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加〕艾伦·梅克辛斯·伍德 -> 《资本主义的起源》(1999)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的替代理论


布伦纳之争
布伦纳与“资产阶级革命”
爱德华帕尔默汤普森
小结


  转型之争未能予以解释和处理的问题是生产者如何以及在何种情境下受制于市场的迫切性,其假设总是认定当阻碍市场条件实现的障碍物被移除时,资本主义方才出现。然而,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方兴未艾的争论又掀开了新的一页以挑战转型之争,这便是,通过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应用资本主义原则(即不将那些需要解释和论证的范畴作为假设前提)来解释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型。

布伦纳之争


  1976年,历史学家罗伯特·布伦纳在《过去与现在》(Past and Present)期刊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前工业化时期欧洲的农业阶级结构与经济发展》(Agrarian Class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re-Industrial Europe)的文章,该文一发表便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一场新的论争。{1}这篇文章所攻击的靶子正是两种颇具影响力的历史解释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日益居于主导地位的人口学模式,其基本观点是中世纪之后欧洲的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的长时段周期规律一致——布伦纳称其为世俗的马尔萨斯主义(secular Malthusianism)。而第二种便是商业化模式。
  布伦纳对这两种竞争性模式的基础提出了质疑和批评。具体而言,他认为这两种模式无法解释下述事实,即相同的因素在不同的国家却产生了非常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效果,在阶级间的收入分配以及长期的经济增长与生产力的发展等方面都带来了不同的后果。相似原因却导致不同效果——在一种模式中相似的人口学情形,放到另一种模式逐渐扩展的贸易网络中——这足以让我们质疑这些原因的自变景地位,同时也严重削弱了这两种模式的解释力。
  在这两种模式之外,布伦纳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替代性框架,以解释在近代早期英国所确立的前所未有的自续经济增长进程。他的解释框架集中关注社会产权关系的不同配置,这些产权关系决定了其他要素(诸如人口增长周期或贸易扩张)在不同场景下产生的不同效果。值得关注的是,布伦纳并没有忽略这些要素的重要性。
  布伦纳受莫里斯·多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要参照原初的转型之争的标准来挑选阵营,他更多地站在多布一边而非斯威齐一边,而与此同时,他也像斯威齐一样被多布观点的某些方面所困扰。布伦纳尝试在不假设资本主义先定存在的条件下解释其起源,他认为,先前并不存在哪怕是胚胎状的资本主义来挑战封建主义,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前资本主义时期的贸易形式,也适用于作为多布和希尔顿笔下原始资本主义形式的小商品生产。和斯威齐一样,布伦纳将封建主义的顽强性(tenacity)作为其论述的起始点,批评其他有关转型的解释框架忽略了前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逻辑和稳固性”,同时也批评它们假设经济因素在有条件的情形下会自动采纳资本主义策略——这一评论既适用于商业化模式,也在某种程度上适用于有关小商品生产勃兴的理论。
  然而,和斯威齐一样,布伦纳并未接着去探寻促使封建主义解体的外部动力(例如,他认为在特定产权关系中,贸易可以而且也的确催生了紧缩而非放松的前资本主义财产形式)。相反,布伦纳像多布和希尔顿一样,转而探寻封建主义内部的运作机制,但他的方法与二位之间有着重大差异,他所明确寻找的是一种不以先定存在的资本主义逻辑为假设前提的内部运作机制。
  在布伦纳的观点中,阶级斗争占据着鲜明的地位,这与多布和希尔顿观点中的情形类似。但区别在于,对布伦纳来说,问题的核心并非阶级斗争解放了一种推动资本主义形成的动力,而是在英国的特定社会条件下,地主和农民在重塑自我的阶级斗争中不由自主地开启了资本主义运作机制。 这一意料之外的结果造成了一种新的情境,使得生产者受制于市场迫切性。 因此,布伦纳的确在事实上扬弃了旧有模式,以及那种把需要解释和论证的范畴作为假设前提的倾向。
  布伦纳的解释与英国独特的产权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不仅强调欧洲作为整体与其他案例对比时的独特性,而且也强调欧洲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性。换言之,对布伦纳来说,迈克尔·曼所提出的中世纪欧洲的独特条件,根本不足以解释资本主义的起源以及出现在英国的自续经济增长过程的独特性。事实上,他的观点清晰地表明,欧洲封建主义的解体产生了不止一种后果——具体而言,在英国出现了资本主义而在法国则出现了绝对主义,这种绝对主义(在佩里·安德森看来)仅仅是向资本主义转型的近乎直线发展趋势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在英国,地主占有绝大多数土地,佃农(tenant)在其间劳作,其租佃条件逐渐转变为货币租金的形式,而租金数额并不由法律或习俗来决定,而是由市场条件来决定。因此,我们甚至可以说,彼处存在一个租金市场。这种租佃的具体情形是,越来越多的佃农受制于市场迫切性仅仅是为了维持生计以及保持对土地的租用权,而他们所受制于之的市场迫切性,并非是为市场而生产和从小生产者成长为资本家的“机会”,而是为市场进行专业化生产和在激烈竞争下进行生产的“需要”。这和一般农民(peasant)不同,由于这群人直接占有其生计的工具,故而即便他们经常参与市场交换亦可规避竞争和市场带来的压迫。
