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资本主义历史的理解深深地影响着我们对资本主义本身的理解。对资本主义发展的旧有解释模式是个充满悖论的融合体,它融合了超越历史的决定论和“自由”市场的能动论。而且,在这一融合体中,资本主义市场既是个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也是人类抉择和自由的完善。这个模式的反命题将提出另一种资本主义市场的概念,它完全承认资本主义的迫切性和冲动性(imperatives and compulsions), 同时也承认这种迫切性并非植根于某些超越历史的自然规律,而是植根于某种历史的具体的社会关系中,而这种社会关系由人类行动所构成并具有可变性。我们将会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中找到这个概念,但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们却似乎并未持续地提供着这个选项。
在有关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讨论中,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的分歧丝毫不亚于马克思主义者与非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之间的差异。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对技术决定论的钟爱程度丝毫不亚于旧有商业化模式观点持有者。其他人对该模式持有强烈的批判态度,尽管后者在他们的观点中还有些许残留。鉴于这些争论仍在继续且未有定论,故而其中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地方。
马克思之后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都是建立在由他本人对“原始积累”的批判中所奠定的基础之上的。此处我们将重点关注最严肃和最具挑战性的马克思主义观点,而那些曾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昙花一现的最粗糙的技术决定论将不在我们的考察范围内。
1950年,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Paul Sweezy)和经济史学家莫里斯·多布(Maurice Dobb)之间发生了一次观点交锋。后者于1946年出版的《资本主义发展研究》(Stud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曾被前者批判过。他们的交锋后来演变成一场大论战,众多著名历史学家(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们)在《科学与社会》(Science & Society)期刊上发表文章参与了此次论战,这些文章后来被结集出版[2]。这场大论战后来被称为 “转型之争”,也成为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及其与其他派别学者之间)对相关主题进行讨论时的重要参考。
多布的作品代表了对转型的理解的一个重大进步。一如其他作品——特别是研究中世纪欧洲史的学者希尔顿(R. H. Hilton)的研究——多布的分析颠覆了旧有模式的基础,指出了旧有模式在基本假设前提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资本主义就是商贸活动在量上的扩增,以及在城镇和商贸活动中出现的封建主义之对立面瓦解了封建主义本身并催生了资本主义。
斯威齐和多布二人交锋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安置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转型的“第一推动力”(prime mover)。转型的第一动因是在封建主义的基木构成关系(即地主和农民的关系)内部产生,还是外在于这层关系, 由贸易活动的扩展而产生?
多布和希尔顿(后者在随后的论战中加入该阵营)提出了颇有见地的观点,他们认为贸易本身并非封建主义的溶解剂。事实上,贸易活动和城镇并非内在地与封建主义处处为敌。相反,封建主义的瓦解以及资本主义的勃兴都是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之内部要素所导致的,这便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斗争。希尔顿尤其指出皮雷纳的观点在实证上有缺陷,通过深入研究他发现,金钱、贸易、城镇甚至是所谓的“商业革命”都不是外在于封建制度,相反,这些因索都是内在于封建制度的。这便意味着,尽管所有这些因素都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并推动了转型的复杂进程,但它们却不能视为封建主义的溶解剂。
