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倍倍尔 -> 《我的一生》第三卷(1911)

莱比锡及其近郊的小戒严



  国会会议结束后,自由主义右派和保守党的报纸对我们大肆挑衅。所以我在五月初业务旅行中写信给我妻说,小戒严要来了,但不像莱比锡的人所推测的那样来在春季博览会结束后,而是来在选举以前,最可能是在七月初。我猜对了。为了制造小戒严材料,在三月初,人们第二次试行控诉我违禁集会(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第十六条),而且为这个目的也曾搜查住宅一次,但结果徒劳。控诉失败了,必须宣布我无罪。但普鲁士政府总要设法,至少能为小戒严制造个假材料。自一八八〇年晚秋以后,我们在莱比锡有一个被逐出柏林的铁匠亨利希,这个人在外表上很使人同情,后来却判明,他是负责提供小戒严材料的柏林警察代理人。
  在我们的秘密集会中,亨利希始终是最激进的。他特别愿意我们根据一个章程秘密组织起来。我竭力反对,他放弃了他的计划。但在四月初,我须出外作业务旅行。六个星期以后当我回来时,我听到的第一个消息是,亨利希在这期间完成了一个由他草拟的组织计划。我非常愤怒。如果李卜克内西和哈森克莱维尔出席这种集会,亨利希的计划会被阻止,可是他们认为有我在场就够了,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集会。我在下次集会时非常严厉地反对所作的决议,我说它是轻率的,并且要求销毁现存的全部组织章程。各方面的人都答应满足这个要求。但此后不久,警察对我们进行普遍搜捕和大批搜家时,所找到的唯一的一份组织计划是亨利希所有的。从现在起,我对他起了疑心,我也照这样来对待他。他后来完全被揭穿了,并且他在马格德堡犯了伤风败俗的罪行,必须逃跑,为了逃跑,他从柏林秘密警察那里领取了五百马克。他来到苏黎世,在这里他堕落得越来越深,终于遭到悲惨的毁灭。
  六月二十八日,我遇到另一件意外事。我的账房里来了某一个沃尔菲尔,他在柏林秘密组织中扮演一个角色而由于各种原因已引起我的猜疑。他以柏林秘密组织的名义要求我把上月收支账目抄给他一份。我立时就明白了这个人的目的何在。我把他逐出门去。一小时后,一位我党同志气喘吁吁地跑到我的住处告诉我,他刚从推布乃尔印刷所的一个排字工人那里获悉,晚上出版的官方莱比锡报上有一个内阁的公告,说自次日起宣布本市和长官公署辖境小戒严。
  事情已经决定了。
  我立即把我们面临的情况通知李卜克内西和哈森克莱维尔,并促使召开莱比锡及其近郊的受托人大会,在次日——六月二十九日晚上九点钟,在普罗布斯台达附近高地上的拿破仑碑那里集合。拿破仑碑标志着一八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拿破仑带领大军作战的地点。在当时由那里可以瞭望很远,这地区既无大树也无灌木限制视线,处处尽是农田,人们远远就能望见、辨别不速之客。今天这地区完全变了样,附近在这期间建立的莱比锡大会战纪念碑压倒了拿破仑碑。
  我们大约有一百人集会。讨论了如何组织为被流放者家属募捐,和由谁来分配款项。此外,整顿《社会民主党人报》的推销事宜并拟定选举的组织规程。我结束我的发言时向未被驱逐者劝告说,不要头脑迷乱,要屹立不动。辩论很少。然后我们互相告别,一队一队地各自回家。
  莱比锡警察所喜爱的驱逐形式是非常卑鄙的。第一批名单上的三十三人被唤到警察局,在那里把每个人(好像我们是罪犯)的相貌特征都仔细登记下来。但因没有量身长的尺度,每个人都要站在门柱跟前由一个官员用铅笔把身长记下来。这种待遇是被驱逐出境的人们所从未遭到过的。我为这件事向内务部长冯·诺斯提茨—瓦尔维茨先生提出强硬的申诉,他却为这种待遇辩护。他只同意我的非难中量身长的方式,他命令设备一支量尺。
  部长先生在这里表现了一次幽默,这个特性是他往常所没有的。
  在被驱逐的人们中间也有一批是本来由柏林驱逐出来的,他们以为必然可以在莱比锡居住,把家迁来了,所以他们特别忿怒。她们的丈夫出发的那天,妇女带着小孩前往市政府,把小孩交市政府处理。这些高贵的先生们为此感到很尴尬,允诺给予一切可能的援助。
  李卜克内西、木刻家布尔克哈特和我于七月二日离开莱比锡,步行往包斯多尔夫(莱比锡一德累斯顿铁路上的一个车站),在那里我们先从一个裁缝租了两个房间。但当他过了一夜知道窝里是什么鸟的时候,立即通知我们房间退租。李卜克内西在车站那一面租了一间房,他想在车站饭馆吃饭,那里的店主人也怀疑,他是否可以高价供给凶恶的社会民主党人以饮食,他为此特向莱比锡专区公署请示。随后店主对李卜克内西及家属很有礼貌和殷勤。
  哈森克莱维尔在被逐后偕同家属迁往乌尔岑,这也是莱比锡一德累斯顿铁路上的一个车站。这件事使这里聪明绝顶的市参议会大为骚动。这些老爷们聚首商议如何避免由于哈森克莱维尔的来临而威胁乌尔岑这个好城市的危险。他们作为一群真傻子,决议从现在起先行禁止一切集会,由事实可以假定,这些集会促进了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所禁止的行动。
