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1956年匈牙利工人代表会(摘译)

关于全国工人代表会的决议



  大布达佩斯中央工人代表会召集了首都与全国的工人代表会的代表们,准备讨论罢工问题、工人阶级的要求与政府对这些问题的态度。然而,政府却不准代表们在大布达佩斯工人代表会总部开会。经过漫长而深入的讨论后,在场的代表们通过了以下决议:

  1、政府必须承认,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性工人代表会是唯一有权代表工人阶级谈判的机关。

  2、如果政府发布正式声明承认这一点——不迟于11月22日——我们就会于11月24日在全国复工(但仍然保留继续罢工的权利)。

  3、全国工人代表会讨论复工问题的会议,原定于11月21日早上9点整在体育场举行,但由于政府的阻挠而未能举行,为了对此表示抗议,大布达佩斯工人代表会通过决议,号召在首都举行总罢工,但食品工业的工人不参加。

  4、政府必须与全体工人代表会的代表进行谈判,时间不得迟于11月24日。

  5、由大布达佩斯中央工人代表会于1956年11月14日通过、并经过全国各地工人代表会的修改的决议,应当成为谈判的基础。

  6、政府与工人委员会的代表必须定期发表公报,报告谈判的进展。

  7、我们要求政府满足以下要求,作为它愿意参加谈判的表态:
  (1)立即释放所有被捕、被监禁或被驱逐的平民和军人,并公布他们的姓名与地址。必须把这些人移交独立的匈牙利法庭管辖。
  (2)被移交给匈牙利法庭处理的人必须在公开的法庭上接受审判。

布达佩斯,195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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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布达佩斯与全国各地的工人代表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除了布达佩斯的代表之外,还有多瑙河地区代表、托托巴尼奥矿工代表、杰尔代表、多瑙彭泰莱代表、佩奇代表、以及外省的许多工人代表会的代表。

《我们的国家》,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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