论》第五页)这显然是俄国孟什维克的机会主义“阶段论”(即把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划为两个截然不同的历史“阶段”或“过程”)的中文翻版,其稍异之点仅在于:毛泽东在他自己的“民主主义”上签了一个“新”的商标而已。

 “新民主主义”的根源


  俄国孟什维克的机会主义(其“阶段论”即此种机会主义的结晶),经过了列宁长期的分析与精细地驳斥,以及经过了从“二月革命”到“十月革命”的历史考验,已经彻头彻尾地被宣告破产了。何以自称“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毛泽东,还要死死将这一已经彻底破产的机会主义搬运到中国来呢?!这是值得我们特别花点时间来加以研究的。
  据毛泽东解释他的“新民主主义”的根源说:
  “中国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革命,自从一九一四年爆发第一次帝国主义大战与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在地球六分之一的土地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以来,起了一个变化。在这以前,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之内的,是属于旧的世界资本主义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在这以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却改变为属于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而在革命的阵线上说来,则属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了。
  为什么呢?因为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与第一次胜利的社会主义十月革命,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新民主主义论》七页)
  毛泽东在前面这两段话里所指出的前提,如能加以正确的理解,是很有意义的。但他既不理解此种前提,所以他作出的结论便完全错误了!第一,“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如果就它本身所包含的“民主任务”来说,无论“在这以前”或“在这以后”,都是一样的,其性质绝没有什么“变化”。因为反帝国主义的“民族独立”与反封建残余的“土地革命”,绝没有因“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和“第一次胜利的社会主义十月革命”,而“改变”了它们的资产阶级的民主性质。这是稍具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们都能懂得的。第二,如果就“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之反帝国主义这一方面说,在客观上即是反对整个资本主义的统治,是帮助帝国主义国家内的无产阶级解放的一个助力,一支同盟军。那就不管“在这以前”或“在这以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都可以说是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因此,毛泽东希图用什么“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以及什么“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来说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在这以前”及“在这以后”的“变化”,不仅全是抽象,简直是无稽之谈。
  假如正确地理解了“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与第一次胜利的社会主义十月革命”,所引起的“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之“改变”,特别是对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方向”之“改变”,那就只能得出如下的结论:(一)因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中国的民族工业曾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因而产生了一个相当广大数量的无产阶级。从此,“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才得到了一个“基本的动力和领导”,这在客观上,使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有不断地生长到社会主义革命之可能。(二)因为俄国无产阶级在十月革命的胜利中夺取了政权,彻底完成了资产阶级的民主任务之后,立即踏上了社会主义的道路。从此,便给了中国及一切落后国家的民主主义革命不断地生长到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活的榜样。所谓“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的意义,其主要的标志正在于此。