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托派少数派刊物《新旗》 -> 第九期    相关链接:郑超麟

我们要的国民大会是什么?

舒严〔郑超麟〕

(《新旗》第9期,1946年10月10日)


  本文作者舒严,即郑超麟的笔名。本文探讨的,也是“国民会议”这个话题。作者指出,由各政党曾经协调分配席位的国民大会,并不能充分反映大众的意愿。即使召开了,仍然只是几个主要政党在谈权力分配的条件。作者指出,历史上的法国“国约会议”〔今译“国民公会”——上传者注〕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权,是历史上最民主、权力最大的国民大会,也是1946年的中国,值得去奋斗落实的目标。
  限于篇幅,可能也限于思路,作者没有展开谈到历史上的国民公会,经历了多次震荡,保王党以及对保王党斗争不坚决的派别,都被陆续清除。假如中国要落实类似国民公会的机构,在已经经历了二十多年残酷斗争,壁垒分明的背景下,是否现实?但至少,作者指出,只有工人阶级主导的斗争,有可能建立这样一个让最广泛民众有机会参与政治生活的机构,而起来行动的大众,既然可以在资产阶级统治下,建立一个最具民主意义的机构,那么他们也完全有力量让这个机构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
  回过头看,1946年的中国社会,处于美苏冷战开幕的时代背景,也处于1917年革命后,苏维埃国家持续影响世界性阶级斗争的历史背景下。过了这么多年,我们今天知道,面临冷战的苏联,谋求在周边建立反西方的安全屏障,从而帮助了中共在东北的社会改造,奠定了全国解放的重要基础。回过头看,一个群众性的,以争取社会改良与政治自由为目标的运动,在40年代后期的中国,没有撇开国共阵营而独立存在的空间。
  无论如何,本文的思路仍有启发意义,即行动起来的劳动大众在资本主义秩序下,去争取落实最广泛的民主,这股力量完全能越过秩序,去建立一个工人自己的秩序。

(上传者注)



  国民大会开会日期快到了,当政的国民党表示决不再延期,在野的共产党和民主同盟则表示不愿参加这个国民大会,因为召集命令违反了政协决议,而内战枪声至今尚未停止。国民党是否能因共产党和民主同盟的反对而改变它的决心呢?即数日之内是否能颁布命令又加一次展延会期呢?我们不知道。
  我们要说的是:我们不仅反对十一月十二日召开的那种国民大会。即使内战停止了,即使国民党政府依照政协决议召集了,即使共产党和民主同盟参加了——这种国民大会,我们也是反对的。因为这种国民大会仍然是十年前国民党一手包办的旧代表和现在各党派协商分配和指定的新代表所组成的。如此产生的代表都非中国民众自由选出的,都不能代表中国民众利益。
  我们要求停止召集这种国民大会。
  我们要求重新制订国民大会选举法,依照普遍、直接、无记名原则,让民众自由选举代表,成立一个全权的国民大会,或制宪会议。
  制宪会议应制定一部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过去的宪法草案,无论是以前原文或后来修正文,都应抛弃,而推选委员会重新起草。宪法制定之后,应提付全国国民投票表决可否,经过了全民投票通过以后,才能成为正式的宪法。
  制宪会议的任务不仅以制定宪法为限。一经宣布开会,制宪会议就应操有国家最高权,不仅操有立法权,而且操有行政权和司法权。制宪会议应从国民党区域政府和共产党区域政府接受一切权力,成立一个临时的统一政府,对制宪会议负完全责任。临时政府国防部应统一指挥全国所有正规军以及辅助的武力。
  未来政治的和经济的制度,完全由制宪会议决定,决定以前,即正式宪法颁布以前,一切都保有临时的性质。
  总之,我们所要的国民大会,乃是法国大革命时的“国约会议”(Convention Nationale),自有历史以来最民主最有权力的国民大会。我们所要的,并非乌托邦,而是历史上曾经实现的,现在又有实现可能的一种制度。
  现在有实现可能么?现在中国还能实行典型的资产阶级革命中最典型的制度么?
  全然可能的,但非必然的。一切视我们为之努力的程度而定。首先,我们努力争取最民主的选举法;其次,我们努力保障最合法的选举;其次,我们努力选举最能代表广大民众利益的代表;其次,我们努力提出最符合广大民众利益的纲领;其次,我们努力……但这一切努力能否成功,全视广大民众,尤其负领导责任的工人阶级,是否崛起,是否以议会外的民众力量去支持议会内的代表人为定。广大民众崛起,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为自己利益而斗争,不仅可以实现资产阶级领导之下,为自己利益而斗争,不仅可以实现资产阶级革命中最革命的议会制度,而且能使这个制度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