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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告第二十四号

——对北洋军阀召开善后会议的对策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日)



同志们:
  现在军阀的善后会议条例已经公布,我们对付的态度应由各地国民会议促成会进行及准备左列各事:
  (一)通电说明无人民代表参加的善后会议之危险。
  1.此善后会议是段祺瑞借此勾结各省失势的小军阀结合己派的新势力和他派军阀对抗,此种新结合必酿成和他派军阀间的新战争,给帝国主义者侵略中国之又一机会。
  2.段祺瑞悍然不顾民意召集善后会议,乃希图在国民会议之前巩固其势力以对付国民,并以对付孙中山。
  3.借此会议为他卖国的工具,如承认金弗〔佛〕郎案,继续参战借款,办理沧石借款……。
  (二)反对善后会议有议决国家根本大法及外交军事财政问题之权利,并不能议决国民会议组织法。
  (三)继续要求人民的预备会议,如段祺瑞不许或善后会议悍然决定上列诸问题时,即准备有力的抗议,如一定时间的(一日或二日)罢市罢工罢课及罢税的运动并示威运动。
  (四)国民党代表及名流如果出席善后会议时,即电请他们主张另行召集人民代表的预备会议。
  (五)函商各地促成会速在北京开全国会议,并请北京促成会担任筹备,各地和促成会同性质的组织即令是大资产阶级号召的,也应邀其参加。
  又,列宁周年纪念日(本月二十一日)各地应在可能范围以内号召地方各团体开一纪念会。


  C.C.P.中央局 委〈员〉长 T.S.Chen
           秘 书 Leo Dschan-Lung[1]
                一九二五、一、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注释

[1] 一九二四年,罗章龙以中共中央代表名义被派出国,这一年的通告则由陈独秀和毛泽东共同签署发表。一九二五年至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前,仍由陈独秀和罗章龙共同签署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