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威廉·福斯特 -> 《美洲政治史纲》(1951)
第五章 奴隶劳动
面临欧洲的胜利的西半球征服者的最大问题,一个与他们纠缠数世纪之久的大问题,是寻找亿万必要的工人来经营他们所开辟的矿场、种植场和畜牧场等广布的网。由于这个问题的迫切以及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之贪婪和自私的特性,这些剥削者就粗暴地采取了几乎每一种所能想象得到的奴隶形式。不论是红种人、黑种人和白种人,他们都使之为奴,年龄和性别是没有分别的。凡是为维持生计而须工作的人都被投入了各式各样的奴隶制度中,被迫为西半球的新主人创造利润。
美洲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世界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之一。一八八一年马克思在致左尔格的信中说,美国资本主义的成长,是在“比其他国家更无耻的情况下完成的”[1]。这个同一的叱责,可适用于整个西半球的资本主义。在哥伦布到达后的四个半世纪中,确实有几千万工人被无情地摧毁于资本家贪婪的祭坛上。阿兹蒂克人的人身献祭与美洲资本主义的流血牺牲比较起来,实极微小。在剥削阶级看起来,被剥削者的生命和自由是毫无意义的。剥削者在数世纪中所学得的一切方法——有计划的造成文盲、麻醉性的宗教、政治的欺骗、无情的暴力——都在全部殖民地中有系统地用来奴役和剥削人民。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和英国的殖民者都是同样罪恶累累的。结果,在数世纪中就有无法计算的劳动人民成了强迫劳动、政治奴役、悲惨生活和天折的牺牲者。
奴役印第安人
在征服的最初时期即已开始驱使印第安人做奴隶。在十六世纪初,西班牙牙只有一千万居民,葡萄牙只有一百五十万人口,很明显地剥削者不能从其本国内获得足够的工人来开发新世界,因此他们立刻看中了印第安土人,强迫他们像奴隶一样的工作。至于印第安人的权利,那自然是毫不重要的问题。加尔达姆说:“西班牙人的一般信念是:印第安人并不属于人类,他们并不比一匹马或一条狗更有价值。”[2]
在哥伦布登陆后不久,西班牙人就开始企图在西印度群岛把印第安人当作奴隶。不过这一切都成了可怕的失败。印第安人不愿意在种植场上工作。许多人因为不惯于在灼热的太阳下做苦工而死亡*,有些人在监督者的皮鞭的鞭挞下死亡,另外有些人起来反抗而逃亡。如所周知,总的结果是三十年间西印度群岛的印第安人几乎完全绝迹。
*有些权威者相信,印第安人对于热带区域的气候是从来没有完全适应的。
拉斯·加沙斯的巨著“西印度群岛毁灭简史”,暴露了西班牙人对印第安人的野蛮剥削和集体屠杀,是西半球最有价值而为大家广泛阅读的作品之一。拉斯·加沙斯向西班牙宫廷提出他的有力论据,并不是没有任何结果的。西班牙宫廷怕采取毁灭政策的殖民者将要摧毁殖民地的最大财富——印第安人的劳动力。因此在一五四二年就及时地颁布了所谓“新法律”,这是今天为西班牙殖民主义辩护的人所大肆宣传的。这些法律规定印第安人本身不能当作奴隶驱使,要给他们某些权利。不过这些法律准许大授地地主或大地主有权要他们像雇农一怍的工作,这就使继续剥削和奴役印第安人的大门仍然敞开着。大部印第安人奴隶制也一直继续着。
印第安人虽然因“新法律”而处于奴隶以上的一级,可是他们不久却在全部西属美洲陷入极深的雇农的奴役,就是这样温和的“新法律”也为大授地地主所坚决反对,不久即成为具文了。在墨西哥,当一五四四年孟多沙总督公布“新法律”而胆怯地建议施行时,他就遭遇到地主极强烈的反对,以致他不得不迅速放弃其企图。同一年在秘鲁,当努尼兹·维拉总督表示他决心实行“新法律”时,他就遭遇到武装的反抗,最后竟丧了命。所以查理第五就于一五四五年废除“新法律”中的许多重要条款,而印第安人被当作雇农一样的奴役就比以前更迅速地推进。
大授地制(依此制度,土地占有主通过一种租赁方式占有土地,并分配给若干数目的印第安人在其土地上工作)是一五〇三年在圣多明各首先实行的,其他西属殖民地,如墨西哥、秘鲁、阿根廷等殖民地一成立时,也就很快的普遍实行这个制度。依照这个制度,准许印第安人占有一小块的不良土地,交换条件是他们须在土地占有主土地上做一定数量的工作。印第安人在自己土地上工作的时间后来愈来愈短。在智利,印第安人每年须为他们的主人白做一百六十天的工[3]。在智利北面的安德斯山的各国,当十八世纪的头十年间,大授地中的印第安人每年须为其主人做工三百天,而留给自己的则仅六十五天[4]。
这个在经济上业已陈腐了的大授地制在一七二〇年就被取消了。代之而起的是大地产制,在差不多全部西属殖民地中它成为大农场经济的主要形式。大授地占有现在已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因此他已成为一个大地主,而失去其大部土地的印第安人则成了他的雇农。地主凭藉着使印第安人永远还不清其对大地产中的公司百货商店所欠的债以及其他各种压迫的方法,把印第安人贬降到一个雇农的地位,在拉丁美洲的大部地区,至今仍维持着这样的地位。
与大授地制相类似的是秘鲁和玻利维亚开矿工作中的强迫劳动制。这个制度也应用于农业、织布业和其他工作中。强迫劳动制于一五七二年创始,历时二百年之久。强迫劳动制最恶劣的一面,就是把印卡人以前所采用的这种组织矿场劳动力的并给工人以必要保护的制度加以歪曲的一种形式。例如殖民时期中在这个罪恶的制度下,全部印第安男人中有七分之一每年被分派到波托西银矿中,在极可怕的工作条件下做三个月工作,仅对极少的报酬或毫无报酬。但有很多人在那里继续工作着。这是剥削安德斯山区中印第安人之最毒辣的方法。罗托夫斯基说,当印第安人被征入强迫劳动制时,他们就卖去他们的全部财产,而他们的朋友就替他们举行了一个真正的葬礼。克罗说:“在五个印第安人中就有四个在雇佣的第一年中死亡。”[5]摩托里那神父说,围绕墨西哥矿场四周的道路和岩穴中堆满着因饥饿和疲劳而死亡的印第安人的尸体和骨骸,只有踏在死人的骨骸上才能走得过去[6]。同时,矿场主人则耽溺于穷奢极欲的生活中,波托西和其他矿业中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繁华搣市。
