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保尔·列维

保尔·列维

(Paul Levi,1883年3月11日——1930年2月9日)

  1883年出生于德国黑兴根霍亨索伦省的犹太富商家庭,1906年在法兰克福担任律师并加入社民党,在该地结识卢森堡和卡尔·李卜克内西,由此成为社民党左派。1913年起,他担任卢森堡的律师。1914年被选为镇议员。1916年因身体原因迁往瑞士,结识列宁、季诺维也夫、拉狄克等布尔什维克,并赞同他们所属的齐美瓦尔德左派的观点。俄国十月革命后返回德国,活跃于柏林,卢森堡、李卜克内西遇害后,担任德共领导人,任内力图建立一个由德共起主导作用的统一的工人运动,但因此与共产国际发生冲突。在意大利社会党分裂事件中,支持社会党左派领袖塞拉蒂,反对葛兰西、波尔迪加等共产主义者,由此和共产国际执委会公开交恶,1921年4月15日,被开除出德共。1921年9月与少数支持者成立“共产主义社”议会党团,该团体于1922年加入独立社民党,并随独立社民党与多数社民党合并,此后主要从事法律行业,而且继续进行卢森堡案件的调查工作,但于1930年2月9日坠楼受重伤,于当日治疗无效去世。


在德国共产党成立大会上的发言(1918年12月30日)
给列宁的信(1919年3月27日)
保尔·列维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报告(1921年1月20日)
十年之后(1927年10月4日)

列维关于欧洲无产阶级在波苏战争中的任务的讲话
   ↘ 告世界各国无产者书(第一次会议(1920年7月19日))
列维在讨论季诺维也夫的报告时的发言(第二次会议(1920年7月23日))
列维在讨论是否允许德国独立社会民主党和法国社会党的代表参加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委员会的问题时的发言(第三次会议(1920年7月24日))
列维在继续讨论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时的发言(第八次会议(1920年7月30日))
列维在第八次会议(1920年7月30日)结尾的声明
列维在讨论共产国际章程时的发言(第十四次会议(1920年8月4日晚))

以上来源:《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