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后来的“资本论”中,指出表现于商品中的劳动有两种性质。每一种商品,一方面是消费的物品,他方面又是交换的物品。所以包含于商品中的劳动,可以同时被认为是一种特种的具体的劳动——一如纺织劳动,陶窑劳动,或冶铁劳动——和一种一般的抽象的人类劳动。
产生特种消费品的特种生产活动,对于那些要求这种特种消费价值的消费者发生特殊的趣味。假如他需要布匹,则他便注意于产生这种布匹所施用的劳动,其简单的理由,在于它就是这种特种布匹制造的劳动。对物品的生产者——其一般的意义,在我们所正在讨论的进化阶段中,尚未有工钱劳动者,他们只是独立的农民、手工人、艺术家,或他们的奴隶——来说,则劳动的重要只在于那使生产者去生产特种产品的特种活动。
然而商人的态度便不同了。他的活动在于以廉价收买而以高价卖出。无论他所买卖的商品有若何特种的变异性,他在最后的分析上总是一样的,他只要找出一个买受者便完了。他所注意的,是从买受和卖出的观点上和时间上为社会须要他所买卖的商品生产的劳动数量,因为这种因素对于其价值的决定是有一种影响的,不过他对于这种劳动的注意,只当它是一种抽象地把价值供给于商品中的、产生特殊消费价值的一般人类劳动,而不是个体的劳动。自然,商人并没有想到这么多言语的涵义,因为他在一个长久时间只表示出价值之决定系由于一般的人类劳动。事实上,须要有马克思的天才才可以在一个商品生产的进行阶段中把这种情境加以完全地分析。然而在他以前,几千年来,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却获得一种和个体劳动方式相对比的明确表现,而掌握着抽象化的最伟大的权力成为必要,换一句说,这就是钱币①。钱币是一般人类劳动的代表而内藏于每种商品之中;它所代表的不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劳动,不是纺织、陶制和锻冶的劳动,而是每一种劳动,一切劳动,今天是这一种劳动,而明天又是别一种劳动。因而商人所注意的商品,只在于代表的金钱,换言之,不在于它的特种用途,而在于它的特种价格。
至于生产者——农夫、手工人、艺术家——则注意于他的工作之特殊性质,他所运用的物质之特殊性;当他对于他的工作愈为专门化的时候,他的生产力便愈增加。但是他的特种工作,把他束缚于特种的地位,束缚于他的土地或他的工场。所以他所从事的工作之特殊限制,会令他产生某种心能的限制,希腊人给他以一个名字,为“宾那西亚”(banausia,这是从banausos一字引伸出来的,其意义为工匠)。苏格拉底在纪元前五百年曾经说过,“虽然锻工、木匠和鞋匠对于本行技术非常精巧,但他们大多数都是奴隶的灵魂;他们并不晓得所谓美好和正义。”而纪元前二百年,犹太的耶稣西拉兹(Jesus Sirach)也发表过同样的思想。他说,手工虽然是实用的,然而手工人在政治上、法制上、道德文化之传布上都是没有用的。
对工人群众来说,只有机械才可以消灭这种心能的限制;但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灭,才可以在解放工人群众的最完善的情形中,令机械可以完成它的重要工作的条件。
所以商人的活动和手工人的活动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商人不能自满在一种特殊境域上的一种特殊生产部门的知识;他的趣味愈为进步,它所包含的生产部门愈多,它的范围和生产的特种条件,以及它们的特种需求愈大,则愈能好好地选择在卖出时最能得利的商品;而且也愈能好好地选择那些买入和卖出最得厚利的市场。不过虽然他所关涉的生产和市场有极大的价值,但他所注意的最后分析,却只在于价格的条件,换一句说,他只注意于抽象人类劳动的各种不同数量的条件,再换一句说,只注意于抽象的数量关系。当商业逐渐发展的时候,当买入和卖出之时与地彼此间逐渐移动的时候,则商人所运用的钱币条件的式样愈多,在购买和支付的时间中的错综也愈复杂起来,信托制度及利益交付的发展阶段愈进步,则这些数量的关系也就愈变得复杂而多样。因此,商业便刺激数学的思想,同时并刺激抽象的思想。但当商业在同一时间,扩张它的领域,超出于其地方和职业的限制以外,把各种气候和土宜的知识,各种不同的文化阶段和生产形式传给商人,它便刺激商人定立各种比较,令商人在特殊事故的集团中找出一种普通的因素,在偶然事故的集团中找出一种必然的因素,而且在某几种条件中,找出屡屡得获同一结果的常见的因素。于是抽象化的能力便发展起来,数学思想也一同发展,但在另一方面,手工艺所发展者为具体的意味,与其说是事物的精义,毋宁说是其表面。一句话,不是“生产”的活动,例如农业和手工业,发展这些陈于科学研究之基础上的心能构造,发展它的实是“非生产”的商业。