多布和希尔顿以不同方式提出,封建主义的解休和资本主义的崛起都是小商品生产的解放所带来的后果,具休来讲,是通过地主与农民之间的 阶级斗争使小商品生产逐渐摆脱封建主义束缚的结果。例如,多布认为, 尽管阶级斗争并未以“任何简单且直接的方式”催生出资本主义,但它的确改变了小生产方式对封建领主关系的依赖,并最终使小生产者从封建剥削关系中解脱出来。于是,资本主义的诞生应从小生产方式开始算起(它确保了行动的独立性以及从其中所发展出来的社会分化)。[3]
希尔顿对中世纪农民及其斗争的研究代表了所有时期史学研究的最重要成果。他仔细探究了中世纪斗争向地主与农民之间阶级斗争转型的轨迹。他的研究表明,地主施加于农民之上的欲转移其剩余劳动力的压力是改善生产技术的根本原因和简单商品生产增长的基础。与此同时,农民对上述压力的抗争对资本主义转型进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民和工匠经济被解放,从而为商品生产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企业家的最终出现奠定了基础”[4]。
斯威齐则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观点,他坚持认为,尽管封建主义体现着低效性和不稳定性,但却在本质上是顽强且抵制改变的,故而促使其解体的主要推动力必然是外在的。封建制度可以容忍(在某种程度上也需要)一定量的贸易,但是,随着本土化的城市贸易中心和长途贸易运输中心的建立(这一点斯威齐引用的是亨利·皮雷纳的权威研究),以交易为最终目的的生产开始出现并逐渐增长,而这与以使用为目的的封建生产原则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斯威齐认为,尽管如此,资本主义却并不是这一进程的直接产物。贸易的扩大为封建主义的解体以及进入一个本质上不稳定的“前资本主义商品生产”阶段提供了充分条件,为资本主义在17世纪、18世纪最终出现铺平了道路,但是,在资本主义的后续发展进程中,有一个独特的阶段。 斯威齐在此指出,“我们通常把从一种社会制度向另一种社会制度转型的过程理解为两种制度直接对抗并一争高下的状态”,但是如果我们也依此来理解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型,则可能会犯一个“严重的错误”。[5]
斯威齐并未对上述独特阶段提供解释,但是他对其他学者的解释却提出了质疑。具体而言有以下两点:第一,他在马克思以“真正的革命方式”发展到工业资本主义的理论基础上,质疑了如下观点的可信度,即工 业资本家由小生产者阶层发展而来。他认为,我们应该将“真正的革命方式”理解为一个进程,在这一进程中,生产者并非由小生产者发展为商人和资本家,而是“以商人和雇佣劳动雇主的身份崛起”,而且资本主义企业是以全新方式设立,而非以渐进方式源自旧有制度。[6]
第二,斯威齐认为商品生产的普遍原则并不能用以解释资本主义的起源,而且高度发达的商品生产(一如中世纪的意大利和弗兰德斯)并不必然会催生资本主义。[7]在论证这一观点的过程中,斯威齐还提出了另一点。他反对莫里斯·多布有关封建主义的衰落源自对农民的过度剥削以及由此而引发的阶级冲突的理论,认为“更确切地说,西欧封建主义的衰落是由于统治阶级缺乏对社会劳动力进行控制及利用的能力”[8]。
当然,上文是以摘要和缩写的方式提纲挈领地总结了大论战参与者们所提出的复杂观点,但我们仍能对论战双方各自理论假设提出一些重要问题。乍一看,问题似乎很清晰:多布质疑了商业化模式,而斯威齐则在为这一模式提供辩护。事实上,稍晚一些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罗伯特·布伦纳将斯威齐以及安德烈·冈德·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和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等人冠以“新斯密主义者”(neo-Smithian),批评他们一直在遵循亚当·斯密最早提出的经典商业化模式。[9]布伦纳令人信服地指出了某些马克思主义者对旧有模式的假设信以为真的态势,即把资本主义独特的运作机制及其对提升劳动生产率的需求视为商业扩展不可避免的必然结果。
从表面上看,斯威齐的观点在其主要脉络上与商业化模式几乎完全一致,而多布的观点则是对该模式的正面进攻。斯威齐似乎延续了皮雷纳的论题,并在普遍意义上指出了发展中的长途贸易与封建主义基本原则之间的根本对立,而且将资本主义所专属的理性原则賦予了前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相比之下,多布和希尔顿则坚持认为,城镇和商贸活动在本质上并不必然与封建主义水火不容,封建主义的主要产权关系可以产生“第一推动力”,而且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斗争是整个转型进程的重要因素。
但是,尚有很多值得探讨之处。多布和希尔顿的观点的确与商业化模式实现了分离,他们把“第一推动力”置于乡村而非城镇,而且他们把目光聚焦在制造者与剥夺者之间的阶级斗争而非贸易规模的扩大之上。但是, 他们所提出的一个假设却与旧有商业化模式如出一辙,即资本主义是在封建主义的朿缚被移除时才出现的,资本主义以某种形式早已存在于封建主义的缝隙中,只是在等待被释放。
