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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卡尔·考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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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专政(1918)
五、专政
民主构成了建设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必不可少的基础。只有在民主的影响下,无产阶级才能达到它实现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成熟程度。民主毕竟将提供用以测量无产阶级成熟程度的最可靠的标尺。在无产阶级业已取得政权而还没有在经济上实现社会主义的时候,在准备社会主义和已经实现社会主义这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都需要民主——之间,总还有一个第三阶段,即过渡阶段。据说,在这个中间阶段里,民主不但是不必要的,而且是有害的。
这种看法并不是新的。我们早已知道这是魏特林的看法。但是这种看法现在却以马克思的话为依据。马克思在1875年5月写的批判《哥达纲领》的信件(刊载于《新时代》第9年卷第1期第502页起)里说: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
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
[5]
可惜,马克思没有更详细地指出他是怎样设想这个专政的。按字义来讲,专政就是取消民主。但是,当然按字义来讲,专政还意味着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个人独裁。个人独裁和专制之间的不同在于:个人独裁不被视为经常的国家制度,而被视为是暂时的应急办法。
“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也就是说不是个人专政,而是一个阶级的专政——就已经排除了这一点:即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专政是指这个词在字义上的意义而言的。
他在这里所说的不是一种
政体
,而是指一种在无产阶级夺得政权的任何地方都必然要出现的
状态
。马克思认为,英国和美国可以和平地,也即用民主方法实现过渡,单这一点就可以证明,他在这里所指的不是政体。
民主也许还不足以保证和平过渡。但是,没有民主,就肯定不可能有和平过渡。
然而,为了了解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想法如何,我们根本不需要去猜谜语。如果说马克思在1875年没有进一步阐明他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什么而言,那么他这样做也许是因为他在几年之前在他题为《法兰西内战》的著作中已经对此加以阐明。他在那本书里说:
“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6]
由此可见,正如恩格斯在马克思这本书第三版的导言中所明确指出的那样,巴黎公社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但是这个专政并不同时就是废除民主,而是以普选制为基础的最广泛地应用民主。这个政府的权力应该服从普选制。
“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普遍选举权……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正如个人选择权服务于任何一个为自己企业招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雇主一样。”
[7]
马克思在这本书里一再谈到全体人民的普遍选举权,而不谈一个特殊的特权阶级的选举权。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在无产阶级占压倒多数的情况下从纯粹民主中必然产生出来的状态。
因此,那些赞成专政反对民主的人是不能依据马克思的话的。当然,这并不因此就足以证明他们是错误的。不过他们必须寻求其他的证明理由。
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必须防止把这种作为
状态
的专政同那种作为
政体
的专政两者混淆起来。只有后者的倾向才是我们队伍中的争论的问题。作为政体的专政,同剥夺反对派权利的含义相同。反对派被剥夺了选举权、新闻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问题在于:胜利的无产阶级是否需要这些措施,社会主义是否借助于这些措施才能最好地实现,或者甚至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实现。