不过这并不是说商业自身创造这种科学的研究。超然于利害关系以外的思想、迫求真理、不为个人利益打算——这些都是商人所显然欠缺的。农人和手工人只以他们的手足劳动而生活。他们所容易获得的财富是极有限的;但除了战争和巨大的自然力量会把整个社会加以埋没及弄成贫乏以外,每一个中等健康的人尚可以获得这些限制中的财富。至于在平均数以上的较高的热望则在不是必需的或无希望的条件之下了。所以这些职业,直等到资本——普通是重利盘剥的资本——不再克服和压迫他们或他们的统治者的时候,仍为他们承继的地位所欢欣接纳。
但是商业及其对于一般人类劳动的运用,其进行也和手工人及其具体而实用的劳动不同。后者之成功被个人能力严格限制;而商业之成功则并无限制。商业利益的限制,只在于钱币的数量、商人拥有的资本的数量,而这种数量却可以无限地扩大。从另一方面说,这种商业容易遭遇极大的失败和危险,比之在单纯商品生产中农人手作劳动之恒久的单调要危险得多。商人常常飘摇于两个极端之间,或则为最奢侈的豪富,或则为绝对的失败。求得之热情在这种情境中的刺激,比之在生产阶级中有效得多。商人的特性为永无满足的贪欲,同时对于他的竞争对手及他所剥削的对象则非常蛮野而残酷。就在今日,在一切资本的剥削趋势还未遇着有力的反抗的地方,例如在殖民地,对于那些只以自己的劳动而生活的人,这种残酷还是非常可恨地表现的。
商业决不是一种鼓动个人超乎利害之外的科学研究的思想方式。商业为它的目的而发展必需的能力,然而它的实施却不为科学的目的。恰恰相反,在商业也容许一种超出于研究以外的影响的地方,但它的效果只在于为它自己的目的而对整理研究的结果进行指导。关于这一层,我们现在的资产阶级的学问已表现出很多例证了。科学思想的发展只能出现在具备着商业方面一切天才、经验和知识的阶级中,而且这个阶级还要不忙于寻求生活手段,由是,便有必须的闲暇和机会,以及从事于超出利害之外的愉快,又在解决问题时也不必注意于他们直接的、实际的及个人的收入。所以哲学的发展只在大的商业中心,而且只在那些除了商业以外,还有其它因素表现、即它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供给他们以闲暇和自由的中心。在希腊的许多商业城市中,这些人就是大地主,他们有奴隶,所以他们不须工作,他们不居于乡村而居于城市,他们不为乡村绅士之粗鄙的物质勇武所限制,他们只接受城市及其大规模商业的影响。
这种在城市中生活而且玄想的大地主,通常只出现于海滨的城邑,但在其后面的腹地,却也要稍为广大,才可以产生这种城市的贵族。不过也不要过于广大,否则城市贵族便不会安居城中,而要转其注意于扩张占有的土地了。这些条件,恰好在希腊海岸的城市中寻找出来。至于腓尼基的海岸城邑之腹地却不能产生这种巨大的社会阶级。在这些城邑之中,每一个人都靠经营商业而生活。
在另一方面,环绕着那些城邑的是广漠的大地,大的地主仍旧存留,仍旧在乡村生活的影响之下,发展乡村绅士的思想方式。在中亚细亚的大商业中心中,不须劳动的程度最高而实际职业的要求表现最少的,实为各种拜神地点的祭司。在这些地点中,很多都是重要而富有的,能够长久供养一大部分只须从事很少工作的祭司。所以为希腊海滨城市贵族所从事的社会工作,在东方大陆国家,特别是埃及和巴比伦的大商业中心中,都为拜神地点的祭司们所分有;这就是说,科学思想及哲学的发展为他们所支配。不过这种条件,在东方思想,却有一种限制,而这一种限制却为东方思想所没有:这就是宗教崇拜的专一性。哲学的损失就是宗教的获得,而且也是祭司的获得。希腊的祭司只为崇拜的侍从、崇拜地的保卫者和宗教仪式的执行者,但在东方的大商业中心中,他们却成为一切科学和社会知识——数学、天文学、医药、历史和法律——的保存者及管理者。所以他们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因而宗教自身在这些地域中,却可以成功一种为希腊神话所不能成功的精神之强烈性,至于希腊神话之所以失败,则在于希腊哲学在很早的时间,便反对神话,而且并不努力去把它那纯朴的概念附染以更深切的知识,也不把这两种东西加以调和的缘故。
古希腊的宗教大致已经接受有感官的、有力的和愉快的艺术的性质,而其理由,则由于它的生产技术已经提高,和它的哲学避开了祭司统治这一件事实。但在另一方面,在一个没有生产艺术而具有活泼的国际商运的地方,没有具有知识的志向和需要的凡俗的贵族,而只有充分发展的祭司制度,其宗教在以前的时代,曾未产生一种多神主义的早期发展,也没有清楚规定的多种神性的人格,则这种宗教便很容易采取一种抽象而精神的性质,自然其精神的性质也很容易从一个人格变成为一种观念或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