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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丝织工人的来信

(1946年4月30日)
来源:《青年与妇女》1946年第3期


编辑先生:

  偶然在报摊上看见《青年与妇女》这本刊物,细细一看,觉得内容很不错,虽然在我们工人看来,未免感觉高深一点,但也还能看得懂。同时又看见征求生活报告的启事,故冒昧把我们丝织业工人的生活向大众报吿一下。

  丝织业的工人,战前待遇堪称不错。但自“八一三”沪战爆发后,各厂纷纷停闭或裁员减薪,及至国军西移,虽曾再度繁荣,但因在敌伪反动政策高压之下,工人没有团结,故待遇仍极微薄,甚至于一天工作十四五小时还不够维持个人生活。而资方呢?八年来假借敌伪势力,剥削工人,投机囤积,发国难财者不知有多少。如某某厂,开办时只有数台织绸机,但五六年后,已发达为一百余台,而工人生活则一日不如一日。现在抗战胜利,天日重光,工人生活,理应改善,但资方却借口销路不畅,成本太重,拒绝工友最低限度的合理要求,迫使工潮发生。以目前来说,要算我们丝织工人的待遇最低了。如十小时工作,每星期日休假,女工生产期内工资照给等劳工法规早已规定而其他各产业部门均早已实行的条件,我们还未争取到。丝织工人为一专门技术工人,由艺徒而达到熟练须经过艰苦的学习过程,而计件工资制更是资本家剥削工人最巧妙的方法,五光十色的花式织品,对工人的体力尤其是目力损害甚大,所以每个织工到了四十多岁即不能继续工作,而厂方是没有养老金等规定的。工人工资,应以工人生活费高低而定,而不应以厂方一时困难而定。若因厂方一时困难而减低工人工资,那么,厂方赚钱时,红利是否可平均分配?何况资方的业务秘密并没有公开,一切帐目并没有让我们知道过,赚钱亏本谁知道呢?

  这次工潮,自二月二十六日开始提出要求,直到现在已四十多天了。劳资双方经数度谈判,没有结果。劳方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三月二十八日全体万余人齐集社会局请愿调解,但资方拒不出席,在群情愤激下,社会局劳工处李处长电召资方同业公会负责人出席谈判,经数小时磋商,议决九项决定,劳方认为十分满意,即行散去。不料三十日接获社会局决定书,内容已变更为十三项,不用说,多余几项都是对工友们不利的。就是本来九项,内容亦已改变,工友们实无法接受,但从此却得到了一个严重的教训,即一切只有依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对任何人都不能存有幻想,于是工友们被迫罢工了,坚持了十多天,当局却来了一个训令,要我们先复工后仲裁,虽然工友们大都不愿复工,但工会为了要遵守法令,一定要工友们复工。但谁料反因此引起了更不幸的流血惨案,事情是这样的:沪东杨树浦海州路源通绸厂,在罢工期间由于工友们努力争取,厂方不得不供给他们膳食,但十五日复工后,厂方立即宣布停止供膳,工友们当然忍受不了这无理的对待。遂齐向厂方提出质问,言词之间发生冲突,厂方即打电话到格兰路警局召来大批警士,捕去工友及代表八名。于是立即激动了全沪丝织工人的愤懑,同赴警局要求保释,并高呼口号保障人身自由,警局方面鉴于群情激昂,密布警察镇压。并由第三科许科长答允释放,劝工友们先行散去。这时忽然来了一辆汽车,内座几位资方代表,接着经过他们的挑拨和指使,警局即称被捕代表已犯法,须移解法院。工友们听到了这个消息情绪更趋激昂,发出了抗议的呼声,并围住资方的汽车,于是警局便使用暴力手段,一时自来水,刺刀,枪柄,皮靴齐向工人群众攻击,打得落花流水。而资方的汽车就这样冲出重围去了。结果工人受伤十余名,一名重伤,更再捕去工友数名。翌日,全上海丝织工人,为响应源通厂的不幸事件,再度罢工,并号召各产业部门的工友同情援助,我们不能否认到:目前为止,全上海的工友尚未真正的团结起来,而工会更只是要求我们工人服从工会,工会则服从社会局。那末社会局又服从谁的意志呢?半年来此起彼伏的工潮,都差不多给这种“服从”带着走的。这样,我们又将被带到失败,还是胜利之路去呢?我想,看看以前被带走的人的结果,也许可以得到答复吧!

招弟 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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