在这方面,首先必须指出,当我们把专政作为政体来谈论时,我们就不能谈论一个阶级的专政。因为,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一个阶级只能实行统治,不能实行治理。如果有人不想把专政理解为一种单纯的统治状态,而理解为一种特定的政体,那么他就只能说个人的专政或一个组织的专政,也就是说,不能说无产阶级的专政,而只能说无产阶级政党的专政。但是一旦无产阶级本身分成不同的政党,那问题就立即复杂化起来。于是,这些政党中间的一个政党的专政就决不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对另一部分的专政。如果社会主义诸政党由于它们对非无产阶级阶层的态度不同而分裂,如果比方说一个政党通过城市无产阶级和农民的联盟而取得政权的话,那么情况就更加复杂了。于是无产阶级专政不仅变成无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专政,而且还变成无产阶级和农民一起对无产阶级的专政。于是无产阶级专政就具备了十分奇特的形式。
为什么无产阶级的统治应该采取而且必须采取同民主不能相容的形式呢?谁要是依据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说法,他就不应忘记,在这里所涉及的不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
可能
出现的状态,而是一种在任何情况下都
必然
出现的状态。
人们也许倒可以推断,通常只有在无产阶级构成居民大多数或者至少受到大多数居民支持的地方,无产阶级才会取得政权。无产阶级在其政治斗争中的武器,除了它的经济必要性之外,就是它的群众性。只有在无产阶级受到群众的,也即大多数居民的支持的地方,无产阶级才能战胜统治阶级的权力手段。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作过这样的推断。因此,他们在《共产党宣言》里宣称:
“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銫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8]
这一点也适用于巴黎公社。新的革命政权的第一件事就是举行有普遍选举权的公民投票。这次在最充分自由之下举行的投票的结果是:几乎巴黎各区都以强大的多数支持公社。65名革命者当选,而反对派只有21名当选,其中有15名露骨的反动分子,6名甘必大派激进共和主义者。65名革命者中间有法国各个社会主义派别的代表。虽然他们互相斗争得很剧烈,但是他们没有一派对其他派实行专政。
一个在群众中扎根很深的政权,没有丝毫理由去损害民主。有人用暴力行动来压制民主的时候,这个政权就不能永远避免使用暴力。暴力只能用暴力来回答。
但是这个知道自己受到群众支持的政权使用暴力,不是为了
放弃
民主,而是为了
保卫
民主。如果这个政权想要消除它的最可靠的基础,要消除伟大道义权威的深刻泉源——普选制,它就简直是自杀了。
由此可见,作为废除民主的专政,只有在下列的非常情况下才能加以考虑:即如果各种有利条件的特殊巧合允许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政权,尽管大多数居民不赞成或者坚决反对这个政党。
在几十年来一直受到政治上的训练并且其政党具有固定存在形式的民族里,这种偶然的胜利是不大可能的。这种胜利本身就已经表明了很落后的情况。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举行普选时出现了反对社会主义政府的结果,那么这个政府究竟应该按照我们一向所要求于任何政府的那样,服从人民的裁决,同时抱着坚定的意志要在民主的基础上继续为争取政权而斗争呢,还是应该为了保持自己的政权地位而扼杀民主呢?
一个专政在违反大多数人民意志的情况下靠什么来继续执政呢?
这个专政有两条道路可以考虑:
耶稣教团
的道路或
拿破仑主义
的道路。
我们已经提到了巴拉圭的耶稣教团国家。耶稣教团教士们赖以维持他们在巴拉圭的专政的手段,就是他们比起那些由他们组织起来的、缺了他们就无依无靠的原始居民来具有精神文明上的巨大优越性。
在一个欧洲国家里,一个社会主义政党能争取到这种优越性吗?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无产阶级在其阶级斗争中诚然在理解水平上发展得超过其他劳动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小农,但是其他劳动阶级在政治兴趣和理解方面并不是没有提高。这些不同阶级之间的差距,决不会是无法克服的。
但是,除了体力劳动的阶级之外,还有一个知识分子阶层正在成长,他们的人数愈来愈多,对于生产过程来说他们愈来愈成为不可缺少的了,他们的职业在于获得知识,运用智力和发展智力。
这个阶层处于无产阶级和资本家阶级之间的中间地位,他们并不直接对资本主义感兴趣,然而却又对无产阶级抱不信任态度,只要他们还认为无产阶级没有成熟到足以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甚至在这个受过教育的阶级中那些极热烈主张无产阶级解放的成员,譬如像空想社会主义者们,在阶级斗争的初期还对工人运动抱过反对态度。只有当无产阶级在其阶级斗争中表现得愈来愈成熟时,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那些赞成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对无产阶级所寄予的信任,是决不能同1914年8月4日以来自由党人和中央党人——甚至德国诸政府本身——对参加政府的社会党人所寄予的信任相混淆的。前一种信任是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无产阶级已经获得了解放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后一种信任却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有关的社会党人已经不再认真对待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了。