因为“在这以前”,一切机会主义者,特别是俄国的孟什维克,都一致认为东方落后国家(俄国在内)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是一个历史的阶段,只能限制在资产阶级的民主范围内,绝不能与社会主义的革命直接地不断地联系起来。但“在这以后”,东方落后国家的民主主义革命,不但可以,而且必须与社会主义的革命直接地不断地联系在一起了。换句话说,“在这以前”的一切机会主义者对于落后国家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阶段论”,经过“十月革命”的严重考验之后,已经完全暴露其荒谬和破产了。从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预示的(见马恩一八五〇年三月《替德国共产党中央部起草的通告》),为托洛茨基所阐发的(见一九〇五年托氏著的《回顾与前瞻》),为列宁和托洛茨基在“十月革命”中所实行的“不断革命论”,便成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特别是东方落后国家革命的唯一“方向”。
  而走上这一“方向”的中心问题,便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自己的专政。所以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一次世界大会上关于《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提纲和报告》中,即特别解释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与必要性,指示了无产阶级只有彻底粉碎戴民主假面具的资产阶级专政,而建立苏维埃形式的真正民主的无产阶级专政,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才能走上社会主义的胜利。随后,列宁并替共产国际起草了著名的“二十一条”,其中一条宣称:凡愿加入共产国际的,必须承认“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世界大会上,在他的《民族与殖民地问题提纲》及其演说中,更特别指出了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无须经过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可以通过苏维埃政权的形式直接走上社会主义。因此,他特别强调地说:“在落后国家支持农民去反抗地主和封建残余,是特别重要的。我们首先必须尽可能努力赋予农民运动以革命的性质,组织农民及一切被剥削者于苏维埃中。”在一个《补充提纲》(为列宁参加起草和改正的)内更加详细地说明:“……无产阶级的党,必须对苏维埃的概念进行坚强的和有系统的宣传,并尽可能快地组织农民和工人的苏维埃。这些苏维埃将与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苏维埃共和国合作,进行彻底推翻整个世界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共产国际第一和第二两次世界大会上,根据十月革命的教训,所通过的这些提纲和演说,是曾经被正式承认为全世界共产主义者的宪章的。
  但当毛泽东追叙他的“新民主主义”的根源时,不仅绝对没有提到共产国际前两次大会所通过的“宪章”,反而是完全违反了这些“宪章”所指示的“方向”。那末,它的“根源”究竟何在呢?据毛泽东的“坦白”自供,是得自斯大林,是由于斯大林在一九二五年六月间给南斯拉夫的米舍契一封论民族问题的信中有如下的话:“欧战和十月革命已把民族问题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变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新民主主义论》十页)但这几句话所含的内容,经过我们前面对毛泽东说的与此同义语的驳斥,其虚伪已经很明白了。这就足够证明毛泽东“得自斯大林”的绝不是上面这几句话,而是整个斯大林主义的体系和精神。因此,我们必须略微叙述斯大林主义的来源、发展及对各国“共党”的控制作用,然后才能彻底了解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的根源及其本质和内容。
  斯大林在俄国的三次革命中,除了串演一种无关重要的角色之外,便是暗地里带着孟什维克主义的思想在布尔什维克党内斗争。当二月革命后至列宁回国的这一段时间中,斯大林曾与孟什维克一道公然主张支持社会革命党(以克伦斯基为代表)与资产阶级联合的临时政府,并坚持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合并为一个党。当列宁提出“四月提纲”,主张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时,斯大林还是站在背后支持加米涅夫等反对列宁。在十月暴动的前夕,斯大林也以同样暧昧的态度,同情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反对暴动的行为。当十月革命胜利,苏维埃政府成立后,斯大林最热中的是权力的争取。尤其当列宁在病中的时候(一九二二至二三年间),斯大林借着总书记的地位,与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组织了“三头小组”,团结一切官僚分子与其周围,其用意在排斥托洛茨基所领导的布尔什维克革命派,准备篡夺党及苏维埃的领导权。