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葛兰西 -> 马克思主义问题(译自《狱中札记》)
“物质”
《通俗读本》所说的物质究竟指什么?一本通俗读物,更不必说供专家阅读的书籍,特别是一本自称是这种类型著作中的第一部书,不但基本概念应该有精确的定义,而且全部名词术语也都应该有确切的含义,以免与科学词汇的民间庸俗用法相混而造成错误。很明显,对实践哲学来说,“物质”既不能按照自然科学(物理学、化学、机械学等)的概念去理解(因为这些概念是根据这些学科的历史发展来加以解释和研究的),也不能按照各种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概念去理解。应该理解为各种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等)物质属性加在一起构成物质本身(除非你回到康德的本体论去),但这只是就它们成为一种生产的“经济要素”而言的。因此,物质本身并不是我们研究的课题,而是要研究怎样社会地和历史地把物质组织起来投入生产,同时应该相应地把自然科学看作基本上是一种历史范畴,一种人类关系。各种形式物质属性的总和是否永远都相同?技术科学史表明并非如此。蒸汽动力被忽视的时间有多久?能不能说,这种动力在它被人造的机器加以利用之前就已存在?可不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并在某一时刻之前说,自然为之提供机会的,不是事先存在的生产力——事先存在的物质特性———的发现和发明,而是同社会的利益、同生产力的发展及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性密切有关的“创造”?对于那种认为自然不外是经济学范畴的唯心主义观念[1],难道不可以在清除其思辨的上层建筑以后使之变为实践哲学的术语,并证明它同实践哲学历史地有联系而且是实践哲学的一种发展吗?事实上,实践哲学并不研究机器,并不想了解和确定机器材料的原子结构或其自然组成部分的物理的、化学的和机械的属性(那是精确科学和技术的事),而只是把它看作是物质生产力的一个因素,一定社会力量的所有权的客体,以及与一定历史时期相适应的某种社会关系的反映。物质生产力的总和是历史发展中最不易发生变化的因素:它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并可用数学的精确性加以计量,因而可以进行观察并产生实验性质的标准,以此来设想历史过程的基本轮廓。物质生产力总和的变化也是可以计量的,可以相当精确地确定在哪一点上它就不再只是量的发展而变成质的发展。同时,物质生产力的总和也是全部过去历史的结晶,现在和将来历史的基础:它既是一种文献,又是能动的和现实的推动力。但是,决不可把用于物质生产力方面的能动性这个概念同物理学或形而上学所说的能动性混为一谈或加以比较。在历史上,电是能动的,但不只是作为一种自然力(例如放电生火),而且也作为一种受人类支配的生产因素纳入物质生产力的总和,是私有财产的一种对象。作为一种抽象的自然力,电早在变成生产力之前就已存在,但那时它并不起历史作用,而只是自然科学中一种假设的课题(在更早的历史时期,它是“不足挂齿”的东西,因为根本没有人对它感兴趣,或者说事实上对它一无所知)。
以上的观察有助于说明,自然科学用以解释人类历史的因果原理,实际上是一种武断的假设,如果不说是事实上的回到旧思想体系的解释上去的话。例如《读本》断言,现代原子学说摧毁了个人主义(鲁滨逊精神)[2]。但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把政治同科学理论这样地拉扯在一起,若不是想说历史是由科学理论亦即意识形态来推动的话,那究竟包含些什么意思?本来是想当一个极端唯物主义者的,结果却一下子陷入了一种畸形的抽象唯心主义。如果认为,不是原子学说,而是这种学说所观察和描述的自然界现实摧毁了个人主义,就不免陷入更加复杂的矛盾里,因为这种自然界的现实被认为是先于学说的,所以,甚至当个人主义处于极盛时期,这种现实就已经发挥作用了。如果说“原子论”的现实过去和现在都是一种自然规律,那么它怎么就一直不能发挥作用,而非得人类创立了一种学说它才能发挥作用呢?是不是人们只服从他们所知道的规律,而这些规律就象是议会的法案似的?谁能把人类所没有察觉到的规律强加于他们,根据现代立法原则,无视法律是不可原谅的?再有,也不能认为,一定的自然科学的规律和历史的规律是一致的,或者既然整个科学思想的体系是同质的统一体,就可以把一种科学变成另一种科学,一种规律变成另一种规律。假设是这样,那么凭什么恰恰是物理学中的这一特定部分而不是任何其他部分,可以被归结为世界观的统一呢?
这的确正是《通俗读本》的许多原理之一,这些原理证明了这本书对实践哲学问题的提法是肤浅的,在涉及自然科学时,它未能赋予这一世界观以真正科学的独立和应有的地位——更糟糕的是,甚至在涉及那种模糊的关于科学的一般概念,即民间十分流行的连变戏法也算作科学的那种庸俗观念时,情况也是如此。难道原子理论是一种“最后的”理论,永远不会改变?哪位科学家敢下这样的结论?难道它不就是一种可以被超越的,即可以被一种更广泛更全面的理论所吸收的科学假设吗?那么,为什么论述这个理论时口气那么绝对,说它已经消灭了个人主义和鲁滨逊精神呢?(除非完全不考虑下列事实:鲁滨逊精神有时可以是一种实际的样板,用以表明一种倾向,或用于归谬证法,连《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作者〔马克思〕也使用过鲁滨逊精神这个词。)但问题并不到此为止,如果原子理论诚如《读本》所标榜的那样,如果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动荡变革史,既然社会形态不止一种,而原子理论又似乎是一种永恒的自然界现实的反映,那么,何以社会并没有始终一贯地服从这个规律呢?或者,这是不是主张:从中世纪的行会制向经济个人主义的转变是反科学的,是一种历史错误和自然错误呢?按照实践哲学的观点,能够解释人类历史的,并不是原子理论,而是别的相反的途径:换句话说,原子理论以及一切科学假设和科学观点都是上层建筑。[3]
[1] 在柯罗齐的形而上学中,“经济学”也跟逻辑学、美学和伦理学一样,是一种独特的范畴。
[2] “鲁滨逊精神”是人们(例如马克思)给下列思辨推理所定的名称,仿照笛福《鲁滨逊飘流记》的模式,假设有一个与世隔绝的孤零零的个人,根据他的需要来推断社会生活的各种形式。
[3] 原子理论可用来说明生物学上的人是躯体各个部分的总和,至于要以同样方式来说明人类社会,那简直是一种全面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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