在巴西,为印第安人而设的大授地制正式开始于一六一一年。不过从十六世纪三十年代该殖民地建立以后,种植场主就把印第安人贬降到实际奴隶的地位,也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在一七二〇年,甚至专制的葡萄牙政府也只得宣布不准把印第安人当作可买卖的奴隶看待,除非他们是“食人生番”,或者是在反对政府的武装起义行动中的被捕者。但是种植场主大多蔑视这个限制奴隶制活动范围的法律。结果就有很多的印第安人逃亡到内地的丛林中去,于是奴隶猎取队,主要是在圣保罗城外活动的,就向全国远远近近的地方搜捕印第安人来供奴役。在这些远征队中,有些包括数千人之多,带着教士、妇女、军旗及其他一切,出征三年到五年之久。在整个二百年中,“圣保罗居民”的奴隶猎取者就维持着这样的劫掠。据说在一次向巴拉圭的进攻中,曾猎取到一五、〇〇〇印第安人奴隶。在一六一四到一六三九年间,圣保罗居民驱使三十万印第安人做奴隶[7]。据说这些深入辽远丛林区域的扫荡使得巴西的边界比先前条约所划定的扩展数百英里之远。
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统治的三世纪期间,由于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通婚,一群为数很大的欧印混血种人繁殖起来了,西班牙语叫做墨斯提左人(Mestizos),葡萄牙语叫做玛墨路科人(Mamelucos))。这些混血种人最后在大部美洲殖民地中都超过了印第安的人数,而占着决定性的地位。在殖民时期中,他们大体上也照例遭遇大采邑中印第安人的奴隶或雇农的一般命运,不过在城市中,他们很多人最后形成了小商人和自由职业者的集团。
在法国、荷兰和英国的北美殖民地中,也曾企图使印第安人变成为可以买卖的奴隶,但是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成功。被捕的印第安人很容易越过边境,逃往他们十分习惯的荒野。游牧或半游牧部落,如北大西洋沿岸(还有在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地)的那些部落,甚至连驱使他们做雇农也是不可能的。只有像墨西哥和秘鲁境白人口较为稠密的印第安人集团才成为欧洲剥削者的牺牲品。斐力浦·方纳说:“在(北)美洲,印第安人可被捕获而当作奴隶出卖。对于剥削者不幸的印度第安人要逃到他们同族那里去,然后带着更多的人数回来,以剥取他们旧日主人的头皮来表示对他们的敬意。”[8]强悍而高傲的印第安部落,如在整个殖民时期中统治着北美边境的易洛魁人和阿尔贡根人,绝不容忍对他们部落中人的奴役。法国人、荷兰人和英国人在这些区域中对于印第安人之唯一有系统的经济剥削而获得成功的,是通过皮货的贸易。在猎取毛皮工作中,印第安人虽然视作自由的经纪人,实际上则为白种商人効劳。范围极广的皮货贸易在英、法所属北美殖民地的开发中演着一个空前重要的角色。
印第安人的反抗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用极端恐怖主义的政策来统治他们的雇农和奴隶。凡是细微的反抗表示,他们就加以无情的镇压。然而许多殖民国家的历史却充满着印第安人流血起义的悲惨记载,特别是在西岸墨西哥以南印第安人最多的西班牙属地中,时常发生这类的反抗。有些诽谤印第安人的作家企图诬蔑印第安人毫无抵抗地接受他们悲惨的命运。但这是与事实完全不符的。印第安人不但从头就英勇地以他们所能利用的有限武器反抗征服,而且他们以后也作过好多次的绝望努力来打破侵入者所紧紧地加于他们身上的一切束缚。
在无可计数的印第安人的反抗中,这里只能略述其一二。一五七一年在秘鲁,一个印卡印第安人阿玛鲁,领导一次重要的起义,企图恢复旧日的印卡政权。西班牙当局骗取这个勇敢的领袖来参加会议,而加以逮捕,后来就在库斯科中央广场把他杀头。二百年以后,即一七八〇年,在同一地区,一个自称为阿玛鲁第二的印第安人,和他同名的印卡“皇帝”的直接后代,领导着另一次的反抗。参加的印第安人有六万人之多,不过西班牙人狡猾地假装赦免他及他的跟从者的罪行而设法把他逮捕,然后拔出他的舌头,以马分尸,也在二百多年前他的祖先阿玛鲁第一被害的库斯科公众广场上,把他的尸体在他的家属和群众的眼前焚毁。这个野蛮的行动在印第安人中间激起了一次范围广大的起义。他们围困拉巴斯一百零九天之久,但最后仍被击败了。这次内战历时二年,死亡八万人。
墨西哥也像其他西属殖民地一样,曾爆发过许多次印第安人和欧印混合种人的反抗。一六二四——一六九二年间许多的“大暴动”,虽然含有宗教的性质,但大部分是经济的和政治的反抗,卡鲁塞曾列举出墨西哥的多次反抗,如一五二四年、一五四一年、一五四六年、一五九五年、一六一六年、一六六〇年、一六八〇年、一六九六年、一七〇—年与—七六一年的反抗。纳·韦尔及斯·韦尔曾这样描述墨西哥印第安人无数次反抗中最突出的一次说:“早在一七六七年,一个自称特拉斯加人统治者直属后裔的印第安人索里亚·维拉罗尔,宣布他自己为米却阿肯省的总督,在瓦拉陀立德建立他的首都。有一百多个村庄都脱离了西班牙的统治而对他进贡。不过索里亚目光比较短浅,他不向京城进攻,结果却被王室军队所击败歼灭。他和他的首长们都被西班牙人逮捕,绞死,他们的头置于要道的关卡上,作为对民众的惩戒。”[9]在智利,一六〇〇年有阿拉乌加尼亚印第安人的一次大暴动。这些不屈不挠的斗士推翻了想作他们主人的人,把他们驱逐出去,统治着智利中部和南部二百多年之久。在巴西,一五七二年也发生过一次印第安人的大反抗,即众所周知的“七年战争”,在这次战争期间,印第安人摧毁了三百个村庄,仅在数千人战死之后方被击败。在拉巴拉他总督区中,有一六二〇年以后的柯尔察金人的十年战争,一七五〇年的瓜拉尼人战争等等。在十六、十七和十八世纪中,委内瑞拉与其他地方也发生过许多次印第安人和欧印混合种人的反抗。
这许多次的印第安人的反抗,特别是十八世纪中印第安人的反抗,是把殖民地从西班牙和葡萄牙统治下解放出来的决定性的革命斗争的先驱,这在十九世纪的头十年间形成了确切的形态,这些革命前夜之殖民地反抗的一个特点,是土生白人、黑白混合种人、欧印混合种人、黑人和印第安人间日益发展的团结。在委内瑞拉,欧印混合种人和黑白混合种人于一七一一年宣布一个黑白混合种人为国王。而在玻利维亚,数百个欧印混合种人的反抗,为土生白人取得了担任政府官职的权利,这些官职以前是为西班牙人所独霸的,妇女们不顾西班牙传统对于她们政治活动的严厉禁止,都积极参加了这些生死攸关的反抗。在哥伦比亚,贝尔脱兰是一个以勇毅的领袖闻名的妇女。
黑奴制度
各国殖民地的所有主由于不能够找到足够的印第安人和白种工人在他们的种植场或矿场中从事强迫劳动,就贪得无厌地把非洲的黑人作为奴隶。在整个殖民时期中(有些地方面间还要更久些),黑奴制度事实上普遍盛行于西半球各地。所有的殖民国家一一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英国——都参加了这龌龊的买卖,黑奴制度受到天主教和新教教会的赞美,并为许多自由主义者的领袖所宽容而且实行。对于黑色人种的残暴奴役实为美洲全部历史中最可耻的一页。