因此引起了列宁的极度愤怒,以致他提议撤销斯大林的总书记职位(见列宁《遗嘱》)。最后甚至表示了与斯大林断绝一切私人关系(见列宁一九二二年十二月致斯大林的信)。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更肆无忌惮地排挤了托洛茨基及其所领导的左派反对派,把党、苏维埃及共产国际的领导权,操纵在自己手里,破坏了党及苏维埃内的民主制度,并于一九二四年秋天发表了他的“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学说,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彻头彻尾是国际主义的。无产阶级虽然可以在一个国家内开始进行革命,夺取政权,但要完成这个革命,尤其要进行社会主义的建设,只有在国家的范围内才有可能。所以《共产党宣言》最末的一句话,就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所以列宁屡次宣称俄国“十月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序幕”。并坚决地表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是不可想像的;这个胜利,要求若干前进国的最积极的合作,俄国却不能算在前进国之内。……”(列宁在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八日第六次苏维埃大会上的演说)但依照斯大林发明的“理论”,“社会主义”却可以在俄国“一个国家里”(一个“不能算在前进国之内”的国家里)“完全胜利”,这就再明显不过地表示他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学说,与列宁的国际主义思想完全相反了。
  显然地,斯大林此种“一国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孟什维克的机会主义的“阶段论”是一脉相承的。孟什维克企图将俄国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限制在资产阶级所容许的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绝不让它跨越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去;而斯大林则希图将已经胜利的十月革命,压缩在俄国一个国家的范围内,不许它发展到世界各国去;这还不是孟什维克的“阶段论”之继续和在新环境下的发展么?!同时,斯大林此种“理论”,又恰是俄国革命后乘机爬进各机关的小资产阶级官僚层的保守思想之反映。这个官僚层,以前都是对社会主义革命害怕得要死的。迄至革命胜利后,他们当然更害怕革命向世界各国发展,害怕世界革命妨碍了他们新得的特权利益,因而希图将这一革命限制在俄国一个国家内,关起门来“建设社会主义”,以便安然享受其果实。但为什么这个反动的“一国社会主义”“理论”,竟能获得革命后的无产阶级的容忍呢?那主要是由于落后俄国的无产阶级经过第一次大战,经过十月革命与内战时期的残酷斗争,不能及时获得西方先进国家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援助,因而陷于孤立,陷于疲劳,陷于消沉,致使新兴的官僚层获得了机会,压倒一切革命分子,反转过来控制他们了——这些条件所造成的。这又恰好证明:“一国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身,正是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后,不能发展到国际上去,因而陷于孤立,趋于堕落之一种反映。
  斯大林自发明了“一国社会主义”之后,便更加具有“信心”。他相信:社会主义的苏维埃国家,可以同资本主义世界“和平共处”或“共存共荣”。他从此即以此种“理论”为根据,以他所代表的苏联官僚层的特权利益为轴心。以后一切对内对外的政策,都全视他所代表的轴心利益为其转移了。
  自从这时起,斯大林对内政策的表现是:在国内尽力延缓计划经济的实施,向富农让步,同时严酷地压制代表工人和贫农的左派反对派;在国外,则一方面命令中国共产党与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合作”,以建立四个阶级联合的“国民政府”为限,反对武装工农及组织苏维埃;另方面,则命令苏联职工会与英国黄色工会的领袖们建立“英俄委员会”,帮助后者欺骗英国工人。其结果是:苏维埃的富农抬起了头来进行抵制,造成城市食粮的危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和英国大罢工(一九二六年)都遭受了惨败。但斯大林不仅不因此得到教训,反而将他失败的怒火向左派反对派喷射,大规模地举行“肃清工作”,几万最积极的革命分子被开除出党和撤职,几十个领导十月革命和内战的布尔什维克领袖,如托洛茨基、斯米也尓加、莫拉洛夫、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等被逮捕,被监禁,被充军——这是苏联内第一次真正的特尔米多反革命政变!从此,苏联的党权、政权、和军权都集中到斯大林一人手里,他通过格伯乌(秘密警察)控制一切,予取予求。于是,斯大林便完成了他特有的官僚的邦拿巴特独裁。差不多同时,斯大林通过共产国际的第六次大会(一九二六年秋天),排除了各国的一切不满意于他的革命领袖,把共产国际完全变成了克里姆林宫官僚独裁者的外交辅助工具。
