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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彼得格勒维堡区赤卫队代表会议通过的赤卫队章程

(1917年10月7日〔20日〕)


  这份章程虽然只是在一个区的代表会议上通过的,但它具有典型意义。它反映了整个彼得格勒市赤卫队的情况,说明它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组织纪律。

  一、赤卫队的目的和任务,成员的义务
  1.工人赤卫队是保卫工人、农民和所有被资本压迫的社会公民免遭资产阶级的压迫、暴力和专横的工具。资产阶级力图借助常备军加强自己的统治和从人民手中夺取全部革命果实。
  2.赤卫队目前的任务是同反革命作斗争,直到实行全民武装之前都是这样。
  3.赤卫队员不分其政治和革命的信念,性别及民族,均是工人赤卫队员,自愿加入,并且任何时候均可退出。
  4.每个赤卫队员拥有武器的权利如同男女公民的各项其他权利一样,是其不可分割的权利。因为只有在资产阶级统治的阶级国家中才限制公民武装的权利,并借助常备军的帮助用武器的力量迫使被压迫的工人和农民阶级为压迫和掠夺效力。
  5.赤卫队员应该记住:由于任何公民不分政治和革命信念、性别、民族都可能成为赤卫队员。所以,赤卫队是第一次尝试用事实证明,消灭常备军和实行全民武装的可能性。
  6.所有年满18岁、未发现有不良行为的人均可加入赤卫队。如果申请加入者有不良行为,则应取得工长委员会和政治组织的信任后方可加入。
  7.每个赤卫队员担负的义务是:
  (1)按时参加会议和操练;
  (2)操练时要无条件执行指挥员命令;
  注:没有可信服的理由三次不出操者,开除赤卫队。可信服的理由是,那些已经了解军务的赤卫队员被分队指挥员和委员会免除了操练。
  8.每个赤卫队员服从自己的选举机构不是由子盲从,而是因为这些机构是由他自己自由和独立选举出来的。
  9.赤卫队是自愿和自由组成的民主机关,因此,无论哪一个赤卫队员都不应为自己要求报酬、
  10.每个赤卫队员都要小心保护他得到的武器。
  故意损坏或丢失枪支者将被开除出赤卫队,并要他们照价赔偿。
  每一个赤卫队员有义务保持自己武器的洁净。如在指挥人员指出后仍有破坏此项义务者将被开除出赤卫队。每个赤卫队员应记住,他的使命是保卫自由,因此,他为了施加暴力和限制公民的各项自由而使用武器是最大的犯罪,将受到从赤卫队中除名的惩罚。
  11.每个赤卫队员在战斗状态下应当记住,他保卫的主要不是自己,而是革命的成果,因此,每个赤卫队员都应根除一切怯儒的表现。
  12.凡是抵触自由制度行为和破坏赤卫队任务的赤卫队员均应受到同志审判会的审判。
  13.队长的行动应当依照总章程。
  在战斗时队长应把战斗队的领导权集中在自己手中,对所下达的命令严格负责,在关键时刻(作为)他们的先进战士应以自已的榜样,鼓舞自己的队伍。
  队长离队应预先选出他的接替人。
  14.赤卫队员加入赤卫队时领取证明他属于赤卫队的证件。
  二、组织系统
  1.工厂战斗队的管理权属于工厂赤卫队委员会。
  委员会负责战斗队的军事准备工作和它的经济组织工作。工厂赤卫队委员会不少于5人:
  (1)1名工厂委员会代表,
  (2)3名赤卫队员代表,
  (3)工厂赤卫队队长。
  如果5名成员不足以应付大量重要工作,委员会可以补充必要数目的赤卫队员代表。
  赤卫队委员会归赤卫队区指挥部管辖。
  2.各工厂的战斗队分为排、连等,组成支队。
  区支队归区指挥部管理。后者从属于区工兵代表苏维埃,但享有内部自治。
  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没有赤卫队或赤卫队组织得不好的工厂指导组织赤卫队,为此,指挥部要进行讲课,召集会议等。
  区指挥部应关心区支队的战斗力,为此,它要组建通讯班、机枪班、炸弹投掷班和救护队。
  区指挥部领导区支队的战斗准备工作,派遣指导员、规定检查、设置警报等。
  区指挥部管理枪支弹药,负责它的统计和分配工作。区指挥部有权解除队长的职务。
  区指挥部在战斗时刻有权征集工厂的一切设备用具(汽车、摩托车、马匹等)。
  区指挥部有权召集区赤卫队代表会议。
  区指挥部的资金来源于社会组织的捐赠、授课和会议的收入等。
  此外,赤卫队委员会从工厂工人提取一定比例的扣除额,其中一半归区指挥部支配。
  区指挥部由下列人员组成:
  (1)区工兵代装苏维埃的代表3-5名;
  (2)代表会议选出的赤卫队代表4-6名;
  (3)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军事组织的代表2名;
  (4)指挥人员的代表2人进入区指挥部的指挥机构。
  3.市赤卫队的最高机关是彼得格勒赤卫队司令部,他从属于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但享有内部的完全自治。
  所有赤卫队区支队归它管辖。
  它由下列人员组成:
  (1)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的代表;
  (2)各区的代表;
  (3)工厂委员会中央理事会的代表;
  (4)工会的代表;
  (5)指挥人员的代表;
  (6)军事组织的代表。
  三、赤卫队的战斗分队
  (1)40-60名战斗人员组成一个排。
  排长和排的全体成员选出指导员,他是一名懂得军事的工人或士兵。
  排根据其大小,分为2-3或4个小队。小队长也选举产生。
  (2)两个排组成一个连。每连80-150人。连长由全连成员选举产生。
  (3)四个连组成一个营,每营400-600人。营长由全营成员选举产生。
  (4)两个营组成一个团,每团800-1200人。团长由全团成员选举产生。
  (5)区的各团组成区支队。区支队归区指挥部管辖。
  (6)所有的队长都是选举产生的,并可以根据会议的多数进行改选,会议则是根据三分之一成员的要求举行的。
  本章程经区代表会议通过,维堡区必须遵照执行。代表会议希望市赤卫队也按照这个章程进行组织。

(译自《彼得格勒十月武装起义》集196-1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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