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盛宣怀说到有理的压迫〔1〕 盛氏的祖宗积德很厚,他们的子孙就举行了两次“收复失地”的盛典:一次还是在袁世凯的民国政府治下,一次就在当今国民政府治下了。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五月十日《申报·自由谈》,署名丁萌。 〔2〕 盛宣怀(1844—1916) 字杏荪,江苏武进人,清末大官僚资本家。曾经办轮船招商局、电报局、上海机器织布局、汉冶萍公司等,由于营私舞弊,成为当时中国有数的富豪。一九一一年任邮传部大臣,曾向帝国主义出卖中国铁路和矿山等权利,滥借外债,以支持清朝政府垂危的统治。辛亥革命后,他的财产曾两次被查封,第一次是民国初年,但随即于一九一二年十二月由当时江苏都督程德全下令发还。第二次在一九二八、一九二九年间,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命令苏州、常州、杭州、无锡、江阴、常熟等地县政府全部查封盛氏产业,但一九三三年四月又命令清理发还。 〔3〕 五七和五九 一九一五年一月十八日,日本帝国主义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企图变中国为其独占殖民地的“二十一条”要求,并在五月七日发出最后通牒,限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满足之答复”。袁世凯政府不顾全国人民反对,于五月九日悍然接受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后曾以每年五月七日和九日为国耻纪念日。 〔4〕 誓不签订辱国条约 这是蒋介石集团为掩饰其卖国面目的欺人之谈,如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蒋介石在接见各地来南京请愿学生代表时说:“国民政府决非军阀时代之卖国政府,……决不签订任何辱国丧权条约”;一九三二年四月四日汪精卫在上海发表谈话时也说:“国民党政府坚决不肯签字于丧权辱国条约。” 〔5〕 航空捐 参看本卷第17页注〔3〕。 〔6〕 《五一告工友书》 指国民党操纵的上海市总工会于一九三三年五一节发的《告全市工友书》。 〔7〕 在一九三三年国民党主持的上海五一节纪念会上,所谓上海市总工会代表李永祥曾说:“中国资本主义之势力,尚极幼稚,中国工人,目前所受资本家之压迫,当不如当时欧美工人所受压迫之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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