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毛泽东以后的中国(伊文思,1978)
第十六章 李一哲事件
中国的前途是怎样呢?毛死后所出现的老人统治,不过是一部份的解答,而且还不是最重要的解答。甚至于在毛死以前,一种脱离官僚统治层控制的新的独立的情绪已经发生了。最明显的证据,是一九七五年春天的杭州工潮和天安门游行。较小的、较不明显的变化亦在发生。
在某方面看来,毛的死就像打破了堤坝一样,本来停滞的社会生活的止水,开始流通了。许多受难者感觉到如释重负一样,尤其是听到毛的亲信的倒台。①
① 萨利斯勃里(HARRISON SALISBWRY)跟上海文汇报的一位编辑,朱西奇(译音),讨论这个问题。朱被毛政权从一九六八年起一直关到“四人帮”倒台的那一天,才从劳动农场逃出来,回到上海。他马上被派去改组他过去被整肃出来的报纸。朱描写江青被捕的消息传到上海的那天晚上的情形如下:“那天晚上,我跟朋友庆祝四人帮的被捕,饮酒到通宵。上海一千万市民也是如此。到了第二天早上,店铺里所有的茅台酒及米酒都喝光。”(纽约时报杂志,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四日)
华国锋之答应改革,就表示官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有了改变。虽然领导所作的让步还不多,但是人民已经开始小规模地行动,情形跟过去几年不同了。纽约时报记者贝特费尔德(FOX BUTTER FIELD)描写北京的一个电影院放映影片《女飞行员》时的情景说:
“在一个紧要关头,一位跟女英雄建立了‘很密切的同志关系’的男飞行员,在飞行训练时死了。
“当她听到这消息时,先开始大哭。一会儿后,她突然停止哭了,用严肃的口吻说:‘这没有甚么,一切都是为了革命。’
“在这时候,观众听了哄堂大笑。”
[1])
敢对政权所强加的传统大笑,就像在闷塞的房间中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一样。这还不是革命的象征,但表示官僚层并没有绝对的控制权。
更有希望的是一小群在文化革命完结以后生长起来的意志坚决的反对力量。我们知道,公开反对政府会有很大的危险。会有马上被处死的可能。至少会被抓到劳改营去工作。但是今天却有一群年青的反叛分子,面对政府的威胁,一点都没有畏缩。他们树立一个例子,对中国有很深的影响。
在这群反对中国斯大林主义的革命分子中,最出名的就是李一哲。李一哲是三个当过红卫兵的李正天,陈一阳和王希哲的笔名。在一九六六年文革发生的时候,李正天是广州美术学院的学生。作为毛主席的一个忠诚的支持者,他参加了红卫兵,成为广州红色造反司令部的一个领袖。文革结束的时候,红卫兵的团体都受到镇压,李也被捕,被关了两年。一九七一年林彪事件以后,他才被释放。
李正天表现出研究过中国的政治很久。虽然他没有抛弃对毛的信念,他开始反对中国斯大林主义的官僚制度。一九七三年夏天,他及他的同伴开始写一本题名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小册子。这原是献给四届人大的。但是四届人大一直被延迟,至一九七五年一月才召开。
在这段期间,李一哲于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完成了二稿,于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七日完成了正文的定稿及很长的序言。李一哲集团油印了很多副本。自此以后,这本小册子就在中国各地当作“地下文学”流传了。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这三个勇敢的人在广州北京路的街头贴了一份副本,立即引起广大人民的瞩目。
当局对这份大字报的反应是犹豫不决。他们让它贴了好几个星期。香港的激进青年在《革命死了,革命万岁》一书中,对当时的情况有如下的描写:
