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建筑。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1976:3[6] )
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势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1976:3-4[7] )
所有的征服有三种可能。征服民族把自己的生产方式强加于被征服的民族……;或者是征服民族让旧生产方式维持下去,自己满足于征收贡赋……;或者是发生一种相互作用,产生一种新的、综合的生产方式……。在所有的情况下,生产方式,不论是征服民族的,被征服民族的,还是两者混合形成的,总是决定新出现的分配。(马克思,1976: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