马克思说,现代的资本主义从十六世纪开始,而奴隶制度对于资本主义的成长有相当大的关系。资本主义是在奴隶买卖和奴隶制度本身上肥壮起来的。这在英格兰的工业中是非常真实的,而在新英格兰也是真实的。新英格兰的航运业和纺织工厂就直接奠基于南方的奴隶制度。对于这种情形,马克思说过:“直接的奴隶制度是像机器、信用等等一样是资产阶级的工业底枢纽。没有奴隶制度就没有棉花,没有棉花就没有近代的工业。只有奴隶制度才使诸殖民地得到它们底价值;诸殖民地创造了世界贸易,而世界贸易是大工业底条件。这样,奴隶制度是一个具有最大重要性的经济范畴。”[10]
奴隶制度在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具有如何巨大的经济因素,没有普遍地为人所体会到。田宁鲍姆这样指出,“几百条船,数千个海员,几百个乃至几千个个人、商号及公司都在整个殖民时期中从事运送为数比欧洲人更多的非洲人到美国南部的新世界中去。”[11]
所有的殖民地中都有奴隶。他们在奴隶买卖中被称为“黑色象牙”。黑奴是同柯尔蒂斯和比萨罗的征服队伍一道进入墨西哥和秘鲁的,据说有三十个黑人是与巴尔波在一起的。特别是在任何区域需要人做苦工时,黑奴就被迫着去做。一六〇〇年在秘鲁的利马居民中有三分之—是黑人,在那时的布宜诺斯艾里斯居民中,有四分之一是奴隶。在殖民地的美国北部和加拿大的若干地方,同样也有黑奴。不过黑奴的主要部分是在中美的热带和半热带地区、西印度群岛和其他加勒比海国家、巴西以及美国的南部,这些能种植甘蔗、烟草、棉花和其他种植场谷物的地方。
对于奴隶主来说,黑奴具有超越印第安人奴隶的各种优点。在人口密集的非洲,他们的人数比较多;他们比热带的印第安人更为坚实和强壮;他们能更受得住种植场区域中的高热度,据说他们对于新的热带病和欧洲病有更大的抵抗力。此外,黑人的文化比游牧部落的印第安人为高,因此更适宜于从事一种集约的农业。又由于黑人是被奴役于国外的,他们争取自由的斗争就要比印第安人受到更多的阻碍,因为印第安人是当地的土著,而在他们的背后还有强大的自由部落,普遍的结果是:在殖民地的美洲各处,黑奴更比印第安人奴隶受到重视。例如在早期的巴西,一个成年的黑奴价值七十五美元,而一个印第安人奴隶仅需五美元即可买到。
从非洲把这样多的黑人作为奴隶及运出去之所以可能,其基本的解释是在黑人的故国存在着部落的不团结和他们互相残杀的战争。黑人奴隶贩子和白人奴隶贩子善于利用这些纠纷,而带给了所有的黑种人民以悲惨的结果。柯尔蒂斯、比萨罗和其他美洲征服者在镇压印第安人民中所采取而造成如此致命效果的,基本上也就是这同一的“分而治之”的政策。掳掠奴隶者很早就学得了利用非洲部落分裂的这个把戏。这样在一五六七年,一个英国早期的海军将领兼海盗、商人兼奴隶贩子霍金斯爵士在搜索奴隶的时候,对西非的塞拉勒窝内的一个黑人村庄实行公开的进攻。但是他的一番心血除了遭受毒箭和惨败外,没有得到丝毫东西。霍金斯从这次残酷的经验中获取教训,在他以后一次掳掠奴隶的掠夺中就与一个部落联合,向另一个部落作战,结果获得很好的成功。他已学得了使部落战争的俘虏成为奴隶的厉害手段,这仲办法最后普遍流行[12]。
极大部分的奴隶来自赤道非洲的西海岸,这是离美洲奴隶大市场最近的海岸[13]。贪得无厌地互相争夺奴隶的各殖民国家沿着这一广阔的海岸散布他们的堡垒和工场。他们在这些建筑物中维持着猎取奴隶的武装队伍。有许多船也利用船员直接进行奴隶的掠夺,这叫做“用船搬运”。奴隶贩子又同当地的黑人酋长“保持友好的关系”,以便以枪炮、火药、甜酒、布、念珠、锅子、刀等等为交换而获得奴隶。这些傀儡的酋长与白人合作,扫荡全境各地,捕捉和绑架相邻部落的人民。人民起而反抗,结果就发生许多地方性的战争。杜波依斯说,欧美强国所组织的这一奴隶买卖的一般后果是:“全部区域居民灭绝,整个部落都不见了。这是古代史或近代史中很少前例的一个大陆的掠夺。”[14]富兰克林说:“毫无疑问的,土人对于他们的被捕,出卖和运往不可知的新视界去,是实行顽强抵抗的。”[15]
奴隶买卖
奴隶掠夺者用链条把奴隶绑在一起,要他们走数百英里路,像畜生一样的加烙印于他们身上,把他们装在可怕的奴隶船中运过重洋,当作动物一样的出卖给殖民地的主人。在船上,奴隶们拥挤—团,没有东西吃,并多被当作禽兽看待。他们很多人死亡了。很多次剧烈的反抗发生在这些地狱一样的船中。在利欲熏心下人性的堕落从没有像在这个罪大恶极的奴隶买卖中下降到那样深的。
在一八二一年被人参观过的一艘停泊于美洲口岸的法国海盗贩奴船中,“〔为奴隶而设的〕两层甲板间的距离是非常低下的,他们只能坐着,他们挤得这样紧,两腿都交又在一起,日夜都无法睡下或换一换位置”。但据作者说,这还是贩奴船中“最好”的一艘。最坏的贩奴船,甲板之间的距离只有十八英寸[16]。由于它们可怕的不合卫生的条件,奴隶船的臭气非常大,顺风时常可在数英里之外嗅到。
麦克马斯脱描绘奴隶船的可怕情景如下:“当太阳下去时,这一群人就下舱去。划给每个人躺下的地位是六英尺长,十六英寸宽。光无一物的船板就是他们的卧铺。为了使他们挤着睡,就用皮鞭抽打。一个人要想从右边到左边翻一翻身是不可能的,除非一长串挤得直僵僵的受苦者一起翻身。但是夜间的惨状比之暴风雨之日简直就不算一回事了。那时舱口盖紧闭起来,防水油布在铁格子上张开来,空气流通停止了。空气混浊而窒息;地板因发汗而变潮湿。被幽闭着的黑人的呻吟和喘气,在甲板上可以听见。……经常有多至五个的尸首运上来,抛掷到船外去。在一艘从非洲横渡大西洋而到西印度群岛的贩奴船上,百分之三十的死亡率是平常的。”[17]由于缺乏粮食或饮水,或者遇上有被劫的危险时,奴隶贩子常把他们的人货投投喂鲨鱼。虽然遭遇这些损失,一次航行的奴隶买卖所获利润仍可高达十倍。
勃莱克在他的“奴隶制度史”(一八五七年)一书的第一三四页上说:“讲到奴隶在航行途中的死亡率,法尔康白里奇说他在三次航行中购得奴隶一千一百人,死亡一百九十一人;脱罗脱尔在一次航行中购得奴隶六百人,损失七十人;米拉尔在一次贩运中买到奴隶四百九十人,死亡一百八十人;爱里生在二次贩运中购得八百九十五人,损失三百六十五人。莫莱说他在四次贩运中约共购得一千三百二十五人,损失三百十三人;克莱克斯东在二次贩运中购得二百五十人,损失一百三十二人。”这些都是英国的奴隶贩子。
