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一册(1921―1925) 中央通告第三十二号 (一九二五年五月十六日)[1] 各区委,地委,独立支部同志们: 上海日商内外棉纱厂工人前次罢工所争得的条件,在工人方面十之八九已算失败了,讵日本资本家于工潮解决后,每借端为难,不履行双方签定之条约,近则借故开除参与上次工潮之工人代表,致激成第十二厂工友的罢工。到昨日(十五日)第七厂工友照常上工,日厂主不许。乃要求其发给工资,该日本厂主不但不许,竟以手枪向工人轰击,当场击毙工友顾正红,王福金两名,受重伤者四人,轻伤甚众。现小沙渡一带在日厂作工的工友以无端受此奇辱,死伤多人,议决从十六日起,全体罢工,以与日资本家奋斗。各地同志对于此事,应即号召工会,农会,学生会,以及各种会社团体一致援助: 一、由各团体宣言或通电反对日本人枪杀中国工人同胞,这些宣言,通电在当地各报并直寄京沪各报发表。 二、由各种团体发启筹募援助上海纱厂工人捐款,款项可寄钟公龙转交。 三、由各种团体名义发起组织宣传队向市民宣传日本帝国主义者历来欺压中国人之事实,造成排货行动。 四、广州长沙等处应号召群众向日本领馆示威。
注释 [1] 原件未标明年代,是根据文件内容判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