因此,多布和希尔顿似乎并未挑战商业化模式的所有基本假设,而由斯威齐所提出的某些问题却触及了二人留待解决的问题的核心。多布和希尔顿的观点中有一点非常显著,即向资本主义的转型就是简单商品生产中早已呈现出来的经济逻辑的解放或“解脱”。这一点给我们带来的感觉似乎是,如果假以机会,那些进行商品生产的农民(和工匠)将会成长为资本家。在他们这个观点中,关注的重心从城市转移到了乡村,而且阶级斗争也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但是,构成这一观点的假设与商业化模式的假设之间到底存在何种差异?我们离如下这个假设又有多远,即认为资本主义市场是一个机会而不是一种迫切性,且认为在解释资本主义起源过程中需要深入探究的是障碍的移除、束缚的挣脱而不是一种全新经济逻辑的创设?可以肯定的是,阶级斗争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它毕竟只是移除无所不在的事物的障碍时所使用的工具。
商业化模式与其他相关解释模式有效地假定资本主义(或一种资本主义理性原则)的存在,从而解释其产生和发展。封建主义面临着一个早已存在的资本主义(或至少是一个早已存在的资本主义逻辑过程)的挑战和对抗,而后者的产生和发展则从未被充分解释。诸如希尔顿和多布等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所提供的解释框架,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对商业化模式及其关于封建主义和商业对立面的假设带来了毁灭性打击,然而却未能完全逃 离这个怪圏,因为这些解释框架在很大程度上所依赖的假设恰是需要解释的。
另外,他们也未能对斯威齐所提出的问题给出完全令人信服的回应, 这便是诸如意大利和弗兰德斯等发达商业中心的“失败”问题。此处仍浮现出一种将资本主义视为当然之物的倾向,仅仅解释了那些阻碍商业城市逐渐变成熟的“障碍”。弗兰德斯和意大利的现实所体现的问题,与其说是资本主义迫切性为何及在何种情境下施加作用于经济因素(一如英国所发生的情形),不如说是“失败”转型中的经济因素为何及在何种情境下不愿或不能打破其对封建主义的附属从而创设新的社会形式(并非仅由于意识形态和文化原因所致)?[10]
至于斯威齐对“真正的革命方式”的质疑,在随后的争论中,他的确收回了部分反对意见,不过他收回的只是对马克思本人经典解释的意见,对这个概念本身他仍保留其原初意见。尽管他从未完整解释过为何他不支持小生产者将其自身转化为资本家从而产生了资本主义这一观点,但他的确认为该观点存在固有的不合理性。
不论斯威齐保留了何种意见,他的确有理由对上述观点进行质疑。站在对我们有利的视角看,问题并不是说“真正的革命方式”赋予了自耕农创造资本主义的声誉,而是说这些人一旦从封建束缚中解脱便有相对自由来选择资本主义道路,而资本主义则被视为小商品生产中的有机生长物(即便需要资产阶级革命来移除最后的障碍)。不论斯威齐反对“真正的革命方式”的理由是什么,我们都有理由认为,应该花更多精力来解释小生产者的类资本家行为倾向,而不仅仅是他们从束缚中解脱或从“中富”成长为巨富这些现象。换言之,小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之间不仅是量的差异, 更有质的不同,而这正是有待我们去解释的。
佩里·安德森论绝对主义和资本主义
20世纪70年代,另一位颇具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者、《新左翼评论》(New Left Review)主编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 ) 出版了两卷本的重量级著作。他原本的计划是创作转型研究三部曲,始于对从古希腊古罗马向欧洲封建主义转型的研究(《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Passages from Antiquity to Feudalism〕),继以对欧洲绝对主义(absolutism)的详细分析 (《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Lineages of the Absolutist State〕),最终完成对资产阶级革命以及资本主义发展的研究。安德森在三部曲的最后一卷将完成对资本主义转型的解读,尽管该卷尚未面世,但我们仍能从前两卷(尤其是第二卷)以及安德森的其他作品中了解其基本观点与框架。
依据本书意旨,我们将首先研究安德森对封建主义的定义。安德森把封建主义定义为一种由“某个有机的经济政治统一体”来决定的生产模式,该统一体的形式体现为一系列“分散的独立小国”(parcellized sovereignty) 以及等级化受限定的产权。国家权力分散于各封建领主之间,而领主权就代表了上述政治经济权力的统一体。由封建领主所瓜分的碎片化的国家权力(即他们的政治、司法、军事权力)同时也构成他们的经济权力从而使其得以剥夺依附农民的剩余劳动力。与领主权相伴而生的是“一种剩余价值榨取机制”——农奴制(serfdom)——“经济剥削与政治—法律权混杂于该制度中”[11]。
然而,这种封建形式由于某种现象的出现而变得十分不稳固。旧有的封建关系由于封建实物租(feudal due)折合为货币租金以及商品生产的发展而被削弱。安德森指出:“伴随着实物租折合为货币租金这一普遍过程, 分散的政治经济权力对农民的压制也受到严重削弱,并面临解体的危险。 其结果便是分散的政治—法律强制权逐渐向上位移并最终演变为集权的、军事化的最高权力形式——绝对主义国家。”[12]换言之,为了强化他们已被削弱了的对农民的控制,封建领主们将之前分散的、割裂开的强制权力集中为一种新式的中央集权制君主政体。