荷兰人是这个集体残害和屠杀的专家,他们的工作主要是通过一六二一年创立的荷兰西印度公司,这是一个土地摄取者,海盗和奴隶贩子的联合组织。但是作为一个杀人的奴役他人的人来说,法国人和葡萄牙人并不落于荷兰人之后。至于英国人,他们曾为自己树立起一个反对奴隶贸易的历史声名,但在实际上,他们在奴隶商业中并不亚于他人。在一七七四年从利物浦开出的三百艘船都是从事奴隶买卖的。与英国人相比,其他国家的奴隶商人简直只好算是小巫了。“非洲奴隶之由不列颠船只运输的,差不多要比由其他各国全部商船所运输的多四倍。”[18]当英国人在乌特勒支成功地取得了向西班牙全部殖民地的贩人奴隶的合同时,他们认为这是一个极大的胜利。西班牙人是一六〇〇年获得这个独占权的,荷兰人于一六四〇年得此独占权,法国人于一七〇—年得此独占权,到了一七一三年,这个独占权让与了英国南海公司。根据这个奴隶买卖的合同,英国人就成为全世界公认的主要的奴隶贩卖商。威尔格斯说:“这个最后的合同规定于〔一七一三年的〕乌特勒支条约中。依此规定,英国人有权在三十年中运入西属美洲十四万四千个黑人,每年约为四千八百人。为了这个权利,该公司付给西班牙国王二十万美元。”[19]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这个来往不断的赚钱的奴隶买卖给了英国资本主义的成长以巨大的刺激。英国绅士的巨大财产是建筑于黑奴的血与骨上面的。
新英格兰的伪善的清教徒也毫不迟疑地参与了这恶名昭彰的奴隶贩运。事实上,他们把这个当作一种正常的事业。麦克马斯脱说:“从牙买加运来的糖浆制成甜酒;运到非洲的甜酒换回黑人;运到牙买加或南方口岸的黑人交换糖浆,这种糖浆又运回新英格兰,迅速地制成甜酒。”[20]一七七〇年仅在罗得岛一地就有一百五十艘从事奴隶买卖的船只。利润是难以置信的:巴尔的?的“爱神”号,建造费为三万美元,在它第一次的贩奴航运中就赚得利润二十万美元[21]。航行最快的新英格兰奴隶贩运船是十九世纪初期有名的飞箭快船的前身。北方的纺织厂主和银行家也像船主一样的,数十年来从南方的奴隶制度中获得巨额的利润。福尔克纳和凯浦纳曾这样说明奴隶主为奴隶制度和人类中最不名誉的奴隶贩卖作无耻的和伪善的辩护道:“奴隶制度是同文化本身一样的悠久。关于奴隶制度的道德性,圣经认可奴隶制度,这还不够吗?宪法不是认奴隶制度为合法的吗?非洲人的低劣,很自然的要使他们成为比较高等民族的一个奴属。这些是历史的教训。”[22]
第一批运到西半球的奴隶是一五〇二年在圣多明各上陆的,这离哥伦布第一次航行仅仅十年。他们为种植场主所抢分了,这些种植场主为了贪图迅速的巨额利润,早已使当地的印第安人人口大为减少。这是美洲黑奴制度的开端,而在以后的五十年间,有无数万的奴隶运到各岛(古巴、波多黎各、圣多明各、牙买加等地)和广阔的加勒比海区域的中美各国(危地马拉、尼加拉瓜、洪都拉斯等国)中去。黑人的人数立刻在这些国家中起过白人。当时为法国殖民地之海地(圣多明各)于一七九〇年发生革命的前夜,在五十三万六千总人口中,黑奴有四十八万人之多。白人只有三万五千人[23]。而这可能还是把奴隶的总人数低估了的,因为种植场主须为奴隶缴付人头税,常常少报他们的人数。
巴西是西半球的第二个人奴隶区域,奴隶是一五三二年从一艘荷兰船运入巴西的,以后葡萄牙主人需要大量黑奴在他们的甘蔗和其他种植场中工作。不论凶狠的圣保罗葡印混合种人如何广泛地进行奴隶掠夺,捕捉印第安人,但是更多的种植场对工人的需要,只有从非洲、主要是从非洲大陆的葡属殖民地中运入大量的奴隶才能获得解决,在十八世纪末,特别是在甘蔗的新种植法介绍进去以后,据说巴西的奴隶人数要比自由的白人多百分之五十。在该国的某些地方,尤其在巴希亚,奴隶的人数要比白人超过二十倍。在十九世纪初,已有五百万奴隶运入巴西[24]。关于这一问题的统计是不可靠的,不过据估计,在一八五〇年停止奴隶买卖之前运入巴西的黑奴约有一千二百万人之多[25]。库仁斯基认为运入三个美洲的黑奴总数约为一千五百万[26]。杜波依斯断定每一个奴隶运到西半球,就约有五个奴隶在非洲被杀或在大海上死亡,这样就使非洲人的死亡总数约在六千万人以上[27]。这些可怕的人力损失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混乱是阻碍非洲人民发展的巨大因素。
黑人奴隶之运入美洲的第三个大奴隶区域美国,开始于一六一九年,离弗吉尼亚的詹姆士顿之建为殖民地仅十二年。像在巴西的情形一样,这是由一艘荷兰船开始这个不名誉的奴隶买卖的。当种植场主发现黑人(他们最初是“订立契约的”)在生产烟草、米谷、蓝靛等热带种植物中特别有价值时,就抢夺这新的劳动力的供应。这个殖民地中的某些人士都认为一个接受洗礼的黑人应该成为自由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适合贪婪的种植场主,所以在一六六三年和一六六七年,马里兰和弗吉尼亚就以立法手续停止这种办法。自此以后,在整个奴隶区域,黑人就不论是否基督教徒,都―辈子做着奴隶。剥削者从来不愿意让小小的宗教问题阻止他们取得廉价的劳动力。不过他们仍保持骗人的说法,黑人之被奴役,是为了要教育他们并对他们灌输基督教义。
在早期的弗吉尼亚殖民地,有许多大到五万英亩以上的种植场都需要大量的工人。这是一个赚钱的奴隶市场。不过奴隶的总数增加得相当缓慢。在一七一〇年,奴隶人数为五万人,到了一七七〇年,在美国全部十三个殖民地中,共有奴隶四十六万二千人。直至一八〇〇年后,由于棉花和甘蔗种植的迅速发展,奴隶人数才突然大增,所以到一八六〇年,奴隶人数就增加到约四百万人[28]。
加拿大没有很大数目的奴隶,因为它的水土不适于种植场的耕种。加拿大的大多数奴隶是家庭奴仆。但由下述一七六七年八月二十日“魁北克新闻”的广告表明,这个“特殊的制度”在加拿大是完全合法的:“九月一日李奇本公司将出售若干男女黑人、链条、马鞍、耕马以及公牛、牡牛、羊等等。”
奴隶制度的残酷性
这是我们时代的政治腐败的一个标志,有若干作家包括自称为自甶主义者在内,企图掩饰奴隶制度的悲惨状态,正如他们掩饰残暴地摄取这个半球的征服者所犯的其他暴行一样。在美国,我们已有像比尔德夫妇[29]和慕德尔[30]这样维护奴隶制度的人,他们发挥荒谬到这样程度的理论,说奴隶所有者因有巨额的金钱投资于奴隶身上,因此对他们就照顾得很好。弗莱尔也在巴西发表同样的理论。这些人还坚认黑人亳无抵抗地甘受奴役。而事实却与这些荒谬的结论相反。从事件的本质来说,维持一个奴隶制度,就必须使奴隶极端愚味无知并对他们实施残酷的专制。同样的,奴隶制度也必然造成被奴役的人类起来反抗的结果,美洲的情形就一直如此。不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奴隶制度是野蛮的,也是不经济妁。在那些生产输出品的种植场和地区中,奴隶制度是特别的残暴。
威尔格斯和德加把这情形说得非常正确,他们说在拉丁美洲,“黑奴一般被看成畜生并当作畜生对待。”[31]恩格斯认为一个热带国家的奴隶的工作时期为六年。田宁鲍姆证明这个说法的正确,他说:“西印度的种植场中黑人工人的寿命据说平均只有七年。”[32]史裴尔斯说:“西印度的种植场主认为使壮年的奴隶工作至死,比维持衰老的奴隶更为有利。”[33]阿赛维陀论及巴西殖民地中的奴隶制度时说:“七年残酷的工作后,就比一条老牛还更不如,一具畜生似的尸体就被丢在奴隶区的废物堆中。”[34]赖丁说:“一个年老的奴隶是稀见之物。”他又说在密西西比,奴隶每天二十四小时中须工作十八小时,在佐治亚和亚拉巴马须工作十九小时,没有一种法律规定不能让他们工作至死。
