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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了的照片必须再颠倒过来

郑超麟

(1991年3月6日)




  这幅照片是1933年摄的,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国民党统治下的苏州高等法院,假借江宁地方法院的法庭审判陈独秀案。第一开审时,上海的《社会新闻》(国民党特务办的报纸)的记者在审室中给被告陈独秀和彭述之二人摄影照片上,左边高的人是陈独秀,右边矮的人是彭述之。这是凡认识他们的人都认得出来的。可是,《社会新闻》发表此照片时,竟弄错了,把左边的人注为彭述之,右边的人注为陈独秀,于是颠倒了。在现代的新闻事业上,这种错误本是常事,不足挂齿。但因这二人平时极少露面,他们的照片很少流传,以致很少人知道这家报纸颠倒了照片上的人名。不幸的是,陈独秀是现代历史上重要的人物,当时的政府判他为罪犯,不许书刊宣扬他的事迹,发表他的照片,可是国外的人并不受中国政府这种拘束。他们不能不议论陈独秀,因此也不能不知道陈独秀的相貌。可是,哪里去找陈独秀的照片呢?收藏的人不敢拿出来,他们只能收集到《社会新闻》记者在江宁地方法庭的候审室拍摄的这张照片。他们又不能不沿袭此照片发表时的误注。不幸的是他们只要陈独秀的照片,不要彭述之的照片,于是一分为二,单独采用右边的人作为陈独秀的照片,发表在他们的书和文章中,一个人这样做,好多人也跟着这样做。于是,60年代和70年代国外书刊上凡有陈独秀照片的,都是这一张照片。这些好心人只愿宣扬陈独秀,不愿宣扬彭述之,结果反而让彭述之几十年间享受了陈独秀的香火。

  在这几十年中,不仅国外刊如此颠倒,连台湾和大陆书刊也是以彭述之的照片当作陈独秀的照片。

  在大陆,并非没有人收藏《社会新闻》发表的二人合照。例如安庆图书馆就有此合照。安庆是陈独秀的故乡,认识陈独秀的人还有不少,图书馆也收藏了陈独秀的真正照片,可是当时陈独秀还是“汉奸”、“托匪”,什么人敢出来更正《社会新闻》的颠倒呢?只好让彭述之继续享受陈独秀的香火。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形势起了变化,内部刊物上有人著文辨明陈独秀不是“汉奸”,也有人著文说陈独秀没有参加托派组织,或早已脱离;虽然没有人敢说托派不是“反革命”,但报刊上毕竟不用“托匪”二字了。不久,北京的革命博物馆,上海的一大纪念馆先后挂出了陈独秀的照片——真正的照片。照片解禁,书刊上愈来愈多陈独秀的照片了,可是大陆至今没有人指出《社会新闻》那幅二人合照的颠倒。国内外还有人沿袭前一时期错误。必须一劳永逸地改正这个错误。必须把颠倒的照片颠倒过来。本文开头那幅照片是从海外一本旧杂志上剪下来的,与安庆图书馆所藏同出于《社会新闻》。

  这幅照片是印在报纸上,本身就不清楚,加以几次翻拍和复印,就更加不清楚了。但轮廓还是看得清楚的。我们看见左边的陈独秀嬉皮笑脸,不把国民党司法机关的审判当做一回事,右边的彭述之则愁眉苦脸。

一九九一年三月六日




感谢 先知在1917 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