  与此同时,英国的地主也处于比较独特的位置。尽管他们掌握着绝大多数优质土地,然而他们却并不享有(并且也确实不需要)像法国贵族赖以敛财的那种“经济以外的”(extra-economic)权力。英国的统治阶级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们越来越依赖佃农生产率的提升,而非依赖向后者施加强制力以榨取其剩余劳动。
  换言之,英国的产权关系具有布伦纳所谓的独特的“再生产法则”。不论是直接生产者还是地主都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依赖于市场,从而确保其各自的自我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条件。这一法则也产生了它们各自不同的运动规律,其结果便是一种历史上全新运作机制的产生及运行, 包括与旧有马尔萨斯周期实现分道扬镳、自续式发展进程产生、新的竞争压力带来生产率提升、地主所有权的重新配置及日后的进一步集中等等。 这种新的运转机制便是农业资本主义(本书第二部分将对此进行详细探讨),这是英国所独有的现象。
  尽管布伦纳受多布和希尔顿观点的影响相当明显,然而就目前分析来看,双方的差异也是比较显著的。在布伦纳的观点中,社会运行的首要原则是冲动性或迫切性,而不是机会(opportunity)。例如,如果小商品生产者或自耕农在向资本主义转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使其得以发挥这种作用的恰是一种迫切性而不是机遇。自耕农就是一种典型的资本主义式佃农,他们受制于竞争的压力,甚至对那些地主来说,一旦农业资本主义的竞争性生产率限定了经济存活的条件,那么他们也将受制于同样的压力。地主和佃农都依赖于市场的成功,因为只有市场成功,佃农才有收益,而只有佃农收益丰足,地主才能收取地租。双方都对“改善”农业抱有极大兴趣,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土地使用和技术层面的创新来提高生产率,而这就常常意味着圈地(以及对雇佣劳动日益严重的剥削)。
  在某种意义上,布伦纳也回答了斯威齐有关“真正的革命方式”的问题。英国的资本主义式的佃农并不仅仅是最终成长为资本家的小生产者, 相反,从某种程度上讲,佃农与生产工具的独特关系(即其获取土地的具体条件)使其从一开始就是资本家。这就是说,佃农成为资本家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积累了相当程度的财富,也不是因为这些财富使得他们可以雇用受雇用的劳动力(古代世界里非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主也曾雇用过受雇用的劳动力),而是因为他们与进行自我再生产的工具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所雇用的受雇用劳动力均受制于市场迫切性。
  布伦纳的观点引来了各种不同的批判之声,其中,英国本土的一些对独有历史特征持不同意见的观点被欣然接纳。但此处让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些更具普遍性的批评,这些批评对我们前文所描述的转型之争中更宽泛的问题有一定的影响。
  简单来讲,布伦纳对早期解释框架的批判就是认为它们把资本主义的那些需要被解释的特征视为给定的当然之物,从而制造了一个循环,援引 55某种预先存在的资本主义来解释资本主义的“起源”。反对者们在《布伦纳之争》一书中提出的针对他的批评重复了上述错误,他们与其说是在为该解释框架辩护,不如说是在简单地重复着为布伦纳所挑战的那些假设前提。包括人口历史学家和某些马克思主义者在内的批评者们,恰恰把他所试图要解释的资本主义的重要方面视作当然之物,并以此为出发点来反驳他。
  例如,人口历史学家伊曼纽尔·勒·洛伊·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批评布伦纳在谈论“榨取剩余价值”的阶级“统治”阶级的时候混淆了经济与政治因素,似乎这两个阶级就是一回事。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盖伊·博伊斯(Guy Bois)强烈反对布伦纳所提出的“政治马克思主义”的“能动论”(voluntarism),认为该观点完全忽略了经济因素。上述博伊斯对布伦纳观点的批判似乎在希尔顿主编的那部论文集的导论中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希尔顿是这篇导论的作者,他用一种外交辞令表达了其与布伦纳的不同意见,同时也呈现了以博伊斯和布伦纳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 阵营内部不同派别之间论争的焦点问题,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权重之争、“整体的生产模式”与阶级斗争之争,以及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之争。希尔顿尽管在阶级斗争史研究领域颇有建树,但似乎也倾向于认为布伦纳的观点太过于偏重这个“政治性”(politicist)的方向。