  斯大林干完了这一切之后,他于一九二九年起,宣布了有名的“第三时期”,这就是说,他从极右的机会主义转到了极左的“盲动主义”(机会主义之变态)。在这“第三时期”的路线之下,斯大林在国内神经质地厉行“五年计划”,用行政的鞭子消灭富农阶级,“肃清”曾经与他一道打击左派反对派的“右派”(以布哈林、李可夫、托姆斯基为首)。在国际上,则指使各国共党进行毫无结果的暴动(在中国的表现,即是在荒僻之区建立“红军”与“苏维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等),并指斥社会民主党为“法西斯”,拒绝与它领导下的群众进行任何联合阵线以反对真正法西斯的威胁。而其主要结果是:把一九三〇年至三三年最有胜利希望的,足以扭转整个国际局势的德国革命,完全断送,帮助希特勒轻易地踏上了政权,加速了第二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的到来,把苏联置于法西斯进攻的危险中。
  斯大林在希特勒胜利的异常威胁之下,又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即从“盲动主义”的“第三时期”,惊慌失措地转到了比以前更右的“阵线”主义时期。在国内,他虽缓和了“五年计划”的疯狂速度,并颁布了“新宪法”以巩固官僚集团的特权。但同时却雷厉风行地进行“清党肃军”,举行了几次“大审判”,不仅铲除了整代老布尔什维克的领袖(如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李可夫等,即是在这几次“审判”中处死的),而且将在内战中建立过巨大功勋的红军头脑(图哈切夫斯基所领导的整个参谋部)也给砍掉了。在国际方面,斯大林则卑躬屈膝地向英美法等民主帝国主义国家谋取妥协,哀求与它们建立“民主阵线”或“和平阵线”,并将苏联加入“国际联盟”(在这以前,不仅列宁,就是斯大林本人也称之为“国际强盗分赃机关”的),希图以此去反对希特勒所领导的“侵略阵线”或“法西斯阵线”,去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到来。同时,斯大林又命令各国共党向社会民主党(以前称之为“法西斯”的)及一切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反动党派力求建立“人民阵线”,(在中国的表现,仍是指使中共放弃土地革命,取消“苏维埃”与“红军”番号,向国民党投降,接受三民主义——以前是称此主义为“杀民主义”的——建立“国防阵线”及“联合政府”等),企图以此为其“反侵略阵线”的辅助工具。然而结果,除了葬送了法国的大罢工(一九三六年六月)和西班牙的革命之外,更愈益促进了希特勒的冒险决心,愈益加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迄至一九三九年秋天,看到希特勒已经决心发动大战时,斯大林则又突然地放弃了“民主阵线”或“和平阵线”,不顾羞耻地转到希特勒的怀里,与之订立“德苏协定”,以此帮助希特勒立刻向波兰进攻,正式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讽刺的是:斯大林竟一反其以前反法西斯侵略的宣传,替希特勒的“侵略战争”作辩护,并攻击他以前誉之为“民主”的英美法,称之为具有“侵略性”的国家。可是,当希特勒获得斯大林的有力的帮助,“闪电地”征服了西欧,转而将其胜利的锋芒向苏联进攻时,斯大林又惊慌失措地,并奴颜婢膝地向英美帝国主义求援。
  这时,斯大林不但宣称英美帝国主义对德国的战争是“进步的”,而且是“革命的”。因此,他不但命令英美各国的共党无条件地拥护这一战争,拥护各国的帝国主义政府,而且甚至指使印度等殖民地国家的共党反对这些国家的独立运动。在中国,自“八一三”开始抗日战争后,斯大林即命令中共“拥护蒋委员长的领导”,“拥护英美联邦”,压制工农的迫切要求,与国民党及一切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党派和政客们力谋“合作”,要求建立“联合政府”,要求建立“三民主义的新共和国”等等。而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便是在此种国内外的环境里,在斯大林的官僚机会主义的领导下,尤其是在他的外交政策的迫切需要下所产生的。
  斯大林的官僚机会主义,既是继承了孟什维克主义的一切传统,并在新环境下代表官僚层的特权利益发展成为“一国社会主义”,所以它不仅具有孟什维克的一切机会主义的特点,而且还具有官僚主义的一切保守贪婪、腐败与专横的性质。这种“主义”在苏联内表现的主要特征是:在绝对维护整个官僚层的特权利益,特别是维护斯大林个人的特权利益底下,可以向小资产阶级作某种让步,但对于工人及贫农的合理要求则绝对予以压抑。尤其对于代表工农利益的革命分子,更不惜采取任何卑鄙和残酷的手段予以摧毁。在对外方面,此种“主义”虽有时摆出“左倾”的姿态,但在本质上总是图谋与帝国主义尽力寻求妥协,争取“和平”。因而命令、乃至强迫各国共党尽量与各式资产阶级及小资产阶级的党派进行“联合阵线”或“人民阵线”,建立“联合政府”或“人民政府”,等待至“适当时期”转变为共党官僚的独裁,以此为克里姆林宫官僚独裁者谋取“和平”或“反战”的辅助工具。因此,它不但公开放弃了社会主义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口号,而且对于凡是趋于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运动和党派,都不惜采用任何手段(制止、中伤、出卖、乃至暗杀等等)去绞杀它们。
