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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内战》俄译本序

梁赞诺夫

(1926年)
译者:楼国华


说明〕中译本载于马克思著,郭和(楼国华)译《巴黎公社》,上海金星书店1940年11月1日出版。


  巴黎公社是国际无产阶级运动史上的一个转换点。它第一次提出了工人阶级夺取政权的实际问题,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

  正当整个资产阶级的世界,用污泥浇拨到巴黎的英勇工人的身上时,马克思用第一国际的名义,起来保护公社的战士,并且指出如何从工人的实际斗争的要求中,生长出无产阶级新的组织形式,如何奠定新的国家形式,在这个形式的框子里,无产阶级可以去实现共产主义。根据着一八四八年革命的经验,马克思早已得到了这样的结论:无产阶级之夺取政权,不能简单地占有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关,它必须摧毁全部旧的官僚的与军事警察的机器。这结论他最初规定在自己的《雾月十八日》中。公社的经验,最后证实了这个理论的结构。

  在其短时间的存在中,公社表示出:无产阶级之夺取政权,必须造成新的国家机关,它那各个不同的环,调节着各个本身的需要。公社来不及完成自己的工作,但它已经指点出某些新的——苏维埃式的——国家组织的特点。

  公社,把一切劳动分子联合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之下,将政权与立法权统一在自己的手里,将一切选举出来的,可以撤换的负责人服从于自己的支配,——这是新的国家组织的基本核心,它显示出各区、各省以及国家中的劳动者的自治。这种公社结构与苏维埃组织的相似是一目了然的。现在连资产阶级的历史家,也在指出这一点了。他们仔仔细细地在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与在法国大革命中寻找苏维埃组织的萌芽。

  巴黎公社的经验,在十月革命的经验中被极度地利用了实行了,并且经过了十月革命,它又对匈牙利的与德国的革命发生了影响。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只是马克思对于国家观点的系统化,马克思这种观点最后是在巴黎公社的影响之下形成的。因此,详细地研究这个经验,成为每一革命马克思主义者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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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译本,是以列宁编订的那一种俄文译本作根据的。我们改正了几个错误与行文上的晦涩处。“帝国主义”一词(本译本中凡遇“帝国主义的”,均译成“帝国的”。——译者)现在因为有了新的历史意义,所以改成“凯撒主义”了。这名词更能表示出那一种国家政权形式的本质,它当资产阶级业已失却治理人民的能力,而工人阶级还没有获得这种能力的时候,是一种唯一可能的统治形式。现代的法西斯主义,不过是调节于新的历史条件的这一“凯撒主义”罢了。

  除了恩格斯的序与第一国际总务委员会关于普法战争的两次宣言,我们还加了许多附录。巴黎公社的宣言,公社本身及其执行机关所发的一些重要命令与决议,这乃是认识公社立法活动之最重要的文件。

  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信札,对于他们两个关于巴黎公社的观点的发展,是一些很有趣味的补充材料。

  为要给凡尔赛的刽子手——梯也尔与加利费——的“文明”行为开一张更完全的清单,同志们在齐波泰尔的书中摘取了一段。(即俄译本的第五附录《凡尔赛刽子手下的牺牲者》,本译本并未搜入。——中译者注)

  后面的索引是波达尔科夫与弗里格梁特两位同志做的。



感谢 先知在1917 收集、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