  博伊斯和拉杜里提出的批评基本上是不相关的,因为他们二人把资本主义独有的“政治”与“经济”的区分视作当然之物,并从这一点开始向布伦纳发难。布伦纳的整个理论观点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最先为马克思所注意到的现象上,即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对剩余价值擭取采取的是“经济以外的”形式,具体是以政治、司法、军事权力或布伦纳所谓的“以政治性构成的财产”(politically constituted property)来操作的。在这种情境中,直接生产者(即拥有生产工具的农民)被骑在他们头上的地主所迫,放弃了部分剩余劳动以作为地租或租税。在欧洲封建主义的具体情境中,封建领主权体现了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的统一(参见对安德森观点的讨论章节)。这与资本主义有着显著不同,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中,剩余价值的攫取是纯“经济的”并通过商品交易而完成的,具体体现在当无财产的产业工人为了应对纯“经济的”强制力以出卖劳动力换取薪资的方式来接近及使用生产工具时。沿着这个逻辑并直至其结论,布伦纳在其解释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型过程中,既没有将经济因索与政治因素合并(拉杜里的批评点),又没有单独“抬高”政治因素以反对经济因素(博伊斯的批评点〉。相反,他深入探究了“经济”与“政治”(即“榨取剩余价值”的阶级与“统治”阶级)交相融合之后的结果,而这恰恰是封建生产模式的构成性特征。
  问题的核心也不是忽略了生产的技术性力量。布伦纳简单地解释了资本主义掠夺模式和前资本主义掠夺模式之间的区别——前者依赖于由竞争和受益最大化迫切性而导致的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从而推动了生产力进步,而相比之下后者则完全没有这种迫切性。前资本主义模式并非由改善劳动生产率的需求所推动,这是因为在那种状态下,统治阶级对剩余价值的掠夺并不依赖于直接生产者的生产率的提升,而是依赖于掠夺者本身强制权力的增强,唯其如此,掠夺者方能从生产者那里榨取更多剩余劳动。于是,布伦纳的核心问题就是:在英国,旧有的“以政治性构成的财产”形式被纯“经济的”形式取代的过程是怎样的?而且这个过程如何开启了独特的自续经济发展模式?
  自《布伦纳之争》开始,其他一些批评意见也相继浮出水面。首先遭到普遍批评的是有关英国农业资本主义的观点。该观点认为,17世纪、18 世纪英国农业关系的独特性足以使其可被称为农业资本主义。针对此,学者们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批评意见。第一种意见质疑英国的经济增长是否真正具有独特性,尤其是18世纪的英国农业在推动生产率提升方面是否具有独特性。例如,有些批评家质问道:如果说英国真有独特性,那么为什么18世纪法国农业生产率与英国几乎是相同的?{2}第二种批评意见主要涉及雇佣劳动。有些批评家认为,由于资本主义在本质上被定义为对雇佣劳动的剥削,那么相对于农业资本主义(至少相对于17世纪的那种农业资本主义)概念,上述定义就不准确了,因为英国在当时并非一个薪资社会,而且永久且固定的雇佣劳动在当时人口中也并不占多数。{3}根据资本主义定义,剥削过程与无产阶级化过程也不能不予以考虑,那么英国农民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两极分化,其中一极逐渐变为丰裕的农场主,而另一极则逐渐沦为无产阶级?这些过程是否属于资本主义出现之前的历史?
  第一种反对意见——涉及法国农业生产率——实际上未能理解布伦纳的观点。持这种意见的批评家们的意思是,18世纪法国农业生产的总收成及其土地生产率大体上相当于同时期的英国。但我们不能忽略的事实是,在同一时期英国要创造出同等的收成和价值,所需要的人口远少于法国,以至于英国以较少人口从事农业生产便可供养更大规模的城镇人口。这就说明,所谓的英法两国生产率“相等”远远不能挑战英国产权关系和农业资本主义的独特性,事实上反而证实了这一点。这种独特性既催生了大量脱离农业生产的潜在的劳动力,也开拓了潜在的具有最基本需求的大众市场以及廉价消费品,而这两者又恰恰是工业资本主义大发展的至关重要的条件。
  那么,布伦纳的观点是否受到第二种批评意见——有关雇佣劳动发展程度——的影响呢?在这里,问题已不仅仅是个实证问题了。我们同意, 在近代早期的英国,雇佣劳动的发展程度是有限的,尤其是那些与临时工或季节工相对而言的永久且固定的雇佣劳动。我们也同意,剥削过程和无产阶级化过程是资本主义定义的核心要素。但是此处,关键问题再一次被冋避,而布伦纳也将再一次去解释那些被他人视作当然之物的概念和观点。
  在其他的历史阶段和地区,富裕农民和贫穷农民之间的分野的确存在, 而且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两极分化,其中一极变为丰裕的农场主而另一极则沦为财产尽失的工人;然而,布伦纳并未假定这种农民间的分野预先存在着。例如,15世纪末,英法两国都有着拥有大量财产的中农阶层。(此处需要补充的是,即便在16世纪,英法两国的农业生产率尚未出现明显的差距。)然而,从这个共同点开始,两国走上了截然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法国逐渐发展出了越来越多的小农经济,而英国逐渐产生了地主、资本主义式的佃农、雇佣劳动这种农业三角关系,于是,英国逐渐走上了农业增产, 而法国逐渐陷入了农业停滞。
