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奥格斯特·倍倍尔 -> 《妇女与社会主义》(1879年)

第三章 基督教



  在皇帝时代,罗马人的独身、无子女的习俗越来越盛行,同这种习俗相对立的是犹太习俗。犹太妇女无权选择丈夫,而由父亲确定她该嫁给谁,但结婚是她们应尽的义务。犹太法典上写道:“假如你的女儿已经成年,你就从你的奴隶中找出一个人,给他自由,让女儿同他结婚。”同样,犹太人还忠实地遵守神的指教:“你们要生儿育女,繁殖后代。”因此,犹太人不顾任何迫害和压制,勤勤恳恳地传宗接代;犹太人是马尔萨斯主义的顽固对手。
  塔西佗关于犹太人是这样说的:“他们之间团结如钢,慷慨大方,乐于助人,但对其他人则嫉恶如仇。他们从来不同敌人同吃共寝,尽管他们性欲十分强烈,但从不同外国女人发生性关系……不过他们希望繁殖人口。在他们看来,杀掉一个后代就是犯罪,而战死或被处以死刑的人的灵魂是不死的。因此他们喜爱生育繁殖,轻蔑杀害生灵。”塔西佗仇恨和嫌恶犹太人,因为他们轻视祖辈的宗教,一味积累财富。他把犹太人称作“最坏的人”和“讨厌的民族”[1]
  在罗马人统治下,犹太人相互之间越来越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他们差不多从整个中世纪起就忍受着那漫长的痛苦时期,在这期间,产生了亲密的家庭生活,今天的资产阶级社会把这种家庭生活看作家庭生活的范例。相反,在罗马社会中,使帝国走向灭亡的土崩瓦解过程巳经形成。同接近疯狂的淫欲放荡相对立,出现了另一个极端——最严格的禁欲主义。同从前的放荡无羁一样,现在的禁欲也采用了宗教形式,并极端狂热地宣传禁欲主义。统治阶级冲破一切限制的纵情享乐和淫乱挥霍同具有占领狂的罗马从世界各国带到意大利当奴隶的成千上万人的贫困形成鲜明的对照。在这些奴隶中,也有无以数计的妇女,她们离开了家园、父母、丈夫和子女,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急切渴望摆脱痛苦。大批的罗马妇女也厌恶发生在她们周围的这一切,因此,她们也处在同样心情之中。她们认为,对她们处境的任何一种改变都值得欢迎。于是她们迫切盼望改变,盼望解救,援救她们的人似乎近在咫尺。罗马人征服犹太王国和耶路撤冷的后果是消灭了民族独立。在罗马禁欲主义派别中产生了空想家,他们宣布,为人人带来自由和幸福的新王国诞生了。
  基督出现了,基督教产生了。它体现了对罗马帝国的权威和富豪统治下盛行的兽性唯物主义的反抗,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轻视和压迫的反抗。但基督教却渊源于剥夺妇女权利以及在《圣经》中把妇女视作万恶之源的犹太教,因此,基督教轻视妇女,主张禁欲,消灭任何时期都是罪恶深重的肉欲。它还模棱两可地指出,未来王国会给人们带来自由和正义,因此有的人认为未来王国在天上,另一些人又认为它在尘世。基督教就是用这些教义在罗马帝国的沼泽地上找到了丰硕的基地。希望得到自由和改变自身状态的妇女像所有的贫困者一样,热情地、心甘情愿地当起基督教徒来。直到今天,世界上任何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运动都有妇女参加,她们既是女战士也是女殉道者。那些把基督教当成伟大的文化成果的人不要忘记,基督教取得的成就有一大部分应当归功于妇女。她们皈依宗教的满腔热情不论在罗马帝国,还是在中世纪未幵化的各民族中都起了重要作用。妇女往往使最有权势的人改信基督教。例如,克洛蒂尔德促使法兰克国王克洛维接受基督教。还有坎特女王贝尔塔、匈牙利女王吉泽拉等都在自己的国家推行基督教。许多伟人改信基督教都应归功于受到妇女的影响。然而基督教并不因此而酬劳妇女。基督教学说同东方的所有宗教一样包含着对妇女的轻视。基督教要求妇女成为丈夫俯首听命的女佣,就是今天,她们也必须在祭坛前向丈夫宣誓做个顺从的妻子。
  让我们看看,《圣经》和基督教关于妇女和婚姻是怎样说的。
