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七册(1931) 中央为扩大灾民斗争致各级党部的一封信 (一九三一年八月十六日) 各级党部: 中央根据最近关于水灾的决议和宣言,认为要使各级党部更能切实的在政治上组织上动员广大的灾民群众起来斗争,必须有以下具体的指示: (一)迅速成立灾民斗争委员会——现在灾区已达十六省之广,灾民即照反动报纸统计至少已有五千万以上,同时目前的形势,水灾是在急速地发展,各级党部若不乘早成立专门的斗争委员会来领导这一斗争,显见将有尾巴主义的危险。此种委员会主要的意义与任务:是在利用群众公开的斗争方式,实现我们党的领导,同时此种委员会既负有专门的责任,更可以集中一切精神注意到各方面斗争的联系,毫无疑义的这种组织在目下是万分必要的。它的组织方法与其他临时斗争委员会相仿,以农村工厂水堤或街道为单位,凡有我们的直接关系(如党,团,工会以及其他群众组织所在的地方)或间接关系的地方(如派人,经过我们的组织,经过灾民)都应马上成立,委员会具体的名称,可依各种环境而不同(如抢粮团,灾民自救团所推选的委员会),不要机械地称为灾民斗争委员会。委员会的产生,不必一定拘拘于普通形式上的选举,只要灾民聚集的地方(如灾民逃难处,收容所,抢险和筑堤的时候,打水利局打差船的时候,灾民被军警压迫的时候,灾民抢粮分粮的时候,以及其他种种斗争聚会的时候),即应加紧我们的宣传组织工作,告诉他们的真正出路,经过我们组织下的人或个别积极的灾民分子,来发动提出带有最大被动性的口号,由此产生灾民斗争委员会。开始甚至于不能包括全体灾民,由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发起推动其他部分,根据“八一”及万宝山惨案的教训,要绝对反对形式主义,等待主义,因为这在实际上,等于取消斗争,放弃斗争。自然,这里要绝对反对一切离开群众,失掉群众的立三主义的工作方式(例如仅由党,团的上层机关指定成立,或地方党部在名义上成立一个架空的委员会就算了事)。至于委员会的工作方法与内容,我们从为可依各地的环境,定出具体的分工。在不是直接受到水灾的地方,我们仍然可以成立灾民后援会,在这里一方面援助灾民斗争,一方面与水灾的影响作斗争(如米粮加价,借放赈加征的各种税捐等),最后关于灾民斗争的具体行动,我们认为必须根据中央所提出的具体的部分口号(如分粮吃大户,不纳税,不纳捐,反对军警压迫灾民,反对奴役灾民等),发展为具体直接的行动,与目前正在发展着的红军苏维埃互相呼应。 (二)组织灾民自卫队——目前灾民的斗争在许多地方已经不断地与帝国主义国民党的警察军队发生直接的冲突(如汉口的特别戒严,安徽的抢粮运动,江都灾民焚烧水利局差船时的斗争),同时各地成千累万的灾民避难,在啼饥号寒的条件之下,更易促起广大的灾民群众对统治阶级的压迫取直接反抗的形势,另外一方面,农民的斗争对于红军苏维埃的发展,却有很大的意义。因此,我们认为在各地灾民中有积极组织灾民自卫队的必要。此种组织的任务:主要的是在扩大并巩固灾民的斗争,使灾民的力量更能团结起来,使他们的斗争更能深入尖锐,以至与游击队红军的力量互相应和,直接为苏维埃政权而斗争。它的组织方法,可由灾民斗争委员会号召群众自愿加入,人数不必一定,即无新式武器,棍棒农具均可,主要的是在它是真正灾民群众的武装力量,它的斗争是与广大灾民斗争配合起来的,而不是单纯的孤立的军事行动。 (三)尽量扩大灾民斗争的宣传鼓动工作——这里我们要提起各级党部注意的:第一,必须揭穿国民党帝国主义关于水灾的解释,他们认为这是“天灾”,几十年一循环的自然现象,实际上中国水灾兵灾旱灾所以如此之大,年年不断,完全是帝国主义国民党统治的结果,水利不修,农村经济破产,连年军阀混战种种原因所造成。第二,必须揭穿和反抗帝国主义国民党关于水灾的一切压迫欺骗奴役剥削的行动(如工赈急赈,善后,赈灾捐,军警压迫灾民,灾区宣布特别戒严,逮捕灾民,以及华洋义赈会的种种行动),拿我们党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斗争方法来领导灾民。第三,把扩大灾民斗争的宣传与红军苏维埃的发展联系起来,说明澈底解决灾荒的办法,只有推翻国民党帝国主义的统治,建立全中国的苏维埃政权。 (四)灾民斗争与其他斗争的联系——过去许多地方两个极端的错误,不是把某种斗争与一般斗争对立起来,便是看不出某种斗争在一定时间内的重要性。现在我们认为灾民的斗争,已经包括了广大的劳苦群众,在许多地方已经爆发为抢粮烧水利局的斗争,这一正在发展著的灾民斗争,恰在全国危机更加深入的基础上与红军苏维埃的胜利,城市的工人斗争的发展互相错综,无疑的这种形势需要我们的党以最大的努力把它汇合起来,这一点是我们在领导灾民斗争中所应特别注意的。 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