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王凡西 -> 《电影漫谈》(1956)
一、电影漫谈
欣赏与学习
看电影是一种享受。照一般想法,凡属享受,都是生来就会,无需学习。如果有人说,享受也得学而后能,一定会引人大笑。其实,享受和工作一样,确乎需要学习,看电影这种享受更需要学习。
你也许会反驳我:“平均我每星期都要上一次电影院,可我从来不曾学习过电影,难道就不算享受吗?”
你反驳得对,你当然在享受,如果是受罪,你怎么肯花了钱去买票呢?可是,你这话与我说的并不冲突,因为同样是享受,程度上可能是相差很大的。一个学习过如何欣赏电影的人,和你——假定你是全未学过的——同看一张影片,在享受上所获得的满足,可能有极大差别。同样花了一元钱的代价,他获得了百分之百的满足,你却只得到了百分之五十!这不是吃亏?不是浪费吗?这不像一个不会吸烟的人硬吸最名贵的雪茄?不是白白糟蹋吗?
另一种情形,假定你们所同看的那张影片根本是很坏的,只因你没有欣赏——亦即判断——他的能力,看过后却大为赞美,竭力推荐,这岂不是等于把一种劣等香烟当成上等牌子买了来,并且还介绍别人去买吗?
在烟草方面,这例子充其量不过是你个人上当而不自知,别人不会相信你的推荐,烟厂也不会就把此下等烟卖上等价,因此大发其财的。可是在电影方面,你这种“谬赞”与义务介绍,恰好是某种坏片子具有大的票房价值的原因,许多制片家正是利用了多数人的不会欣赏来赚钱的。
所以,我们应该把欣赏电影的知识普及开来,提高人们的认识,发展人们的嗜尚,以便他们对于影片优劣的辨别,多少有点像对烟草的品评一样:容易而正确。
不过有人会说,任何享受,要一切人经过“学习”而能获得同样的满足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享受,都是主客体的结合与相互作用。一个同样的客体(被欣赏的物品),可以因主体(欣赏者)的口味与嗜尚不同,评价大异。学习虽也包括人的嗜尚之改变在内,但这改变是有限度的。因此他们说,定出一个或数个标准,教人去欣赏什么与如何欣赏,乃是一件徒劳无功的事。我们决不幻想把人的趣味“划一”起来,但是我们认为:尽管人们口味与嗜尚千差万别,但毕竟还可以找出某些普遍承认的客观准则来的。一件被欣赏的客体的好坏,毕竟还能够定出一个相对的标准来的。不然的话,写《食经》固然是天大的蠢事,就是一切关于美术、音乐、戏剧等等的知识和经验,特别是这些方面的批评与估价,都将是多余和不能成立的了。
使人娱乐和欣赏的事物是分得出好坏的。这也就是说,艺术是能够被批评的。因为我们认为,任何艺术品,不论它是哪一大天才的创造结果,可终究服从着某些“制作法则”的(如果不是意识地服从,便是无意识地服从)。这些法则能够被人发见出来,综合起来,成为经验,成为教训,成为学问(自然这不是一成不变的,艺术的发展与新的天才的成功,恰恰在于服从这些法则而又开始打破它们)。这些学问,既可以指导后起艺人们的创造,可以评量各个已成品的好坏,又可以告诉一般人如何去欣赏这些艺术品。
电影是综合的艺术,又是艺术和科学的结合。因此,它为更多的“制作法则”所限制着。在一定限度之内,一张片子的好坏,正是决定于这些艺术的与科学的法则,即决定于对它们的遵从或违反(有时是遵从得好,有时是违反得好,不过为了问题的简单起见,我们暂且不谈后者)。
学习欣赏电影,首先就是要学习构成好电影所必须遵循的一些“法则”。
自然,关于电影的法则,不是简单,也不是明确的。属于电影科学部分的法则当然简单明确,譬如摄影、录音、色彩等等,每一部门都有专门的科学,其中有专门的法则,它们必须为各该种类的专门技术家所严格遵守。如果违背了它们,则其所制成的电影不但是坏的,简单是不成其为电影的。因为这方面的法则太明显与太专门,其好坏又一目了然,所以一般人谈电影“法则”时通常加以略去的。我们也不将谈到他们。
我们要谈的主要是电影的艺术方面的“法则”,即关于一个电影故事的形式与内容的安排和处理方面的种种“法则”,这些“法则”便是复杂与不明确的,不能与科学上的各种法则等量齐观的。
正确些说,所谓电影艺术方面的法则,实在不过是数十年来电影制作上业已累积起来的一些经验技巧,及为多数优秀艺人所公认的某些教训。理会了这些法则,电影工作者固然可以更有把握去制片,观众们也可更有根据去欣赏和批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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