在美国也盛行着同样的普遍情况,只不过在这个国家中黑奴制度是比西半球其他任何地区中实行得更残酷而已。巴西和其他大奴隶区域中的特别法典或法律也像在美国一样,是根据奴隶仅为财物而非人类的基础草拟成的。不过在西班牙和巴西的殖民地中,奴隶有比在英属殖民地中较多的法律权利,并且有获得自由的较好机会。麦克马斯脱扼要地说明美国种植场的奴隶法典比其他任何地方更严苛的情形如下:“每一个黑奴,如果他有一条狗、有一枝枪、有一艘独木船、租一匹马,寻欢作乐和参加葬礼,在公路上骑马、未得其主人同意而从事买卖或贸易,都要遭受鞭打。黑奴被禁止学习读写和作反对白人的见证,不许七个以上的黑人结队旅行,除非有一个白人伴同他们,没有得到允许,不准擅离种植场。如果他们胆敢这样做,那末他们所遇到的第一个自由人就可在他们的赤裸的背上痛打二十鞭。如果他回击一下,那末杀死他是合法的。对于夜间漫游或未得允许而骑马的人的惩罚,是鞭打、剃光头或在面颊上打烙印。……一个奴隶所犯的重罪,次于谋杀的,就是逃亡。因此法律认他为非法之徒,任何碰到他的自由白人,一见之下就可把他杀死。偷窃一个黑人构成重罪,因惩罚黑人而致之于死的则非重罪。”[35]
伟大的黑人领袖道格拉斯,他本人就是一个逃亡的奴隶,他给奴隶制度这样生动的描绘道:“请看这个为美国的政治和美国的宗教所认可的国内奴隶贩卖、美国奴隶贩卖的实际活动吧。你可看到男人和妇女们像猪猡一样的被饲养着准备到市场去出卖。你知道一个猪贩子是怎样的?我要给你们看一个人贩子。他们住在我们南方的各州中。他们足迹遍全国,带着一群畜生一样的人们,挤满在公路上。你可看到一个这些人肉的掮客,带着手抢、皮鞭和长弯刀,赶着一群上百的男女和小孩,从波托马克河到新奥尔良的奴隶市扬去。这些可怜的人们被单独的或成群的出卖给买主。他们是棉花种植场和致命的制糖厂的饲料。”[36]
黑人妇女特别遭受奴隶制度的痛苦。除了遭受两性相同的生活和工作的艰苦外,她们还遭受其主人或代理人的各种侮辱。威廉士说,在西属殖民地中,“奴隶是没有法律权利的;大多数的男性奴隶被剥夺了结婚的特权,而妇女则无权拒绝其主人或监督人同她发生性的关系。拒绝同白种的监督人发生性关系就等于叛变。这并不是少见的事:一个种植场主把他的奴隶姑娘在他所邀请的客人面前排起队来,听候他客人选择一个来伴宿。”[37]在许多奴隶区域中,大部由于黑人妇女所采取的态度,生殖率是非常低,以致要保持奴隶数量的唯一方法就是不断地从非洲去输入新的奴隶。普兰说,妇女如果拒绝生养小孩,来反抗奴隶制度(这些事是很普遍的),她们的主人就常把铁项圈套在她们身上,直至她们放弃这种办法[38]。在美国的奴隶种植场中,黑人妇女也受白种主人同样的野蛮虐待。
从这样一个荒谬的人类剥削制度上吸取养料的统治阶级,自然是过着一种全无意义的生活。奴隶制度到处发生着一种堕落的影响。任何地方,只要奴隶制度存在时,奴隶主即使对任何勉强可称为“工作”的有用的事情,也认为违反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荣誉而不愿做。奥尼尔所描述的弗吉尼亚殖民地中的奴隶主情形,可以用来描述所有国家中的奴隶主:弗吉尼亚已成为“一个阶级的贵族政治,由一个懒惰的、猎狐斗鸡、嗜赌酗酒的统治阶级组成,由黑人和白人奴隶服侍,他们控制着教会和政府,建立海关,制造舆论,统治他们底下的所有阶级;这是一个丝毫不值得我们称羡更不会引起历史家赞美的社会。”[39]
奴隶的强烈反抗
虽然黑人在盛行的严厉的法纪和恐怖下只可能使用极有限的方法,但他们仍旧坚决反抗奴隶制度。他们在工作时“绥缓进行”,他们逃跑,焚毁种植场,杀死监督人和种植场主,他们拒绝生养小孩,组织武装的反抗。和力图把黑人描写成为懦弱的、柔顺的和对奴隶制度不反抗的比尔德夫妇、慕德尔之流以及其他无数的“白人至上论者”的诽谤相反,黑人在其争取自由的英勇斗争中,创造了值得他们十分骄傲的纪录。霍斯柯维次是极力正确地纪述黑人历史的近代作家之一,在他的“往古黑人的神话”一书中,引述了各殖民地中无数次的奴隶反抗。他说:“当代的纪述充满着暴动和其他形式的反抗的故事以及许多自愿绝食和更直接的自杀方式的事件,而非洲黑人是柔顺的这一观念竟会流行,这是很可惊异的。”[40]
在加勒比海诸国中,全部殖民时期,曾发生过无数次的奴隶反抗,第一次反抗,是开始于十六世纪初期新大陆发现者的兄弟提埃哥·哥伦布的种植场中。在古巴,在一五三三、一五三七和一五四八年都有奴隶的暴动。在墨西哥,黑人的反抗发生于一五三〇年。在巴巴突岛和牙买加(英属),在一六五五、一六六四、一六九二、一七〇二、一八一六和一八三一年都发生过黑人的重大反抗。在早期的法属殖民地海地、马丁尼可和瓜德鲁普,也发生过许多次这样的斗争。而在美洲大陆上——在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和委内瑞拉——也发生过无数次的奴隶反抗。这些奴隶反抗中有些获得局部的胜利,但是大多数的反抗都被严酷地镇压下去,他们的领袖被绞死,枪杀或焚毙。在古巴的许多次黑奴反抗中,最重要的一次是一八一二年由一个获得自甶的黑人阿风德所领导的。加勒比海诸国的黑奴反抗在一七九一年海地的巨大奴隶革命中达到了顶点,这次革命给予全世界的黑奴制度以致命的打击,震撼了整个的美洲殖民制度。
许多黑人还从种植场中逃跑出来而在森林和沼泽中建立起营地。在所有的大奴隶区域中都有这样的逃跑了的奴隶的居留地,这些逃跑了的奴隶称为“逃奴”。他们满布于古巴及其他的西印度群岛、巴西、中美和其他任何地方。阿普蒂克说在美国“已发现在各地和各时期(从一六七二到一八六四年)存在着很多这类社会的证据”[41]。在荷属圭亚那,即在今天,丛林中还有至少一万七千黑人的居留地,这些黑人是早期殖民时代逃亡奴隶的后裔[42]。这些人是众所熟知的宙卡人。霍斯柯维次在“往古黑人的神话”中说,在一八二五年,荷兰政府因不能征服起义的奴隶,就只好在一个正式条约中给他们以正式的承认[43]。
在巴西,也发生过无数次黑人对奴隶制度的反抗。历年来有数万的黑人逃到丛林中去,在那里受到印度安人的欢迎,分到土地并受到友善的款待。巴西奴隶最重要的几次反抗发生于一七五六、一八一三和一八三九年。从一八〇七到一八三五年巴希亚黑人回教徒的有名的宗教战争是直接同奴隶制度有关的。但是在巴西历次的黑奴反抗中,范围最为广泛并最著名的一次则为巴尔梅尔斯的反抗。这个逃亡奴隶的营地于一六三〇年建立,一直存在到一六九七年为止。一个正规化的社会,巴尔梅尔斯共和国,按非洲的方式组织起来。它的领袖盛巴是一个勇毅的和富有才干的领导者。在这个非凡的社会中,过去当过黑奴的人数,最高时达二万人左右。他们建立政府,选出一个领导者,并与邻邦进行贸易。葡萄牙人曾多次派遣军事远征队去进攻这个黑人共和国,但都没有结果。最后在一六九七年,他们的警卫终被葡军所冲破,数千被击败的黑人宁愿自杀而不愿投降。这个伟大的事件是巴西殖民历史中的一个里程碑[44]。