  布伦纳曾被人批评忽略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小农和中农的作用,只会“髙高在上”地描写资本主义历史。{4}但是,在他的观点中,能解释资本主义起源及发展的,既不是地主,也不是中农,更不是其他任何一个单个阶级的作用。相反,真正发挥作用的是一种独特的阶级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每个阶级都按照他们最初的样子重塑着自我,而这个过程所带来的一个意料之外的结果便是催生了资本主义。
  一如某些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曾指出的,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相对丰裕的“中农”的发展,而自耕农在资本主义历史中则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当然是毫无疑义的。然而,如果要认为,小商品生产者一旦摆脱了阻止他们成长为更大规模商品生产者的封建束缚,从而能以丰裕之资支付雇佣劳动,资本主义便可顺利产生,则要另当别论了。布伦纳正是在此与前辈学者们分道扬镳的。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出现在脑海中的一点便是,富裕农民生活在许多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但他们在那里却没有成为资本家。所以,应该提出的问题是:为何英国的富裕农民在历史上与其他地区富裕农民采取了不同的行为策略?为何英国自耕农不像俄国农民以及同时代法国的大规模佃农?而这一差异以及导致这一差异的深层原因,正是布伦纳试图要解释的。
  布伦纳并未假设,在不具备让小生产者财产尽失既是可能且又有收益的独特经济条件下,英国统治阶级能简单地通过粗鲁野蛮的方式来剥削小农,也未假定他们若具备此能力就一定会如此行事。他援引一种全新的经济逻辑,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程度将英国农民置于竞争的迫切性之下,以此解释英国农民的阶级分化(即“自耕农的崛起”),而该进程最终导致资本主义农场主和无产工人的两极分化。不论这些农场主是否持续地雇用着受雇用的劳动力,他们都受到这一逻辑的支配。即便他们及其家庭成员是直接生产者,该逻辑也同样适用。于是,这个逻辑便造成了这样一种结果, 即生产率较为低下的农民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从而最终被驱离土地,而更成功的农民则会获取越来越多的土地。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的阶级分化是新型产权关系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布伦纳很明确地阐明了这一点,即虽然直接生产者仍保有对生产工具的占有,但他们可能丧失了以非市场的方式使用其进行自我再生产工具的权利,故而这种情境就迫使他们受制于市场的需求。如果以另一种方式来表述我们上文描述的这种不可或缺的差异,那就是:其他地区和其他时间段的农民把市场当作“机遇”来利用,而英国农民则以其受制于市场的“迫切性”体现了他们的独特性。
  布伦纳的目的就是要解释上述差异的原因和具体形成机制。具体的问题则包括:生产者是如何丧失以非市场方式对其自我再生产的工具及土地的使用权的?地主的剥削形式是如何从“经济以外的”剩余价值擭取转化为资本主义式地租掠夺的?竞争的迫切性是如何迫使地主和农民按其规则来改变行事策略的?新型掠夺形式是如何造成新的压迫感的?这种新的压迫感是如何造成了农民的阶级分化以及大部分人的财产尽失的?这一过程的出现,一方面是受纯“经济的”竞争压力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被经济利益驱使且财富更加集中的地主更为直接的强制力影响。大量无产阶级的出现,是这一过程的“结局”而不是开端。而在布伦纳看来,经济因素对市场的依赖是无产阶级化的“原因”而非结果,这一点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
  布伦纳比之先前的马克思主义者在解释资本主义独特性上走得更远,尤其是他的这个观点——当生产者变得开始依赖于市场,从而受制于竞争的迫切性时,资本主义独特的运作机制便开始发挥作用,这一过程甚至在他们并未完全与生产工具分离,且他们对维持生计工具的占有和使用完全依赖市场时亦是如此——更使他与先前的解释大为不同。这对我们从整体上理解资本主义及其发展史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布伦纳观点的强有力之处在于他强调了催生资本主义这一过程中伴随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经济逻辑这个独特性,而且他对这一过程运作机制的解释也相当令人信服。在此之前,许多历史学家都宣称解释了(以及解释着)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型。然而,虽然他们提供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方式,但绝大多数试图解释转型的学者都倾向于把资本主义独有的运动规律归纳总结并上升为一种普遍的历史发展原则。即便当这些学者承认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具体历史形式具有独特性,却也把这一具体历史形式的出现解读为以资本主义方式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就不存在任何转型。而布伦纳是极少数几位真正去研究“转型过程”的学者,他把这个过程解读为一种社会形式向另一种社会形式的转变、一套再生产法则向另一套的转化、一种历史运转机制向另一种的转型。