完全排除知识分子甚至反对知识分子,就无法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在大多数居民对无产阶级政党抱不信任态度或者反对态度的情况下,知识分子群众尤其会抱这种态度。在这种情况下,胜利的无产阶级政党在知识方面不仅不会大大优越于其余的居民,甚至会在这方面落后于它的对手,即使在社会事务方面,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观点一般说来应该是更高明一些的。
由此可见,巴拉圭的道路在欧洲是行不通的。于是,只剩下另一条道路了,这条道路是拿破仑一世在1799年雾月18日及他的侄子拿破仑三世在1852年12月2日所采取的,这就是借助于足以胜过无组织的人民群众的一种中央集权组织的优势并且借助于军事威力的优势来进行统治的道路;这种军事威力的优势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政府的武装力量所面对着的仅仅是一批没有武装或者对武装斗争感到厌倦的人民群众。
能在这种基础上来建设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吗?这种生产方式意味着由社会来组织生产。它要求全体人民群众实行经济自治。国家通过一种官僚制度或者通过人民中某一个阶层的专政来组织生产,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需要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组织上的训练,社会主义要以无数个经济性的和政治性的自由组织为其前提,并且需要最充分的组织自由。社会主义的劳动组织不应该是一种兵营组织。
少数派的专政,如果想要给人民以最充分的组织自由,就会因而损坏自己的权力。如果相反地,这个专政企图用束缚这种自由来保持统治,那么它就会阻碍朝向社会主义的发展,而不是促进这种发展。
少数派的专政总认为一支忠诚的军队是它的最有力的支柱。但是它愈是用武力来代替多数,它就愈来愈迫使反对派用诉诸刺刀和拳头的办法而不是用选票的办法来寻求出路,因为选票对他们说来已不起作用了;这样,
内战
就成为政治矛盾和社会矛盾的转化形式。在人们对政治和社会情况不是完全冷漠或完全灰心的地方,少数派的专政就会经常受到猛烈的暴动或者长年游击战争的威胁,这种暴动和游击战争很容易发展成为有更广大群众参加的连续不断的武装起义;要扑灭这种起义,就必须调动专政的全部军事力量。这样,专政就陷入内战而不能自拔,并且经常面临着一种被这种内战推翻的危险。
但是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说来,再没有比内战更大的阻碍了。在目前这种有广泛的地理分工的时期,任何地方的大工业企业都十分依赖交通的安全和契约的安全。一次对外战争就足以极严重地打乱社会主义建设,即使敌人并没有侵入国境。在目前俄国革命中,俄国各派社会主义者都强调和平对于社会重建的必要性,这是正确的。对于社会经济来说,内战的危害性比对外战争的危害性还大得多,内战是在国家境内进行的,它对国家所起的摧毁作用和瘫痪作用同敌国侵入同样严重,内战在这方面甚至还残酷得多。
在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中,所牵涉到的通常是这个政府或那个政府的取得权力或丧失权力的问题,而不是国家的整个生存问题。但是在战后,不同的交战国的政府和人民都愿意并应该和平相处,即使不会总是友好相处。
内战中的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完全不同了。它们进行战争并不是为了从对方夺取一些让步然后同对方和平相处。内战中的情况也不像在民主国家里的情况那样;在民主国家里,诸少数派受到保护,因此,处于少数派地位并且不得不放弃执政地位的任何政党,决不是因此就必须放弃它的政治活动或者哪怕只是限制它的政治活动,而且处于反对派地位的任何政党都一直保留着那种争取成为多数派并从而取得政权的权利。
在内战中,任何一方都为自己的生存而战斗,失败的一方面临完全毁灭的威胁。由于意识到这一点,就使内战很容易变得非常残酷。一个仅仅依靠军事力量才取得政权的少数派尤其倾向于以最血腥的手段来镇压反对者并且用最凶残的屠杀来惩罚反对者,如果这个少数派在叛乱中受到了威胁并且终于能够把叛乱镇压下去的话。巴黎1848年6月以及1871年5月的流血周就以惊人的明确性说明了这一点。
无论是长期内战的局面,还是这种局面在专政之下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群众陷于完全冷漠和灰心丧气的状态,都会使社会主义生产体制的建设实际上几乎成为不可能。然而,那种必然会引起内战和冷漠状态的少数派专政竟然成了实现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完美手段!