在英属大西洋海岸的殖民地中,从最早时期一直到一八六一——一八六五年内战中获得解放为止,黑奴也曾进行过多次争取自由的斗争。运用西半球其他地方的奴隶所共同采取的方法,有数千奴隶经由有名的“地下铁道”*逃到加拿大,同时还另有数千人逃入佛罗里达和其他南方各州的沼泽地带。一八一七和一八三五年美国政府在对西米诺尔印第安人的艰苦作战中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想强迫他们交出那许多逃到他们区域中的黑奴。联邦政府也曾用军队去镇压弗吉尼亚(一八〇〇年)、路易西安那(一八一一年)、南卡罗来纳(一八二二年)、弗吉尼亚(一八三一年)、路易西安那(一八三七年)等州黑奴的起义[45]。
*“地下铁道”最著名的指挥人之一是塔布曼。她曾多次进入南方奴隶区领导三百个奴隶走向自由。在内战的前夕,种植场主人曾悬赏四万美元逮捕她。(见孔赖特著“塔布曼——黑人战士和强奴主义者”,纽约一九四二年版。)
在美洲殖民时期中,范围广泛的奴隶反抗揭露出来的有很多次[46],更不要说无法计算的小规模的反抗。阿普蒂克说:“美国奴隶史中有记载的黑人密谋和反抗,至少有二百五十次。这个事实确实地表明有组织的争取自由的努力既不是‘不常有的’,又不是‘稀有的’,而在旧时南方生活中是一种正常的和随时发生的现象。”[47]在美国,第一次载诸史籍的奴隶反抗在一五二六年发生于南卡罗来纳比提河的西班牙殖民地中。在一六六三年,弗吉尼亚订有契约的白人奴仆和黑奴之一次有计划的反抗,被一个家奴所出卖,殖民者为了这个出卖就利用一天祷告会来表示谢意。这是英属殖民地中黑奴参加在内的第一次的大反抗,其后在整个十八世纪中就紧接着在奴隶区域中发生许多次的反抗。甚至在纽约城也发生过形势严重的奴隶反抗:一次发生于一七一二年,有二十一个奴隶被野蛮地杀害;在一七四一年又发生一次反抗,有三十一个黑人和白人被焚毙和绞死。美国的革命战争和海地的伟大奴隶革命,激发了西半球所有殖民地中的黑人,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中发动许多次地方性的暴动来解放他们自己。
由于新的棉花和甘蔗种植的结果,奴隶人口在一八〇〇年以后即行迅速增加,因此奴隶的反抗也变得范围更大,更经常发生,并且对其主人有更大的危险性。他们使种植场主阶级永远处于惊恐状态中。殖民者采取了严酷的半军事措施来遏止和镇压这些暴动。有组织的骑兵队巡逻南方的主要公路,每个种植场的大厦事实上成了一个兵工厂,多年以来,几乎都是戒严的情势。奴隶不服从的每一形迹都以无情的恐怖加以打击。在这样极端的困难下组织反抗行动是一种卓绝的成就,在奴隶方面是需要有极大的勇敢和机智的。
不顾一切恐怖,奴隶们仍计划许多次的反抗并使之实现。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一八〇〇年弗吉尼亚境内迦勃里尔的反抗:这是至少有一千个奴隶参加的一次反抗,但被残暴地镇压下去,有三十五个黑人领袖被处死,反抗是流产了。一八一六年在佛罗里达的“黑人炮台”,千余个逃亡的奴隶抵抗美国军队数星期之久,直至最后被消灭。在内战以前数十年间所发生的多次反抗中,有一次极重要的反抗是一八二二年南卡罗来纳境内丹麦·维赛的反抗。这次反抗像其他许多次反抗一样,被一个黑人家奴所出卖,结果有三十五个黑人领袖被绞死。一八三一年在弗吉尼亚发生另一次严重的反抗,由著名的端纳所领导。这次反抗也被击败,有十六个黑人被绞死。在大规模的内战快发生时有过许多次同样的反抗。各国黑奴起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各种场合下得到许多白人的合作。这种合作在美国之最显著的标征是约翰·布朗的英勇行为,他在一八五九年十月在弗吉尼亚的哈柏斯渡口带领十二个白人和五个黑人的小队伍发动一次广泛的奴隶反抗,这是一个英勇的行为,他和其他六个战斗中留剩下来的战士都为此举殉难。印第安人也时常赞助黑奴的斗争。这种合作精神的表现可在一六二二年詹姆士顿的“屠杀”中看出来,在这次“屠杀”中,虽然那个殖民地中住有一些黑人,但是没有一个被杀害[48]。
这一切当然都不是一个温顺地屈服于奴隶制度的人民的纪录,如黑种民族的敌人所诬指他们的那样。这样的诽谤是那些受到统治阶级的指挥以反对另一阶级或民族的人们所惯用,其目的在污蔑他们,以便更易于剥削他们。历史上黑种民族已在他们多次的部落战争中、在他们反对白人侵入非洲的誓死斗争中、在他们以劣势反对美洲奴隶制度之无数次的反抗中、在我们目前时代他们伟大的政治战斗中,都表现出一种高度的勇敢、战斗性和对自由的热爱。
白人的工资奴隶制
西半球的劳工剥削者在殖民时期中发展了三种一般性的劳役型式:对印第安人采用雇农制;对黑人则采取奴隶制;对白人则采取工资奴隶制。自然,工资奴隶制并不仅限用于白人,许多印第安人和黑人也成为工资劳动者。劳工剥削者由于长期急需工人,也毫不迟疑地把白种工人当成奴隶来奴役。他们并不受种族关系的感情考虑所阻碍。这三种基本的劳役形式间的分界线实在是模糊不清的,它们是重叠而混合的。欧洲来的白种犯人被当作奴隶而倾销于所有的殖民地中。在当时盛行于英国的野蛮法律下,那些犯细小盗窃罪的人可处以绞刑,长期徒刑或作为奴隶运到殖民地中去。但是盛行于北美英属殖民地中,不是罪犯的白种人的奴隶制是最丑恶的例子。这些白种奴隶是所谓“订有契约的奴仆”。
这是英属殖民地中普遍实行的惯例:从詹姆士顿殖民地的最早时期直至一七七六年革命(有些地方直到革命以后五十年),白种移民必须做七年或七年以上的奴隶,以付清他们横渡大洋的船费。这些订有契约的奴仆在民法和刑法中,所受的待遇是和黑人或印第安人奴隶不相上下的。他们在拍卖场中任人买卖,他们随其主人高兴而遭受鞭打或分配工作;他们如未得主人允许就不准结婚,他们之中如有人逃跑,就是一件极严重的犯罪,可处以更长的服劳役时期的惩罚。
外来的移民工人是在仅比奴隶船中稍佳的情况下运到殖民地去,亚当斯描述十八世纪贩运移民的情形说:“在一只移民船中,四百个旅客中有三百五十个死亡,而这些数字在其他许多事件中几乎相同。”[49]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仍盛行着对移民的野蛮待遇。雇主的代理人利用奇妙的广告从欧洲各地吸引移民,然后集合一起,在牲口都难于适应的条件下运到美洲。