  但因我党同志提出申诉,莱比锡专区公署把决议撤消,并通知乌尔岑的参议会,它只能根据个别情况来宣布这样的禁令。这个城市的首脑人物读到专区公署的批驳应该面红耳赤。后来只有限地使用禁止集会权,却是很聪明的办法。
  在我们离开莱比锡之前,李卜克内西、哈森克莱维尔和我在六月三十日发表一篇呼吁书:《给我们的朋友和同志以及一切公正的人》,其中说道:
  萨克森政府认为有必要宣布莱比锡市和公署辖境的小戒严令,“因为公众全受到威胁……”这种威胁公众安全,在该地区内是无人相信的。但这是无关轻重的。单单臆断,说公众安全受到威胁,不要法官判决,就足以使大批人妻离子散、背井离乡而遭不幸。除了一个关于一位已被逐出柏林的人的案件以外,莱比锡的法官还未得到机会,对被逐者中一个人,由于一种违反反社会党人法的罪行,而科以哪怕只是一小时禁闭或一个马克的罚金。“这种情况是世界上任何文明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怀着愤怒和憎恨,被流放者离开了故乡、妻子和儿女;他们虽则咬牙切齿地愤恨,却不得不向强权屈服。你们有义务保证他们的妻子儿女,除了丈夫、父亲、赡养者被夺去所导致的严重精神压迫以外,不要再呻吟于灾难造成的最艰苦的物质压迫之下……被驱逐的人们虽身处异乡,心情也可以轻松些,如果他们知道有数以千计的人作他们的后盾,这些人竭力帮助他们克服这一严重打击,这个打击是他们因为信念而遭到的并且他们作为大丈夫是知道如何承担的……请确信,不管我们遭到什么事情,我们总是坚定地忠诚地站在我们所为之流放的旗帜之下。”
  我们的妻子都声明准备收转各种救济,此外,我们对于在外面的通信处写的是:格利伦贝格(纽伦堡)、奥艾尔(石威林)和萨克森邦米特维达的工厂主艾密尔·巴考芬。
  募捐的呼吁起了作用,资产阶级人士屡次要求我妻,说发布一个为被流放者家属募捐的启事,这会有良好的成绩的。我妻想答应这件事。她请求莱比锡警察局和莱比锡长官公署批准这样一个启事。长官公署立即予以批驳。这个地方长官算是一个特别笃信宗教的人,这也是他的行为的特征。他提请由他那专区公署辖境驱逐出去的不下七十人。警察局向我妻提出各种各样的条件,她踌躇不决,写信往德累斯顿通知我。
  我当时的情绪是可以想像的恶劣已极。人家把我们如同流氓或者罪犯一样驱逐出去,未经法律手续就弄得我们妻离子散,我感到像是致命的侮辱,我若有权在手,对这定要报复。没有一次诉讼,没有一次判决会像那种年复一年的流放使我感到那样痛恨,那样忿怒和痛苦,一直到那个站不住的法令终于破产,使这个残酷的以人类生活为儿戏的情况告一结束为止。
  由这种情绪产生了我七月十一日给莱比锡警察局写的信,信里说:
  “接到我妻来信说,警察局对于她呈请为被流放者家属募捐一事回答说:她应将这次募捐的方式详细说明,并且还必须声明愿意记收支的细账并允许警察局审查结算清单。
  我认为末一条是没有法律根据并侮辱我妻的条件,所以建议她撤回申请。
  一八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的济贫法上并没有哪一条规定,赋与警察机关过问为慈善事业募得的财物如何使用之权。警察局这一要求是违背法令和迄今执行的济贫法的行为。
  这样的行为必然更为每个正直人士所痛恨,因为此刻莱比锡的地方报纸上正在登载着为被煽动起来的俄国平民虐待的犹太人的呼吁书,这是莱比锡的长官和市长以及许多其他高级人士发表的,文中为被驱逐的俄国犹太人唤起群众的同情,并用最动人的字句请求捐助,而莱比锡警察局却不敢向这些老爷们提出类似向我妻提出的条件。
  由警察局的这一行为,联系着长官公署的行为可以看出,在德国已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如果为被驱逐的和被毁灭的人们公开募捐和诉以同情,只有他们是非德意志人,才能获得允许,但是若为那些本国臣民的遭到不幸的家属募捐,则被禁止,否则也是百般刁难,而那些臣民却被一个所谓贤明而又仁慈的政府和它的所属机关,用冷酷的心肠和更冷酷的算计赶得妻离子散、离家背井、生活无着。
  我由此了解到,什么叫做生活在一个德意志一基督教国家和受毫无人心的衙门的统治,并且我要注意把莱比锡警察局和长官公署这种‘人道的’、特别表现基督教思想和公平司法的行为公之于世,并且到那时候在适当的地方提出谈谈。
  同时我把这联系到这个声明,即如果警察局认为在《莱比锡日报》上公布为被流放者家属募捐,应先由它那方面批准,则根据济贫法第一○三条和第一○四条明文,这只能指公开吁请募捐和挨门逐户的募捐而言。但没有任何机关可以禁止在志同道合者中间,朋友和认识人中间为所说的目的进行募捐,它也不能禁止我妻代收这种捐款。我按照这个意义通知我妻,并静候下一步的措施。”
  这封信发出后数日,我妻接到一个暗示,多加小心,次日早晨要到她那里搜查住宅了。她害怕了,把现金簿藏在厨房炉子的烟囱里。但次日早晨她煮咖啡的时候,没有立刻想到所藏的账簿,账簿烧起来,等到拉出来时已烧去一半。由于几个莱比锡同志的帮助并根据还存在的信件和邮汇执据,把现金簿重新整理出来。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