有些人把内战同社会革命混淆起来,认为内战是社会革命的形式,并且倾向于用下列理由来替那种在内战中不可避免的暴力行动辩解:即没有暴力行动就不可能有革命。据说在任何革命中过去总是如此,而且今后将永远如此。
而恰恰我们社会民主党人并不抱这种看法:即凡是过去一直是如此的情况今后也就必然永远如此。我们根据迄今所发生的
资产阶级
革命的实例而形成了我们所想像的革命图景。
无产阶级
革命将在与资产阶级革命的条件完全不同的条件下实现。
资产阶级革命是在专制制度压迫着一切自由运动的国家里爆发的,专制制度依靠一支脱离人民的军队的支持;在这种国家里,没有新闻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没有普选制,也不存在真正的人民代议机构。在这种国家里,反政府的斗争必然采取内战的形式。今天的无产阶级,至少在西欧,将在下列这样的国家里取得政权:在这些国家里,几十年以来,民主——即使不是“纯粹的”民主,但毕竟是一定程度的民主——已经扎下深根,而军队也不像从前那样完全脱离人民。在这种条件下,在那里构成人民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究竟将如何实现其夺取政权,这还需要等等再看。我们无论如何也决不需要推断,法国大革命的过程会在西欧重演。如果今天的俄国显得同1793年的法国很相似的话,那么这仅仅证明俄国是何等地接近资产阶级革命的阶段。
必须把
社会革命
、
政治革命
和
内战
区别开。
社会革命
是一种由于新的生产方式的建立而引起的整个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可以持续达几十年之久,而且无法划定这个过程结束的确切界限。实现这个过程的形式愈和平,它也就实现得愈成功。内战和对外战争都是这个过程的死敌。社会革命的序幕通常是
革命,也即国内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突然变化;一个迄今一直被排除在政权之外的阶级借此而夺得了政府机器。政治革命是一种能迅速实现和迅速结束的突然行动。它的形式要看发生政治革命的那个国家的形式而定。民主——不仅形式上,而且实际上在劳动群众的力量中扎了根的——愈是居统治地位,政治革命成为和平革命的可能性就愈大。相反的,如果迄今居统治地位的制度愈是不依靠人民的大多数,而只代表仅仅依仗军事权力手段才保持其统治地位的少数派,那么政治革命采取内战形式的可能性也就愈大。
然而,即使在后一种情况下,拥护社会革命的人也有迫切的利害关系要使内战仅仅成为暂时的、迅速进行的一段插曲,要使内战只是有助于实现民主和巩固民主,要使社会革命受民主影响的支配,也就是说,在当时,社会革命不能超越人民群众大多数所愿意达到的程度,因为社会革命如果超越这个程度,就不能获得那种赖以形成持久局面的必要条件,无论那些有远见的英明人士认为立即实现社会革命的最终目的是何等称心如意。
然而,巴黎无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恐怖统治——也即少数派的专政,难道在法国大革命中没有产生那种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巨大作用吗?
这是肯定的。但是这些作用是什么性质的呢?那种专政是欧洲的结盟君主们对革命的法兰西所进行的战争的产儿。胜利地击溃这种进攻,就是恐怖统治的历史功绩。这个专政从而就又一次明确地证明了这一条老真理:即专政比民主更能进行战争。但是它决没有证明:专政是无产阶级根据无产阶级观点来实现社会改造和保持政权的方法。
在威力方面,1793年的恐怖统治是无比强大的。虽然如此,巴黎无产阶级依然未能因此而保持住政权。专政变成了无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政策的各个派别之间互相进行斗争的一种方法,而且专政终于还变成了结束无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一切政策的方法。
下层阶级的专政替军人指挥刀的专政铺平了道路。
如果有人根据资产阶级革命的实例而想说,革命是同内战和专政含义相同的,那么他就也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说,革命必然以克伦威尔或拿破仑式的统治而告终。
然而,这在那些由无产阶级构成民族大多数并且用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国家里,决不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结局。只有在这样的国家里,才具备社会主义生产的条件。
我们把无产阶级专政不能理解为别的,只能理解为在民主基础上的无产阶级统治。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3卷第314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3卷第59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3卷第55、57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1卷第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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