布伦纳与“资产阶级革命”


  针对布伦纳的最后一种批评意见尤其发人深省。在最初的布伦纳之争发生若干年之后,布伦纳本人又出版了《商人与革命》一书,这是一部研究近代早期英国商人在资产阶级革命中所发挥作用的重要著作。某些批评家迅速捕捉到布伦纳赋予了商人重要的革命作用这一事实。他们认为,既然布伦纳认定资本主义诞生于乡村地区,那么他就应该在本质上承认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性。
  这种批评意见的最主要倡导者当属佩里·安德森。他在一篇书评中指出,布伦纳著作中存在“深深的悖论”,他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最初观点与其关于商人作用的最近作品之间有着根本性的冲突:

  此处我们见到了革命的资产阶级。这个阶级在法国所声称的虚构情节在英国却是不折不扣的事实,而且是发生在制宪会议100年前的事实。一位马克思主义学者用以得出结论的理论信条却遭到了大量历史证据的反证(而非证实),这着实是一件极具讽刺之事。曾经在理论上对商人资本的重要意义大肆诋毁的人却最先在实践中以迷人的方式赋予了这群人历史创造者的角色。{5}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面对这种批评,布伦纳没有做出任何退让。为了更好地理解他的观点的重要怠义,我们需要将其放置于他对“资产阶级革命”的意见这个大背景中。毫无疑义的是,布伦纳的确对传统马克思主义有关资产阶级革命的史学范式发起了挑战,认为资产阶级革命这一概念与商业化模式有着诸多相似之处。
  他指出,有关资产阶级革命的传统概念属于马克思早年仍严重倚重18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机械唯物主义时所提出的范畴,它与马克思在其理论成熟期提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有着明显的不同。{6}在早期理论中,生产力几乎是自然地伴随着劳动分工而发展进步的,劳动的分工又随着市场的扩展而逐渐精细化。这导致的理论困境便是,以资本主义的预先存在性来解释其资本主义本身的起源。于是,作为解释资本主义转型的要素之一的传统资产阶级革命概念,就变得既自相矛盾又无法自持,因为依据这一概念的假设,革命就完全没必要发生。

  首先,如果按照上述概念的假设,现实中就不存在一个“转型”任务要完成了:由于该模型以城镇中的资产阶级社会为起始点,并预见其演进发展将以资产阶级运作机制进行,而且由于贸易的出现而使封建主义被超越,故有关一种社会形式如何转型为另一种形式的问题就不成为问题而且也绝不会被提及。其次,由于资产阶级社会能够自我发展并促使封建主义走向解体,故而资产阶级革命就很难再发挥任何必要的作用了。{7}

