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
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统治阶级和根源于至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由此二者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动也随着被消除了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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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的消亡,国家的众多代表如内阁成员、议会、常备军、警察和宪兵、法院、律师和检察官、监狱官员、税务局和海关等等,总之,全部政治管理机构也必然消亡。兵营和其他军事建筑、司法和行政管理的衙门以及监狱等可以保存下来,别作他用。千百条法令、命令、条例统统成为废纸,仅仅留下一点历史价值而已。那些伟大的但又是如此渺小的议会斗争,连同其中的那些舌战能手,那些认为自己可以其演说统治世界、驾驭世界的人物统统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管理委员会和行政代表机构,这些部门将致力于采用最良好的方法组织生产和分配、确定必要的库存额,并在艺术、教育、交通事业以及工农业生产过程中实行和运用同预期目的相适应的改良措施。所有这一切都是实际的、看得见和摸得到的东西,因为不论对谁来说都不存在任何同社会敌对的个人利益了。每个人除共同的利益外,没有其他利益。而共同的利益在于,在组织和生产方面都要做到极其完善,最符合目的,能取得最大的好处。曾一度是国家的代理人的成千上万的人将转而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业,他们可以用自已的才智和力量,帮助社会增加财富,为社会造福。将来,人们既不知道什么是政治犯罪,也不知道什么是刑事犯罪。偷窃再也不会发生,因为私有财产已不复存在,每个人在新社会都可以轻而易举又舒舒服服地用劳动来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游手好闲的人和流浪汉”也会绝迹,因为这些人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产物,私有制一经废除,他们当然也不存在了。会不会还有谋杀?为什么还会有呢?到那时谁也不会为了使自己发财去加害他人。过去因私恨或复仇去杀人,直接的或间接的原因还在于当时社会的社会状况。伪誓、伪造文书、欺诈、诈骗遗产和假造破产之类的事还有吗?所有制已被废除,不会有人去犯这些罪了。那么放火呢?还有谁会以放火为生或满足私欲呢?因为社会已排除任何引起他仇恨的可能性。伪造货币罪呢?“啊,金钱只是个幻影”,有谁会在这上面花力气!宗教方面的诽谤还有吗?毫无意义,如果还有人为上帝是否存在而争论,那么侮辱上帝,就让至高无上和大慈大悲的上帝去惩罚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