派林顿对于殖民时期的白奴贩运举出下述典型例子:“一七二九年二月十八日‘美国每周使者’载称:新近从伦敦运到一批极好的英国奴仆,男女均有,其中若干男人为手艺人;现廉价出售,付款时间甚长。接洽处费城安沙尼·米尔金逊码头查理·李德的船上。……有时利润是意想不到的大,如某一乔治·马丁的事件所表明的,马丁与一船主订约,把他自己、他的妻子和五个小孩运到美洲,旅费五十四镑。他付了现款十六镑,但他在旅途中死了。船到口岸后,船主即取消契约,把寡妇卖了二十二镑,三个大儿子每人卖三十镑,二个五岁以下的小孩卖得十镑,他获得一百二十二镑来抵偿不到五十一镑的债款。”[50]
在早期的殖民地美国中,契约奴隶制是很普遍的。寇克兰估计一七〇〇年以前到弗吉尼亚的十万人中,有一半以上是订有契约的奴仆。“近至一六七〇年,弗吉尼亚订有契约的白奴人数三倍于黑奴人数。”[51]更北的宾家族的大地产主要是由契约奴仆种植的。在初期的殖民时期中,这些白奴大多数是由爱尔兰和苏格兰来的,有一部分是由德意志来的,他们都被迷人的广告所诱引而到美洲。契约奴隶制也推行到加拿人。例如一七六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魁北克新闻”悬四十先令的赏格,缉捕一个逃亡的女孩,并且警告任何把她藏匿起来的人将受严厉的法律制裁。
多数订有契约的移民是工匠,原始的劳工阶级……雇佣的机匠和各种劳工一一大部是从他们的行列中发展起来的。但在西半球的殖民地中,一般说来,这些并非现代独立工人阶级的开端。这是因为直到十八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的革命时期开始时,工业还不曾脱离农业而发展起来。工厂制度还在孕育中。殖民时期的大土地所有制一一大地产、种植场和种植园大部分是自足的经济单位。它们有自己的铁匠、车匠、织工、鞋匠、面包师等等;它们利用雇农和奴隶,制造当地所需要的一切东西。在十八世纪的反抗运动的领袖中,有许多黑人的机械匠,其中有些是以前的奴隶。地主所购买的少数制造品通常是自国外输入的,而非来自当地的工业,殖民强国是打击当地工业的。殖民时期将终结时在英属北大西洋殖民地中,小工业已经存在,一个真正的劳工阶级则正在发展中。但是即在这个地方,制造品的市场还是狭小的,因为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农民很少在公开市场上购买东西。他们所购买的是铁器、盐、枪炮、弹药、玻璃和少数其他物品。但是不管他们买得怎样少,这已足够使他们成为贪婪商人和放债者的奴隶。殖民国家“母国”政府的限制政策是阻碍殖民地工业和工人阶级发展的另一个强有力的因素。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资制度已确定地建立起来。这个给工人以一种自由外貌的方法,是远比奴隶和雇农制度更适宜于工业的生产。在整个殖民时期中,在政府机关、商业企业、航运业、简陋的内陆运输业中,以及偶然在矿场和农场中,已经有为数不少的工资劳动者;但是真正的工业和大群的工资劳动者,如我们所了解的,则并不存在。因此工人就不能担任一个独立的政治角色。他们争取改善待遇的斗争同人民的一般斗争结合在一起,在英国和其他殖民地中有很多这类的斗争,大部分是农民的斗争。这些农民满身债务,他们无论在买进或卖出时都受商人的掠夺。其中最重要的斗争是:一六七六年弗吉尼亚的培根叛变,一六八九——一六九一年纽约的莱斯勒叛变,一六八九年新英格兰起义,一七六五——一七六六年韦斯脱乞斯脱“平均派”事件和普兰德尔格斯脱叛变,一七七一年“治安委员会”的抗争等等[52],这一切斗争都在野蛮的屠杀中被压制下去。殖民时代中伟大的独立斗争主要是由黑奴和印第安人雇农,而非工资劳动者所指挥。只有在英属北大西洋殖民地中,劳工阶级于一七七六年革命开始时期采取了各种的形式发挥出重要的政治作用。
殖民地中工资劳动者的处境是极其悲惨的。在经济上,他们与雇农和奴隶的分别是极其微小的。雇主随自己高兴规定工资和工作时间。他们的假定是:男女工人和童工每天应该工作到不能支持的程度,所付的工资仅仅足以维持他们的一线生命即已足够。派克斯谈到墨西哥的劳工情况时说:“在十八世纪中,工人是变相的雇农,可随雇主所欲而加以鞭打,他们自晨至暮,与民政当局所雇佣的罪犯一同被关锁在工厂中。”[53]只有城市中极少数的熟练工匠,情境略较好些。
在其他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殖民地中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克罗曾这样描述一个早期的秘鲁殖民工场:“工场也雇用一部分工人,从事强迫劳动,由可怜的印第安人担负其任务,他们被紧缚在车床旁边,而他们的身体则因在所担任的无穷尽的工作消耗中渐渐丧失其活力。他们每天少得可怜的工资大部分拿来支付衣食之需,其余的仍留在主人手中,以偿付个人的贡税、积累的债务等等。”[54]
英属殖民地的萌芽的工业中工资劳动者的情况并不比拉丁美洲的那些劳动者的情况为佳。方纳说:“在一六三〇年,麻萨诸塞木匠每天的工资约为二角三分,同时供给膳宿,如不供给膳宿,则为三角三分,而供给膳宿的劳动者的每日工资有时低至一角一分,而在一六七二年供给膳宿的泥水匠的每日工资则为二角二分。在一七七〇年,一个木匠每天可得五角;一个屠宰夫可得三角;一个鞋匠可得七角;一个劳动者则仅得二角一分。一般的工资每星期约为两元。”[55]殖民地的工人在政治上多无公民权,也不准组织工会。他们在雇主的强迫纪律下、在有碍卫生和危险的条件下工作着,完全没有防止失业、疾病、意外事件和年走的保护。工作时间冬夏季各不相同,平均每天约为十二小时。那些未能付清债务的工人则被关进可怕的欠债人的监狱中。这是当时雇主尽量剥削工人的一个理想局势。
在有些欧洲国家的殖民地中,黑人和黑白混合种人的奴隶在人类剥削的范围内占着最低的一级,但是印第安人和欧印混合种人的雇农奴隶在经济上并不稍好一些。而白种工资奴隶差不多是在同样低的经济水平上。的确有许多拥护奴隶制的人,他们大胆地说白种工资奴隶的处境比黑种奴隶更坏。这一类的论争在美国内战爆发前十年关于奴隶制度的大辩论中发展到顶点。
在这个时期内,拥护奴隶制度的如格莱逊[56]等人在回答斯托维夫人和其他人士对奴隶制度的责难中,把黑奴生活描写得非常美好,他们说,奴隶们保证有工作、充足的食物,医药治疗,年老时并有一个家,这与新英格兰工业中的工资奴隶的悲惨情况完全不同,他们穷苦,工作到半死,遭受可怖的失业,年老时还受贫民院的威胁。一个热心的奴隶制拥护者费兹休宣布说:“奴隶制度是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关于资本主义是不生产的而全赖剥削劳工为生的理论,就是对奴隶制度的一种基本辩护,因为这证明从自由劳工掠夺来的利润使自由劳工变成奴隶,而享受不到家奴的任何利益,而且这还使资本家成为他们的主人,而不负奴隶主的任何责任。奴隶制度是理想的共产主义,因为每个人所得的,不是按照他们的劳动,而是按照他们的需要。”[57]