“根据某方面的资料,当地的毛派干部对这份大字报不知所措,他们把这件事情及大字报的内容,呈报给党中央,等候指示。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发下指示,说这份大字报‘反动透顶,恶毒至极。’
“作者的命运就这样子给决定了。广州公安局逮捕了李正天,把他当作反革命罪犯及‘反面教员’带到各单位及群众大会,接受公开的批评及侮辱。他们还要他写自我批评给当局审核。
“因为这份大字报的影响是如此的深,所引起的争论是如此的大,李的自我批评书还不够平息当局的怒火。于是,当局即以宣集文为笔名,贴出一张大字报,来企图对李一哲集团作致命的打击。虽然这份官方的大字报可能是中共中央宣传部—解决这种问题的最高机构—所写的,但它的内容远敌不过李一哲大字报。”
[2])
到底李一哲大字报的内容是甚么?它的三位作者是在毛派运动中—特别是在文革中—接受全部的政治教育。他们仍然对毛泽东个人忠诚,而且对他们没有亲眼见到的事,接受毛泽东的意见。他们引用而接受斯大林反对托洛茨基的话,他们也认为资本主义已在苏联及东欧复辟,而且认为刘少奇是新资产阶级的代理人,等等。在他们的文章里,他们把这些事情当作信念,不当作知识。但是,当他们开始讨论自文革以来中国人民的政治生活时,他们的大字报的调子就不同了,因为他们有自己亲历的经验。虽然大字报引用了很多毛的语录及文革遗留下的口号,但是,拨开了这些语录和口号的浓雾,我们可看到它是具有造反精神的民主斗士的动人呼吁。
因为他们相信毛泽东是保护中国工人阶级利益的,所以他们称文革中崛起的政权为林彪体系。当然,林彪在一九七三至七四年这期间已经死亡了,李一哲大字报认为官僚们还在永久地维持林彪体系。他们写道:
“常见的是某些领导者将党和人民给予的必要特殊照顾膨胀起来,变为政治和经济的特权,并无限地荫及到家族、亲友及至实行特权的交换,通过“走后门”之类的渠道完成其子弟在政治、经济地位上实际的世袭地位……”
[3])
他们举出几个例子来解释甚么是“林彪体系”—更准确地说,有或没有林彪的毛泽东政权:
“我们没有忘记代替一切,奖懒罚勤地突出(空头)政治,念经式的‘天天读’,越搞越虚伪的‘讲用’,越闹越荒谬的‘灵魂深处爆发革命’,鼓励政治投机的‘表忠’,不伦不类的‘忠字舞’,不胜烦琐的忠孝礼仪—早祈祷,晚赎罪,……罩上激烈的宗教色彩和气氛。总之,让忠字占领百分之百的时间,百分之百的空间。……
“我们更没有忘记那些公式化的阶级斗争‘说教’,‘渣滓洞’式的牛栏比之历史上的‘三.一八’、‘四.一二’、‘五·卅’、‘六·二三’等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屠杀—仅广东一省被杀害的革命群众、干部就近四万人,被关、管、斗的革命干部、群众上百万人。
“然而,有人却闭眼不承认林彪体系曾经确立的这个有八亿人见证的事实,厚着面皮硬说‘事事处处’都是毛主席革命路线占统治地位,这岂不是等于说,血腥的屠杀,长期不能翻的案,都是‘革命路线’决定的么?”
[4])
李正天及他的同伴的论点是:这个违反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根源就是官僚集团的特权地位。虽然极端的阿谀行为在六十年代后期已减少很多,但是中央行政机关在一九七三至七四时期还继续林彪时期的反民主措施:
“坚持林彪体系的顽固派发誓不让被他们打下去的共产党人再从地上爬起来。为此,他们找到诀窍,就是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对他们危害较大的革命同志打成‘反革命大黑手’、‘反革命坏头头’、‘五.一六’、‘现行反革命分子’、‘叛徒’等等,长期监禁、肆意虐待,到了甚么也打不成的时候,就把本来很清楚的问题,弄得似乎永远也搞不清楚,以此借口,长期挂着,等待时机,卷土重来,难道大量的事实不正是这样么?”
[5])
这份文件要求重新检查近年来数千宗非法监禁、非法处死的案件:
“难道林彪一伙炮制的从中央到地方成千上万的假案翻不得、平不得吗?难道大批虽然犯过这样或那样错误但经过长期考验证明是对党忠诚的老干部就不应该再使用了?
