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一册(1921―1925) 中央通告第二十一号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各地委、区委、小组负责同志们: 党内组织为党的中心工作,一切对内对外发展,均与之有密切关系,前次扩大会议决议及中局迭次文告,均已再三说过。近来党的工作一天一天繁重,但是内部组织却未有显著的进步,有的地方许久没有报告,有的虽寄报告,不是漫无系统,便是失之简略,不能看出工作的进步,这样散漫的精神如果继续下去,影响是很坏的。兹特再行通告各负责同志,自后务于此点特别矫正,至少要做到下列各事: (一)小组及地方会应照例举行,不得间断; (二)开会时应常常提出具体的政治问题讨论,依本党机关报之主张,以教育各个同志; (三)负责党部或组长,应规划工作,分配各个同志担负训练各同志使成为真能行动的党员; (四)每次接到中局文告后,应即提出会议讨论,并尽力执行,执行时有无障碍及其结果,均应随时报告中央; (五)委员会或组长,至少一星期应向中央作报告一次报告一星期内所做工作; (六)报告不宜过于简略,要很有条理的述明各项工作之全部。
这个通告发出后,中局政策略有变更,现在我们对于孙中山参加于北方和会并不根本反对,然我们当警告中山在和会中本着国民党的党纲政纲及北伐宣言说话揭破帝国主义者和军阀在和会中勾结宰制中国的阴谋。
注释 [1] 毛泽东的英文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