同时,在碎片化的封建制度的缝隙里,一种不为贵族权力所掌控的经济空间在城镇中逐渐浮现,而这些城镇也逐渐变为技术革新的场域。安德森做出如下论断:“当政治秩序仍旧保持封建特征时,社会已然变得越来越资产阶级化了。”[13]
在安德森有关资本主义起源的论述中,绝对主义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环节。绝对主义国家本身既不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原始资本主义国家,如果一定要把它归为某个类别,那么它在基本机构上仍然是封建的,本质上“是封建统治机器的再调整和再部署,目的是要将农民重新赶回他们传统的社会地位中”[14]。但它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是个至关重要的历史阶段。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封建强制权力的向上位移(以及安德森认定的这一过程对资本主义演进的重要贡献)将会使具有封建主义特征的经济政治统一体发生“断裂”(fracture)。一方面,政治权力日益集中于王室;另一方面,经济权力也开始取得一定的自主权。随着政治—法律强制权“向上位移”,在封建主义缝隙中生长出来的商品经济和“资产阶级社会”获得了解放并被允许按照其自身规律发展。
这便是安德森绝对主义概念的大致脉络,对我们的理解具有相当大的启发意义。他在本质上把绝对主义国家看作封建的这一点尤其重要,但这个观点仍需进一步考察。我们需时刻牢记安德森的论证。他坚持认为,绝对主义国家在本质上是封建的,因为它体现了封建领主政治—法律强制权力的向上位移和集中化倾向,并将这些权力与经济剥削区别开来。换言之,绝对主义国家将剥削的两个重要时刻(moment)做了严格划分:其中之一是剩余价值榨取的过程,而另一阶段则是以强制权力维持该过程。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这两个阶段仍在不同范围内各自运转。于是,封建主义时期经济与政治的交相融合开始让位于资本主义时期二者的分离,使得“经济”开始依据其自身内部逻辑演进。
现在,我们来看看另一种理解绝对主义的方式,这种方式认为绝对主义是封建权力在不同意义上的集中,即君主国家本身变成了一种财产形式, 一种与封建领主独立小国类似的掠夺工具。在这种情境中,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仍然是交相融合的,而区别则在于,封建领主直接向农民掠夺地租而中央集权的国家及其官员的掠夺形式则是賦税。
安德森有时也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绝对主义,将其仍视作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统一体。然而,认为绝对主义在资本主义转型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一论点,则取决于绝对主义国家在“区分”政治与经济范围时的基本功能。他怀着极大的痛楚强调,绝对主义国家“向上集中的”并非政治与经济范围的封建式融合,而是封建主义的与经济剥削相区别的政治—法律强制时刻。在他看来,绝对主义国家就是使经济剥削得以强化的政治—法律强制权在另一个面向的体现。
实际上,封建政治权力的向上位移在安德森观点中的作用,与封建束缚的移除在不同版本旧有解释模式中的作用非常相似。事实上,在移除经济上的封建主义束缚时,绝对主义即便不是唯一重要的工具,也是相当重要的工具之一。于是,绝对主义似乎就成为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型中的必要转折点。在任何情境中,商品生产只要摆脱直接的政治束缚便可自由发展,而“经济”亦可随心所欲发展。资本主义是经济被解放、封建主义流毒被移除以及经济理性的自然持有者——市民或资产阶级的束缚被松绑的结果,不过,除非资产阶级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治权力并将其转变为符合其利益需求的国家机器,否则这一过程便无法顺利完成。
当然,将绝对主义视为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型过程中的一个明显的基本阶段这一理论闸述也面临着几个严重的实证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英国资本主义并未享受到绝对主义的好处,而法国绝对主义最终也未能催生出资本主义(这一点本书第二部分将详加讨论)。如果实际情况是这样, 那么更加合理的论点应该不是把绝对主义看作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型的一个过渡阶段,而是把它视为替代封建主义的另一条道路。不论怎样,至少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在很多根本问题上,安德森的观点与其他早期对资本主义转型进行解释的观点一致,均着重于关注早已存在于封建主义缝隙内的一种社会形式的束缚的移除,而置这种社会形式的源头于不顾。