  布伦纳则认为,正如旧有的商业化模式一样,资产阶级革命这一论题的假设前提正是需要被解释的,它赋予资产阶级的那种资本家理性只有在封建主义的藩篱被移除后方能得到释放。这样,他便开启了全面重新评价资产阶级及其在资本主义兴起过程中的作用这一话题。而这也就是他对伦敦商人展开研究的大背景,同时也是其著作末尾长篇跋言的写作背景。那种认为这一研究削弱了他最初关于资本主义起源论点的指责意见,其实不断重复着这样一个武断的逻辑,即布伦纳的那个论点是需要修正的。
  佩里“安德森的“深深的悖论” 一说是这种指责意见的最佳代表。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安德森的批评意见和旧有商业化模式类似,都是一种想当然的论断,而且这一意见也使我们注意到该模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后果,即长期存在将“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等同于“资本主义的”或“资本家”的倾向。
  我们可能完全认同法国大革命就是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革命,而且比英国革命彻底得多,但我们却丝毫未曾想过它是否也是一个“资本家的”革命。只要我们认为无须对“资产阶级”(或市民或全体市民)与“资本家”这一对术语进行词义辨析,那么革命的资产阶级就不是个虚构范畴, 即便(尤其)是在法国亦然,因为参加法国革命的那些典型的革命的资产阶级既不是资本家,更不是旧式商人,而是律师或政府公职人员。同样,如果说英国的那些革命的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密不可分,那正是因为资本主义的社会产权关系早已出现在英国的乡村。
  当然,布伦纳没有涉及的问题还有很多。其中一个尚需深入探究的重要点便是:尽管商业化模式有可能存在致命缺陷,但资本主义的确诞生于一个国际贸易网络,并且如果没有这个贸易网它绝不可能出现。因此,英国参与欧洲贸易体系这一历史现象如何决定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个值得花费笔墨深入研究的问题。可以说,英国通过建立一个以伦敦为中心的独特的全国市场改变了贸易的性质,这个新兴市场或许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真正的竞争性市场。而这个过程又进而如何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性质, 也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话题。
  要想深入理解英国资本主义如何区别于并转化了欧洲及其他地区的贸易的性质,我们仍需研究那些非资本主义贸易的性质。如果说商业化模式遭到了颇为有力的挑战,那么我们也很有必要对伴随商业化而来的且未能催生资本主义的那种发展模式进行一番解释。在下一章中,我们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讨论,也会以少量笔墨描绘出那种商业化程度和技术发展程度较高却未能催生资本主义发展的社会的基本形态。
  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欧洲的国家体制及其对英国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贡献。贸易体系和国家体制一起形成了一个重要渠道,使英国最终得以将其面临的竞争性压力转嫁给其他国家和经济体,从而使这些非资本主义国家对外部压力(地缘政治的、军事的以及商业的压力)的回应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发动机。{8}我们尚未开始探讨资本主义将其迫切性强加于欧洲国家之上时的机制,更无从提及其覆盖于全世界之上时的机制。在解释资本主义如何将传统殖民主义形式转化为新型资本主义式的帝国主义这一问题时,上述过程也将发挥重要作用。本书第七章和第八章将会谈及这些问题。对这些历史问题进行一番系统探究或许会对我们理解当今世界所谓的“全球化”进程有所裨益。