  如果我们明白了前面所叙的斯大林主义的来源、发展和它对于各国共党的控制作用,以及其所具有的一切特征,不但对于毛泽东叙述他的“新民主主义”来源时所布置的迷雾一扫而空,而且对于此种“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体系”,和“实践”上表现的一切及其趋势,也就不难迎刃而解了。

“三民主义”与“新民主主义”


  毛泽东在他的“新民主主义论”中,不仅常常引证孙中山的文句作为他解释“新民主主义”的根据,而且还特别辟了“旧三民主义与新三民主义”的一章,以显示其“新民主主义”与“新三民主义”的渊源和关系。因此,迫着我们对此不得不予以简略的批评。
  毛泽东根据他的“旧三民主义”与“新民主主义”的死板公式,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为标界,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区分”为“两个历史时代”。“在这以前,三民主义是旧范畴的三民主义,……是旧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在这以后,三民主义是新范畴的三民主义,……是新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是新三民主义。”(《新民主主义论》二二至二三页)但实际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绝无所谓“新旧”之分,只是代表中国资产阶级的基本利益,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运用而已。
  如果就孙中山在一个长时期内反对满清的行动来说,是具有革命意义的,一直到今天还值得人们尊重。但孙中山的根本思想,即他的“三民主义”的“理论”,由于他所代表的阶级意识使然,不但不是革命的,而且是有类似俄国民粹派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反动的理论。”(见列宁一九一二年七月写的《中国民主主义与民粹派》一文)但代表资产阶级的孙中山,何以要采取“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理论”呢?那为的是要争取小资产阶级,乃至无产阶级到自己方面来,为他所代表的阶级利益服务。这原是一切落后国家资产阶级的初期代表所惯干的勾当。如果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内容稍加分析,其不彻底性,乃至反动性,就更加明显。他的“民族主义”,在辛亥革命以前,仅限于排满,绝不曾提到反帝国主义的问题。迄至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不但没有主张反对帝国主义,而且甚至不断地希图与帝国主义“合作”,以“发展中国实业”。(见孙著《实业计划》)即在他最后的“民族主义”演讲中,对于民族主义的解释也不仅不彻底,而且充满了混乱和反动的意识。(孙中山对满、蒙、回、藏等弱小民族的态度,便全是采取了大汉族主义的反动立场。)孙中山的“民权主义”,虽然主张建立民主共和国,但他的“军政、训政及宪政”的计划又全是反动的。尤其是他以人民为“阿斗”,以自己的党为“诸葛亮”的主张,更是反动之至。他的“民生主义”中的“平均地权”,除了完全空想之外,也是反动的。因为这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希图欺骗农民。也许毛泽东认为这一切都是属于“旧范畴的三民主义” 吧!但毛泽东仍称此种“旧三民主义在旧时代是革命的”,(同上引书三六页)这就证明他把列宁认为“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反动的理论”,也当作是“革命的”了!!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对孙中山所代表的中国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评断,毛泽东与列宁是站在完全相反的立场上的。
  但毛泽东所极口称赞的“新时期的革命的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或真三民主义”,“联俄联共扶助工农的三大政策三民主义”,(同上引书三二页)又究竟如何呢?事情非常之明显:孙中山之“联俄”,乃是因为他在一个长期内玩弄军事阴谋(即拉拢一派军阀以反对另一派军阀)的完全失败,以及向帝国主义求援的毫无结果,才转而利用苏联的威望,尤其是利用它的物质援助(包括金钱与军火)来进行反军阀的战争,以便最后取而代之,再与帝国主义进行妥协。他之“联共”,是因为看到了新兴的共产党不但与苏联有直接的联系,而且在工人及一般群众中获得了相当的影响。因此,容纳共产党到国民党内,一方面既可以经过它为媒介而获得苏联的信任和更多的援助;另方面,而且是特别重要的一方面,又可以约束它的一切革命思想和行动(即使它不致越过资产阶级利益所容许的范围),并以它为工具去笼络工人阶级和农民群众来替资产阶级服务。至于所谓“扶助工农”政策,那更是以改良主义的幻想,去直接地骗取工农群众到国民党方面来,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效劳。像这样的“新三民主义”或“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固然是“聪明的”,对资产阶级极端有利的;但对于无产阶级和农民的解放运动,却是一条绞绳!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正是在此种“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下绞死的!