尽管安德森的观点极其精妙复杂,既引人注目又给人启发,然而它只是对商业化模式的细微改进。安德森在其最近一篇为罗伯特·布伦纳的著作《商人与革命》(Merchants and Revolution)所写的书评中,对上述旧有模式的回应与附和仍不绝于耳。在文中,安德森首先认为布伦纳对资本主 义的解释是英国的特有现象:
从字面意义上看,在一国中建立资本主义的观点比在一国中建成科会主义只多出些许合理性。在马克思看来,现代资本在17世纪末与英国产生系统性接轨以前,其发展脉络被分为渐次扩大的几个阶段,从意大利的城市到弗兰德斯和荷兰的城镇,经葡萄牙和西班牙帝国进而抵达法国的港口。在历史学意义上,把资本主义的出现视为一个在相互联系的场域中移动并进而逐渐复杂的增值过程,可能会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在本书所描述的故事里,城市的作用始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弗兰德斯城镇里的羊毛市场,英国地主可能不会从事商业化的农业生产。无独有偶,荷兰农业比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农业发达,乃是因为前者与更为富庶的城镇社会结合在一起。[15]
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安德森所引用的那篇马克思的文章中,马克思重点是在解释“工业资本家的形成”,而不是资本主义的起源,亦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运动规律”的出现,更不是资本主义特定的社会关系(即资本主义特定的剥削形式)或自续经济发展的迫切性。[16]马克思试图解释的是,财富积累如何在正确条件下(即已然形成的英国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从高利贷和商贸的简单非生产性收益转化为工业资本。至于资本主义体系的起源,即催生了独特资本主义社会产权关系及其运转机制的“所谓的原始积累”,马克思坚定地将其置于英国的乡村。
此处也随之出现了催生前所未有的国内市场的各种条件,而在马克思看来,国内市场乃是工业资本主义的先决条件(sine qua non)。一如后世的布伦纳,马克思承认有必要对英国发展的独特性进行理论解释。正如布伦纳所指出的,英国的独特性在于,尽管其他生产中心经历了出口的繁荣, 而近代早期的英国在海外市场衰退的大背景之下仍能保持特有的工业增长。 换言之,尽管国际贸易网络已形成,但资本主义确实只在一国产生。[17]
但此处我们无须去推断马克思关于农业资本主义和工业资本主义之间关系的观点(或那些他提出却未解答的问题以及未解决的矛盾之处)。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安德森的观察恰恰在此处触及了这个问题。例如,认为英国商业化的农业是以弗兰德斯羊毛市场为前提是一回事,而要解释“商业化的农业”如何变成资本主义式的农业、贸易的可能件目如何不仅变成了真实情形而且变成了竞争性生产的必要性、市场机会如何变成市场迫切性,以及这种独特的农业如何推动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我们可以确定地说,欧洲贸易体系是资本主义的必要条件,但我们却不能假设,商贸活动和资本主义二者是一回事,或前者仅经过一个简单增长过程就能转化为后者。安德森提出的假设恰是需要仔细证实的,即商贸活动或者说为市场而进行的生产(人类历史中分布最广泛的活动)依靠简单的扩展(及在某个时刻达至临界点〉就能转变为资本主义。换言之,他的观点受困扰商业化模式许久的循环论证的影响非常深。
[1] 有关马克思的两种历史理论,参见George Comninel, Rethink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Marxism and the Revisionist Challenge(London: Verso, 1987).亦参见 Robert Brenner, “Bourgeois Revolution and Transition to Capitalism”,in A. L. Beier, David Cannadine, and James M. Rosenheim, eds, The First Modern Society(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2] R. H. Hilton, ed., 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London: Verso, 1976)。
[3] Maurice Dob, in R. H. Hilton, ed., 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London: Verso, 1976), p.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