“被林彪路线整死的人何止万千,年过半百,久经风霜的老革命干部尚且被逼死,何况十五岁的女孩子?”
[6])
李一哲的呼吁是针对四届人大的代表,“尽管我们不知道这些代表是怎样选出来的。”它提出几个特别的要求。最主要的要求就是恢复(事实上是创立)真正的法制,使公民有确定的权利,而且在被监禁以前根据一定的法律受审判:
“一九六八年夏季,社会主义的法治‘突然不灵了’,‘政权就是镇压之权’灵了起来。在范围广大地区内,到处在抓人,到处在镇压,到处是冤狱。社会主义法制跑到那里去了呢?据说,它没有用了,因为这是旧人大的宪法,而新人大还没有开,现在还是无法无天了!”
[7])
“‘四届人大’应当明文规定,除了杀人、放火、流氓、盗窃等刑事犯和挑动武斗、组织阴谋集团分子必须实行专政外,应当保护人民群众的一切应有的民主权利。”
[8])
第二个要求是“限制特权”:
“我们不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我们承认我们社会现阶段存在着种种差别,它并不是一个法令所能完全消灭的。但是,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自身发展的规律,不是要扩大这些差别,而是要消灭这些差别,更不允许这些差别扩大为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特权。特权本身是和老百姓的利益根本对立的。为甚么我们要那么回避对于特权的批判呢?”
[9])
第三个要求是“保证人民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权”。这节要求人民有权“随时”撤换“失去了广大人民群众信任”的高级干部。[10])
第四个要求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制裁反动派”。这节说:
“我们的宪法、党章以及中央文件不是写上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吗?是的,写了,不但写了,而且还规定了‘保障人民民主’、‘不准打击报复’、‘严禁逼、供、信’。可是事实上都是经常不能保障,却是经常‘准’对革命干部和群众实行法西斯专制,关的关,杀的杀,制造假案,甚至大兴野蛮的肉刑就是‘严禁’不了!”
“‘四届人大’应当明文规定,制裁那些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制造假案,公报私仇,私立项目,私设监狱,大兴肉刑,草菅人命,罪恶极大的‘大夫’们的条例。”
[11])
第五条是:“落实政策”,这节抗议政策的多变,甚至“朝令夕改”,使党干部不知所从。
第六条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节的标题并没有真正表达它的内容,所以需要仔细地看一看:
“一九六八年夏季以后,由于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的压制,特别是林彪的法西斯的组织路线,他们任人唯亲和对逆己势力采取惩罚主义的人事调动,搞大换班,使得‘各尽所能’、‘任人唯贤’的原则受到了破坏,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受到了摧残。”
“我们在看到特权膨胀的同时,同样清楚地看到了工农劳动群众在所谓‘公产主义’的口号下,他们许多合理的经济利益遭到了剥夺。工人多年没有提高工资了,而且还取消了曾作为他们工资一部份的合理奖金;而农民群众在无偿的‘忠’字粮、高征购以及‘割私有制尾巴’的运动中,遭到了更大的损害。”
[12])
这是从中国内部来的,甚至于是从年青的共产主义造反派来的,对毛政权的有力的控告,虽然这些造反派继续持有可悲的错觉,认为不是毛,而是其它的人,应该对他们所描述的情况负责任。他们从他们自己的经验中,形成中国将来临的反官僚政治革命的中心要求。他们还没有得出全部的结论。这从他们把一九六八年夏天当作不民主时期的起点可以看出。在那时期的二年前,李正天及其同伴受了毛用来进行党内派系斗争的激烈的民主的花言巧语所激荡,因而参预政治生活。其实他们所称的林彪体系,并不是林彪所特别创造的。那是斯大林主义官僚层所特有的体系。
