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样一个由多民族所组成的国家里,我们认为,即使不是公职人员,而是像商人、技师和工人这类人民,都应该至少会说两种语言才好。农民就比较无所谓,因为乡居生活可以自给自足,自成一个单元,不需要和外界进行太多沟通往来。直到今天为止,村民的生活形态依然如故,绝大多数的村夫村妇并不晓得:邻近的乡村说的竟是完全不同的语言!因为他们之间甚少有机会交流。例如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两地的村民(分属不同的民族),虽然共享同样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但是他们却完全不了解对方所说的语言。而在不同语言相接壤的地区,这样的情形几乎历数世纪不变。尤其是因为村民普遍行内婚制,再加上村民享有优先承购土地的权利,因此大大限制了外来移民进入村落定居的可能。若有极少数的新移民迁居进来,也都会很快被当地习俗所同化,进而整合到原有的社会秩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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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国语”问题很少只被当作实用问题看待,相反,它通常都会引发强烈情绪。就像很多人至今仍然无法接受国语乃是人为建构出来的事实,是人们借着附会历史或发明传统所创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