爱德华·帕尔默·汤普森


  布伦纳通过揭示直接生产者逐渐受制于市场迫切性的过程所归纳出的观点,即便没有重复城镇和市场在资本主义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解释了使得贸易性质和市场性质发生转变的大背景,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经济作用和一个成体系的逻辑。这个过程的发生远在工业资本主义出现之前,并且成为后者的必要条件之一。换言之,市场迫切性在劳动力变得大规模无产阶级化(proletarianization)之前就已将自身强加于直接生产者之上了。由 于市场力量以政治法律干预等直接强制力为支撑制造了大量财产尽失的人,市场迫切性便是创造大规模无产阶级的重要因素。
  汤普森(E. P. Thompson)以最为生动的笔法描绘了“市场社会”在向工业化演进的过程中逐渐成形的进程。在汤普森的著作——尤其是那部著名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中,市场社会的建立不仅是无产阶级化的过程,而且是市场社会与某些替代性价值和实践原则之间相对抗的过程。具体来说,市场社会形成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不同阶级间对抗的过程,其中一方的利益正体现在新兴市场的政治经济结构中,而另一方则以生存迫切性优先于收益为由抗拒着市场社会的形成。
  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题为“剥削”的重要章节中,汤普森简明扼要地点出了工业资本主义诞生的那个重要时刻。他的分析提出了相互关联的两点。第一点便是转型阶段的时机(timing),即一个新兴工人阶级的“形成”。汤普森将英国工人阶级的转型经历(即新兴无产阶级和工人阶级文化成形的过程)界定在1790—1832年这个时间段以内。因此,他的分析在生产方式的工业化转型完成之前就早已结束。第二点便是他以延续性的视角来看待转型。在汤普森看来,即便那些表面上看来与其工匠前辈并无二致的工人,虽说他们的反对文化仍深深植根于前工业化时期的通俗与极端传统中,他们也是一种“全新的物种”,即新兴的无产阶级。
  某些批评汤普森的马克思主义者将此种明显特征解读为汤普森以牺牲生产模式的“客观”变迁为代价而专注于“主观”要素(即文化)的证据,这种客观性尤其体现在技术变革对生产的组织形式及劳动力性质的变化性影响上。{9}然而在此处,持马克思主义观点的批评家们也许向标准化的资本主义发展史作了太多让步。不同意识形态阵营的历史学家们所共有的一个倾向便是,将“工业革命”的起因(如果他们都接受工业革命这一概念的话)追溯至技术革新或贸易与市场关系的发展。而汤普森与他们不同,正如后来者布伦纳一样,汤普森的研究更细致也更复杂——也可以说他延续了马克思本人的理论原则。尽管布伦纳和汤普森在主题和方式上存在诸多差异,但我们仍能想象,建立在布伦纳对有关资本主义发展传统观点的挑战基础之上的工业化解释模型与汤普森的历史解读是非常相似的。
  读者应该记得,布伦纳试图解释的是新兴“再生产法则”出现的过程。他的研究表明,自续增长的运行机制以及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持续需求是以产权关系的转型为假设前提的,而产权关系转型造成上述提高的需求是为了使主要经济因素(地主和农民)能够进行再生产。例如,英法两国发展道路的分歧与各自技术能力的差异几乎没有任何关系,而是由地主与农民间阶级关系的性质来决定的。这两个国家,其中一个有着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强烈需求,而另一个则毫无这种需求并在某种程度上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对生产力进行革命化改进和升级的系统性需求更多地体现为结果而不是原因。
  汤普森对工业化的解释是基于相同的认知,其目的在于探寻资本主义剥削方式的特有结果。在向工业资本主义转型的过程中有着各种不同的结果,其中之一便是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强化。导致剥削被加剧的原因不是蒸汽机或工厂体系的出现,而是资本主义产权关系中那种提髙生产率和扩大收益的固有需求。这种资本主义的迫切性既被强加于传统的工作形式之上,亦被强加于新型劳动形式之上;既被强加于仍参与前工业化生产的工匠之上,亦被强加于工厂中劳作的无数双手之上。汤普森指出:“大规模艰苦的户外劳作、工厂大生产以及蒸汽,都是工业革命固有的特征。”{10}资本主义迫切性与资本主义剥削的共同经历使得不同类型的工人得以加入阶级组织以及形成一种新兴工人阶级文化。可以确定的是,这种迫切性必定会促使生产的组织形式及工人阶级的性质发生转型,但是工厂体系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对劳动的“正式”(formal)吸纳与“真正”(real)吸纳时对这两个范畴做了初步区分。此处,汤普森延续并深入了这一区分。 在最初阶段,资本掠夺的是那些仍参与传统生产形式的工人的剩余劳动。这种剥削被资本主义的迫切性以及竞争和积累的强制性所驱动而变本加厉,但这些迫切性并非在一开始就改变了生产的技术过程。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即资本主义一直到资本专门为适应其需求而改变了劳动过程之时方才走向成熟,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一直到演进为工业化形式之时方才成熟起来。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定,工业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运动规律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以佩里·安德森为代表的学者提出疑问:为何汤普森在出版《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之后没有向前推进,从而提出一个关于工业化的完整解释框架,反而回溯至18世纪?答案在于,汤普森所试图解释的是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式的确立过程,而不仅仅是某种被称为“工业化”的中立的技术过程。他对18世纪兴趣颇为浓厚,这是由于在那个时期,资本主义产权关系的转型正在巩固,而且一种更具自我意识且更清晰的新兴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亦逐渐形成。同样在那个时期,新经济原则尚未完全成为居于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这便是市场的政治经济原则,在不久的将来,甚至资本主义最激烈的反对者也将服膺于该原则。
  汤普森认为,在18世纪的英国,市场是实际中斗争的主要场域;以这一英国历史上重要转型时期特有的原因视之,该论断的确如此。一方面,这是个“自由”劳动的时期,劳动力既不受制于前资本主义的、“经济以外的”形式,也还未完全地受制于新兴的工厂纪律,故而人们在一段较短时期内仍可以掌控“他们自身的工作模式和工作关系”。另一方面,“劳动力却几乎无法掌控他们产品的市场、原材料价格以及食品价格”。这便是针对市场的社会抗争此起彼伏的重要原因。人们(经常是妇女阶层)既反对不公正的价格,也反对不合法且不道德的市场规则,这一规则是为了增加收益而设计的,从当今市场社会和资本主义理性角度视之该规则极为正常,但在那个时期它却损害了人们对生活工具占有和使用权的习惯性期待。{11}
  在某些社会抗争中,我们亦会发现反对市场从看得见、近乎透明向“看不见的手”的转型的呼声与诉求。原先,人们最为熟悉的市场是一个物理场域,一些人提供商品,另一些人则花钱购买,共同的习俗、社群的规定以及对生存权的认知与期待共同决定着市场运作的原则。而现在,市场正在转变为一种超越社群掌控的抽象机制,而市场交易的透明性则被“自我调控的”市场、价格机制以及所有社群价值对受益迫切性的从属所取代。
  汤普森在他的研究中也揭示了新兴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包括新的产权概念和收益伦理概念)随着国家的暴力镇压而被日益强化。法院会判定经营者因生产率提升而获得的收益权优先于其他各种权利,譬如非所有者长期享有的习惯性使用权或生存权。行政当局对各类针对不公正价格和市场原则的抗争的反应也愈加激烈,尤其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更是如此。换言之,市场强制力的实施与贯彻需要国家强制力作保证。