南北两方劳工剥削者间的这场露骨的辩论是美国历史上一次最显著的揭发。不仅南方奴隶制度的恐怖情况被无情地揭露出来,而且北部工资奴隶的恐怖情况也被无情地揭露出来。派林顿说:“为了拥护种植场制度,他们就攻击工厂制度;为了维护黑奴制度,他们就攻击工资奴隶制;而在这一互相丑诋中,二种制度的剥削根源都被赤裸裸地揭露出来了。”[58]这对于北方的工业家是非常窘的,他们正藉人道的立场伪善地反对奴隶制度,实际上他们之所以反对奴隶制度是因为奴隶制度阻止工业化的发展。奴隶制度是种植场主在政府中处于控制地位的基础,它妨碍对工人作更有效的剥削,并阻止全国市场的成长。
在所有的殖民地中,三种基本劳动人民——奴隶、雇农和工资劳动者——在政治上几乎是没有公民权的。他们没有选举权,对他们如何被统治也没有发言权,在社会的底层是最受侮辱和剥削的黑人。在殖民世界中,阶级划分和种族歧视的阶梯大致如下:在顶上是各种寄生集团一一地主贵族及其主要的军事方面的和宗教方面的帮凶;其次是商人和其他中产阶级人士;再次是小农、工匠和白人工资劳动者;以下是欧印混合种人、黑白混合种人和印黑混合种人;最后,最低级是印第安人和黑人,而黑人则为最低等的社会等级。这是西半球殖民社会中的一般社会层级。而在英属北美洲殖民地中,印第安人和黑人受歧视的程度比任何其他地方都要深。
[1] “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纽约一九四二年版,第三九六页。
[2] 加尔达姆著:“智利史”,北卡罗来纳州小教堂山一九四一年版,第五八页。
[3] 见麦克布德著:“智利:国家与社会”,纽约一九三六年版。
[4] 贝尔特未出版的原稿。
[5] 克罗著:“拉丁美洲的史诗”,第二六九页。
[6] 见狄菲著:“拉丁美洲的文明”,第二〇二页上的引文。
[7] 见孟禄著:“拉丁美洲各共和国”。
[8] 方纳著:“美国工人运动史”,纽约一九四七年版,第一三页。
[9] 纳·韦尔及斯·韦尔合著:“墨西哥的再行征服”,伦敦一九三九年版,第一卷,第一八页。
[10] 马克思著:“哲学底贫困”,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五年版,第一五六页。
[11] 田宁鲍姆著:“奴隶与公民”,纽约一九四七年版,第三四页。
[12] 华林著:“德文的老水手”,伦敦一八九七年版,第一〇六页。
[13] 霍斯柯维次著:“往古黑人的神话”,纽约一九四一年版,第三三——五三页。
[14] 杜波依斯著:“黑人的过去与现在”,纽约一九三九年版,第一四二页。
[15] 杰·赫·富兰克林著:“从奴隶到自由”,纽约一九四七年版,第三一页。
[16] 康马格及尼文斯合著:“美洲的遗产”,波士顿一九三九年版,第三六九页。
[17] 麦克马斯脱著:“美国人民史”,纽约一八八五年版,第二卷,第一六页。
[18] 赖丁著:“他们带上锁链到来”,纽约一九五〇年版,第一七页。
[19] 威尔格斯著:“西班牙美洲的发展”,第一九五页。
[20] 麦克马斯脱著:“美国人民史”,第一五页。
[21] 史裴尔斯著:“美国奴隶贸易”,纽约一九〇七年版,第三九页。
[22] 福尔克纳及凯浦纳合著:“美洲的历史及人民”,纽约一九四二年版,第二二三页。
[23] 台维斯著:“黑人的民主政治”,纽约一九二八年版,第六〇页。
[24] 克罗著:“拉丁美洲的史诗”,第二三三页。
[25] 见皇家国际问题学会编:“南美洲的共和国”,伦敦一九三七年版。
[26] 席林斯基的引文,载一九四九年四月号“黑人史杂志”。
[27] 杜波依斯著:“黑人”,纽约一九一五年版,第一五四页。
[28] 寇克兰著:“美洲经济生活史”,第一八五页。
[29] 比尔德夫妇合著:“美洲文明的兴起”,第二卷,第一一六页。
[30] 慕德尔著:“美国的难题”,纽约一九四四年版,第二二二页。
[31] 威尔格斯及德加合著:“拉丁美洲史纲”,第七三页。
[32] 田宁鲍姆著:“奴隶与公民”,第三六页。
[33] 史裴尔斯著:“美国奴隶贸易”,第五一页。
[34] 阿?维陀著:“巴西文化”,纽约一九五〇年版,第四六页。
[35] 麦克马斯脱著:“美国人民史”,第一八页。
[36] 方纳著:“道格拉斯文选”,纽约一九四五年版,第四六页。
[37] 威廉士著:“加勒比海地区的黑人”,第五七页。
[38] 普兰著:“南部美洲”,纽约一九四八年版,第五页。
[39] 奥尼尔著:“美国史中的工人”,德勒·加贝德一九一〇年版,第二一页。
[40] 霍斯柯维次著:“往古黑人的神话”,第八七页。
[41] 阿普蒂克著:“争取自由”,纽约一九四八年版,第一一页。
[42] “南美手册”,第三五八页。
[43] 霍斯柯维次著:“往古黑人的神话”,第九一页。
[44] 拉莫斯著:“巴西的黑人”,华盛顿一九三九年版,第四〇页。
[45] 阿普蒂克著:“美洲黑人史论文集”,纽约一九四五年版,第六一——六二页。
[46] 方纳著:“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二一页。
[47] 阿普蒂克著:“美洲黑人史论文集”,第一一页。
[48] 见伍德著:“我们历史中的黑人”,华盛顿一九四七年版。
[49] 亚当斯著:“美洲的史诗”,波士顿一九三一年版,第六七页。
[50] 派林顿著:“美国思想的主流”,纽约一九二七年版,第一卷,第一三四——一三五页。
[51] 寇克兰著:“美洲经济生活史”,第二三及七三页。
[52] 罗乞斯特著:“一六〇七——一八〇〇年的美国资本主义”,纽约一九四九年版,第四〇——五五页。
[53] 派克斯著:“墨西哥史”,波士顿一九三八年版,第一〇二页。
[54] 克罗著:“拉丁美洲的史诗”,第四〇五页。
[55] 方纳著:“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二五页。
[56] 见格莱逊著:“雇工与奴隶”,南卡罗来纳州查理斯顿一八五六年版。
[57] 见道夫曼著:“美洲文明中的经济思想家”,纽约一九四六年版,第二卷,第九三〇页上的引文。
[58] 派林顿著:“美国思想的主流”,第二卷,第一〇〇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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