  但在第二次革命被绞杀了十余年之后,毛泽东还在做梦似地叙说:“聪明的孙中山……得了列宁与中国共产党的助力,把三民主义重新作了解释,遂获得了新的历史特点,建立了三民主义同共产主义的统一战线,建立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取得了全国人民的同情,举行了第二次大革命。”(同上引书三六页)这真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但请允许我们向毛泽东先生提出一个问题:那次“大革命”的结果究竟怎样呢?不是国民党借着“国共合作,取得了全国人民的同情”,因而造成了它的极端反动、极端恐怖的军事独裁么?!不是成千上万的共产党员被枪毙,成千上万的工农群众被屠杀吗?!不是全中国的土地上都染上了共产党员和工农群众的血迹吗?!这种“新三民主义”造成的如此这般的“结果”,在中国资产阶级看来自然是“聪明”的,然而这与“列宁……的助力”不但绝无关系,并且根本是违反列宁的一贯思想的。因为列宁的一贯思想是:坚持共产主义的原则,对资产阶级及小资产阶级的任何主义进行不可调和的斗争,保持共产党的完全独立,领导工农群众走上政权。以“共产主义”与资产阶级及小资产阶级的“三民主义”“建立”“统一战线”,叫共产党加入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即放弃其独立)而“建立”“国共合作”,——这样的政策,还不算是根本违反了列宁一贯的革命思想么?!绝对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是:“聪明的孙中山”得到“助力”的不是从“列宁”(当斯大林命令中共加入国民党时,列宁正在严重的病中),而是从斯大林,从斯大林的“阶级合作”的机会主义。并且这一机会主义的“助力”起初是通过第三国际,最后则由鲍罗廷之手直接交给孙中山的。毛泽东所谓“孙中山先生在国民党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所重新解释的三民主义”的那个“宣言”,其起草人便是鲍罗廷,这是毛泽东所完全知道的。这里又一次证明:毛泽东不但把斯大林的机会主义所造成的可耻失败描绘成光荣的成就,而且还要盗用列宁的名字来掩饰斯大林的机会主义失败的罪恶行为呢!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经过了第一次革命的流产,又加上它在第二次革命中所造成的罪恶悲剧,已异常明显地变成为中国革命运动的死敌了。要想中国革命获得最后的胜利,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的政党,便必须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不管它的新旧)进行不可调和的斗争。而毛泽东直到今天还以继承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自任,“愿为”此种主义的“彻底实行而奋斗”,那今后中国革命运动的死敌,便不是国民党代表的三民主义,而是毛泽东所代表的“新三民主义”,即他的“新民主主义”了

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什么?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据他说,是要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但这种“共和国”,与其他的共和国有什么不同,其根据又何在呢?毛泽东告诉人们的是:
  “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与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这种共和国已经过时了。另方面,也与最新式的、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但这种共和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之中。因此,在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的国家形式,唯一的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也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形式。”(《新民主主义论》一六页)
  毛泽东的机会主义,在这一段里可算是最深刻地最尖锐地表现出来了。因为关于国家政权问题,是一切革命问题中最基本最中心的问题,因而也是马克思主义者与一切机会主义者间对立得最为尖锐,最不可调和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从列宁对国家政权问题的话中,引一段出来与毛泽东前面的话对照一下吧:
  “主要的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当这个社会的基础上所包藏着的阶级斗争稍稍严重尖锐起来的时候,除了资产阶级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之外不能有什么中间的道路,——这就是‘社会主义者’(指第二国际内的机会主义者——彭)所不明了的地方,这就是他们的理论上的近视他们之被资产阶级的偏见所支配他们之在政治上背叛无产阶级的地方关于什么中间道路的幻想都是小资产者之反动的悲观的情绪的反映。各先进国内资产阶级民主和工人运动一百多年的发展的经验,尤其是最近五年来的经验,都可以证明这一点。整个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内容,也可以证明这一点:马克思主义说明,在一切商品经济之下资产阶级专政之经济上的必然性,而代替资产阶级的,除了资本主义本身所发展、繁殖、团结、巩固起来的阶级——即无产阶级之外,就没有别的人了。”(共产国际第一次世界大会上《关于资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提纲和报告》重点为本文作者所加)
  从前面一段话里,我们可以异常清楚地看出:列宁根据“先进国内资产阶级民主与工人运动一百多年的发展的经验,尤其是近五年来的经验”,(即俄国十月革命后无产阶级专政以来的经验)以及“整个政治经济学,全部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关于国家政权所得出的结论是:“除了资产阶级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之外,不能有任何中间的道路。”而毛泽东却坚称:除了这两种专政之外,还有“第三种形式”(即“中间道路”)。这难道还不够证明:在国家政权这一最基本最中心的革命问题上,毛泽东与列宁是站在绝对不可调和的地位上了吗?!而毛泽东的主张,不正是列宁所指斥的“理论上的近视”,“被资产阶级的偏见所支配”,“在政治上之背叛无产阶级”,“是小资产者之悲观的情绪的反映”吗?!
  也许毛泽东要起而替自己辩护道:“列宁所说‘不能有什么中间道路’,指的仅是先进国家的形式。他所主张的‘第三种形式’,乃是专指‘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中的国家形式’而言的”。但实际上,列宁所指的是适用于一切国家的。因为列宁那个“提纲和报告”,乃是整个共产国际的纲领,又没有声明落后国家除外,当然是适用于一切先进与落后的国家的。我们姑且让一万步承认那个“纲领和报告”,只适用于先进国家。但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世界大会上所提出的《民族与殖民地提纲》以及《补充提纲》中,不是仍然坚持“在落后国家……组织农民及一切被剥削者于苏维埃中”。“无产阶级的政党必须对苏维埃观念进行坚强的有系统的宣传,并尽可能组织农民和工人的苏维埃”么?