李一哲呼吁的后果是怎么样呢?一九七五年,李正天、陈一阳及王希哲三个人在广州受到审判。据说他们勇敢地应战,拒绝承认政府的指责说《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反动的毒草。他们是在‘群众’大会上受审判。其实,所谓‘群众’是由检查部门挑选出来,而且罪名是事先定好了的。但是,出乎官僚的意料之外,陪审员在诉讼的过程一直不表示意见,既不重复检察官对被告的批评,也不投票赞成对被告定罪。由于缺乏正式的定罪,这三个人就被任意地判到广州城外的一个钨矿中受‘劳改’。
江青及毛嫡系倒台以后,新政府答应停止这种任意的逮捕,就重新检查李一哲案件。但是新的裁决并没有跟政府的允诺一致。据一项报导说,李正天、陈一阳和王希哲三人于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在他们所工作的钨矿被捕而被宣布为反革命分子。[13])
远东经济评论证实了上述的报导:“最近访问广州回来的旅客,在广东省最高法院门口,看到一个告示,说李正天被判‘无期徒刑’,其它二人的命运不明。[14])
自从文革结束及镇压红卫兵运动以来,约有一万以上的前红卫兵逃到香港。这些人跟过去几批的难民不同,因为他们大都是党员的、而且还是工业工人的子女。一群还具有社会主义思想的前红卫兵,于一九七六年五月在香港办了《黄河》杂志。这本杂志的风格跟苏联异己分子的地下报刊《时事纪要》差不多,专门登载地下文学及替中国的政治犯辩护。最近这本杂志跟台湾来美的急进分子的杂志《野草》合刊。这群前红卫兵也成立了中国人权协会。
在香港的中国托派也在积极地替政治犯辩护,而且与香港其它的激进团体联合游行及集会。他们出版了两份月刊:《十月评论》和《赤道月刊》。
一九七七年春天,《黄河》杂志的同人为李一哲大字报的作者向国际呼吁。中国人权协会和中国托派组织亦协助他们向全世界传播这个呼吁。
这个呼吁,除了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李一哲以外,亦要求中国当局释放湖南省无联的左派领袖、《中国向何处去》一文的作者杨曦光。以下是这个呼吁的片段:“逮捕李一哲的原因,是不是因为他们打开了竹幕的一角,显露了文革结束以来的血腥镇压呢?但是这些事情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忘记的,即使把他们全部送进牢狱。
“逮捕李一哲的原因,是不是他们要求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及尊重人民的宪法权利,使群众至少有喘息的机会,而且可以依据法律,不是依据几个领导者的狂想,来表达他们的思想及行动呢?
“这就是当局认为不可容忍的挑衅吗?但是,如果在今天还要说主张社会主义民主和维护人民宪法权利是犯罪的话,那末到底是为了谁的利益去‘安定团结’呢?自吹‘社会主义新阶段’有甚么用呢?
“逮捕李一哲的原因,是不是因为他们打扰了领导者的安宁,是不是因为他们对中国社会的危机表示合理的关心,及对人民的生活状况表示真诚的忧虑呢?
“是不是因为李一哲把不许人民讲的话大声地呼喊出来?……许多‘不怕死’的年青人、镇压制度的‘幸存者’,就是因为打扰了领导者的安宁,被送进牢狱或劳改营,他们并没有,而且也不会,放弃对人民的关心及对更好社会的希望—不是昨天,不是今天,而是明天!
“我们这一群在中国度过少年及青年时期的人们,决不能让这些事情永远被遗忘!”
[15])
[1] 纽约时报,1977年8月30日。
[2] 革命死了,革命万岁(香港70年代双周刊1976年出版)第250页。
[3] 同上,第253页。
[4] 同上,第256-57页。
[5] 同上,第257页。
[6] 同上,第263及264页。
[7] 同上,第270页。
[8] 同上,第278页。
[9] 同上,第279页。
[10] 同上,第279页及280页。
[11] 同上,第280页。
[12] 同上,第281页。
[13] 法国世界报,1977年5月11日。
[14] 远东经济评论,1977年7月15日。
[15] 红色报(ROUGE),197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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