  《旧约》的“十诫”仅仅针对男人。在第九诫中,提到了女人,与其并列的还有仆役和家畜。它警告男人说,既不要贪恋他人的妻子,也不要贪恋他人的奴仆、使女、公牛、驴子及其他人的一切。妇女就是一件东西、一种财富,如果这财富在别人手中,那么男人就不应对其有所要求。耶稣属严格禁欲者派别[2],他的门徒问他,人是否结婚会更好些,他答道:“这话不是人人都能领受的,唯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人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了天国自阉的。”[3]阉割因此被看作虔诚的举动,是拒绝恋爱和结婚的优良行为。
  保罗被看成比耶稣本人还要更高级的基督教创始人,也是保罗才使基督教学说具有国际性并使这一学说摆脱了具有局限性的犹太教派,他在《哥林多前书》中写道:“论到你的信上所说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4]我对着没有嫁娶的男子和寡妇说,
  若他们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5]他在《罗马书》中写道:“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6]“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我们若在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7]他本人信守自己的说法,没有结婚。这种对肉欲的仇恨,也就是对妇女的仇恨,但也是对妇女的惧怕,因为从乐园的场面看,妇女是诱惑男人的人。耶稣门徒和教会长老们就是在这种精神指导下传教,整个中世纪的教会自始至终在这种精神下活动,并建造修道院,使牧师们过独身生活。就是今天,教会仍然在这种精神指导下活动着。
  基督教认为,妇女是不洁之物,是把罪恶带到世界和使男人堕入深渊的诱惑者。因此耶稣门徒和教会长老们始终把结婚看成是难以逃脱的灾难,正像我们今天谈到卖淫一样。德尔图主高喊:“女人,为了使你不要忘记,你是使人类走向灭亡的东西,你要常常双眼含着忏悔的泪,用乞求的目光,愁眉苦脸,衣衫褴褛地度日。女人!你该进地狱之门!”他又说道:“哪怕人类灭亡,也必须选择独身之路。”热罗尼莫说:“婚姻始终是一种罪恶,人们能够尽其所能去原谅和医治它。”所以,人们使婚姻成为教堂的圣礼。奥力金讲道:“婚姻是不神圣和不洁净的东西,是发泄性欲的手段。”他为了避免诱惑竟作了阉割。奥古斯丁教训说:“独身主义者就像光芒四射的星星在天上闪烁,而生他们的父母则如同黑暗的星。”欧塞比乌斯和热罗尼莫认为《圣经》上提到的“多多繁殖后代”这句话过不了多久就不会适用了,这句话也管不到基督教徒。很有影响的基督教神学家的诸如此类的引文还可举出几百条。他们通过自己的不断说教,广为传播性与性交是违反自然的种种观点。然而性交是自然的需要,满足性交是人生目的的最需要的义务之一。当今社会仍然深受这些说教之苦,要想医治它尚需慢慢来。
  彼得高喊,“做妻子的要小心侍候你们的丈夫。”保罗在《以弗所书》中写道:“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在《哥林多前书》中写道:“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象和荣耀,伹女人是男人的荣耀。”所以,他们认为任何一个笨蛋男人都比最优秀的女人要好,实际上直到今天仍然如此。保罗还反对妇女有良好的教养,他在《提摩太前书》第二章第十一节中对此有一段重要议论,他说:“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服从。我不许女入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人,只要沉静。”他在《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第三十四和三十五节中写道:“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服从,正如法律所说的。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圣托马斯·冯·阿奎那(1227—1274)说道,“女人是生长迅速的杂草,是有缺陷的人,只是其身体发展得很快,因为这是毫无价值的身体,因为造物主对女人并不在意。”“女人是为了永远受其主人和工头的压迫而生的,造物主为了确定这些人的群治地位给予他们男人所具有的各种优越条件。”