  或者毛泽东还要辩解:他并非根本反对在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家中建立苏维埃式的无产阶级专政,而只是主张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必须建立“第三种形式”的国家,即“过渡形式”的国家。但依照毛泽东的“过渡形式”国家的逻辑,在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是不须要建立苏维埃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他后来在《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更明显地说了出来:“经过人民民主专政直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人民民主专政文献》第四页)。换句话说,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或“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一种过渡的国家形式。然而这恰恰是同马克思和列宁的主张完全相反的。马克思对于这一问题的意见是:
  “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从前者转变到后者的转变时期。同时又有一个政治的过渡时期,也是同这个时期相符合的。而这时期的国家除了无产阶级专政之外再没有其他的任何国家”(见列宁著《国家与革命》一二五页所引,重点是我加上的。)
  列宁除了完全赞成马克思上叙的意见之外,并加以解释道:“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那段进展,是要经过无产阶级专政的,而且非如此不能成功。因为要打破剥削者资本家的抵抗,没有其他的人,也没有其他的方式。”(同上书一二九页)最后,列宁根据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的经验,更将马克思前面的公式加以具体化说:
  “苏维埃共和国不但为民主制度的最高的形式……而且最可能保证最健全的进到社会主义之过渡的唯一形式。”(列宁《论立宪会议的提纲》)
  马克思认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除了无产阶级专政外,没有别的任何国家。”而毛泽东则坚持还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列宁认为“苏维埃共和国”是“最能够保证最健全的进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的唯一形式。”而毛泽东则坚持:在落后国家中还有“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或“人民共和国”,是进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到形式”,而且是“唯一的不可移易的形式”。毛泽东之背叛马克思和列宁,难道还有辩解余地吗?!!
  至于毛泽东的“人民共和国”或“人民民主专政”,其本身是极端荒谬的,自相矛盾,根本违反阶级斗争的逻辑的。第一,“人民共和国”即等于“人民国家”,但恩格斯曾认为“‘人民国家’与‘人民自由国家’是一样的荒谬,一样的离开社会主义的。”(见《国家与革命》九七页)为什么?因为“国家”决不是代表抽象的人民,而只能是代表某一阶级的专政机关。或如列宁所说的:国家不是别的,就是一个阶级压倒一个阶级的机器。所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坚决地反对把“人民”与“国家”“连接起来”。第二,毛泽东所谓人民,是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而言,所以他的“人民民主专政”,即“四个阶级的民主专政”。但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利益是不可调和的,因为前者是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而后者则为压迫者、剥削者。试问:被压迫者被剥削者与压迫者和剥削者之间怎能谈得上“民主”,更怎能同在一个政权内来执行“专政”呢?!
  或者某些庸夫俗子们还要起来替毛泽东申辩说:不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如何,“人民民主专政”较之“无产阶级专政”总是要“民主”得多。因为前者把工农、小资产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都包含在一个政权内,让各阶级都获得民主的权利;而后者,则只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这不但对于资产阶级要压迫,而且对于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也不给民主了。但当列宁批评叛徒考茨基时,早已答复了这种庸夫俗子的民主观。他宣称:“无产阶级的民主制比任何资产阶级的民主制,要更加民主到百万倍;苏维埃政权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要更加民主到百万倍。”因为“无产阶级的民主(它的形式之一即苏维埃政权),恰恰为绝大多数的民众、为被剥削者与劳动者的民主,能得到世界上向来所没有见过的发展与扩张。”(同上二一八页与二一五页)因为“无产阶级专政”,只是对待资产阶级而言,只是镇压资产阶级的反动行为,而对于广大的劳苦群众,对于广大的贫苦农民和被压迫的下层小资产阶级分子,则是最民主的,是以最民主的精神来提高他们的地位,提高他们的自觉,发挥他们的创意力的。而包含几个阶级的政权表面上虽然“民主”,但实际上如不是戴假面具的资产阶级专政,便是一种畸形的小资产阶级的邦拿巴特独裁。历史上的许多“联合政府”是属于前者,而十月革命前一个时期内的克伦斯基政府便是属于后者。而现在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过是克伦斯基式的邦拿巴特专政之一个变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