小结


  截至目前,本书提出的观点是:学界最标准的资本主义历史解释模式的主要问题是,它们既以那些掩盖了资本主义独特性的假设前提为理论起始点,又以其为理论终结点。我们需要一种新的历史解释模式,从而使这种独特性获得释放:这一模式承认商业收益获取与资本主义积累之间的不同、作为机会的市场与作为迫切性的市场之间的不同,以及技术进步的跨历史过程与资本主义推动劳动生产率进步的独有驱动力之间的不同。因此, 我们需要在社会产权关系与阶级关系中探寻这种资本主义独特性的根源。毫无疑问,绝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都宣称自己正从事着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但是我试图要做的就是证明他们对历史的解释几乎都未能持续在上述基础上推进,故而他们也未能通过其研究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独特性。
  表面上看,自商业化模式被首次提出以来,对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但是绝大多数权威性的西方历史研究均受到了挑战,并且其理论基础似乎也被颠覆,挑战者们既有马克思主义者,也有不同派别的“修正主义”历史学家、后现代主义者以及反传统主义者。然而,我们发现,这种对资本主义发展的想当然的解释模式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因为即便在当前最新的学术研究中我们仍能捕捉到其踪影。它不仅体现在反欧洲中心论提出的批判中,而且体现在当今最热门的现代性与后现代性概念中,更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用语中——因为我们仍在将“资本主义的”概念等同于“资产阶级的”以及现代性概念。




[1] 布伦纳那篇引起广泛讨论的文章最早发表在Past and Present 70 (February 1976)。随后的一期刊物上则集中发表了M. M. Postan and John Hatcher, Patricia Croot and David Parker, Heide Wunder, Emmanuel Le Roy Ladurie, Guy Bois, R. H. Hilton, J. P. Cooper, 以及Arnost Klima的回应文章,以及布伦纳对这些文章的总回应。这次大辩论后来被整理出版,即T. H. Aston and C. H. E. Philpin , eds, The Brenner Debate: Agrarian Class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re-Industrial Europ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布伦纳其他的重要作品包括:“The Origins of Capitalist Development: A Critique of Neo-Smithian Marxism”, New Left Review 104(July/August 1977), pp.25-92;“The Social Basi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John Roemer, ed., Analytical Marxis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Bourgeois Revolution and Transition to Capitalism”, in A. L. Beier, David Cannadine, and James M. Rosenheim, eds, The First Modern Society(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and Merchants and Revolution: Commercial Change, Political Conflict, and London’s Overseas Traders, 1550-1633(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and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我在一篇长文中深入讨论过布伦纳的上述作品和观点,本书中的部分观点源自这篇长文,即“Capitalism, Merchants, and Bourgeois Revolution: Reflections on the Brenner Debate and Its Sequel”,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Social History 41(1996), pp. 209-232。

[2] 例如,参见Robert Albritton, “Did Agrarian Capitalism Exist?”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 20 (April 1993),pp.419-441。

[3] 例如Brian Manning对布伦纳作品的书评:“The English Revolution and 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 International Socialism 63(Summer 1994), p.84。

[4] Ibid., p.82。 

[5] Perry Anderson, “Maurice Thompson’s War”, London Review of Books, 4 November 1993, p.17。

[6] Brenner, “Bourgeois Revolution”. 有关相似观点的更早时期的论述,见George Comninel, Rethink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Marxism and the Revisionist Challenge(London: verso, 1987)。

[7] Brenner, “Bourgeois Revolution”,p.280。

[8] 我在一本专著中对此观点做了详尽讨论,见The Pristine Culture of Capitalism: A Historical Essay on Old Regimes and Modern States (London: Verso, 1990)。

[9] 例如,参见G. A. Cohen, 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 A Defence(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8),p.75; and Perry Anderson, Arguments Within English Marxism (London: Verso, 1980), p.40。

[10] E. P. Thompson, 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 (Harmondsworth: Penguin, 1963 ),pp.288-289. See also pp.222-223。

[11] Thompson, Customs in Common( London: Verso, 1991), pp.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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