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四册(1928) 中央通告第八号 (一九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一、对六次大会决定的路线可以发生的两个极端偏向的解释第六次大会决定目前党的总的任务是夺取广大的群众促进革命高潮更快的到来,准备在将来的革命高潮中以群众的武装暴动推翻国民党统治,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政权,澈底完成革命,这是党在目前绝对正确的路线,这是党在目前重大的任务。(参阅通告第三号)但是这一路线的解释与运用,可以发生两个极端的偏向。 (—)公开主义第一以为要夺取广大群众只有在公开工作中才有可能,所以我们应当极力找到公开的机会。所以我们的宣传应该力求灰色,群众斗争应当采用合法的形式(请愿与请求仲裁……等)。这一偏向在政治上可以走上完全放弃党的总的政治的口号,放弃反国民党的任务,在组织上可以走上取消秘密工作。结果是引导群众走上合法运动的幻想,完全帮助资产阶级。 (二)排斥一切公开工作第二个偏向以为既然夺取群众,是在准备暴动推翻国民党政权,那末一切工作都只能采取秘密的方式,一切公开方式都势必要走上抛弃党的政治口号的宣传,引导群众走向合法的幻想而完全排斥。这一偏向可以使党减少接近群众的机会,完全离开群众,缩小党的政治影响,客观上也是帮助资产阶级。第一个偏向只注意到如何组织群众,而没有注意到要夺取群众到党的政治影响之下来,以准备将来推翻国民党的政权。第二个偏向,注意到党的总的政治的口号——推翻国民党政权而没有注意到如何夺取群众,这都是与党的目前的总的路线相违反的。 二、正确的解释与运用所以这路线的正确的运用是要利用一切公开的机会来扩大党的政治的宣传,决不能放弃党的政治口号,去找公开的机会。要领导群众一切斗争,在斗争中更要加紧党的政治口号的宣传。现在指出下面几个实际的具体的问题来解释这一原则: (一)请愿问题党决不是领导群众作请愿运动,但要利用请愿运动变成示威运动。 群众斗争起来以后,马上去向国民党或政府请愿,希望国民党或政府来仲裁或承认,这是很明显的合法运动。 所以党决不能主张或领导群众的请愿运动。因为这一请愿的方式很易增加群众对国民党的或政府的幻想。但是决不是群众要去请愿,马上认为这些群众还没有觉悟便“自标高洁”的不管群众。这样无论这一请愿的结果如何,群众都要离开我们。正确办法是当群众主张请愿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指出国民党是代表豪绅资产阶级的党,请愿决不会得到好的结果,同时仍要参加这一请愿运动,把请愿运动变成示威运动。如主张群众去而反对代表去,在群众当中鼓动坚持条件,反对领袖的妥协……等。这样失败了,使群众更加认识我们,而走到我们影响之下,胜利了使群众认识是由于斗争的力量得来,而不是出于国民党或政府的恩惠。也可以增加群众斗争的勇气,认识我们党主张的正确。 (二)仲裁问题要在群众中反对仲裁制度,但在被压迫时可接受仲裁。 群众斗争,要由党部或政府来仲裁,这完全是一种阶级调协的办法,党必须坚决在群众中宣传反对。必须指出这一制度完全是豪绅资产阶级欺骗群众压迫群众剥削群众的狡计,而主张直接谈判。但是如果到了遭受政府压迫,不接受仲裁便要失败的时候,也可以接受仲裁,使群众不致因完全失败而瓦解。同时可以增加群众对国民党和政府的愤激与仇视。否则必会因压迫失败而怨恨我们。这就是说在宣传上一定要反对到底,在行动上到不得已时可以接受仲裁,宁可受压迫而接受仲裁,绝对不能赞成仲裁。 (三)群众组织的登记问题必须在被压迫时方能接受登记。 每一个群众组织,都必须到国民党部或政府登记,当然是豪绅资产阶级破坏和限制群众组织的阴谋。我们必须在群众中坚决的指出这一阴谋来打破群众合法的幻想。同时要领导群众不管甚么“条例”“登记”等自动的公开的组织起来(当然同时还要有秘密组织),但是到了政府压迫,如果不登记,便要完全解散时,也可以接受登记来保存组织。因为这样不单身使群众不会发生合法的幻想,并且还可以使群众对政府愤激与仇视。至于现在国民党的“整理制度”当然要反对到底,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因为是由国民党委派的组织而不是由群众产生的组织。这样的组织完全没有群众的意义,完全失掉了群众的作用。 (四)对国民党召集的群众运动的策略应该参加进去来宣传我们的口号。 国民党号召的群众运动,只要是有群众参加(不管是群众愿意与否)我们必须参加进去,提出我们的口号来扩大反国民党的宣传,使群众渐次走向我们影响之下来。如果不参加便是离开群众断送群众给国民党。假设参加进去而不提出我们的口号,当然便是帮助了国民党。但是最大部分的群众已经反国民党,已经到了我们影响之下的时候,那末国民党召集的群众运动,便不应该号召群众去参加而是要求由我们自己号召另一群众大会去和他对抗,或者号召群众抵制。 (五)对反动或黄色的工农群众组织的策略应该参加进去扩大我们的影响渐次夺取其群众。 对反动或黄色工农群众的组织,只要他有群众便应该参加进去来扩大我们的影响,最主要的就是要坚决的主张群众的民主制度来反对国民党或政府的委派干涉或领袖包办的办法。同时当然要提出群众迫切的要求来号召群众的斗争。就是反动或黄色群众组织中的指导机关,只要是群众选举出来的,也应该参加进去。因为到了指导机关,更易于提出我们的主张,扩大我们的影响。但是这个机关是由国民党或政府委派的,便不应该参加。因为我们要澈底反对这种委派制度。 上面提出的这些实际问题的策略,都是党的目前总的政治路线的正确的运用,其他各种类似的问题,当然也是一样。总之一切可以公开向群众宣传或组织群众的机会,都不应当放弃。如果“自标高洁”,惟恐稍一公开,便要走上政治的堕落,必然使党无法接近群众,深入群众中去扩大我们的影响来夺取群众,便是很明显的左倾的幼稚病。如果只求公开,不惜放弃党的总的政治口号,必然要将群众断送给资产阶级,便很明显的是右倾的机会主义。这两个极端的危险在目前党内虽然还没有明显的系统的形式〔成〕,但是在许多实际问题上常常表现这样左倾右倾的错误,这都是与党的目前政治任务不相容的。 各级党部对此必须有详细的讨论与了解。 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