  这些学说不是基督教特有的。正如基督教是犹太教和希腊哲学的混合体一样,后两者又来源于印度、巴比伦和埃及的古老文化,所以,基督教为妇女指出的从属地位是母权解体后在古代文明世界普遍存在的一种地位。印度《玛奴法典》中写道:“不名誉的根源是妇女,敌对的根源是妇女,尘世存在的根源是妇女;因此人们应该回避妇女。”除轻视妇女外,其中还一再愚蠢地表明惧怕妇女。该法典还写道:“女子的本性就是喜爱诱惑男人,因此男人哪怕同自己的近亲也不该坐在无人之处。”就这样,不论印度人,还是《旧约全书》和基督教都认为妇女是诱惑者。任何统治关系都包含着对被统治者的贬低。妇女的这种从属地位一直延续至今,而在那些文化发展落后的东方比信仰基督教的各民族更甚。在所谓的基督教国家,妇女的地位之所以逐渐得到改善、并不是由于基督教,而是由于在反对基督教观点斗争中获得的西方文明。
  今天的妇女地位比基督教诞生时有所提高,伹其原因并不在于基督教。因为基督教只是出于强制和被迫才在妇女问题上放弃了它的真正本质。那些鼓吹“基督教的使命是拯救人类”的人当然持另一种看法。他们更主张,基督教把妇女从原来的低下地位中解放出来,因此他们在这里特别援引后来在基督教中通行的对马利亚,即对圣母的崇拜,认为它是尊重女性的象征。而信仰圣母马利亚的天主教却几乎不持这种观点。上面已经引用过的圣者和长老的言论都一致而特别表示对妇女和婚姻的敌视态度。
  6世纪在长老会会议上,曾争论过妇女是否有灵魂的问题,只以一票优势通过了肯定的意见,这个例子同样是不利于上述认为基督教袒护妇女的观点。为了让终身不结婚的神职人员——没有任何家庭的利害关系来阻止他们对教会尽责——拥有一种势力,格雷哥里七世推行神职人员独身制[8],要推行这一制度,只有当肉欲是犯罪这一观点成为构成教会基础的观点时,才有可能,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改革家,例如加尔文和苏格兰的一些神职人员以他们对“肉欲”的愤怒,毫无疑问地表达了基督教敌视妇女的观点。[9]
  天主教在信奉圣母马利亚的同时,聪明地以圣母马利亚代替了对异教女神的崇拜,这种崇拜在所有当时已有基督教传播的民族中都存在。马利亚代替了南部各民族的屈伯勒、米莉塔、阿芙罗狄蒂、维纳斯、赛莱斯以及日耳曼民族的弗莱雅、弗丽加等,马利亚只不过被基督教神灵般地理想化了。




[1] 塔西佗:《历史》第5篇。

[2] 曼特加萨:《人类爱情》。

[3] 《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19章第11、12节。——译者注

[4] 《新约全书·哥林多前书》第7章第1—3节。——译者注

[5] 《新约全书·哥林多前书》第7章第8—10节。——译者注

[6] 《新约全书·罗马书》第8章第4—6节。——译者注

[7] 《新约全书·罗马书》第6章第3—7节。——译者注

[8] 美因兹教区的牧师们对这一步骤抱怨说:“主教和院长们拥有大量财富,吃的是御膳,玩的是打猎,而我们这些又贫困又朴素的牧师们所能得到的安慰仅仅是一个妻子。禁欲可以说是一种美德,但是,事实上是“很难也是根本不能”做到的。

[9] 布克尔在《英国文明史》中,对此曾举了很多实例。该书德译者是阿尔诺尔德·卢格,1870年莱比锡和海德堡版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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